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第26章 第二十四章揭秘官員學歷造假的利益鏈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李松 5945 2018-03-18
官員學歷造假現象氾濫,不但損害了高校的學術風氣,助長了官員造假之風,也動搖了社會的公平和信用基礎。 大專、本科、碩士、博士……近年來,中國政界掀起了一股攻讀學位的熱潮,一些官員的學歷年年看漲,文憑越拿越高。 無疑,官員注重理論素質的提高和知識更新,在職刻苦攻讀獲取更高學位,值得鼓勵和提倡。但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不少官員平時不學習,卻千方百計地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公款,與一些高等教育機構“合謀”,在短期內“大躍進”式地完成了“知識化”任務。 有關專家指出,官員學歷造假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不但損害了高校的學術風氣,助長了官員造假之風,也動搖了整個社會的公平和信用基礎,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據了解,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為推進乾部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中央對領導幹部的學歷要求進一步提高,而且有了明確的規定。 1995年2月,中共中央頒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規定:“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省(部)級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006年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縣(市、區、旗)黨政正職隊伍建設的意見》規定:“縣黨政正職隊伍要以45歲左右的為主體,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儘管中共中央組織部特別強調防止在年齡和學歷上搞“一刀切”,但記者調查發現,這在一些地方組織部門的實際操作中卻走了樣。由此,學歷既成為一些官員炫耀的資本,更成為他們提拔任用的一塊“墊腳石”,從而也促進了官員追求高學歷的積極性。

“平時忙於政務,不可能抽出更多的時間去學習。”在湖南某縣做副縣長的一位朋友向記者抱怨道,“不管有多大的政績,要想再往上升遷,學歷還是上級考慮的硬件,再忙也得想法弄個學歷。” “我原來在鎮裡做書記,一些政績不如我突出的人都到縣里工作去了,就是輪不到我,還不就因為我是個專科生嗎?”這位朋友感慨地講述了他的經歷,“後來我報了省委黨校,沒去幾次就弄了個本科學歷,第二年就如願提升為副縣級幹部。我也知道,文憑是混來的,那也是沒辦法。”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與這位官員有類似經歷的人不在少數。為此,有些官員一方面沒有相應學歷,一方面又想進一步發展,獲取更高的職務,就開始想方設法地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公款獲取學歷。

“有些官員混文憑的方式,真是千奇百怪。”北京某高校研究生院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報名、考試、結業時,官員們會親自出面,平時上課基本上就由秘書代替,甚至有時會出現秘書坐滿一教室的滑稽場面。” “我複旦大學研究生畢業給領導當秘書,工作還不滿一年,就被調到駐京辦,平時的工作就是替領導去學校聽課、完成作業,還有負責與導師搞好關係。學期末領導來考試,基本是開卷考,考題也很簡單。平時成績佔80%,考試佔20%,只要我這裡沒問題,就是領導考零分,最後的科目成績也合格。”日前,南方某地區駐京辦的一位工作人員神秘地向記者透露,“等領導一拿到學位,我就回原單位,這兩年在北京的表現,對我以後的發展很關鍵。”

“官員為弄文憑,讓秘書替自己上課,用公款賄賂導師、學校讓自己蒙混過關,在社會上已是公開的秘密。”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目前官員文憑造假有兩種情況:一是“假的真文憑”,即文憑“注水”,沒有相應的學業經歷和知識含量;二是“真的假文憑”,即辦假證。一般來說,大小官員由於具備一定的資源優勢,有條件搞到“假的真文憑”。再說,使用“假的真文憑”,不容易被識破,風險要比使用“真的假文憑”小得多。 由於中央部委要求嚴格,在學歷造假問題中,地方相對要嚴重得多。事實是,目前不少地方官員已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假的真文憑”。在西部的一些貧困地區,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難發現“人才濟濟”,從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甚至鎮長、鄉長、派出所所長,名片上大多印有“經濟學碩士”“法學碩士”等名頭。

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共接受社會各界近11萬份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其中9.9%為“問題學歷”。據報導,日前廣東省鑑定潮汕地區某市送來的15名官員的學歷證書,僅憑肉眼即確認其中7份是假證書…… 在官員學歷造假中,幾年前因腐敗被處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青就是一個典型。他託人在北京大學附近買了一個法學學士文憑,就開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稱是“法學教授”。 另外,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在職期間,也曾“名正言順”地獲得了研究生學歷。但知情者都明白,他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所寫的論文,也是由秘書組成“寫作班子”代勞的。 那麼,官員學歷造假問題由來已久,為何還屢禁不絕呢?

有關專家普遍認為,相當一些地區在選拔官員問題上,一味地追求高學歷,有的甚至以學歷層次劃槓,這是造成以權謀學、學術腐敗現象的最根本原因。另外,官員與教育機構存在巨大的利益鏈,也為官員提供了學歷造假的可能。 “只要學歷成為升職的重要資本,官員就有了造假的動機。”湖南省一位熟知內情的地方官員向記者一語道破天機,“利用公款弄個文憑,就更容易獲取政府的高職高薪,從而比別人擁有更多的獲取財富與成功的機會,有誰不願意呢?” 重用“知識型”官員,是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一種體現。但記者發現,有些地方往往把學歷等同於能力,把高學歷等同於高素質、高能力,甚至把博士大量選拔進入領導層,形成所謂的“博士兵團”。

這種片面的“學歷崇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官場對學歷的“激烈追逐”。而官員再花幾年時間進一次學校的成本無疑太高,如果再缺乏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這些官員很容易用手中的權力和資源,以不正當的、非法的方式來獲取高學歷。 可怕的是,有些高校見有利可圖,也紛紛開設各種官員“文憑速成班”。比如有些省份經常和一些名校開展省校合作計劃,省裡給學校一筆錢,負責培養的對象就是縣處級以上的干部。這種情況非常隱蔽,即使打擊“假文憑”力度再大,也很難覆蓋到這裡。 “現在很多地方官員升遷所需的學歷,基本是通過上研究生班來解決。國家規定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不能與學位掛鉤,不能授予學位。但一些高校為創收賺錢,卻將研究生課程班與學位掛鉤,以授予學位招徠學員。”據一位在北京某高校工作多年的研究生招生負責人反映,“開辦這類班的一般都是正規大學,費用一般在2萬元到3萬元之間。學制一年或兩年,與正常的研究生學制相差太大。幾年下來,學校收入相當可觀,而且一些大學不給學員開具稅務局印製的發票。這些巨額學費逃稅後,就變為本單位職工的豐厚獎金。”

其實,為了錢而濫發文憑的高校不乏案例。 2004年,海南省黨校多名領導同時被“雙規”。這一系列幹部處理事實的背後,是令人震驚的文憑“批發”案——直至案發,承擔嚴肅的黨政幹部培訓工作的海南省黨校,只要交錢,招生條件一次次放寬,直到2003年底被叫停,已違法違規發出數千張文憑。 “地方政府掏錢請一些大學辦研究生班,根本不用考試,學員也不必操心學費,全由公款解決。”一位曾經參加過研究生班“學習”的官員向記者透露,“課本從發下來到畢業都不用看上幾眼,只要把導師侍候好了,考試自然會通過。有的官員做作業、寫論文都是由博導、碩導請全日制研究生弟子代勞,有的甚至由導師代勞。” 據了解,現在研究生班辦得濫,有些顧及面子的官員也希望通過正規考試來讀研。但這些官員參加考研有很多“貓膩”,造假方式花樣百出,有的實際上參加校外班單獨考試,然後又在校內生中濫竽充數。有的在入學考試中,或者名義上報考統招生,或者考試舞弊,甚至根本未經考試,就取得入學資格。

“在考研或考博前的'運作'非常關鍵。一般他們會利用各種關係,與導師私下見面'打點',千方百計套取考試信息,只要導師這裡'溝通'好,考上基本沒問題。”一位曾經為領導“運作”關係的秘書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對待官員要文憑、混文憑的事情,有些高校或老師也感到極其無奈。 “每到招生的時候,打招呼的人特多,其中不乏一些有實權的部委機關的處長、局長,幫弄文憑有悖良心,不弄又得罪不起。”北京某大學負責招生的領導這樣告訴記者,“有些特殊學員一般是掌管科研經費、項目、計劃指標的部門負責人,學校辦學需要這些部門方方面面的支持。這些人基本上是入學就等於拿到了文憑,其文憑有不少水分。說實話,給這些人頒發文憑總有一種做交易的感覺。”

“當然,也有不少高校願意招收有權勢的高官做研究生。”北京某高校一位老師一言道破其中原委,“通過招收高官讀研,不但以後申請項目或辦其他事情多些門路,也可以此提升學校的知名度。有很多高校在對外宣傳時,往往喜歡把某某高官是校友掛在嘴邊。” 記者在北京的一些高校採訪時,也經常能看見一些學校的宣傳櫥窗裡,把曾經是該校學生,現在或過去在政府部門身居要職的高官照片、簡歷貼在顯眼處,作為學校的一種榮耀加以展示。 近年來,我國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減少對官員文憑造假的懲治力度。 2004年10月,中組部等四部委經過兩年清查,發現67萬名縣處級以上乾部中,每40人中就有一人的文憑有問題。 “此次清查風暴一度讓官員文憑造假偃旗息鼓,但時隔不久就死灰復燃。打擊官員文憑造假,有關部門還是應該建立起一種長效機制。”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事實上,官員學歷造假也不是中國特有,這是全球政壇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隨著葡萄牙總理被指控“文憑造假”和韓國名流頻陷“學位門”事件,官員學歷造假問題再次引起中國公眾的高度關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意到國內官員學歷造假的嚴重危害性。 首先,損害黨的形象,敗壞社會風氣,損害領導幹部形象。北京一位多年從事幹部選拔和乾部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員認為,官員學歷造假看上去是學風問題,事實上是黨風問題,如果每一個官員都希望藉助這樣虛假的包裝來獲得職務上的提升,必將敗壞官員的聲譽,損害黨的形象,影響黨風和社會風氣。 “官員身份特殊,作為社會公眾人物,其學歷也是國家公信力的重要指標。”李成言認為,“官員以假學歷謀得政府和企業的高職高薪,在分配社會財富、獲取社會機會方面,必然會損害社會的基本公平原則,乃至會損害社會和國家的信譽。” “如果官員學歷造假沒有受到應有處罰,仍繼續擔任公職甚至得到升遷,政壇便難有清正氣象。”北京一位退休機關幹部表示,“官員學歷造假說得輕一點,是官員的品質問題,說得重一些,那就是造假官員在欺騙人民,敗壞社會風氣。對於一位官員來說,如果在學歷上也敢造假,那他難免也會在政績上造假,在仕途中腐敗。” 其次,玷污高等學府這片淨土。教育界作為社會道德的源頭,應當是一片淨土,對於端正社會風氣,提升社會文明,具有重要意義。但官員學歷造假勢必導致文憑和學歷貶值、教育質量和學術水準降低,教風學風的潰散,教育的公信力下降,從而不僅損害教育和學術,並且危及社會的健康發展。 “官員學歷造假是對教育的褻瀆,對國家學歷學位教育的聲譽也是一種嚴重損害。”有關專家認為,“高校如果濫發文憑,假如每一個用人單位都要來學校核查文憑,該校的信譽度將大打折扣。” 第三,誘發學歷、學位信用危機,破壞了公平公正原則。 “如果官員花錢買個假文憑,放在個人檔案裡與真文憑真假難辨,將使整個社會在人才使用和管理上產生混亂。”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李明偉教授認為,“官員文憑造假獲取利益,對其他人也不公平。同時,官員文憑造假嚴重損害黨風,這種造假風氣勢必與社會風氣遙相呼應,導致社會文憑造假風氣盛行,傷害了學歷這種社會評價標準的公平性和正當性。” 在採訪中,不少專家認為,官員學歷造假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如果不加管理,將危害無窮。 “對乾部選拔中重視學歷的做法很正確,這是一種好的趨勢,問題出在一些人鑽空子,而不是這種做法本身。”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壽龍教授認為,“幹部管理和選拔都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對文憑要有正確的認識,它最大的價值在於起點標準。也就是說,高學歷的人應該有好工作或是高報酬。但是,在以後的考核中,應該更注重他的能力。” “現在查出來的官員學歷造假案件,大多是因為這個官員犯了其他錯誤而順帶出來的。這從某種角度講,我們還應該加大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給出三個建議:第一,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舉報獎勵制度,以便接受群眾監督。另外,對高等教育機構招生進行經常性的、徹底的清理,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來進行教學、考試和學位授予。第二,建立健全假文憑懲處制度。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等部門形成聯動機制,對於利用公款獲取學歷等現象接受舉報後及時進行嚴肅處理。第三,樹立正確的學歷觀。在幹部選拔任用中,要結合“德能勤績”等項全面客觀地綜合評定,重學歷但不能唯學歷。官員進一步的工作能力,不是體現在是不是又取得了什麼高學歷上,而是體現在其工作上有沒有新業績上。 “有關部門應建立起一種對官員在職讀書的報批制度,嚴格審查其學費支出及學習情況。”北京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機關幹部認為,“對於想在職攻讀學位的官員,必須上報上級組織部門審批備案,對整個學習情況進行跟踪。同時,對擬提任的官員應嚴查其學歷的真實性。” “鼓勵在職幹部參加學習很有必要,但一定要從制度上預防'權學交易'。”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公示制”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途徑。對於個人要求攻讀更高學位的,組織部門要像提拔幹部那樣進行一下篩選,主要從工作業績入手看是否有培養前途,這個篩選應該是公開的,應該有群眾投票的比例,組織部門應當公開申請者信息;一旦入選,也必須公示,當事人必須首先辭去現任職務,並由個人支付部分費用。官員的學歷變更也要公示,把官員學歷變更的就讀院校、專業及學習年限、學習方式、證明人等內容以張貼公告的方式,在官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並設立專門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如果說,私下交易是腐敗的一種運作方式的話,那麼公示制將可增加腐敗的壓力和成本,從而減少腐敗現象發生。 據了解,國外在懲治官員學歷造假方面,也有很多先進經驗可藉鑑。比如美國國會正在考慮通過立法,正式把偽造文憑列為犯罪。在韓國,持假文憑者要被提起刑事訴訟。該國《選舉法》還明確規定:對偽造或者編造學歷的政治人士,取消其當選資格,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德國,持假文憑的人將按照欺詐罪處置,並處以1000歐元以上的罰款。在加拿大,對文憑造假採取的是“零容忍”的態度,不僅要對製假者施以法律制裁,而且也要追究購假者的責任。 在採訪過程中,受訪者普遍認為,要杜絕官員學歷造假現象,在高校完善學位授予制度的同時,整個社會特別是組織人事部門,也要樹立科學的學歷觀。另外,對假學歷的製售者和使用者,應該以立法的方式加大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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