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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生死之際

本店招牌菜 斯坦利·艾林 11999 2018-03-18
我相信,每個人的一生都存在決定命運的那一天。那一天可能由坐在紡車邊、一邊紡織命運絲線一邊咕咕噥噥、淺吟低唱的命運三女神選中;或者,可能由雖然運轉緩慢,但無時無刻不在轉動的上帝的命運之輪決定。那一天可晴可雨,或暖或寒,很可能已經降臨,我們卻不自知,甚至要靠日後回想才有所察覺。 但不管怎麼說,我們每個人都有這麼一天。而如果結果令人悲傷,倒不如不去回想探究。你會發現任何事都會傷人,並且是無謂的傷害,因為事到如今,塵埃落定,什麼都改變不了。 我發覺這裡存在邏輯解釋不通的地方,接近神秘主義。當然,這一觀點會引來時髦的驅魔人或拿著水晶球唬人的半吊子的恥笑,而那些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及社會工作者會用獨特的專業術語告訴你,他們相信有辦法控制決定時間、地點、事件——每個人必然面對的那一天——的背後力量。但他們都錯了。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他們也都是事後才明白。

具體到這起案子——“案子”這個詞用在這裡十分恰當——是關於一個我三十五年未見的男人被謀殺了。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一九三二年夏日里的某一天——確切地說,是一九三二年夏日里的某一天傍晚,在布魯克林的大街上。那天之後我們便各奔東西,從此沒再見過面。 那時我們都才十二歲,我會清晰地記得那個日子,是因為第二天我們全家就搬去曼哈頓了。那是翻天覆地的大事。可怕的是,日後我仍清楚地記得道別時的場景,以及最後說的話。現在我明白了,那一天正是那個男孩的“命運日”。生死之際,正如人們常說的——儘管那枚要命的子彈三十五年後才爆炸。 我是從報紙的頭版頭條得知這起謀殺案的,當時我妻子正一邊看那份報紙一邊吃早餐。她舉著報紙,儘管有部分折疊,但沒遮住頭版刊登的噁心照片,我看見了,一個男人倒在車內駕駛座上,滿臉鮮血,雙目圓睜,嘴巴微張,保留著與恐怖暴虐的死亡相抗爭時的樣子。

這幅照片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聳人聽聞的標題——球拍店老闆遭槍擊身亡——也一樣。實際上,我滿腦子想的都是吃吐司喝咖啡的時候是不是該看些更讓人開心的。 接著,我的視線被圖片下方的說明文字吸引,驚訝得差點兒把咖啡杯扔了。報導稱,死者名叫伊格內斯·科瓦奇,布魯克林區一家球拍店的老闆,昨晚…… 我從妻子手中搶過報紙,貼近研究那張照片,妻子驚恐地看著我。不會有錯的。儘管我上次見到伊格內斯·科瓦奇還是小時候,儘管照片裡的他變成了一團血肉模糊的死人,但毫無疑問就是他。而最可怕的部分是,看上去他旁邊的坐椅上似乎放著一袋高爾夫球桿,這些高爾夫球桿將我的記憶帶回到曾經。 妻子的聲音又將我喚回現實。 “哦,”她溫柔地抗議道,“我正看一篇有關沃爾特·溫切爾的報導,看到一半呢……”

我把報紙還給她。 “抱歉,看到這張照片讓我大受打擊。我認識他。” 她的雙眼因為感興趣而亮了起來,發現自己身處——哪怕只是間接關係——某件醜聞的中心。 “真的嗎?什麼時候的事?” “哦,在我們一家還住在布魯克林的時候。我們是一起長大的孩子。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妻子又習慣性地挖苦道:“真不得了啊,我不知道你小時候還和問題兒童混在一起。” “他不是什麼問題兒童。事實上——” “別這麼較真嘛。”她不在意地沖我溫柔一笑,又回到有關沃爾特·溫切爾的報導上去了,很明顯,那篇報導比我說的話更新鮮刺激。 “不管怎樣,”她說,“我不會太在意那件事的,親愛的,畢竟已經過去好多年了。” 確實過去好多年了。那是可以在大馬路上踢球的時代;一九三二年,布魯克林的郊區很少能看到汽車。而貝斯海灘,我們居住的地方,更是郊區中的郊區。對面是格雷夫森德灣,乘電車往東幾分鐘就是科尼島,要去戴克高地及其高爾夫球場更是只要往西步行幾分鐘就到了,這幾處之間都隔著還沒被房地產開發商發現的荒蕪草甸。

因此,正如我所說,你可以放心大膽地在大街上踢球,絲毫不用害怕汽車。黃昏降臨時,你可以看著街兩邊的煤油燈依次點亮,或者躲在位於第八大道的消防站後面,運氣好的話,就能看到消防車拉響高聲警笛,穿梭在大街上,水管迅速對準著火點,從碾壓輪噴嘴中噴出水柱。又或者,運氣好的時候,你可以高高跳起,跟著驕傲地劃過天際的雙翼飛機奔跑。 這些都是我夏日里的活動,和伊格內斯·科瓦奇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鄰居。他家是一幢兩層樓的木屋,外牆刷著樸素的油漆,和我家差不多。貝斯海灘的大部分房子都這個樣,房前有個小花園,房後有個小院子。在我們這個街區唯獨一幢例外,位於街角,外形招搖,屬於新搬來的羅斯先生。那幢房子很大且外牆刷著白漿,簡直是幢大樓,四周是寬闊的草坪,車道盡頭是刷了白漿的可容下兩輛車的車庫。

那條車道引發了我和伊格的無限遐思。上面不時停著羅斯先生的轎車,一輛灰色的派克,像磁石一般吸引著我們。那輛車不單遠看漂亮極了,走近看更是壯觀得如同火車頭,即便只是靜靜地停在那兒,也能讓我們感受到雷鳴般的震撼。後車座外有兩個踏腳板,一上一下,方便上車。說實話,就我們所知,這附近還沒有哪輛車像派克這麼氣派。 因此,一旦發現它停在車道上,我們就悄悄靠過去,妄想神不知鬼不覺地爬上踏腳板。但我們從未得逞。車邊總有人看著,不是羅斯先生本人就是車庫另一邊的住戶。每次都是順著車道走不到幾碼,房子里或車庫裡的人就會推開一扇窗,接著就是嘶吼般的威脅。把我們嚇得轉身就逃,爭先恐後地跑出車道,才能逃離他們的視線。

這種事我們不常做。第一次看到這輛車時我們正在散步,發現它純屬偶然。加上本能地認為鄰居們都是好人,因此一開始沒能聽懂那些恐嚇的話。我們就站在原地,驚恐地看著羅斯先生,直到他突然從窗邊消失,接著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把抓住伊格的胳膊。 伊格試圖掙脫但徒勞無功。 “放開我!”他恐懼地高聲尖叫,“我們什麼都沒做!放開我,否則我會去告訴我爸爸,那你可就慘了!” 羅斯先生似乎不以為然。他不停搖晃著伊格——這並不難辦到,在同齡人中伊格也算是又瘦又小的——我則站在原地,彷彿腳下生了根,移動不了分毫。 附近確實住著幾個暴躁的鄰居,如果我們在他們的房子前面弄出點噪聲,他們就會把我們趕走,但從來沒有人像羅斯先生這樣對待我們。事發時我曾猜測過,大概因為剛來此地,他還不知道這兒的人的行事習慣。如今回想,我認為事實八成就是這樣的。然而無論具體原因是什麼,這場風波都足夠把伊格嚇得又哭又叫,同時提醒我們以後再靠近派克時要小心謹慎。但車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懾於羅斯先生的恐怖威脅,我們倆就像兩隻兔子,在狩獵期橫衝直撞。還好幸運女神大部分時候都站在我們這邊。

我不希望這些往事給大家留下我們倆曾是壞孩子的印象。對我來說,法律條款非常重要,並且很年輕時就明白對善良、愛好和平,同時腿腳不那麼靈光的人——這三點在我身上都有著誇張的體現——來說,最好的生存法則是不越雷池半步。而伊格的缺點是容易衝動、行事魯莽。他就像水銀一樣不穩定,不安分,愛搞惡作劇。 那時流行每週最後一天老師對每位學生的表現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現最好的學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類推。我認為據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這個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大部分學生頂多移動一排;伊格則要么衝到第一排,要么淪為羞恥的第六排,然後下一周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頂峰,回到第一排。很明顯,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兒子這種糟糕的情況後採取了一些措施。

但不是身體上的懲罰。我曾問過伊格,他說:“不,他沒打我,只對我說別犯傻這類的話,還有,嗯——你知道的——” 我確實知道,因為我猜伊格對父親科瓦奇先生的態度和我差不多,是近乎狂熱的英雄崇拜。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朋友的父親都“在城里工作”——貝斯海灘居民特有的說法,這意味著一周六天,每天早晨他們都要去第八大道的車站,乘坐布魯克林—曼哈頓列車前往位於曼哈頓的辦公室。科瓦奇先生是個例外,他是貝斯大街有軌電車上的售票員,體型魁梧,鑲有銅扣的藍色制服和帽子下的軀體孔武有力。跑貝斯大街線的車都沒有側壁,每排坐椅靠得很近,售票員必須穿梭於支在車外的狹窄平台來收取車資。在我們看來,科瓦奇先生的工作十分有趣,能與之一較高低的,只有以前繞著康尼島旋轉木馬賣票的那個人了。

另一個原因是,大部分父親——至少到我現在這個歲數時——都不怎麼運動了,而科瓦奇先生的棒球打得非常棒。每周星期天下午,住在附近的年輕人都會聚集在海灘邊的小公園裡進行自選隊員棒球賽,在圈出的菱形場地裡打滿九局,科瓦奇先生每次都是眾人矚目的焦點。在我和伊格看來,科瓦奇先生既能像萬斯一樣接球,又能像扎克·維特一樣擊打,這樣就足夠了。輪到父親打擊時,伊格的表現很值得玩味。對方投手投球時他一直啃指甲,如果科瓦奇先生成功擊中,伊格就會尖叫著跳起來,聲音大得能要了你的命。 比賽結束後我們會拿著一盒爆米花擠到隊伍裡,然後大家圍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聊天。伊格就像他父親的影子;寸步不離地跟著,完全融入其中,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而我則一個人遠遠地待著,因為我無法像伊格那樣找到自己的位置,便決定與他們保持一段距離。每個這樣的午後我回到家,都會越發覺得我的父親是那麼的平凡、臃腫,他總是習慣性地坐在門廊上,身邊堆著星期天的報紙。

剛得知我們全家即將離開這個地方搬去曼哈頓時,我完全傻了。曼哈頓是偶爾哪個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裝打扮,陪母親逛沃納梅克百貨公司或者梅西百貨公司,運氣好的時候能在父親的帶領下去賽馬場,又或者參觀自然歷史博物館。我從來沒想過那裡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過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變,變得有些擔憂又有些激動。這終究是件頗為英勇的事——進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們紛紛跑來打聽讓我更加揚揚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發現之前的一切都毫無意義。家變了樣子,奇奇怪怪的,堆滿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煩惱不已;而我則因意識到改變已迫在眉睫——這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體驗搬家——嚇破了膽。 早早地吃完晚飯,我便帶著這樣的心情穿過隔在我家與科瓦奇家之間的樹籬,坐在他們家廚房門前的台階上。伊格出來坐在我的旁邊,他能體會到我的心情,並因此不太舒服。 “餵,別像個小孩似的,”他說,“這很棒,住在城裡,想想你即將見識到的東西。” 我告訴他我什麼都不想見識。 “好吧,那就什麼都別見識。”他說,“想讀點兒東西嗎?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聯盟在日德蘭半島》,你先選,剩下的給我。” 這提議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說我什麼都不想讀。 “好吧,可我們不能就這麼悶悶不樂地坐著吧。”伊格通情達理地說,“干點兒什麼,你想幹什麼?” 這個問題代表了一連串不可能,相當於一種否定儀式——去游泳太晚,打球太熱,回房間又太早——我們必須想出個點子。我們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種種可能,和往常一樣,最終還是伊格想出了點子。 “我知道了。”他說,“咱們去戴克高地摸高爾夫球吧。這個時候去正合適。” 他說得沒錯,摸高爾夫球的最佳時間正是夕陽西下時,球被打進球場的水障礙中,還沒被主人發現,這時球場上十分荒涼,但對摸球來說光線足夠了。摸球的通常步驟是,脫下球鞋和襪子,把燈籠褲挽到膝蓋上面,然後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過池水邊的軟泥,用腳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這活兒既有趣又有利可圖,因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撿來的球以五美分的價格賣給隨便哪個要去打高爾夫球的人。我不記得是如何達成五美分這個成交價的了,不過這價格確實公道。打高爾夫球的人看起來很滿意,我們當然也是如此。 我簡直不敢相信那個夏天我們一共摸到了半打高爾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時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大手大腳導致分到的錢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則不同,他有一個大計劃。他無比想要一副高爾夫球桿,每省下一分錢他都會投到一個錫罐頭里,那個罐頭盒頂部開了個洞,邊緣處綁著自行車鏈條。 他從沒打開過罐子,只是時不時晃一晃,以此估算攢了多少。他認為等罐子滿了,就剛好夠買下他看中的擺在第八十六街的里奧的體育用品商店櫥窗裡的推桿了。一周三四次,他會叫我一起散步去里奧看那根推桿,路上我們就討論它的長度,分別展示應該怎樣握桿,然後在街道上動作誇張地用力一推。伊格內斯·科瓦奇是我所認識的第一個高爾夫球狂——之後我又結識了很多。但我認為他是最獨特的一個,因為當時年少的他甚至從未摸過球桿。 因此那天傍晚,考慮到他的心情,我一口應允,既然他想去摸球,我就奉陪好了。走去貝斯大街用不了多久;困難的部分在於進球場,我們要爬過幾座垃圾山——人們友好地稱之為“土坡”——才能越過邊界進入球場。天氣很熱,我們爬得氣喘吁籲,先是一片沼澤地,然後就是球場和水障礙了。 那天以後我再也沒去過那個球場,不過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雜誌上讀到過一篇有關戴克高地高爾夫球場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裡已成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眾高爾夫球場。從黎明到黃昏,十八片精心護理的草地上總是擠滿了打球的人,要是你想週末去打一局,就不得不凌晨三四點去俱樂部排隊。 人各有愛,不過伊格和我去摸球的時候那裡還沒這麼熱鬧。原因之一是那時還沒有十八個洞,我記得好像只能打九洞。另一個原因是那裡總是很荒涼,不知是因為那時沒幾個住在布魯克林的人打高爾夫,還是純粹因為那個地方不吸引人。 真正原因是氣味。開發商想擴展球場,便往沼澤地裡填垃圾,垃圾裡未熄的陰火使整個地方都籠罩著一層黑霧。無論何時去,都會被臟兮兮的空氣包圍,過不了幾分鐘,你就會發現雙目刺痛,鼻腔裡都是辛辣味。 但伊格和我並不介意。我們將其視為周邊景色的一部分,就像偶爾駛過的馬克卡車,裝載著一車垃圾,沿著臟兮兮的小路轟隆隆地開到沼澤地邊,裹著鏈條的輪胎碾過,發出沉悶的響聲。唯一讓我們介意的是,爬過沼澤時腳下的垃圾很燙。我們從來不敢從俱樂部那邊進球場,有次我們在池邊被那裡的服務員抓到過,由於我們搶了他的戰利品,肯定被他記住了樣子。從後方進去雖然有點兒熱,但更加可行。 我們來到池塘邊時周圍已經看不到一個人了。那是個炎熱的傍晚,火紅的太陽正慢慢沉入地平線以下,我們馬上脫下球鞋和襪子——黑色的長筒棉襪——沒浪費一秒,直接鑽進了水里。感覺好極了,腳踩下去,光滑細軟的河泥從腳趾縫中擠出來。我幻想身體裡住著漁夫的靈魂,真正有趣的不在撿到球的那一刻,而在於摸球的過程。 當然,撿到球是目標。方法是慢慢的、摸索著前進,一旦踩到什麼小小的硬東西就馬上停下來。我沒走幾步就興奮地發現正好踩到一枚陷進泥裡的高爾夫球,恰在此時,從旁邊臟兮兮的小路上傳來汽車的馬達聲。我的第一反應是又是垃圾車,帶著一車的垃圾準備往“土坡”上堆,但很快我就發覺這聲音不像馬克卡車。 我四處張望,想知道到底是什麼車,腳仍舊一動不動地踩著戰利品。然而池塘中的沙丘和小路擋住了視線。接著馬達聲突然停止了,察覺到這一信號的我慌忙跳出水塘,對此伊格做出了同樣的反應。我們一把抓起鞋襪,直直地繞到最近的一塊土丘後面藏起來。然後不顧濕漉漉的雙腿,僅用五秒就穿好了鞋襪,準備好一旦有人靠近就馬上飛奔。 我們之所以逃得這麼快,是因為還不確定我們的摸球行為是否合法。伊格和我就此事討論過無數次,每次他都激烈地堅持我們這麼做完全合法——理由是球就在那裡,遲鈍的看守們卻發現不了——但他也贊成不去以身試法,而是私下里避人耳目地完成交易。我敢肯定車子停下的那一刻他心裡想的和我心裡想的一樣,我們被發現了,審判之手終於伸到了我們這裡。 於是我們決定靜待,屏息蜷縮在長滿雜草的土堆後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蓋和雙手撐地爬到土堆邊緣,窺視小路那邊。 “天哪,看那邊!”他低語道,聲音裡帶著敬畏,邊說邊揮手叫我過去。 我的視線越過他的肩膀看過去,驚訝地發現一輛灰色的派克,那輛有兩個踏腳板,一上一下,這輩子我只見過一次這樣的車。不會有錯的,站在車邊的正是羅斯先生,他身邊還有兩個男人,羅斯先生正和較瘦弱的一個說話,邊說邊憤怒地做著手勢。 如今再回想,我認為那一幕看起來那麼詭異,原因出在背景上。我們身處空曠的高爾夫球場,周圍的一切都那麼原始,沒有一絲城市的氣氛,且全被夕陽染成了深紅色;而在這一切之中停著那輛閃閃發光的車,旁邊站著三個頭戴草帽、外套夾克、打著領帶的男人,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更吸引人的是他們所散發的危險味道。儘管我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麼,但我能看到羅斯先生的表情,和在他家車道上逮到我和伊格時一樣。他身邊的大塊頭男人幾乎未發一語,但和羅斯先生對話的小個子搖了搖頭,準備回應,卻突然慢慢地後退,羅斯先生不得不跟著他。接著小個子突然轉了個圈,直直地朝我和伊格藏身的土堆跑過來。我們倆趕緊往後縮,但他已經跑得很近了,就在他即將越過池塘的時候大塊頭追上並一把抓住了他,羅斯先生拿著帽子跟了過來。這一刻我們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逃離,但我們沒有。我們就像被施了咒,縮在原地,眼睜睜地看著從未料想過的場景——幾個成年人正在我們面前上演只有在電影裡才能看到的一幕。 正如我剛才所說,那年夏天我僅有十二歲。可以說,正是那一刻讓我明白電影與現實的區別,因為電影裡那些激烈的情節絕不會真實發生,沒有湯姆·米克斯、胡特·吉布森或任何一位我喜歡的英雄,這就是我看著那個小個子男人所遭遇的一切時的想法。我想伊格的感受應該更強烈,因為他那麼瘦小,每當他試圖強硬地與人對峙時,都會由於力量或體重不足而敗下陣來。想必伊格的心都飛了過去,看那個小個子被大塊頭抓住,粗暴地反扭過雙手,牢牢地按在背後,然後羅斯先生不停地往他臉上甩巴掌,同時嘴裡叫罵著,伊格肯定感同身受。 “你這個卑鄙小人,”羅斯先生咆哮道,“你以為我是誰?你以為我是那些粗俗、蠢笨的三流走私販嗎?竟敢背叛我,是以此為樂嗎?我讓你看看我是誰!”小個子男人開始悲鳴,亂踢亂撞,羅斯先生見狀揮舞著拳頭,重重地打向男子的腹部和臉,直到悲鳴聲和掙扎都突然停止了。接著羅斯先生朝池塘點了點頭,他的手下便舉起小個子男人扔了過去,小個子倒栽蔥跌進池塘,草帽飛出幾英尺遠,隨著水面的起伏上上下下。 他們站在原地盯著水面,直到看到小個子男人在水里手腳並用地扑騰,不停吐出骯髒的池水,並迷迷糊糊地甩了甩頭,兩人才不發一語地朝車子走去。我聽見關車門的聲音,接著傳來馬達的轟隆聲,漸漸的,聲音消失了。 那一刻我只想趕緊離開這裡。剛剛目睹的一切超出了我的理解範圍,甚至不像是真的;那感覺就像從噩夢中驚醒,卻發現那不是夢,而是真實發生的。我只想回家。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但還沒等我尖叫著跑回安全的家,伊格已從後面抓住我的襯衫,力氣大得差點兒把我拉倒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兒?”他激動地低聲質問,“你打算去哪兒?” 我掙脫他的手,也低聲回應:“你瘋了嗎?難道打算整晚上都待在這兒?告訴你我要去哪兒,我要回家。” 伊格面如死灰,鼻翼微張。 “可那個人受傷了。你就放任不管嗎?” “是的,我就打算放任不管。這關我什麼事兒?” “你都看到了。你覺得那樣痛打一個人對嗎?” 那時他說話的方式,緊張的語氣,以及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都讓我懷疑他是不是瘋了。我虛弱地說:“總之,那些都不關我的事。不管怎麼說,我必須回家了,要是沒按時回家,我家里人會發火的。” 伊格豎起一根手指指著我,責罵道:“好啊,既然你這麼覺得!”我還沒來得及製止,他已經轉身跑出我們藏身的土堆,朝池塘奔去。不知是因為意識到將被獨自拋下,還是什麼瘋狂的忠誠心作祟,原因我不清楚,總之只猶豫了一瞬,我便跟上了他。 他站在池塘邊,看著池子裡的男人——那人還在亂扑騰,同時不知所措地左顧右盼。 “嗨,先生。”伊格叫道,聲音猶疑不定,這可是前所未有的,“你受傷了嗎?” 男人慢慢地打量著我們,那張臉很可怕,青一塊紫一塊,好幾處腫了起來,而且目光呆滯。被打濕了的頭髮貼在前額,滴滴答答的淌著水。單憑他這副模樣就足夠把我和伊格嚇得後退一步。 他費了好大的勁才勉強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接著他身子前傾,兩眼無神地盯著我們,然後慌忙後退了好幾步。突然,他停下腳步蹲了下去,從水里抓起一把稀泥。 “滾開!”他尖叫的聲音活像個女人,“滾開這裡,你們這些小叛徒!”接著毫無徵兆地把稀泥扔向我們。 沒打到我,也不可能打到。我驚呼一聲後撒腿就跑,伴隨著狂跳的心臟,雙腿全速飛奔。那時伊格差不多到我肩膀,因此在翻越橫亙在街道前的垃圾山時我能聽到他急促的呼吸聲,好不容易爬到頂,我們頭也不回地直接滑到大街上,揚起一團骯髒的塵土。一直跑到第一個紅綠燈我們才停下來,雙腿在顫抖,大張著嘴巴呼吸,全身上下都臟兮兮的。 但與伊格終於喘過氣能說話時相比,那時所受的震撼還不是最強烈的。 “你看到剛才那個傢伙了吧?”他還有些上氣不接下氣,“你看到他們對他做什麼了吧?走,我要去報警。”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報警?你報警幹嗎?我的天哪,你怎麼那麼關心他們對他做了什麼?” “因為他們痛打了他一頓,不是嗎?如果警察知道了,就會抓住他們,把他們送進監獄關五十年。而我是目擊證人,你也看到了,因此你也是目擊證人。” 我不喜歡這個主意。坦白說,對我們剛逃離的那個滿臉凶相、彷如幽靈的男人我沒有一絲同情心,同時,更重要的是,我反對一切和警察扯上關係的主意。事實如此,和大多數我認識的小孩一樣,我一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就緊張。此時伊格帶給我的不解是前所未有的,一個孩子竟然主動提出去警察局報警,這簡直不可思議。 我刻薄地說:“沒錯,我是目擊證人。可那個被打的男人完全可以自己去報警,為什麼要我們去?” “因為他是不會對任何人說的。你沒看到他有多怕羅斯先生嗎?你就能容忍羅斯先生那樣膽大妄為,想打誰打誰,無人制止嗎?” 這時我明白了。這段荒謬的對話背後,這份突然閃現的高尚作風的核心其實有理可循,而且我好像懂了。伊格並不是關心池子裡的那個男人,他關心的是他自己。羅斯先生曾粗暴地對待過他,現在是討回公平的最佳時機。 儘管如此,我並不想揭露伊格的小心思,因為當你曾親眼看著最好的朋友被推搡、侮辱,日後一定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但至少這讓我理清了關係,一切都能解釋了。某人傷害了你,於是你反擊,就是這麼回事。 明白了前因後果也促使我坦然接受了伊格的計劃。並不是為了幫那些得罪了羅斯先生因而惹上麻煩的蠢大人,我只不過是伊格的好朋友。 突然,去警察局把我們剛才看到的說出來的提議聽起來非常吸引人。同時,三思而行的想法被我拋到腦後,這麼做不會給我帶來任何麻煩,因為明天我就要搬去曼哈頓了,不是嗎? 於是我邁開步子,跟在伊格身後,繞過兩個花壇,我還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在做什麼。走進警局大門就看到一張類似法官席的高桌子,一位灰髮男人坐在桌邊寫著什麼,他的旁邊還有一張矮桌子,坐著一個身穿制服的大胖子,正在閱讀一份雜誌。看到我們走進來他放下了雜誌,眉毛上挑,看著我們。 “怎麼了?”他說,“出什麼事了?” 我原本在心裡排演過如何描述在高爾夫球場看到的一切,但壓根兒沒機會開口。伊格激動地滔滔不絕,我半句嘴都插不進去。胖警官一臉困惑地聽著,不時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捏下嘴唇。然後他看向坐在高桌子後面的男人,說:“嗨,警長,這兩個孩子說他們在戴克高地目睹了一樁人身攻擊案。要來聽聽嗎?” 警長頭都沒抬,繼續寫著什麼。 “什麼?”他說,“你耳朵有毛病嗎?” 胖警官靠在椅背上,微笑著說:“我也不知道怎麼了,只不過我聽到一個叫羅斯的傢伙和這事兒有關。” 警長點點頭,示意我們倆到他所在的高台上去。 “好啦,孩子,”他對伊格說,“有什麼麻煩事兒?” 於是伊格又說了一遍,說完後警長依舊盯著他,手中的鋼筆敲著桌子。接著他衝伊格搖了搖頭,說道:“我就在這兒說說,孩子,像你這麼大就大嘴巴可不好,除了到處給別人惹麻煩,你就沒什麼可做的了嗎?” 我認為事已至此,最好馬上開溜。因為無論如何都最好不要摻和大人們的事,比如現在這樣。但伊格毫不退縮,他一向擅長爭辯,即便他的觀點是錯的;而現在他知道自己這次是對的,就更加言辭激烈、怒火中燒。 “你不相信我嗎?”他質問道,“老天哪,我就在現場!就這麼近!” 警長就像即將爆發的雷雨雲。 “好好,你就那麼近,”他說,“夠了,孩子,閉上你那張大嘴巴。我沒時間跟你在這兒瞎胡鬧。現在,馬上給我滾出去!” 伊格暴怒,此時的他連眼前幾英寸的金色警徽都不怕了。 “我才不管你信不信。等我去告訴我爸,走著瞧!” 我能聽見自己的耳鳴聲。警長依舊坐在那兒盯著伊格,再看伊格,儘管也有點兒被自己的突然爆發嚇到,但還是瞪了回去。他此時心裡的想法肯定和我的一樣,衝警察嚷嚷,下場差不多和對人施暴一樣慘,我們很可能會被關進監獄,在裡面過一輩子。這時我才意識到被伊格害了,頓時對他憤怒異常。那時我腦子裡只想著都怪他,害我也陷入這般境地,要為他的發神經背黑鍋。我猜比起警長,那時的我更恨他。 最終警長轉身對著胖警官,一副已打定主意的樣子。 “開車去羅斯家,”他說,“把這件事完整地講給他聽,然後請他跟你一起過來。哦,對了,問問這孩子的名字和地址,去把他父親也帶來。咱們走著瞧。” 於是,今生第一次,我坐在警察局的長椅上,看著牆上大鐘錶的鐘擺擺來擺去,回憶這輩子曾犯下的罪過。等了最多半小時,胖警官便和羅斯先生、伊格的爸爸一起現身了,但對我來說,卻彷彿有一年那麼長。還是難以置信的漫長的一年。 令我驚訝的是羅斯先生的樣子。我本以為他會打打鬧鬧、掙扎著進來,因為雖然警長不相信伊格講的故事,但羅斯先生自己心知肚明。 然而不僅沒有打打鬧鬧,羅斯先生看起來就像來拜訪老友,一身上好的薄西裝,搭配黑白兩色的運動鞋,還抽著雪茄。他無比地冷靜、自在,甚至,我有種奇怪的感覺,他的樣子就像在這裡他說了算似的。 再看伊格的爸爸,簡直兩個極端。科瓦奇先生剛才肯定正穿著汗衫、坐在門廊前讀報紙,因為他身上的襯衫一半小心地掖在褲子裡,另一半露在外面。單看科瓦奇先生的舉動,你會錯以為他才是做錯事的人。他不停地吞嚥著口水,脖子縮在衣領裡,時不時緊張地瞥一眼羅斯先生。總之,他看起來和平時的樣子判若兩人。 警長指著伊格,說:“好啦,小鬼,現在告訴大家你剛才都跟我說了些什麼。站起來,讓我們都能看到你。” 那故事伊格已經說過兩次了,因此這次他駕輕就熟,從頭到尾連口氣都沒喘,也沒人打斷他。羅斯先生一直站在原地禮貌地傾聽,科瓦奇先生則不時轉動縮在領子裡的脖子。 伊格說完,警長問道,“羅斯先生,恕我直言,今天您去過那個高爾夫球場嗎?” “當然。”警長說,“但你看,我們現在有點兒麻煩。” “我理解。”羅斯先生說著,走到伊格身邊,一隻手搭在他的肩上,說道:“不過你知道嗎?我也不怪這個搞惡作劇的孩子,前幾天我們之間發生了些小麻煩,他總想爬上我的車,我猜他這麼做是想和我扯平。我不得不說這孩子真有志氣,是不是,孩子?”他邊說邊友好地捏了捏伊格的肩膀。 我被羅斯先生恰到好處的反擊嚇傻了,伊格卻像串被點燃的鞭炮,炸開了。他揮開羅斯先生的手,徑直沖向他的父親。 “我沒撒謊!”他拉扯著科瓦奇先生的襯衫,聲嘶力竭地說,“我對上帝發誓,警官,我們倆都看到了。我沒撒謊,警官!” 科瓦奇先生低頭看了看兒子,接著環視眾人。他的眼神觸到羅斯先生的那一刻,彷彿衣領又縮緊了一英寸。與此同時,伊格還在拉扯他的襯衫,叫喚著我們看到了,我們看到了,他沒有撒謊,直到科瓦奇先生第一次晃了晃他,下手很重,他才終於閉上了嘴。 “伊格,”科瓦奇開口道,“我不希望你到處去傳播是非,聽到我說的了嗎?” 伊格當然聽到了,他後退一步,就像臉上挨了一拳,然後站在原地,一臉滑稽地看著科瓦奇先生。他不發一言,且一動不動,直到羅斯先生再次走到他身邊,將一隻手放到他的肩上。 “聽到爸爸說什麼了嗎,孩子?”羅斯先生說。伊格還是不發一言。 “你肯定聽到了,”羅斯先生說,“現在咱們倆更熟了,小鬼,所以也別鬧彆扭了。事實上,什麼時候想來我家儘管來,我保證有好多奇怪的事情你能做。而且我給的報酬豐厚,這點你不用擔心。”他把手伸進衣兜,掏出一張鈔票,“拿著。”他說,把鈔票塞到伊格手裡,“或許這個能幫你想通。現在,出去盡情地玩吧。” 伊格迷茫地盯著鈔票,就像個夢遊的人。我沒搞清狀況,在我看來這意味著我們贏了,可伊格非但沒有歡呼,反而迷迷糊糊的。直到警長開口,才將他喚醒。 “好了,孩子們,”警長說,“趕緊回家去,大人們還有些事要談。” 無須再多說什麼,聽到這話我便衝出門,快步走到大街上,伊格跟在我身後,拖拖拉拉的,沉默不語。我們走了三個街區,轉彎又走了一個街區,終於回到家門口了。在那之前,我從未如此喜愛熟悉的房屋線條,以及從窗戶裡透出的燈光。但我並沒有馬上進門,我突然想起這是最後一次和伊格見面了,於是尷尬地站在門口,等待著。我向來不擅長道別。 “這下好了,”終於我開了口,“我的意思是,羅斯先生給你的錢,至少值二十個高爾夫球。” “是嗎?”伊格說道,他看我的樣子和剛才看他老爸時一樣滑稽,“我敢打賭它夠買一副新球桿了。跟我一起去里奧的店,我證明給你看。” 我很想去,但此時更想進屋回家。 “哦,要是我今晚在外面玩得太晚,我家裡的人會生氣的,”我說,“而且,無論如何,一美元絕對不夠買一副球桿,你還需要更多錢。” “你這麼覺得嗎?”伊格說完伸出一隻手,慢慢地張開,這下我能看清裡面的東西了,那不是一美元,而是—一我真的嚇了一跳——五美元。正如我妻子所說,這一切都是很久遠的事了。據眼前這張伊格內斯·科瓦奇——球拍界精英,此時死在自己的豪華車的駕駛席上,額頭被子彈開了個洞,旁邊座位上放著一袋高爾夫球桿——的照片只有三十五年。直到此時我才明白在布魯克利的最後一天,他說的話、做的事的內在含義,然後我們便各奔東西,各走各的路。 我瞪著伊格手裡的錢,這一大筆錢為我敲響了警鐘。 “嘿!”我說,“五美元,這可是一大筆錢!你最好給你老爸,不然他肯定饒不了你。” 令我驚訝的是,伊格握著錢的手竟在顫抖,接著他突然全身發抖,就像突然跳進了冰冷的水里。 “我老爸?”他沖我大聲喊道,然後抿著嘴,緊咬牙關,好像這樣能抑制顫抖似的,“要是我老爸敢對我做什麼事,你知道我會怎麼做嗎?我會去告訴羅斯先生!然後走著瞧!” 說完他便像風一般地跑了,瞬間從我的視野裡消失,跑向他命運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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