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外國小說 我們為什麼在越南
我們為什麼在越南

我們為什麼在越南

诺曼·梅勒

  • 外國小說

    類別
  • 1970-01-01發表
  • 96290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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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這是迄今我所完成的小說之中唯一一部基於如此錯誤信念而寫就的作品:我當時打算寫的不是這種小說,而是另一種。有一段時間我住在普羅溫斯敦,附近是高聳罕見的沙丘,風沙很大,竟使得科德角給人留下了些許類似撒哈拉沙漠的美好回憶。正是這時我開始構思一部奇特、恐怖的小說,但我猶豫了幾年才開始動筆。當時我並不喜歡這個故事,它使我感到恐懼。我想像著有七八個人騎著自行車,這群人中有嬉皮士、花花公子還有一兩個姑娘,他們生活在沙丘谷地的灌木叢中。雖說那些灌木叢僅有六英尺高,但仍然算得上是森林。如果你能在那些荊棘和貓藤之間找到一條小徑,那麼沒有人能夠追踪到你,如果不是仔細尋找的話。因此我就讓我的小說人物生活在此處:我的小說人物與那些曾經來到普羅溫斯敦的人們一樣粗獷狂野。這不是一片溫良馴服之地。幾年前,有位總統夫人曾被告知,這是一片“東部的蠻荒西部”,這個描述也還不賴。科德角頂端部位呈螺旋狀向內折進——延綿不絕的沙丘線條彷彿手掌和手指合攏成拳頭時的曲線——這類地區在美國為數不多:你會為了一個更有意義的理由來到公路盡頭,而不是因為房地產不再利潤豐厚。在普羅溫斯敦,地理狀況深具特色,四周都是茫茫大海。

因此,這是一片奇異之地。清教徒在抵達普利茅斯之前曾在此登陸——?美國始於斯。清教徒厭倦了松樹成林,厭倦了北風哀慟,厭倦了黃沙遍地。他們繼續前行,留下一個個鬼魂。後來捕鯨船長們亦在此駐足,也留下一個個鬼魂。冬日的小鎮魂靈處處。在細雨霏霏的早春時節,期待三月盡快結束的念頭會使你抓狂發瘋。這是一個充斥著謀殺與自殺行為的地方。如果幾十年間無一例兇殺記錄,那麼這個記錄便會因一次真正的大屠殺戛然而止。幾年前,一個來自漁民家庭的年輕葡萄牙人殺害了四個姑娘,肢解了屍體,然後將屍塊埋進二十個散佈各處的小墳坑中。 相較於我為本書中諸位人物所設想的情境,那場災難並不是格外糟糕,因為在我的構思當中,他們的夜間之旅自沙丘直至市鎮。在鎮上,他們百無聊賴地忙於生計,卻連健康都無法保證,於是他們就會去兇殘地殺戮,然後再潛回沙丘。都是一些毫無動機的犯罪行為,我見過很多如此這般的犯罪行徑。

如前所述,這本書讓我感到畏懼。我熱愛普羅溫斯敦,因此覺得這樣描述這個地方並不好。隆冬季節,這個鎮子有一種固有的鬼魅氣氛,一種越來越強烈的預感油然而生:我腦中的小說似乎不是小說,而是一種魔術,一種黑色魔術。 即便如此,我還是在1966年的春天開始動筆。我非常不想動筆,我不能毫無準備就讓普羅溫斯敦陷於如此的文學恐懼之中,我想我會先以一章阿拉斯加獵熊的故事開始,作為序曲。我會塑造兩位不羈的富家少年,兩人都同其他富家少年一樣悖離傳統——?我會讓他倆迥異於我所保留的對於得克薩斯人的記憶,我曾在聖安東尼奧的112號騎兵隊與他們一起服役。在我的故事中,這兩個少年會依然年輕,依然卑劣,而非暴戾恣睢——狩獵將只是一架橋樑,藉此讓他們做好準備接受更多社會現實。自阿拉斯加的狩獵之行歸來之後他們就準備去旅行——最終普羅溫斯敦會接納他們。

現在,看完該前言然後繼續閱讀這本書的讀者會發現,書中竟無人前往普羅溫斯敦。狩獵那一章變成了六章,十二章,最終成了整本書的內容。在寫那些章節之時,我總是糾結於這個問題:鑑於小說的完整性,我似乎越發覺得有必要浸淫其中,我究竟需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從我精心勾勒的這場狩獵之中全身而退?直至兩個孩子回到達拉斯,而我準備再讓他們動身去東部之時,我才意識到以下兩件事情: 一、對於他們,我已無甚可談。 二、即便如此,我也不再相信,特克斯和DJ依然會是關於普羅溫斯敦的小說的主人公。事到如今,他們已經具有了其他特質。 由是,我在我的手稿中又耽溺數月,最終意識到:我並非聰明過人。我所寫的是一部小說,而非序曲。此書已然完稿。後來,許多讀者會覺得與我最好的那本小說大相徑庭。然而我以為,我從未寫過比此書更為有趣的一本書。

然而,追溯過往,我卻對本書的風格不大確定。因為,當1969年夏天莎朗·塔特遇害之後,全世界都聽說了查爾斯·曼森這個名字。我亦誠惶誠恐,如果我寫了那本關於沙漠殺人狂的小說,那麼我將會陷於怎樣的一種罪過之中?我又怎能確定曼森不會敏感於書中這種族群氛圍的信號? 然而寫作亦有其冥冥之力量。當這力量盛極,我們便永遠不得而知我們的作品會來自何方,也不得而知是誰將其賦予我們。傑克·肯尼迪的名字出現在《美國夢》的第一句,在那一頁再往下九行,一個名叫凱利的人就會被提及。同一章再往後,讀者就會得知凱利的中間名字是奧斯瓦爾德——?巴尼·奧斯瓦爾德·凱利。在刺殺事件發生大約一個月之後,那一章內容刊登在《時尚先生》上,但它寫於三個月之前,這個巧合迫使人們開始思考這種巧合的機緣。

亦因於此,我在裡寫了一個名叫麥克勞德的特工的故事,在他那個時代,他是一位舉足輕重的蘇聯特工。他住在一幢廉價公寓頂樓的一間廉價房間裡,與小說敘述者的住處僅隔著一條過道。寫這本書時,我經常感到難以置信,如許陋室竟然能找到如許人物。可是,對自己所寫內容無法信之鑿鑿這樣一個簡單的困難並未有助於加快那本書的寫作速度。該書出版後一年,我在一幢天花板很高、陰冷潮濕的舊樓裡租了一個房間,取名“奧文頓工作室”,這幢樓位於布魯克林的富爾頓大街,離中所描述的公寓相距不到半英里,在我擁有該工作室的那十年間,我下面那層樓住的便是魯道夫上校,美國最為舉足輕重的蘇聯間諜——?至少他最終被逮捕後FBI是這樣描述他的。 我們永遠無從得知,那些原始藝術家在其洞穴作畫是否是為了表現什麼,或者,那些移動作畫的手是否是在調和來自天堂的力量和來自地獄的力量。有時我想,小說家與美學家一樣,都在引領一種圖騰潮流,他的真實目的,其實他自己也未必知曉——?是為了在恐懼的領域裡另闢蹊徑,這個領域正是某些具有魔力的競技場中的聖殿。他的作品中的缺陷甚至可以成為其魔力的一部分,彷彿他真實的創作意圖就是要去改變那隻正在創作、正在移動的無形之手的決心。依此邏輯,您面前的這本書就是一個圖騰,其中不乏作者的護身符——?抑制詛咒、靜電以及我們這個電光四射時代無處不在的邪惡的護身符。


註釋: (1948),作者的代表作,被譽為描寫二戰中太平洋戰爭的最佳小說之一,反映深廣的社會和歷史主題,集現實主義、自然主義及象徵主義手法於一體,具有明顯的弗洛伊德學說和尼采思想的色彩。 (Barbary Shore, 1951),本書作者的另一部小說,是一部宣揚無政府主義的半象徵主義半現實主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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