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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漢不跳舞

硬漢不跳舞

诺曼·梅勒

  • 外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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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 171182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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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硬漢不跳舞 诺曼·梅勒 17696 2018-03-18
天快亮時,如果海灘是低潮,我一睜眼就能聽到海鷗的叫聲。碰上天氣糟糕的早晨,我總會覺得我像是死了,鳥兒在啄食著我的心。之後,我閉上眼又瞇一會兒,再次醒來的時候,潮水就要漫上海灘了,迅疾得像太陽落山時小山上那向下滑落的陰影。不久,第一批海浪就要開始撞擊我窗台下面平台的擋水牆了。巨大的衝擊不時從防波堤那邊升起,湧向我肉體中那最隱秘的航線。轟!海浪打在防波堤上,我開始像個漂零者孤獨地守在漂於昏暗的大海之上的貨船裡。 實際上,我已經醒來,在我妻子逃走後的第二十四個清晨那令人淒涼的時分,獨自一人躺在床上。當晚,我會慶祝這第二十四個夜晚的,我獨自一個人慶祝。可能已經證明了那是個蠻不錯的時機。這事後的日日夜夜,每每在我冥思苦想,要為那幾件可怕的事兒找一條線索時,我就試圖撥開記憶的濃霧,回想在第二十四個夜裡我會幹出或沒幹出些什麼事兒來。

可是,我最終還是沒有想起起床後我究竟乾了些什麼。那天可能同往日一樣。有則笑話說,有個人頭一次去看一位新來的醫生。當醫生問起他每天都做些什麼時,他張嘴就來:“我起床,我刷牙,我吐了,我洗臉……”這時醫生問,“你每天都吐嗎?” “噢,那當然,醫生,”那位病人回答說,“難道別人不吐?” 我就是那個人。每天早晨,吃完早飯後,我並不去點著煙。我頂多把煙叼在嘴上,然後準備嘔吐。丟了的老婆的那股臭味死纏著我。 十二年了,我一直設法戒菸。正像馬克·吐溫說的那樣——現在有誰不知道那句話? ——“戒菸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我都戒了一百次了。”我過去總覺得這句話就是我自己說的,因為我確實在十個不同的場合戒過十次煙,有一次一年,有一次九個月,還有一次四個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戒菸,幾年來足有一百來回,可我還是又抽了起來。因為,在夢裡,或早或晚,我總要劃根火柴,點著煙,隨著第一口煙,我吸進我所有的渴望。我感到我被牢牢地釘在這種慾望上了。那幫魔鬼困在我胸中,高聲尖叫,再抽上一大口吧。改改習慣吧!

所以我可知道上癮是個什麼滋味兒。一頭野獸咬住了我的咽喉,它們在我的肺臟裡翻騰。我同那頭野獸搏鬥了足有十二年,有時我打跑了它。我通常是在令自己也令他人罹遭巨大損失的情況下得勝的。因為不吸煙時,我脾氣就變得相當壞。我的反射作用就在劃火柴的那個地方,而且我的大腦往往會把那些讓我們保持冷靜沉著的知識(至少,如果我們是美國人的話)忘個一干二淨。不抽煙帶來的痛苦使我可能去租一輛小汽車開開,我從不注意它是福特牌的還是克萊斯勒牌。這可以被看成結束戒菸的前奏。有一次,我沒抽煙,同一位我熱戀著的名叫瑪蒂琳的姑娘趕了好長一段路,去見一對想過上一次換妻週末的已婚夫婦。我們讓他們玩了個痛快。回來時,我和瑪蒂琳吵了起來,我把小汽車弄壞了。瑪蒂琳的內臟傷得厲害。我便又開始吸煙了。

我過去常說:“自殺要比戒菸來得容易。”可我又懷疑這樣說是否正確。 就在上個月,二十四天前,我妻子溜了。就在二十四天前。這讓我對煙癮又有了新的認識。放棄愛情可能要比戒菸簡單些。然而,當你向那愛與恨纏在一起的混合物揮揮手道聲再見時——啊,那讓人頭疼的可靠的救命仙丹,那愛與恨的糾纏! ——我說,結束你的婚姻同戒掉尼古丁一樣費事,沒什麼兩樣,因為我可以告訴你,十二年過後,我開始憎恨那些又髒又臭的玩意兒,程度決不亞於痛恨該死的老婆。甚至早晨起來的第一口煙(它給我帶來的滿足曾經是我一輩子也不會丟掉它的原因。這個原因難以根除)現在也帶給我一陣陣咳嗽。除了上癮之外,什麼樂趣都沒有了,而上癮仍是打在你心靈最底層的一個烙印。

我的婚姻情況就是這樣,因為帕蒂·拉倫走了。如果我在知道她那些可怕的缺陷時還曾愛過她——甚至在我倆像一對快樂的魔鬼似的吸著煙,把幾十年後可能會得肺癌的念頭拋到九霄雲外時,我總是覺得,在某個始料不及的夜晚,帕蒂·拉倫將成為我的末日,不過,即使真是這樣,我還喜歡她。誰知道呢?愛情會刺激我們變得迷狂。那是幾年前的事了。前一兩年,我們一直試圖改掉習慣。夫妻間的厭惡跟著季節的推移不斷增長,直到將舊情全部耗盡。我開始討厭她,討厭早上那支煙,最終我真的戒掉了那一支煙。只有在十二年後,我才終於感到我從我生活的最大嗜好中掙脫了出來。一直這樣,直至她離我而去的那個夜晚。那天晚上我發現,失去妻子也是一次萬分痛苦的旅行。

她出走之前,我整整一年沒抽一支煙。正因為這樣,我和帕蒂·拉倫可能會什麼也不顧地打起來,但我最後還是連駱駝牌煙也不抽了。然而希望不大。她開車走後兩小時,從帕蒂丟下的只剩了半包的香煙盒裡,我又拿了一支棺材釘。思想鬥爭了兩天,最後還是又抽了起來。因為她走了,每天我都是在靈魂的騷動不寧中開始度日。天哪,痛苦的瀑布就要把我吞沒了。伴隨著這個不爭氣的習慣而來的是我與帕蒂·拉倫之間的每一點舊情都來噬咬我的心。在我嘴裡,每支香煙都有股煙灰缸味兒,可我吸進去的並不是焦油而是我自己那燒焦了的肉。這就是抽煙與丟了的老婆混合在一起的氣味兒。 我剛才說過了,我想不起我是怎麼消磨掉第二十四天的。記得最清楚的是,我打了個呵欠,想抽那第一支煙,然後往下硬咽那口煙。過了一會兒,四五點鐘後,我有時才能安安穩穩地抽起來,用煙燒灼我生活中的創傷(沒把我自己當回事兒)。我多麼渴望見到帕蒂·拉倫啊。在那二十四天裡,我想盡辦法不見任何人,待在家裡,也不常洗漱,喝酒喝得好像我們血液的長河裡流著的全是波旁威士忌,而不是水。我自己呢,要是用個不好聽的字眼來形容的話,成了個邋遢鬼。

要是在夏天,別人可能很容易就會看出我處境的可憐,可現在是晚秋,天總是灰濛蒙的,鎮子上一個人都沒有。在十一月那些短暫的下午,你可以拿上個保齡球,往我們那條窄窄的主街(一條名副其實的新英格蘭小街)的單向道上一扔,保證連一個行人或一輛汽車也碰不著。小鎮又恢復了本來的面目。要是用溫度計來量,寒冷些是並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因為用溫度計來量,馬薩諸塞州那邊的海岸還不如波士頓西邊那幾座石山冷)。它只是冰冷的海風與無底之寒兩相交加的結果。那無底之寒存在於神魔小說那隱遁的心之中。或者,確實如此,它藏在降神會中。老實說,我和帕蒂九月末參加了一次降神會,其結果令人不安。那次降神會時間不長,卻陰森可怖,結束時,又來了一次瘋狂的尖叫。我懷疑,如今我失去帕蒂·拉倫,形單影隻的部分原因是,就在那一時刻,有些看不見摸不著的但無疑又讓人厭惡的東西已附在我們的婚姻之上了。

她走後足有一個星期,天總也不變。十一月的天空冰冷而陰森,日復一日,都一個樣兒。你眼前的世界灰濛蒙的。夏天,這裡的人口能達到三萬,並且到了周末還會翻個番兒。好像科德角的汽車都駛到有四個行車道的國家公路上來了。這條公路的盡頭就是我們住的那片海灘。那時,普羅文斯敦就同聖·特佩茲一樣絢爛多彩了,但到了星期六晚間,它便臟得與貢內島沒什麼兩樣。可是一到秋天,人都走了,小鎮就又恢復了原來的模樣。現在,人口數量不似以前那樣與日俱增,從三萬一下子跳到六萬,而是降到了最低限:三千。你可能會這樣說,在平時那空蕩蕩的下午,居民的實際數量一定只有三十個男人加上三十個女人,而且他們也還都躲了起來。 在這個世界你可能再也找不到第二個這樣的鎮子了。要是你對人群過敏的話,那麼在夏天,人口的稠密可能會把你憋死。而另一方面,如果你受不了孤獨的煎熬,那麼在漫漫寒冬,你便會飽嚐恐怖的滋味兒。從這兒往南與往西走不到五十英里,有座馬撒葡萄園,它目睹了群山的上長與風化,耳聞了大海的漲潮與退潮,經歷了森林和沼澤的生長與死滅。恐龍曾路過馬撒葡萄園,它們的骨頭被深深地壓進了基岩。冰川來了又去,忽而將小島吸向北,忽而又像推渡船似的把它推到南邊。馬撒葡萄園地底的化石足有一千萬年的歷史了。科德角北岬卻是一萬年之前由大風與海浪吹打而成的。如果從地質學上的時間算,那還不到一夜工夫。我的房子就坐落在那兒,我就住在那塊土地上,那裡,狹長而起伏地覆滿了灌木的沙丘盤旋地上爬,直至科德角頂端。

也許這就是普羅文斯敦如此美麗的原因吧。它在黑夜裡孕育而成(因為有人曾發誓說,普羅文斯敦是在一場黑暗的暴風雨中誕生的),它的細沙淺灘在黎明時分仍然閃閃發光,散發出濕漉漉的芬芳,那芬芳是第一次把自己奉獻給太陽的原始土地所特有的。多年來,藝術家們接踵而至,想要將普羅文斯敦的迷人的光彩捕捉下來。人們把它比作威尼斯的環礁湖,要不就是荷蘭的沼澤地。可等夏天一過,大部分藝術家就都走了。灰濛蒙的新英格蘭的冬天便穿起它那件又長又髒的內衣,灰濛蒙的就像我的情緒,到這兒來惠顧我們了。這時,人們會想到,這片土地僅有一萬年的歷史,他們的靈魂還沒有根基。我們沒有古老的馬撒葡萄園地底那殘存的化石以用來鎮住每一個靈魂,的確沒有,沒有我們靈魂的藏身之所。我們的靈魂隨風飄舞,歪歪斜斜地飛向我們鎮上那兩條長街。這兩條長街好似兩位漫步去做禮拜的老處女,佝僂著盤在海灣。

如果這是一個公正的例子,能證明第二十四天我究竟是怎樣想的話,那麼很明顯,我一直是處在一種內省、頹廢、沮喪與坐立不安之中。二十四天沒見到你又愛又恨的老婆了。毫無疑問,是害怕令你緊緊地依戀著她,就像你依戀那讓你上癮的煙屁股一樣。我又開始抽煙了,我是多麼討厭那股香煙味兒啊。 那天,我似乎走到了鎮子上,而後又轉了回來,回到我那幢房子裡——她的房子——這幢房子是帕蒂·拉倫用錢買下來的。在灰濛蒙的下午將盡的時候,我獨自一人沿著商業大街走了有三英里路,不過,我記不起我曾跟誰搭過話了,也記不起有多少人從我身邊開車駛過,要我搭他們的車了。不,我記得我走到了鎮子的盡頭,走到了最後一幢房子與海灘相接的那個地方。移居美洲的英國清教徒們就是在那兒上的岸。是的,他們不是在普利茅斯而是在這兒上的岸。

好多天來,我一直在反复琢磨這件事兒。那些清教徒們,在橫渡了大西洋之後,所見到的第一塊土地便是科德角的峭壁懸崖。科德角後岸,拍岸的驚濤最洶湧時可捲起十尺多高。就是在風平浪靜的日子,危險也十分之大。無情的海潮會將船隻卷上岸,而後把它們拍碎在淺灘上。是流沙而不是岸邊岩石,在科德角,吞沒了你的航船。聽到波濤那永不歇息的咆哮聲,那些清教徒們不知要有多麼害怕。誰還敢乘著他們那樣的小船靠岸呢?他們掉轉船頭向南駛去,那片白色的荒涼的沙灘仍舊是老樣子,冷酷無情,根本就不像是海灣,僅只是一片無垠的沙灘罷了。於是他們又試著向北航行。然而有一天他們發現,海岸向西彎了過去,又繼續彎向西南,甚至後來又彎向南邊去了。大陸究竟在耍什麼把戲?現在,他們又向東駛去,從向北航行算起,船整整走完了三個方位。難道他們是在圍著大海的一個耳灣兜圈子嗎?他們繞過一個小地角,找到避風處拋了錨。那是個天然港,確實,它就好像人們耳朵裡面的耳孔,受到大自然的保護。在那兒,他們放下小舢板,劃向岸去。紀念這次登陸的是一場瘟疫。依靠防波堤的前部堤壩才使鎮子邊上那片沼澤地得以逃脫大海的蹂躪。那兒就是公路的盡頭,在科德角,旅遊者最遠也只能把車開到那兒。在那兒,他所能看到的便是當年那幫清教徒們登陸的地點。在他們上岸之後,陰晦的天氣盤旋著,許久不肯離去,並且他們又發現,這兒獵物很少,可耕的土地也不多,於是僅僅住了幾星期,他們便又向西航行,橫渡海灣到了普利茅斯。 然而,他們是在這兒,在科德角,懷著發現新大陸後的恐懼與狂喜,首次登陸的。儘管它是新大陸,歷史還不足一萬年。還只是一堆散沙而已。在他們到達陸地最初的那些黑夜裡,該有多少印第安人的鬼魂在他們四周嚎叫啊。 每當我走到鎮邊那片翠綠的沼澤地時,我就會想起那幫清教徒。在沼澤地附近,岸邊的沙灘十分平坦,你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線上的那些船隻,甚至都能看到那一排排露出地平線的半截桅杆。釣魚船的駕駛台一個接著一個,看上去就好像行駛在沙灘上的大篷車隊。要是我多喝了幾杯的話,我就會發笑的,因為離第一批清教徒染上瘟疫的地方不到五十碼——美國的誕生地——便是大型汽車旅館的入口。這座汽車旅館即使不比其他大型汽車旅館醜陋,也絕不能說比它們漂亮。人們給這家旅館起名叫“客棧”,表示對那批清教徒的敬意。它的柏油停車場有足球場那麼大,同樣表示向第一批清教徒敬禮。 不管我怎麼冥思苦想,關於第二十四個下午,我所能想起的也就只有這些了。我走出家門,步行穿過鎮子,思索著我們這片海岸的地質情況,想像著第一批清教徒們的所作所為,再把普羅文斯敦客棧嘲笑一頓。之後,我想我可能是走回家去了。我躺在沙發里,憂鬱的心緒始終纏繞著我。在這二十四天裡,我總是好久好久地盯著這面牆。不過,真的,我想起來了,這是我絕不能忽視的,那天晚上,我鑽進我那輛波其牌小汽車,駛向商業大街,我開得很慢,就好像我害怕那天晚上我會變成個小孩子。大霧漫天,一直開到望夫台酒家我才把車停下來。在那兒,在離普羅文斯敦客棧不遠的地方,有一間黑得分不清本色的小松木板房,上漲的潮水在輕輕地拍打著房基。這也應當是普羅文斯敦的一種奪人心魄的魅力吧。我還未曾留意,不僅是我的房子——她的房子! ——而是商業大街靠海灣那邊的大多數房子,在大海漲潮時都像一條條漂浮的航船,這時房基下面的堤岸已有一半淹沒在大海中了。 今晚,大海就瀰漫著這樣的大潮。海水有氣無力地上漲著,就好像我們這兒是熱帶地區,可我知道大海是涼的。在這間黑屋子那扇完好的窗戶後面,壁爐內的火苗漂亮得足可以印在明信片上。我坐的那把椅子散發著冬天將臨的氣息,因為它有塊擱板,一百年前人們就在學習室裡使用這種擱板:一塊由摺頁連起來的大大的圓形橡木板,要坐時你只要把板子往上一抬就行了,待你坐下後,它便又恢復了原狀,支在你右肘下邊,你可以把它當作喝酒的桌子來用。 望夫台酒家可能是專門為我開的。在秋天裡寂寞的晚上,我喜歡自負地幻想,幻想我是個腰纏萬貫的現代大亨式海盜,只是為了娛樂才開了這麼個小店。那頭兒的大飯店我可能很少光顧,不過這家牆上鑲了板子的休息室和配有女招待的小酒吧卻只是為我一人開的。私下里我想,別人有什麼權力到這兒來。在十一月份,要保持這種幻想並非難事。平時,夜裡靜悄悄的,大部分就餐者都是來自布魯斯特、丹尼斯及奧爾良等地的白人,是些上了歲數的,為人還不錯。他們從家出來就是想找點刺激。他們發現,冒著風險把車開出三十或四十英里到普羅文斯敦這件事兒本身便足以令他們激動不已了。夏季的迴聲並未使我們那難聽的名聲好聽多少。那些在像牙塔尖待過的人——也就是說,每一位白人退休教授與退休了的公司高級職員——看上去都不想在酒吧間裡逗留。他們朝餐廳走去。我穿著一件粗藍布夾克衫,人們只要看我一眼就會轉到飯桌旁。 “親愛的,不在這兒喝,”他們的太太會這樣說,“吃飯時再喝吧。我們都要餓死了!” “對,乖乖,”我會自言自語咕嚕道,“都要餓死了。” 在那二十四天裡,望夫台酒家的休息室就成了我城堡的主塔。我坐在窗子旁邊,盯著爐火,注視著海潮的變化;四杯波旁威士忌、十支香煙、十幾塊乳酪餅乾(這是我的晚飯!)下肚後,我便覺得我頂差也該算是住在海邊的受了傷的貴族。 作為對淒愴、自憐與絕望生活的回報,我酒性大發,想像力又回到了我身上。不管在這種保護下它們是多麼不平衡,它們畢竟還是回來了。在這間屋子裡,順從的女招待令我酒性大發。無疑,她很怕我,儘管我說的最富於挑逗性的話也不過是,“請再來一杯波旁威士忌。”但我知道她為什麼不安。她是在酒吧間里工作,我在酒吧間里幹過好多年呢。她認定我是個危險分子,我尊重她這一看法。我良好的舉止集中地體現了這一點。在我做侍者的那些日子裡,我也時刻注意像我這樣的顧客。他們從不給你添麻煩,可一旦添起麻煩來,你那間屋子就將變成一堆垃圾了。 我不認為我是那種人。可我怎麼能說女招待在這種急切期待的心緒下就沒有照顧好我呢?我想得到多少關照,她便給我多少,給予我所需要的一切。經理是位年紀輕輕而又談吐文雅的小伙子。他決心讓小店保持創辦期的風格。我倆已相識多年。只要有我那位殷富的太太陪我來這兒,他就會把我當作本地貴族的了不起的代表,無論帕蒂·拉倫喝醉時是如何的吵鬧:財富絕對抵得上這些!由於只剩我自己了,我進來時他向我打聲招呼,往出走時他和我道聲再見,而且很明顯,他是以老闆的身份決定讓我完全獨自一人地待在這兒的。結果便是,沒有什麼人到休息室裡來。夜復一夜,我愛怎麼喝就怎麼喝,醉成什麼樣都行。 直到現在,我還承認我是個作家。然而從那頭一天起我就沒寫出什麼新東西來。三個多星期過去了,我還是一個字都沒寫。我們可能會以為,把某人的處境視為嘲諷的笑料並非什麼樂事。但是要知道,當圓圈合起來時,嘲諷就也成了一座土牢。當我沉浸於尼古丁的懷抱時,最後一次戒菸的成功使我丟棄了寫作。戒菸讓我喪失了寫作能力,我甚至一段兒也寫不出來了。因而,戒菸以後,我不得不重新開始學習寫作。既然我已經取得這樣的成績,那麼就不能在戒了煙之後再抽煙,免得捂滅那文學創作的星星點點靈感的火花。或者是因為帕蒂·拉倫出走了的緣故? 這些天來,去望夫台酒家時我總是帶著個筆記本兒。喝醉了,我就在原來那些字上再加上那麼一行兩行的。原來那些字是我心情稍好些時寫下的。有時,當觀光者和我一塊兒在同一間屋裡喝開胃酒時,我對那些妙言妙語的讚美,或是對現在聽來同老酒友的車軲轆話一樣乏味的嘲弄,聽上去都可能既稀奇古怪又生氣勃然,就和狗叫差不多(根本不顧及休息室的體面)。它也不管身邊有沒有人,反正叫給你看,叫得你不得安寧。 我喝得酩酊大醉,擰著眉頭琢磨著連我自己也認不清的筆記,然後,當我又看到這些灌滿了酒精的曲裡拐彎的字兒變作了一篇可讀的文章時,我就會高興得笑出聲來,這能說我是在人前賣弄學問嗎? “噢,對了,”我自言自語嘟囔一句,“這叫研究!” 我剛想出標題的一部分,這是個真正的標題,作為一本書的名字蠻響亮的:《在我們的荒野上——對心智健全者的研究》,作者:蒂姆·馬登。現在,該解釋一下我的名字了。 《在我們的荒野上——對心智健全者的研究》的作者是麥克·馬登,還是蒂姆·麥克·馬登,抑或是雙麥克·馬登?我咯咯地笑了起來。我那位女招待,那個可憐而又過於機警的姑娘扭過身來瞄了我一眼。 我確實是在咯咯地笑著。我又想起了那些有關我名字的老掉牙的笑話。對父親的敬愛在我心底油然而生。啊,敬愛父母那種又酸又甜的滋味兒呀。它純粹得決不亞於你五歲時吃酸糖球的感覺。道格拉斯·“白麵團”·馬登——對他的朋友與對他那唯一的兒子也就是我來說是大馬登——有一次曾叫我小麥克要不就是麥克麥克,過了一陣子又叫我雙麥克,叫我突米,最後還是又管我叫起蒂姆來。我一邊呷著酒,一邊思考著我名字的詞形學意義,我咯咯地傻笑了起來。在我的生活旅程中,每改一次名字,就會發生一件事兒——要是我能把那些事記住就好了。 現在,我試圖在心裡給我的首篇文章盤算出第一套詞組來(標題多棒啊!《在我們的荒野上——對心智健全者的研究》,作者:蒂姆·馬登)。我應該為愛爾蘭人說上那麼幾句,解釋一下他們幹嗎要喝那麼多酒。這可能與睾丸激素有關吧。愛爾蘭人的睾丸激素很可能要多於其他男性。我父親就這樣。睾丸激素的躍動令他們難以管教。荷爾蒙很可能需要用酒精來化解。 我坐在那兒,手裡拿著筆,喝了口波旁威士忌,差點把我舌頭給辣掉。我沒準備嚥下去。這個標題差不多是從第一天開始直至今日在我腦海中浮現的一切了。我只能靜思默想海浪了。在這寒冷的十一月的夜晚,從某種程度上說,休息室窗外的翻滾的海浪與我腦海中那洶湧的波濤有很大的相似性。我的思路枯竭了。我對酩酊大醉後想像的貧乏深感失望。這和你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剛剛琢磨明白宇宙的真正關係可惜你的詞彙卻跟不上趟沒什麼兩樣。 就在這時,我注意到,在望夫台酒家我的這片小天地裡,不再是我獨自一人。離我不足十英尺遠的地方,有個長得和帕蒂·拉倫一模一樣的金發女人與她的男伴坐在一起。要是我不能給我敏感的直覺找到另外的解釋的話,那麼很明顯,她是和那小子一塊進來的。那小子衣冠楚楚,一身花呢與法蘭絨料子,兩腮灰髯,臉膛曬得發紅,看上去活像個律師。是的,那個婦人同她的美男子坐在一起。他們桌上放著酒,所以他們一定會扯上一陣子的(用不要臉的語調來扯,最起碼她的語調就夠不要臉的)。五分鐘?十分鐘?我看得出他們已經估摸過我了,可不知什麼緣故他們居然會厚著臉皮不理睬我。不曉得那個穿花呢與法蘭絨的是不是有幾招真功夫,看上去他不像是個武林高手,倒像是個網球運動員;也不了解這對夫婦是不是富有,富有到連陌生人都從未讓他們不愉快過(他們的府第被盜除外);更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對緊靠在他們身邊的這具有軀幹、有腦袋、有四肢的軀體不屑一顧。對所有這些我都不甚了了,但至少有一點我是清楚的,這就是那個女的在大吵大嚷地說話,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在這令人煩惱的時分,這是多麼大的一個侮辱啊! 不久我便明白了。從他們的談話方式上,我推知他們是加利福尼亞人。他們舉止放蕩,大大咧咧,同光顧慕尼黑酒吧的新澤西遊客沒什麼兩樣。 由於我的注意力全都用在了那些只有情緒低落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沉重的心理活動中,大腦就如一頭歸欄的大象,步履蹣跚,東碰西撞。最後,我終於還是爬出了我那高低不平的自我專注的沙丘,看了看他們。這下我才看出,他們對我冷漠不睬既不是因為他們狂傲自大、自信心太強,也不是因為他們單純無知,正好相反,是因為他們正在演戲。只不過是一組亮相罷了。那個男的早就警覺到,對我這樣死盯著他們不放的人決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弄不好我就會給他們帶來真正的麻煩。而那個女的呢,正像我所估計的那樣,一定認為自己的舉止要是不像天使就得像蕩婦,不然就太讓人難以忍受了。選擇其中任何一者都可以。她在往前衝呢。她希望激怒我。她想考驗考驗她那位美男子的勇氣。這個婦人可決不是一般的代用品,能夠取代我的帕蒂·拉倫。 不過還是讓我來把這個女人描繪一番吧。她很值得一看。她年齡比我妻子小些,四十多歲,但是她與我妻子有多麼相像啊!以前有位名叫詹妮弗·韋爾斯的色情明星,這女人長得同她沒什麼兩樣。她長了一對豐滿、高聳而又不很對稱的大乳房——一個乳頭向東,一個乳頭向西——陷得深深的肚臍眼兒,女性的圓圓的肚子,迷人的富有彈性的豐臀。在買票飽覽詹妮弗·韋爾斯美色的人群中間,不少人被挑起了勃發的淫欲。任何一個想當金發女郎的人就是真正的金發女郎。 眼下,我這位新鄰居的臉和色情明星詹妮弗·韋爾斯的臉一樣,絕頂動人。她那微微上翹的嫵媚的鼻子,她那噘得高高的小嘴兒,都顯得如此任性,如此傲慢,與性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東西絕無二致。她的鼻孔向外翻著,她的手指——女權運動可以振作它自己! ——厚顏無恥地塗上了銀灰色的指甲油,同她那灰藍色的眼瞼相映生輝。真正的一個美人兒!不合時尚的尤物。西海岸的富翁們最最偏愛的那種人。桑塔·巴巴拉?拉·喬拉?帕莎登娜?不管她在哪兒,她也肯定是從橋牌之鄉來的。衣裝整潔的金發女郎待在這樣的地方是再好不過的了,其完美程度就好似撒在五香熏牛肉上的芥末面兒。自治的加利福尼亞已潛入我的靈魂之中。 我真不知道該怎樣來形容這種凌辱,它簡直就像在猶太人上訴聯合會辦公室外面貼上一張卍字一樣欺人太甚。這個金發女子令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帕蒂·拉倫,只看一眼就想到了,我真想揍她一頓。怎樣打呢?我也不知道。但最最起碼也非叫他們別那麼得意不可。 於是,我便細心地聽下去。她是個從頭到腳著裝講究,又喜歡喝酒的女人。她能一杯接一杯地喝。蘇格蘭威士忌,那當然。切瓦斯雷加酒。 “切維斯。”她這樣稱它們。 “小姐,”她喚女招待,“再給我上一杯切維斯。多加幾塊寶石。”她把冰塊叫作寶石,哈,哈。 “當然,你讓我煩透了。”她對她的男伴說道,聲音大而自信,好像她能根據酒量的大小來決定屁股下面性慾的旺盛度。真是座發電廠。有些聲音就像調音叉那樣,能讓我們心中那隱秘的樂弦產生共鳴。她說話就是這麼一種聲音。這麼說是粗魯點,但無疑誰都會為了這種嗓音而乾出點兒什麼勾當來。甜聲媚語下面那濕乎乎的小親戚會奉獻出同樣的東西讓你去佔有的,這個希望總還是存在的。 帕蒂·拉倫便有此種嗓音。每每嘴唇一沾上不摻水的馬丁尼雞尾酒,她就會變得很兇(她當然要硬把馬丁尼叫成馬提賽克)。 “是杜松子酒,”她說道,嗓音的狂熱、沙啞表明她情火已熾,“是杜松子酒讓老娘要找死了。不錯,是這樣的,屁眼子。”在這樣的戲謔中她也會十分溫存地把你裹進來,就像是說,上帝呀,甚至你,屁眼子,在她身邊你也會感到相當愜意。但是那時,帕蒂·拉倫是屬於另外一種財富的,百分之百的派生財富。她的第二任丈夫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她曾一度努力慫恿我,要我去殺他)是個坦帕老富翁。她把他折騰得夠嗆,這倒不是說她和他撕破了臉皮什麼的,而是說她的離婚律師助了她一臂之力,這樣一來,那個坦帕老富翁的經濟基礎就徹底動搖了。她的離婚律師簡直像發憋足了勁的砲彈(我過去時常這樣痛苦地想像,曾有一段時間,每天晚上,他可能都在揉搓她的肚皮,但是人們不久便會從這樣富於獻身精神的離婚律師那裡撈到好處——律師提供證據時的表現就足以說明這樣做還是夠本兒的)。儘管帕蒂·拉倫發育得很飽滿、很健壯又很野性,並且在那段時間裡,還像調料罐子那樣勁頭十足,他也還是把她個性中的那股子“硬勁”錘鍛成了纖弱的花草。他對她進行了強化訓練(他是最早為了演出而動用錄像機的人之一),教她怎樣在證人席上裝出膽小怕事、戰戰兢兢的樣子,從而使審判者的眼睛變成——原諒我! ——一位神魂顛倒的胖胖的老法官。在審判結束之前,她的那些婚姻方面的過失(她丈夫也有證人)就都已成了一位受盡欺凌、被逼得走投無路的正派女子初次犯下的錯誤。每位前來作證的舊日情人對她所進行的起訴都被視為再一次令人不快的嘗試,他們的目的大概就是要撫慰她那顆被丈夫弄得破碎了的心吧。帕蒂可能會像個出色的高中啦啦隊隊長——一個從北卡羅來納州某鄉鎮來的、個子不高、上了年紀的鄉巴佬——那樣開始她新的生活旅程,不過,此時,在她準備與沃德利離婚(與我結婚)時,她已擁有一些社會所崇尚的斯文和優雅了。媽的,她的律師同她在舉止上簡直就像倫特與方坦,他倆竟能在證人席上來回傳著一碗湯。住在佛羅里達海岸的那個老富翁,他的一個子嗣的基本財產就這樣給奪走了一份兒。這便是帕蒂漸漸富有起來的緣由。 然而,越聽望夫台酒家裡的那個女人談話,我就越感到她和帕蒂殊非同類。帕蒂的智慧是決不摻假的——這便是她能在愚昧和野蠻之間所必然忍受的一切。這個正在改變我今晚生活的金發女人,在才智方面大概還差點勁兒,但她真應該有些。她的舉止如同連著金錢。要是萬事順遂,她可能會在她旅館的房間門口迎接你,只戴著一副長到肘部的白手套(穿著高跟鞋)。 “說呀,說你厭煩了。”現在我聽清楚了。 “在一對迷人的男女決定去旅行時,發生這樣的事是可以預料的。這些天,我們一直待在一塊,這會讓我們害怕丟掉幻想。告訴我,是不是我錯了。” 顯然,她對他如何回答是不大感興趣的,相比之下,她更有興趣的倒是,她讓我知道,他們不但沒結婚,而且,誰都可以估計到,這只不過是一次短暫而又有限制的放縱罷了。他們之間的關係隨時都有可能告吹。那位穿花呢法蘭絨的就像一頭還沒宰掉的野獸,替換他一宿問題不大。這個女人會用一種身勢語,她身段的扭動暗示出,第一宿你將受到熱烈的歡迎——只是過些天后,你才會碰上麻煩。但是第一宿卻是由主人來開銷。 “沒有,我沒厭煩。”穿花呢法蘭絨的用最低的嗓音告訴她,他根本沒有一絲一毫的厭煩。他那沉悶的音調,好像灌入聽覺裝置中的噪聲,令你突然感到遲鈍,就想睡覺。不錯,我認為,他肯定是個律師。他那自信而有節制的舉止便包含了某些東西。他正對著法官席講述一條法規,督促法官別推掉這個案子。哄哄她吧! 然而,她的正文卻是吵鬧與喧嘩! “不,不,不,”她說,輕輕地搖了搖杯中的冰塊,“我們來這兒是我的主意。你是想去波士頓,既然這樣,我說,我的幻想也在吸引著我。你不介意吧?當然,你不會。才過門兒的新媽使爸爸迷戀得發狂。如此等等,”她說著,停下來,呷了一口切維斯,“可是,親愛的,我有這個惡習。我不能忍受滿足。一旦我感到滿足了,一切就都會對我說:'再見了,親愛的!'況且,我只要看起地圖來就廢寢忘食,這你知道,朗尼。人家都說女人看不懂地圖。我就能。在堪薩斯城,老早以前在——等會兒,我想起來了——在1976年,我們那個代表團,只有我,一個從傑麗福特公司來的女人,能看懂一張把車子從旅館開到傑麗福特公司總部的地圖。 “所以,是你錯了。讓我看看波士頓及其郊區的地圖吧。當你聽出我話語裡的那種腔調時,當我說'親愛的,我想看看這個地區的地圖'時,你就注意了吧。那意思是,我大腳指頭癢癢了。朗尼,從五年級起我就開始學地理”……——她以品評的目光斜睨了一下她杯子中正在溶化的寶石塊——“我過去常常盯著新英格蘭地圖上的科德角不放。它向前探伸,活像個pinkie。你知道小孩兒們把pinkie當成什麼嗎?那是他們的小手指頭,離他們近的那個。所以我想去瞧瞧科德角的頂端。” 我必須說,我還是不喜歡她那位朋友。他有一張保養得挺富態的臉,給人一種感覺,就好像是他在睡覺時,他的錢裡也還會長出錢來。一點也不,一點也不,他告訴她,把他的色拉油滴在她那已經撥起的小小的遺憾之中,我倆都想到這兒來,這是千真萬確的,等等,等等。 “不,朗尼。我不給你任何選擇。這件事我說了算。我說,'我想去這個地方,普羅文斯敦。'我可不許你有反對意見。於是我們就來了這兒。這是幻想之中的幻想。你煩透了。你想今晚就開車趕回波士頓。這地方的人都跑光了,對嗎?” 就在這時——千真萬確——她死死地瞅了我一眼:要是我接受了它,那她這一眼就是最熱情的歡迎;要是我沒有回應,那它就成了最辛辣的嘲弄。 我說話了,我對她說,“那就是你相信地圖的原因吧。” 這句話奏效了。因為我記得我和他們坐到了同一張桌旁。我最好還是承認,我的記憶力真他媽的完蛋。能回想起來的,我就記得十分清楚——有的時候! ——但我常常不能把整晚所發生的事兒串起來。所以再想一次還是我與他們坐在了一起。一定是他們請我過去的。他甚至是在笑。他名叫倫納德·潘伯恩·朗尼,潘伯恩是加利福尼亞共和黨中顯達人家的姓。毫無疑問——她也不叫詹妮弗·韋爾斯,而叫傑西卡·龐德。龐德和潘伯恩——現在,你能明白我為什麼要憎惡他們了吧?他們的舉止做派是從電視連續劇中的人物那兒學來的。 實際上,我開始誠心誠意地為她尋開心了。我想,這可能是因為我有好多天沒同任何人說話了吧。現在,沮喪或者,不不,一些埋藏在我心底的饒有風趣的幽默看上去都很平常了。我開始講幾個關於科德角的故事。我選擇的時間十分恰切,講起來也生動活潑。當時,我精神飽滿得一定就像個被長期監禁好不容易才獲准到獄外逛上一天的囚犯。我與龐德談得如此投機,幾乎使我忘掉了心中的抑鬱。不久我便發現,她對物質財產特別感興趣。碧綠草坪之上的、配有高高的鑄鐵大門的豪華住宅令她激動不已,滿臉放光,其亮度決不亞於房地產商將真正的買主領到合意的房子前面時臉上所放出的那种红光。當然,沒一會兒我就猜到了真相。在她那與生俱來的錢堆上,傑西卡自己又摞上了一份兒。在加利福尼亞,她確實是個頗有成就的鄉間房地產商。 對她來說,普羅文斯敦一定太讓人失望了。我們所能奉獻的建築物是地方土造的,但它們稀奇古怪:外面安有木梯的舊魚棚子——科德角的鹽盒子。我們只能為遊客提供居室大小的空間。租出去一百個房間,就會有一百個人站在階梯外頭。普羅文斯敦對任何一個找尋豪華住所的人來說,都無疑頗似十字路口邊上那二十根電線桿子,東一根西一根的亂七八糟。 可能是我們這地方在地圖上的優美形狀欺騙了她:科德角那突出的部分繞著它自己捲曲著,活像中世紀拖鞋的大腳指頭!她可能以為科德角隨處都是一片片草坪,而她真正看到的呢,卻是由板子蓋起來的下等酒吧與如此狹窄的單道主街,實在太窄了,要是路邊停放著一輛車的話,你開過時可得憋住氣,希望你那輛租來的轎子別讓什麼東西給刮了。 很自然地,她向我問起了我們鎮子上最壯觀、給人印象最深的房子。它坐落在一個小山丘上,是座五層高的法國式城堡——在我們鎮子上算是絕無僅有了——四周圍著鑄鐵做的高高的柵欄。主建築離大門很遠。我可說不好現在誰住那兒,也不清楚是他自己的還是他租的。以前我曾聽說過那人的名字,不過現在卻記不得了。想將這些對陌生人解釋清楚是很不容易的。但在冬季,普羅文斯敦人喜歡“貓冬”。要認識新來的人並不比從一個島旅游到另一個島困難。此外,我那些穿著過冬衣服(藍色粗布工作服,靴子及風雪大衣)的熟人沒有一個走出過大門口。我想,我們那座壯觀的城堡當下的主人一定是個家資殷富的怪傢伙吧。於是,我就拽出了一個我最了解的有錢人(實在是個巧合,這人便是帕蒂·拉倫那來自坦帕的前夫)來搪塞。我將他由北而南移到普羅文斯敦,爾後再把那座城堡借給他。我不想失掉得以與傑西卡小姐待在一起的機會。 “噢,那個地方,”我說,“是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的。他一個人住那兒。”我停頓一下,“過去我們認識。我們同時在埃克塞特讀過書。” “噢,”傑西卡停了好一會兒,“你看我們能否去拜訪他一次?” “眼下他不在。他很少待在鎮子裡。” “太掃興了。”她說。 “你不會喜歡他的,”我告訴她,“他是個相當古怪的傢伙。在埃克塞特時,他違反著裝規則,把系主任都給氣瘋了。我們必須穿夾克,系領帶,可沃德利呢,這個老傢伙卻穿得像救世軍的王子似的。” 我的話語裡一定包含了一線希望,因為她開始愉快地笑了起來,但我記得,就在我開始要把更多的故事講給她聽時,我極為強烈地感到,我不該再講下去了——恰如一股莫名其妙的煙味,毫無理性可言——知道嗎,有時我認為,我們大家其實都同廣播電台差不多,有些故事是不能播出的。還是讓我們這樣想吧,當時我有個十分明確的指令,要我自己別再說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會理睬這個指令。對一個迷人的金發女人有多少話要說啊!)。這時,就在我考慮下句話該說什麼的時候,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的身影穿過歲月的霧靄浮現到我的眼前,明亮、清晰得就像剛從造幣機中滾出來的硬幣一般。沃德利,瘦骨嶙峋,身穿一條絲光卡其布襯褲與一件用晚餐時才穿的外套,腳蹬一雙淺口無帶皮鞋。每天,他就穿著這些去上課(令一半老師感到驚恐萬狀)。他西服的緞子翻領已褪色、磨損得夠嗆,他那紫色的襪子與紫紅色的蝴蝶結都十分顯眼,簡直像貝加斯里的霓虹燈廣告牌。 “上帝呀,”我對傑西卡說,“以前我們都喊他'怪小子'”。 “你可得對我講講他,”她說,“請講啊。”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道,“他的一生有好多惡劣、卑鄙的插曲。” “噢,快講給我們聽吧。”潘伯恩說。 我根本用不著別人慫恿。 “這應該歸咎於他父親,”我說道,“父親對他影響相當大。他已去世了。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二世。” “你是怎麼把他們區分開的?”潘伯恩問。 “噢,人們總是喊父親米克斯,喊兒子沃德利。根本混不了。” “啊,”他說,“他倆像嗎?” “不太像。米克斯是個體育棒子,而沃德利就是沃德列。在沃德利小的時候,阿姨總把他的手綁在床上。這是米克斯的命令。他以為這樣就能阻止沃德利手淫。”我看了看她,像是說,“這是我不大敢講的細節。”她沖我笑笑,我覺得這一笑的意思是,“我們是坐在火旁閒聊。你就講吧。” 我講了起來。我極其認真地胡編亂扯,把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的青少年時代詳詳細細地講了一遍,從未停下來去責備自己厚著臉皮把故事發生的地點從海灣岸邊的豪華住宅一下子搬到了這兒的小山北面那座法式高樓。但我這是在對龐德和潘伯恩講。他們才不在乎故事到底發生在哪兒呢,我這樣安慰自己。 我接著往下講。米克斯的妻子,沃德利的母親體弱多病。米克斯找了個情婦。還是沃德利在埃克塞特讀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去世了。不久,他父親娶了他那個情婦。他們兩人誰都不喜歡沃德利。沃德利也不喜歡他們。由於他們把他們那幢房子第三層的門鎖上了,沃德利就決定闖進那間屋子。然而,直到讀最後一年他被學校轟出埃克塞特之後,他才有較多的時間待在家裡,尋找他父親與其新婦出去一宿不回來的機會。在那對老傢伙徹夜不歸的頭一個夜晚,順著大樓牆外的裝飾線腳,他成功地從地面爬到了第三層,然後從窗子鑽了進去。 “我贊成這麼幹,”傑西卡說,“那間屋裡有什麼?” “他發現,”我告訴她,“牆角有個笨重的三角架,三角架上支著個很大的老式取景相機,上面蒙了塊黑布。在圖書館所常用的那種大桌子上,擺著五本紅色的精製犢皮紙剪貼簿。這都是些特殊的色情照片集。其中就有呈現米克斯同他情婦性交場面的深棕色巨幅照片。” “現在做了他妻子的那位嗎?”潘伯恩問道。 我點了點頭。就像他兒子所描述的那樣,第一批照片可能攝於沃德利剛剛出生時。在後面幾本剪貼簿裡,他父親與其情婦變得老了一些。沃德利的母親死後一兩年,父親新婚之後不久,另外一個人在照片裡出現了。 “他就是那幢房子的經管人,”我說,“沃德利告訴我,他每天都與沃德利全家一塊用餐。” 這時,朗尼拍起手來喝采。 “真令人難以置信。”他說。後面幾張照片所呈現的場面是,房產經管人正同米克斯的妻子性交,而米克斯則坐在離他們五英尺遠的地方讀報紙。這對情人不斷地變換著位置,米克斯卻一直在讀他的報紙。 “誰是攝影師?” “沃德利說是男管家。” “這是一幢什麼樣的房子啊!”傑西卡驚嘆道,“只有在新英格蘭才會發生這種事兒。”這句話逗得我們痛痛快快地大笑了一通。 我沒添上那個男管家在沃德利十四歲時誘奸了他這件事。我也沒主動說出沃德利對這件事的陳述:“在我的整個餘生中,我一直努力奪回我對我直腸的產權所有。”和傑西卡交尾時,那筆小財產一定會蠻不錯的。可我還未拿到它,所以我得謹慎點兒。 “十九歲時,”我說,“沃德利結婚了。我想其目的在於讓他父親驚慌失措。米克斯是個鐵桿反猶主義者,而新娘呢,恰恰是猶太人。她碰巧也長了個大鼻子。” 他倆聽得那麼津津有味,這倒讓我感到後悔,我不該說下去的,可現在沒法停下來了——我也有講故事的人所有的那種殘忍,況且下一個細節又十分重要。 “那個鼻子,”我說,“正像沃德利所描述的那樣。夠得到她的上嘴唇,看上去她像是在呼吸著從嘴裡吐出的臭氣。可能因為沃德利講究吃喝的緣故吧,這副樣子倒能激起他不可言狀的性慾。” “噢,但願有個好點的結局。”傑西卡說。 “這個,倒也難說。”我說道,“沃德利妻子是個有教養的人。因而,當她發現他收集了不少色情照片時,災禍降臨到沃德利頭上。她銷毀了那些照片。而後她又把事情搞得更糟。她想方設法去誘惑沃德利的父親。結婚五年後她成功地使米克斯感到滿足,為兒子和兒媳辦了桌酒席。沃德利喝了個酩酊大醉,當天深夜,他用蠟台把妻子的腦袋砸開了花。她一下子就給砸死了。” “噢,不,”傑西卡說,“這一切都發生在山上那幢房子裡嗎?” “嗯。” “法律對這事兒是怎麼處理的?”潘伯恩問道。 “這個啊,你們要是相信的話,他們並沒有用精神不正常來替他辯護。” “那他得蹲上一陣子了。” “確實如此。”我不打算告訴他們,我和沃德利,不但一塊到埃克塞特讀的書,並且又在同一個監獄見了面。 “在我聽來,好像是父親在策動他兒子作案。”朗尼說。 “我想,你是對的。” “那當然!要是以精神不正常為托詞,被告一方就得把那些剪貼簿拿到法庭上來。”朗尼攥了一下手指,而後又把它們往外伸了伸。 “所以,”他說,“沃德利把一切都攬到了自己身上。不過,蹲監獄對他又會有什麼好處呢?” “每年一百萬美元,”我答道,“他每蹲一年,就會有一百萬美元存進託管基金管理所,加之在父親死後,他還可以與繼母分享父親的房地產。” “你知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給了他那筆錢?”朗尼問道。 傑西卡搖了搖頭。 “我看這種人說話不會算數。” 我聳聳肩。 “米克斯給了,”我告訴他們,“因為沃德利偷走了那些剪貼簿。相信我說的吧,米克斯死後,繼母仍然承認那筆交易。米克斯·沃德利·希爾拜三世一出獄就成了個大富翁。” 傑西卡說:“我喜歡你講故事的方法。” 潘伯恩點頭稱是。 “真是千金難買呀。”他說。 她顯出很高興的樣子。到這陌生的地方遊玩似乎總算有了幾分鍾美妙的時光。 “沃德利,”她問道,“他打算再住進那幢房子嗎?” 我正猶豫,不知對此說什麼才好,這時,潘伯恩回答了:“當然不會。我們這位新朋友說得夠明白的了。” “餵,倫納德,”我說,“一旦我要用個律師時,你可得提醒我去僱你。” “你說了嗎?” 我不想咧嘴笑笑說,“是說了幾句。”相反,我說,“說了,一個字也沒落。”然後把杯中酒一飲而盡。無疑,倫納德已問過誰擁有那筆房地產這一問題了。 想起來了,接著我又孤孤零零一人坐在那兒了。他們去了餐廳。 我記得,我一邊喝著,一邊寫著,一邊注視著海浪。寫好的觀察資料,我塞進口袋一些又撕了一些。撕紙的聲音迴盪在我的心中。我高興得在心裡唱起歌來。我想,外科醫生該是地球上最最幸福的人了。把人切開又能為此拿到報酬——那才真叫幸福呢,我告訴自己。這個想法令我希望傑西卡·龐德再次回到我身邊。要是她知道了我這個想法,她定會高興得大叫起來。 我能記起的是,當時我寫了篇很長的筆記,這是第二天我在口袋裡找到的。天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為它選了這麼個標題:《識別》。 “在我心中,偉大這個或然概念總是同謀殺離我最近的那個無恥小人的慾望攜手並行的。”接著,我在後一句話下面畫上一橫:“人貴有自知之明。” 然而,越讀這個筆記,我越是感到,似乎我把自己固定在那堅不可摧的傲慢中了。自斟自飲時,這種傲慢可能是最讓人滿意的神色。一想到傑西卡·龐德與倫納德·潘伯恩就坐在離我不足一百英尺的桌旁,十分明顯他們正處於危險的邊緣,我就感到如醉如痴,我開始沉思冥想起來——必須挑明,我並未認真地策劃什麼,而只不過是把它當作晚間為了消遣所玩的更有趣的花樣罷了——幹掉他倆實在太容易了。想想看!二十四天沒見帕蒂·拉倫,我就成了這麼一種人! 以下是我的推理。一對露水夫婦,哪一個在加利福尼亞某地都有相當顯赫的地位。他們決定一塊兒去波士頓逛逛。他們仔細推敲了他們的計劃。他們可能把這計劃告訴了一兩位摯友,也可能對誰都沒說。但由於他們頭腦發熱開車來了普羅文斯敦,坐在租來的小汽車裡,因而罪犯只需——要是這一行動真的付諸實踐的話——把他們的小汽車開上一百二十英里,回到波士頓,然後將它丟在大街上。假定屍體被掩埋得沒留任何痕跡,那麼,就是事發了,這對男女失踪一事也只能是在數週之後才會引起那些地方報界的關注。到那時,望夫台酒家裡的人還有誰能想起他們的模樣來呢?甚至,處理這一事件時,警察在分析了小汽車的位置之後也會認為,他們是回到了波士頓後遇難的。我生活在這驚險而又動人的劇情說明的邏輯中,美滋滋地呷著酒,為我有任意把玩他們的力量而欣喜。這種力量是從上述那些想法中汲取到的。然後……然後……記住的只有這麼多了,那天晚上發生的別的事兒我全都忘掉了。第二天早晨,我就再也不能把這些事兒串起來以使自己得意一通了。 我搞不清我是否又同龐德和潘伯恩在一塊喝起來。我想,很有可能我獨自一人狂飲了一會兒,然後鑽進車裡,開回家去。假如真是這樣,我肯定一回去就睡了,儘管醒來時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證明,那根本就不可能。 我也有另一個劇情說明,它確實要比夢幻清晰不少,儘管過去我可能夢到過這件事。那就是,帕蒂·拉倫回來了,我們吵得一塌糊塗。現在我看見了她的嘴。但她說了些什麼我卻一句也想不起來。難道這事兒本身就是一場夢? 而後,我又特別清晰地感覺到,傑西卡和倫納德吃完飯後確實又回到了我的桌旁。我邀他倆來我家(帕蒂·拉倫家)做客。我們坐在起居室裡,他們專心致志地聽我講著。我似乎還記得這些。然後,我們又開車出去兜了一圈,但是,如果我開的是我那輛波其牌車的話,我就不可能把他們兩人都拉上。也許,我們是分坐兩輛車。 我也記得,我是一個人回來的。那條狗相當怕我。它是條很大的拉布拉多狗,可當我走到近前時,它溜了。我坐在床邊,臨躺下前再寫上幾筆。我就記得這些。我睡眼矇矓地坐著,迷迷瞪瞪地盯著筆記本。接著,我又醒了幾秒鐘(或者一個小時),讀了讀我所寫下的那行字:“絕望是當我們心中的生命死亡時我們所體驗到的那種情感。” 這便是我睡前的最後一次思考。但是,這些劇情說明沒一點兒是真的——因為第二天清晨醒來時,我發現胳膊上有個從未有過的刺花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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