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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附錄百萬英鎊

王子與貧兒 马克·吐温 14208 2018-03-18
二十七歲那一年,我在舊金山一個礦業經紀人那兒當辦事員,對證券交易的業務和規則一清二楚。我隻身一人到這裡闖蕩,除了倚仗自己的聰明頭腦和清白聲譽,我可以說一無所有。不過,正因為如此,我一步一個腳印,從來不做那些白日夢,只管一心一意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個週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我就可以自由打發自己的時間了。我喜歡駕駛著遊艇到海灣里去度過這段時光。有一天我不小心將船開得遠了點兒,結果漂到了茫茫大海上。那時候正好臨近黃昏,就在我差不多放棄希望的時候,一艘去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那次航行真的是路途迢迢,風狂雨暴自不必說。他們把我當成普通水手來使喚,讓我幹活兒補償航行的費用。船抵達倫敦的時候,我身上的衣服破爛不堪,口袋裡只剩下一塊錢。連吃帶住,我靠這點錢撐了一天一夜。再往後的一天裡,我就食不果腹,流落街頭了。

第二天早上十點左右,破衣爛衫、飢腸轆轆的我在波特蘭大道上漫無目的地走著。這時候,一個保姆領著一個孩子從我身邊經過,那孩子手上拿著大個兒甜梨,剛咬了一口就扔進了下水道。我站在旁邊,眼巴巴地望著臭水溝中的“美味”,口水直流,恨不得肚子裡都伸出手來捧起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伸手想去撿梨,過路人就好像知道我要幹什麼似的,開始用異樣的眼光上下打量我。沒辦法,我只好跟沒事人一樣,又站得筆直筆直的,似乎自己根本就不稀罕那個爛梨。這幕情景重複了一次又一次,我始終吃不到那個梨。我飽受煎熬,正準備豁出去、不顧一切去抓梨的時候,忽然,我身後的一扇窗子被打開了,裡面的一位先生沖我喊道: “請進來一下!”

一個穿著華麗的僕人把我領到一個裝飾豪華的房間裡,兩位上了年紀的紳士坐在那兒。他們把僕人打發走,讓我坐下。看著桌上那些殘羹剩飯,我激動得幾乎喘不過氣來,很顯然他們剛剛用完早餐。在這些飯菜面前,我根本無法集中註意力,不過人家並未發話請我品嚐,我不得不竭力忍著。 事先說明一下,這裡剛剛發生一件事,我過了很長時間以後才知道,不過現在我就講給你聽。這兩位老人是一對兄弟,他們倆為一件事已經爭辯了兩天了,一直誰都不服誰。最後他們決定打個賭來分出輸贏——對待任何事,英國人都喜歡用這種方式解決。 你或許記得,出於和某國對外交易之類的特殊原因,英格蘭銀行專門發行過兩張面額為一百萬英鎊的大鈔。可是,後來不知什麼原因,這兩張大鈔中有一張被使用,然後又被註銷了;而另一張則一直安安穩穩地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中。這兩兄弟說起這件事,說著說著,就突發奇想:如果一位聰明而又誠實的外地人流落在倫敦街頭,他無親無故,渾身上下就只有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自己的——這種情況下,他的命運將會如何呢?大哥認為這個人肯定餓死;弟弟卻說不一定。大哥說,這人無論去銀行還是去哪兒,都不可能花掉那張大票,因為他只要一亮出來,就會當場被抓住。兄弟倆就這個問題爭執不休,最後弟弟說他願意出兩萬英鎊作賭注,無論怎樣,那人靠那張大鈔也能活一個月,而且保證進不了監獄。大哥答應打賭,弟弟就從英格蘭銀行把那張百萬英鎊買了回來。你瞧,英國男人做事就是這樣有魄力!接著,他叫秘書用漂亮的字體把自己口述的內容謄下來;然後,兩兄弟就坐在窗前等,希望等到一個能消受這張大鈔的合適人選。他們已經坐了一天了。

每一張經過窗前的臉都沒有逃過他們的檢閱。有的看起來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看起來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一些既聰明又老實的,可是不夠窮;好不容易等到一個窮光蛋,又不是外地人——總是差那麼一點兒。就在這時候,我出現了。他們倆一致認為我符合所有條件,於是選擇了我;而我呢,正在等著他們告訴我叫我進去的原因。他們問了我一些問題,很快就摸清了我的底細。最後,他們說,我是最佳人選。我不明就裡,可還是說了一些感謝的話。這時,他們當中的一位遞給我一個信封,說答案就在裡面。我正準備打開,他們又阻止我;讓我回到住的地方去好好地看,不要不當回事,也不必慌張。我一頭霧水,完全莫名其妙,想再問明白些,可是他們什麼也不說。我非常懊喪,有一種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感覺,這些有錢人顯然是自己找樂子,拿我尋開心;不過,此時此地,我還是得依著他們,當下的處境由不得我在這些闊佬大亨面前耍性子。

本來,我可以把那個大梨拾起來,在眾目睽睽之下吃進肚子裡去,可現在那個梨已經不見踪影;就因為那不走運的差事,把我的梨搞丟了。想到這裡,我對那兄弟倆就氣不打一處來。我剛一走到看不見那所房子的角落,就把那信封打開,天,裡面裝的竟然是錢!說實在的,這讓我對他們馬上另眼相看了!我連忙地把信和錢塞進馬甲兜里,撒腿就朝離我最近的小餐館跑去。好一頓猛吃呀!最後,胃裡實在裝不進東西去了,我把那張鈔票掏出來攤開,只瞅了一眼,我就差一點昏倒。一百萬英鎊!乖乖,我暈了。 我呆呆地盯著那張大鈔,差不多足足過了一分鐘才回過神來。一抬頭,我看見小餐館老闆也直勾勾地盯著大鈔,一動不動,像五雷轟頂一樣。他正在誠心誠意地禱告上帝,看來手腳都動彈不了了。我靈機一動,做了一件按人之常情都會做的事。我將那張大鈔遞到他眼前,故作鎮定地說:

“麻煩您找錢吧!” 這下,他清醒過來,連連道歉說他沒法找開這張大鈔,不管我怎麼說他都不肯接。他心裡想看,不停地打量那張鈔票,彷彿怎麼看也看不夠;可就是小心翼翼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平民百姓一碰那票子上的貴氣就會折壽似的。我說: “給您添麻煩了,實在抱歉,可這賬還得付哪。請您找一下錢吧,我只帶了這一張票子。”
他卻回答說沒關係,這點賬何足掛齒,回頭再說吧。我說我短時間內不會再到這裡來了;可他說那也沒關係,他願意等著,而且,無論我想什麼時候來都行,隨便點我想點的,這賬呢,什麼時候結都沒有問題。他說我肯定是個幽默的人,專門打扮成這個模樣來跟平民開個玩笑,連他自個兒都差點上當呢。這時候店裡又來了顧客,小餐館老闆示意我把那張“巨無霸”收起來,然後點頭哈腰地一直把我送到門外。我徑直奔向那所宅子去找那兩個人,希望讓他們在警察逮捕我之前糾正這個錯誤。雖然這不是我的錯,但我還是提心吊膽——說實話,簡直是膽戰心驚。我見過這種事,我明白,要是他們發現自己把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錯當成一鎊給了一個流浪漢,他們一貫的做法就是把對方罵個狗血噴頭,決不會怪自己眼神不好。看過去,那宅子跟平常一樣平靜,我想應該還沒有人發覺這錯誤,稍稍放心了一些。我摁了門鈴。剛才那個僕人出現在門口。我要求見見那兩位先生。

“他們出門了。”他一副冷冰冰的口氣,臉上毫無表情。 “出門了?去哪兒了?” “去旅行了。” “可——上哪兒了?” “可能是去歐洲大陸了吧。” “歐洲大陸?” “是的,先生。” “往哪個方向走的——走哪條路呀?” “那我可不知道,先生。” “去多長時間呢?” “一個月,他們說的。” “一個月!唉,這可壞了!勞駕想想辦法,幫我給他們傳個話。這事要緊得很。” “實在不行。他們上哪兒了我毫不知情,先生。” “那,讓我見一下他們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不在;出國好幾個月了——我想,是去印度和埃及了吧。” “伙計,出了件錯得離譜的事兒。他們等不到天黑就會返回。請你轉告他們我來過,不把這事處理好,我還會繼續來,讓他們不用擔心。”

“他們回來的話,我一定轉告,不過我想不可能。因為他們說過,不到一個鐘頭你就會回到這裡打聽,我呢,一定要告訴你沒出什麼事;到時候,他們自然會在這兒跟你見面。” 我只好無奈地走開了。搞什麼啊!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到時候”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也許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在腦後的那封信抽出來,信上的內容是這樣的: 從面相上看得出來,你是個既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測,你身無分文,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內找到一筆錢。這筆錢隨你使用,不計利息,期限三十天。期滿時來此地通報。我們拿你打了一個賭。如果我贏了,你就能在我的任命權範圍內任意擇一職位——也即是說,只要你能證明自己熟悉或勝任,任何職位都可以。

落款、地址、日期,統統沒有。 天啊,這真是一團糟!現在你當然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可當時我並不知情。這個謎對我來說深不可測、難以捉摸。這齣把戲我一點也不曉得,完全無法預知禍福。我在一個公園裡坐下來,試圖理清頭緒,考慮下一步怎麼辦。 經過一個鐘頭的推理,我得出瞭如下結論。 那兄弟倆對我是好心還是歹意?不知道——這先不去管它;他們是玩遊戲,設陷阱,做測試,還是搞其他勾當?不知道——先不去管它;他們在我身上打了一個賭,賭什麼?不知道——先不去管它;把這些無法確定的部分排除完畢,剩下的事就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了,可以劃為確定無疑之類了。如果我用那人的名號把這鈔票存入英格蘭銀行,銀行會照辦的;可是下面的問題就跟著來了,銀行一定會質問這張鈔票怎麼會落在我手上。照實說,他們會送我去收容所;編謊話,他們就會送我去拘留所。如果我用這鈔票到任何一個地方換錢,或者是拿它去借錢,那也同樣會導致一樣的後果。無論樂不樂意,我都得捧著這個燙手山芋走來走去,直到期滿為止。雖然這東西於我一點用也沒有,形同垃圾,但是我卻不得不一邊乞討過活,一邊細心看護好它。就算我想把它讓出去,也出不了手,因為不管他是老百姓還是江洋大盜,沒有人會收這個東西,甚至連摸都不會摸一下。那兄弟倆可以高枕無憂了。即使我把這張鈔票丟了、燒了,他們仍舊沒一點兒事,因為他們可以掛失,銀行保證讓他們分文不少;與此同時,我卻要平白遭受一個月的罪,沒報酬,也沒什麼好處——除非我能幫他贏了那個賭局,謀到那個承諾給我的職位。我當然希望謀得這職位,這種有錢人賞下來的職位,無論什麼都值得一試。

那份美差讓我浮想聯翩,期望值也隨之上升。不消說,薪水絕不是個小數目。一個月後開始上班,從此我就會一帆風順了。頓時,我心中的陰霾一掃而空,心情大好。於是,我在大街上閒逛了起來。路過一家服裝店時,一種強烈的慾望湧上我的心頭:甩掉這身破衣服,給自己來一身體面的行頭。我買得起嗎?不行;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除了那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於是,我壓抑住自己,從服裝店前徑直走了過去。但是,不一會兒我又折了回來。那誘惑把我折磨得實在痛苦。我在服裝店前面走了足足六個來回,以一個男人的氣概奮勇掙扎著。最後,我終於投降了——我只能投降。我走進那家服裝店,詢問店員有沒有顧客試穿不合適退回來的衣服。我一連問了兩個伙計都沒人搭理我,一直問到第三個人,他才懶洋洋地回了一句:

“這就來。” 我等了老半天。他終於忙完了手頭的活兒,把我領到後面的一個屋子,在一堆退貨之間翻了一通,給我揀出一套最差勁的來。我把這套衣服換上。衣服不合適,更別說體面了,可它好歹是新的,而我正需要衣服穿呢;不挑三揀四了,我猶猶豫豫地說: “不知可否行個方便,能讓我過兩天再結賬?現在我身上沒帶零錢。” 那店員擺出一副刻薄勢利的嘴臉說: “啊,沒帶零錢?哦,我猜您也沒帶。像您這樣的先生出門只帶大票子呢!” 他的態度把我給惹火了,我忍不住反駁道: “朋友,對外地人,你們不能這樣以貌取人啊!這套衣服我支付得起,就是怕你們換不開大票,添麻煩。” 他稍微收斂了一點,可那種鄙薄口氣依舊暴露無遺。他說: “我並非有意出口傷人,不過您要是刁難的話,告訴您,您一開口就說我們換不開您帶的什麼票子,這真是多慮了!恰恰相反,我們找得開!” “哦,那太好了,”我把那張鈔票遞給他,“對不起了。” 他滿臉堆笑地接過錢,這笑容在整張臉上蕩漾開來,笑裡帶有皺褶,皺褶裡又帶著笑,就像往河里扔了一塊磚頭那樣蕩起一圈圈的漣漪。可是,只瞟了一眼鈔票,他的笑容立刻凝固了,臉色瞬間大變,就像你所見到的維蘇威火山山麓上那些起伏成波狀的、像蟲子蠕動著的凝固熔岩。我從來沒見過哪張臉窘成這般模樣。這傢伙捏著鈔票站在那兒,保持著一副架勢定定地看。老闆走過來,興致勃勃地問道: “哎,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您想要點什麼?” 我說:“沒什麼問題。我正等著找零錢呢。” “快點,快點!給他找錢,托德,給他找錢!” 托德回嘴說:“給他找錢?說得輕巧,先生,您自個兒瞧瞧吧。” 那老闆瞧了一眼,低低地吹出一聲動聽的口哨,然後一頭扎進那堆賣不出的衣服裡翻找起來。一邊翻,一邊不住嘮叨,又好像在自言自語: “把這麼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這麼有品位的大富豪!托德這個笨蛋!——生就的笨蛋。總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有錢人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哪個是富豪,哪個是流浪漢,永遠都分不清。啊,我找的就是這套。先生,請把您身上衣服脫下來,都扔到火裡頭燒了吧。請賞我一個面子,試試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不過了——簡潔、考究,而且莊重,絕對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原本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殿下,先生也許認識。他把這套衣服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服,因為他母親快死了——可後來又好好的了。不過這不影響,事情哪能老按我們——哦,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很合您的身,先生;再試下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套——上帝!看看,天!絕了——真是絕了!我做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麼完美的衣服哪!” 我也表示滿意。 “您真有眼光,先生。我敢保證,這套衣服還能先頂一陣子。不過,您稍等,我們這就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服。快,托德,拿紙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如此等等。還沒等我反應過來,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趕製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式各樣的衣服。我瞅個空子插話說: “親愛的先生,我沒法定做這些衣服,我還沒法確定什麼時候才能換開這張票子。” “不定時候!這是什麼話,先生?永遠不定——這才對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服做出來,一刻也別耽誤,盡快送到府上去。先讓那些不要緊的顧客候著。別忘了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 “我馬上搬家了。我過幾天來再留新地址吧。” “您聖明,先生。稍等一下——先生,我送您。好——您走好,先生,請慢走。” 喏,往後的事你也猜到了吧?我隨心所欲,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挑完了,就說一聲“找錢!”不到一個星期,我就把所需要的各種體面的行頭統統置辦齊全,並在漢諾威廣場一家豪華旅館安頓下來。晚上我在那兒用晚餐,可早飯我喜歡到哈里斯家的小餐館去,當初我就是在那兒憑著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吃了第一頓飽飯。我成了哈里斯的福星。消息傳開了,說馬甲口袋裡裝著百萬大鈔的闊老爺是這兒的主顧。這就夠了。這一家苦苦支撐、勉強維持的小餐館,現在生意興隆,顧客招呼不過來。哈里斯對我感激萬分,非得借錢給我,還不許我拒絕;所以,我儘管囊中空空,卻應有盡有,日子過得又舒坦、又氣派。我心中十分忐忑,想著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露餡兒,不過事已至此,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你瞧,這件荒唐到極點的事情,因為有了這種危機感,居然顯得嚴肅和悲傷起來。夜幕降臨後,這種悲劇感總是在黑暗中襲上心頭,提醒我,威脅我;使我長吁短嘆,輾轉反側,夜不能寐。可是,一到白天,這些悲哀就煙消雲散,無影無踪了。這種夢一樣的生活讓我暈頭轉向,我感覺自己好像就是一個真正的百萬富翁,每天跟喝醉了酒一樣飄飄然,忘乎所以。 說來也並不奇怪,我已經是這個世界大都會的名人了。隨便你翻開一份報紙,無論是英格蘭的、蘇格蘭的,或者愛爾蘭的,你都能看到一兩條關於“身攜百萬英鎊者”的最新消息。起初,我的相關消息放在雜談欄的後面;很快我的地位就赶超過各位爵士:二等男爵,最後凌駕於男爵之上了;就這樣,我的地位越來越高,名氣也越打越響,直到達到一個無法再高的高度才停了下來。此時的我雖然還不能和全英大主教相提並論,但足可傲視除他以外的所有神職人員,居於皇室之下和眾公爵之上。切記,截至目前,我名聲在外,但還根本談不上聲望。就在這時,幸運降臨了——彷彿封侯拜將一樣——轉眼間,我那虛無縹緲的名氣化作了經久不衰的黃金般的聲望:《笨拙》畫刊出了關於我的漫畫!是啊,如今我可算是功成名就、地位穩固了。當然免不了還有人調侃,可都帶著尊重,既不出格也不粗俗;免不了還有人發笑,卻沒有人當面嘲笑了。那種日子已經成為過去。 《笨拙》上的我衣服都開了線,正在倫敦塔前和一個衛兵討價還價。喏,你可以想像一個一直籍籍無名的年輕人,突然間,他隨口的只言片語都被到處傳揚;無論走到哪裡,都能聽到人們相互轉告:“看,就是走路的那個人!”吃早飯時,我被人圍得里三層外三層;一進包廂,成百上千的望遠鏡都不約而同地掃了過來。嘿,我從早到晚出盡了風頭——簡直可以說是獨領風騷。 你知道嗎?我還保留著那套破衣服呢,偶爾穿出去,只為回味一下以前那種樂趣:先買點兒不起眼兒的小東西,等受一肚子氣之後,就用那張百萬大鈔把“勢力眼”震暈。可是,我的這種樂趣享受不久了。畫刊把我的那身行頭搞得盡人皆知,只要我一穿上它上街,就被一大群人認出來,跟在屁股後頭;我剛準備買東西,還沒來得及掏出那張大票,老闆就已經主動要把整個店鋪都賒給我了。 大概在出名以後的第十天,我去拜望美國公使,打算為祖國履行一點兒義務。他以符合我這種身份的人的相應禮節接待了我,並怪我為祖國效力姍姍來遲。公使說當天晚上他有一個宴席,恰好有一位嘉賓因病沒來,我獲得公使原諒的唯一方法,就是補這位嘉賓的缺。我答應了,接著和公使坐下來聊天。一談起來,我才發現他和我爸爸小時候是同學,後來又同在耶魯大學就讀。一直到我爸爸過世,他們的交情都不錯。所以,他叮囑我只要得空,就來他府上做客;我當然樂意啦。 說真的,豈止樂意,我簡直求之不得。因為如果將來有個三長兩短的,他說不定能救我,讓我不致丟了小命。他到底如何救我我不清楚,不過他或許能想出辦法來。事已至此,我已經不能拿自己的底細去冒險。若是在這場倫敦奇遇一開始時就碰到他,我會馬上坦白一切;但是,現在不行,我不敢說。我陷得太深以致無法對剛認識的朋友講真話;不過,還沒有深到離譜的地步。你知道,雖然我借了不少錢,但是我盡量不讓它超出我的支付能力——換句話說,不超出我的那份薪水。我當然不清楚那份薪水究竟有多少,不過有一點我敢肯定,也可以想見:假如我幫那位大亨把這個賭打贏了,我就能在他的任命權範圍裡隨便選擇一個職位,只要我能勝任就行——我當然能勝任啦;這一點我毫不懷疑。至於他們打的那個賭,我才不關心呢;我一向運氣不錯。說到薪水,我想年薪應該有六百到一千英鎊;即便第一年只有六百英鎊,以後每過一年就能加薪,等我的能力獲得證實的時候,薪水總能漲到一千英鎊了吧。每個人都想藉錢給我,可是,我用各種理由婉言謝絕了他們。如此一來,我才不過欠了三百英鎊現款;還有三百英鎊,是生活費和賒東西欠下的。我相信,只要我繼續小心節儉,靠我明年的薪水一定能補上這個月剩下幾天的虧空,何況我的確非常謹慎,從不胡亂揮霍。到這個月底,那兩位先生一回來,我就萬事大吉了。到時候,我就能立即用頭兩年的薪水把各位債主的賬還上,也就能馬上開始工作了。 那天的宴會真是妙不可言,一共有十四個人出席。紹勒迪希公爵和夫人——還有一串什麼——紐格特伯爵和夫人、契普賽德子爵、布拉瑟斯凱特爵士和夫人,幾對沒有頭銜的男女嘉賓,以及公使女兒的朋友、二十二歲的英國女子波蒂婭·朗姆。不到兩分鐘,我就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我——這一點我不用看就知道。此外還有一位美國客人——我把後面的故事提前說了。大家在客廳裡等候入座,一邊準備著胃口,一邊冷眼觀察後到的客人。這時僕人進來報告: “勞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一番客套的寒暄過後,赫斯廷斯看見了我,熱情地伸出手,徑直朝我走了過來。忽然他停了下來,尷尬地說: “抱歉,先生,我還以為咱們是老相識呢。” “怎麼,您肯定認識我啦,老朋友。” “不。莫非您就是——是——” “怀揣百萬英鎊的怪物嗎?是,就是我。你放心喊我的外號,我習慣了。” “哈哈哈,這可太意外了。我經常看到你的名字跟這個稱呼放在一起,我從來沒想過那個亨利·亞當斯就是你。怎麼?半年前,你還在舊金山為布萊克·霍普金斯打工,為了多掙點錢加班加點,幫我整理核查加利和古爾德礦業公司的材料呢。誰知道你竟然會到了倫敦,變成百萬富翁、成了名人了!好嘛,這不是天方夜譚吧?伙計,這真是匪夷所思!讓我冷靜一下,我腦袋裡頭好像一團亂麻。” “明擺著,你混得也不賴啊!我自己也稀里糊塗的。” “好傢伙,真讓人想不到!哎,上次咱們去礦工飯館,才不過是兩三月之前的事呢——” “不對,是去快活林。” “哦,沒錯,是快活林。是半夜兩點鐘去的,咱們用六個小時趕完增資文件,然後去那兒一邊啃肉骨頭,一邊喝咖啡。那時我想勸你跟我一起來倫敦,還提出替你請長假,負責你的全部路費,只要那筆生意搞定了,還會再給你分些錢;不過你沒答應,說我會失敗,還說你的工作不能斷,一斷就接不上茬了。可現在你卻到這兒來了。嘖嘖!你是怎麼來的?你這種尊貴的地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啊,純屬偶然。說來話長——怎麼說來著?簡直是一部傳奇。我會一五一十告訴你,可是眼下不行。” “那什麼時候行?” “這個月末。” “離月末還有半個月呢。我太好奇了,這胃口吊得可太大了。就一周吧!” “不行。將來你就明白究竟是為什麼了。哦,你的生意進行得怎麼樣?” 他的精神頭一下子消失,長嘆一聲說: “你說得對,亨利,說得很對。我原本就不該來。現在我不想談這件事。” “你不談可不行。等宴會結束,咱們一塊兒走,去我那兒待一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我。” “啊,我沒聽錯?你是認真的嗎?” “不錯,我要知道所有事情,一個字也不落下。” “我太感動啦!我在這兒混成這樣,不曾想還能從別人的話語和眼神中感受到關心——上帝!就為這個,我真該拜倒在你腳下!” 他振作起來,用力握住我的手,然後就一臉坦然、開開心心地準備入席。不過,問題又出現了——在英國,這種問題時常發生——座次問題不解決,就不開席。這也是英國人出外赴宴時一般先吃了飯再去的原因,因為他們知道麻煩何在;但是並沒有人提醒外來的客人,這些外來客就只好自討苦吃了。不過,這一次沒人吃苦,因為大家都有過赴宴經驗,除了赫斯廷斯以外全部都是,而赫斯廷斯本人在接到邀請時也聽公使講過:為了尊重英國人的習俗,他壓根兒就沒有準備正餐。 按照規矩,所有客人都挽著一位女士,依次進入餐廳;然而,分歧就此出現了。紹勒迪希公爵想出風頭,要坐首席,他聲稱自己的地位高過公使,因為公使只代表一個國家代表不了一個王朝;可是我也堅持自己的權利,不肯退讓。在雜談欄裡,我的排名比皇室以外的所有公爵都靠前,據此我要求坐那個位子。我們吵得不可開交,問題解決不了。然後他自作聰明地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估計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用亞當來對付他。我聲稱亞當是我的的祖先,有姓為證;而他僅僅不過是個支系的,從他的姓和他並不悠久的諾曼人血統看得出來。然後大家又魚貫回到客廳,站在那兒吃——端著沙丁魚碟子和草莓,幾個人一組,就這樣站著吃。在這兒座次問題沒有那麼嚴重。兩位身份最尊貴的客人先擲硬幣來賭,贏者先吃草莓,輸者獲得那枚硬幣。接著,地位次之的兩個人賭,然後又是下面兩位,依此類推。用過食物之後,搬過桌子開始打牌,我們打克利比,六便士一局。英國人玩牌從來不為玩而玩。要是不贏點什麼或輸點什麼——至於勝負倒無所謂——他們絕不玩。 我們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當然“我們”說的是——朗姆小姐和我。我已經魂不守舍,只要手中的牌超過兩順,我就數不過來,自己的分已經到了頂也發現不了,又接著從外邊的一排開始,這樣打下去本來是每局必輸,幸好那姑娘也是如此,她和我的情形一模一樣,你懂得吧?所以我們倆的得分總是到不了頂,分不出個勝負來,我們都不在乎、也不管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只感覺彼此都很高興,其他的我們統統不管不問,也不希望讓人攪了興頭。我索性告訴她——我的確那樣做了——我說我愛她;她呢——嘿,她害羞得連頭髮根都紅了,可是她喜歡聽我這樣說——這是她告訴我的。啊,我從未經歷過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局,我算分的時候,總要添上一個尾巴;她算分時,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樣數牌。喏,就算我講一句“跟兩張牌”,也要加上一句“哇,你真美!”她呢,一邊說“十五點得兩分,十五點得四分,十五點得六分,還有一對加八分,又添分就是十六分”,一邊問“你算算對嗎?”——她的眼睛從睫毛後頭望著我,你不知道,多麼溫柔,多麼可愛!哎呀,那真是太妙了! 不過,我對她可是真心實意,完全坦白。我告訴她,我一無所有,除了那張她聽說的被炒得滿城風雨的百萬大鈔,而且,那張大鈔並不是我的,這讓她十分好奇。我就悄悄地把事情的經過給她講了一遍,把她笑得差點喘不過氣來。我搞不明白她到底在笑什麼,反正她就是一直咯咯咯笑個不停;每隔半分鐘,就會出現新的情節讓她發笑,於是我只好停下來,等她笑完了再接著講。嘿,她笑得難以自製——的確如此;我還第一次見人這樣笑的。我是說從來沒看過一個悲慘的故事——一個人的痛苦、煩惱和擔心——竟然會產生這樣的反應。不過,這卻讓我更加喜歡她了。你看,我當時就希望馬上擁有這麼一位太太呢!當然,我也跟她講了,我們還得等兩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把虧空補上以後;不過她對這些毫不在乎,只希望我能在開支問題上註意一點,不要讓我們第三年的花銷存在任何一點風險。然後,她開始有些擔心了,她想確定我有沒有弄錯,把第一年起薪估計得太高。這話使我原來十足的自信減少了幾分。氣餒之餘,我想到了一個好主意,我說: “我親愛的波蒂婭,等到我去見兩位老先生那天,你願意陪我一起去嗎?” 她有一點遲疑,不過還是說: “只要我和你一起能讓你踏實一點,我願、願意。不過——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我不清楚合不合適——我也擔心這不大合適。可是,你要知道,你去或不去,關係可大著呢,所以——” “那就無論合不合適,我都答應去,”她用一種可愛的豪爽口吻說,“啊,一想到能幫上你點兒忙,我就很高興!” “親愛的,哪裡是幫點兒忙?嘿,這事全看你了。你這麼美麗、這麼可愛,有你陪著我,我一定能把薪水提高一大截,讓那兩位好好老先生傾家蕩產了,還心甘情願。” 嗨,你真應該見見她當時的樣子:一臉喜色,眼睛幸福得閃閃發光! “討厭鬼,就會說好聽的!不管怎麼樣,我還是陪你一起去。也許這能讓你記著:別指望別人也像你這麼看待人。” 我的疑問還存在嗎?我重拾信心了嗎?你可以根據下面的事來判斷:我當時就私下把第一年的薪水增加到一千二百英鎊。不過我沒告訴她:我要留著到時候給她一個驚喜。 回家的路上我全身輕飄飄的,赫斯廷斯不停地在說話,可我一句也沒有聽見。直到赫斯廷斯跟著我進了客廳,對我豪華舒適的房間贊不絕口的時候,我才有所清醒。 “讓我在這兒待會兒,開開眼界。好傢伙!這簡直是個宮殿呀——就是宮殿!應有盡有,熱乎乎的炭火,連晚餐都準備妥當了。亨利,這不僅讓我知道了你究竟有多闊氣,還讓我終於知道了自己究竟有多窮——窮困潦倒,悲慘至極,廢物,沒出路,失敗透了!” 天殺的!他這一說讓我打了個寒戰。這些話讓我如夢初醒,我意識到自己正站在半英寸厚的地殼上,腳下就是火山口。我以前不覺得自己是在做夢——也就是說,我沒給自己足夠時間來弄個明白;可是現在——乖乖!欠了一屁股債,身無分文,把一個姑娘的幸福攥在手心裡,自己卻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許是望梅止渴的薪水——唉,可能根本——就兌不了現!唉唉唉!我算是完了,沒希望,沒救了! “亨利,你每天掙的錢只要隨便地散那麼一丁點兒,就能——” “哼,我每天掙的錢!來,乾了這杯熱酒,振作點。咱們喝一杯吧!哦,不行——你還餓著哪。坐下,來——” “我不覺得餓,餓過去了。這一段我一直吃不下;不過,我絕對陪你喝個夠,喝到倒下為止。幹!” “一人一杯,我奉陪到底!準備好了?乾杯!勞埃德,我一邊調酒,你一邊講講你的經歷。” “我的經歷?怎麼,再說一遍?” “再說?什麼意思?” “嗨,我是指,你要從頭到尾再聽一遍?” “我要再聽一遍?這可把我弄迷糊了。等等,你不能再喝了。” “嗨嗨,亨利,別開玩笑了。來這兒的路上我不是把一切都告訴你了嗎?” “你?” “是啊,我。” “我發誓,我一個字都沒有聽見。” “亨利,這事很嚴重。別折磨我了。剛才在公使那兒你究竟搞什麼鬼來著?” 這時我才徹底清醒,我敢作敢為,也就如實交代了。 “我得到了這世界上最可愛的姑娘!” 於是他猛地衝過來跟我握手,握啊,握啊,握得我的手都疼了。我們走了三英里,他講了三英里,可我隻字未聽:這件事他不生我的氣了。然後,這個老實人坐下來,又把故事重複了一遍。簡單點說,他的經歷大致如下:他剛到英國時,原本以為到處都是機會。他當上了加利和古爾德礦業公司的招股代理,負責出售開採權給勘探商,一百萬以上的部分都歸他。他竭盡全力,搭上了所有關係,試遍了一切正常的手段,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錢,可是沒有一個資本家肯聽他的遊說,而他的代理權截至這月底,他就要完了。說到這裡,他跳起來大聲叫道: “亨利,幫幫我!現在這世界上只有你能救我了。你一定會拉我一把的,對嗎?” “你想讓我怎麼幫你,朋友?” “我把'代理權'出讓給你!你給我一百萬,外加回家的路費。別,你可別拒絕!” 我有苦難言。話幾乎到了嘴邊:“勞埃德,我自己也是個窮光蛋——一分錢都沒有,還欠著債。”可是,這時我腦子裡迅速閃出一個念頭來,我拼命深呼吸讓自己冷靜,和資本家一樣冷靜。我用生意人特有的沉穩口氣說: “朋友,我拉你一把——” “那我就得救了!上帝保佑你!終有一天——” “勞埃德,聽我說完。我會拉你一把,可不是你想的那樣;你這麼辛苦,冒了這麼多風險,那樣處理對你來說不公平。我不用買礦山,在倫敦這種商務中心,我不用那樣做也能賺錢。以前、現在我都不做這樣的生意,可是我有一個辦法。我對那座礦山的情況瞭如指掌,那座礦山非常有價值,為了它,我可以對任何人賭咒發誓。你可以用我的名義大膽去推銷,在兩三週內就能賺得三百萬現款,到時候我們平分。” 你不知道,當時要不是我把他絆倒,用繩子把他捆起來的話,他一定會在欣喜若狂中把我的家具踩成劈柴,把所有物品全部打個稀巴爛。 最後,他說: “我能用你的名義!你的名義——那還得了!嘿,這些倫敦有錢人一定成群結隊地往這兒趕,為了認購股份非大打出手不可!我賺了,我發財了,這一輩子我都忘不了你!” 不出二十四小時,倫敦城就炸開了鍋!我每天什麼事也不干,只是坐在房間裡對來打聽的人說: “對,是我告訴他,有人問的話就來找我。我了解這個人,也了解這座礦山。他的人品沒的說,那礦山比他要的價錢值多啦!” 與此同時,我每個晚上都去公使府上陪波蒂婭。有關礦山的事我沒跟她提:我準備給她一個驚喜。我們談薪水,除了薪水和愛情其餘什麼都不談;有時談薪水,有時談愛情,有時候兩者一塊兒談。啊,那公使夫人和千金對我們體貼入微,盡量不讓我們受打擾,而且一直瞞著公使,讓他毫不起疑——你看,她們多可愛呀! 待到月底,我在倫敦國民銀行的戶頭上已經有了二十萬英鎊,赫斯廷斯的錢數也跟這差不多。當我坐著車子從波特蘭大道那所房子經過時,根據種種跡象判斷,那兄弟倆已經回來了。我穿上自己最體面的衣服,到公使府接了我最親愛的姑娘,一邊往那兒趕,一邊興奮地談論薪水的事。激動加上急切,使波蒂婭看上去格外動人。我說: “親愛的,依你現在的美麗,我提的薪水要是低於三千英鎊都是罪過。” “亨利,亨利,你可別害了咱們哪!” “你別怕。把這美麗保持住,瞧我的吧。准保一切順利!” 結果,這一路上反倒要我不停地鼓勵她給她打氣,她只是不停地給我潑冷水。 “哎,你要記住,如果我們要價太高,可能半點兒薪水都撈不著;那麼我們就走投無路、苦無生計了,到時候可怎麼辦呢?” 還是當天那個僕人把我們帶了進去。當那兩位老先生看見一個仙女跟著我進來時,他們驚訝極了。對此我說: “這沒什麼,先生們。她是我今後的妻子和好幫手。” 然後我把他們介紹給波蒂婭,提到他們時,一律直呼其名。他們對此倒是並不奇怪,因為他們知道我一定會去查姓名錄。他們請我入座,對我非常客氣,還非常熱情地讓波蒂婭不要拘束,讓她盡可能放鬆。這時我說道: “先生們,我開始匯報了。” “我們很高興聽你的匯報,”那個弟弟說,“這樣我哥哥和我之間的賭就能見分曉了。你要是讓我贏了,就能在我的任命權範圍內得到一個職位。你把那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帶來了嗎?” “在這裡,先生。”我把鈔票交還給他。 “我贏了!”他喊了起來,並且拍著哥哥亞貝爾的後背,“哥哥,現在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我只好承認,他活得很好,我輸了。真讓人難以置信!” “還有一事匯報,”我說,“不過說來話長。希望你們讓我再來一次,從頭到尾地把我這個月的經歷講一遍,我保證這絕對值得一聽。另外,看看這個。” “哇,好傢伙!二十萬英鎊存款的賬戶。這是你的嗎?” “沒錯。我用閣下那筆貸款周轉了一下,在一個月之內賺了這筆錢。至於這鈔票本身,我只靠它買過小東西,付賬讓他們找零頭的時候用。” “哈,這太高明了,簡直不可思議,小伙子!” “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全部有根有據,絕不是在天方夜譚。” 這時候,輪到波蒂婭驚訝了。她眼睛睜得圓圓地問: “亨利,這錢真是你的嗎?一直以來你都瞞著我?” “我是瞞著你呢,不過,親愛的,我相信你會原諒我的。” 她噘起嘴,說: “別太確定哦。你這個討厭鬼,敢這樣騙我!” “啊,沒多久你就會把它忘了的,寶貝,很快就忘了。你知道嗎,就是為了好玩。好了,咱們可以走了。” “等下,等下!那個職位呢?我說過給你職位的。”我的那位“老闆”說。 “好吧,”我說,“我衷心感謝,可是,我現在用不著那份差事啦。” “在我的任命權範圍之內,你可以任意選一個上好的職位。” “謝謝,我不勝感激。承蒙您的好意,不過,多好的職位我也不打算要啦。” “亨利,我都替你感到不好意思了。不要辜負了這位好先生的盛情,讓我替你向他表示謝意吧!” “當然可以,親愛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好。看你的啦!” 她朝我的那位先生走去,倚在他懷裡,並且用胳膊摟住他的脖子,對著他的嘴唇親吻了起來。那兩位先生開懷大笑,我卻目瞪口呆,幾乎傻掉了。波蒂婭說道: “爸爸,他說在您的任命權範圍內沒有他需要的職位,我真難過,就比如——” “什麼?寶貝,他是你爸爸?” “是,他是我繼父,是這個世界上最最親愛的父親。那天在公使家裡,你還不曉得我的家世,當時你說起,我爸爸和亞貝爾伯伯的把戲讓你多麼煩惱、多麼不安;現在你知道我當時為什麼笑了吧?” 這麼一來,我自然不再鬧著玩了。我直截了當地說: “噢,我親愛的先生,請允許我收回剛才的話。您有個空缺的職位,我非常想應聘。” “說說是什麼職位。” “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要知道,你從來沒做過這份差事,那你一定是毫無優勢可言了,因此——” “讓我嘗試一下吧——啊,請務必讓我試試,求您了!我只要試三四十年就可以了,如果——” “哦,行了,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帶她一起走吧。” 你說我們倆高興嗎?就算是把整本的詞典翻爛了也湊不夠詞來形容啊!一兩天過後,整個倫敦的人都聽說了我和百萬英鎊一個月裡的傳奇,他們是不是都在興致勃勃地議論紛紛呢?答案是肯定的。 那張幫了大忙而且好客的大鈔,被我的波蒂婭的爸爸送回英格蘭銀行換成了現金;接著,銀行註銷了那張鈔票並當作禮物贈給了他;而他又在婚禮上把鈔票送給了我們。從此以後,那張大鈔就被鑲在鏡框裡,一直放在我們家最令人敬重的位置上。是它為我送來了我的波蒂婭。如果沒有它,我哪能留在倫敦,哪能在公使家出現呢?更不要說遇到她了。所以我總是說:“對,您沒看錯,這的確是一百萬英鎊。可它自從製造出來以來只用過一次,沒買過任何東西。後來,我只出了大概十分之一的價錢,就把它弄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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