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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章

克拉多克夫人 毛姆 3829 2018-03-18
就這樣,克拉多克夫婦邁上了這條叫作神聖婚姻的大道。春天來到,帶來許多新的歡樂。伯莎用心觀察著周圍的一切,白晝日益變長,色彩繽紛的藏紅花和雪花蓮的新芽從地面探出頭來。二月的天氣溫暖而潮濕,喚醒了報春花和紫羅蘭。二月是個無精打采的季節,整個世界的心情也是沉悶的,與四月的騷動和五月的活力完全不同;縱觀整個自然界,種子正在發芽,萬物的脈搏跳動著,彷彿一個女人初次孕育小孩。北海昇起的薄霧化成一抹朦朧的面紗,潮濕、白得近乎透明,籠罩了肯特郡的土地。透過這層面紗,光禿的樹看上去似乎奇異地扭曲了,枝枝丫丫就像長長的手臂伸展著,似乎要把自己從冬天的束縛中掙脫出來。濕地上的小草綠油油的,小羊羔活蹦亂跳地互相嬉戲,衝著母羊咩咩直叫。畫眉和黑鸝早就在灌木樹籬上鳴唱了。三月聲勢浩大地到來了,雲朵比平時更高,在烈風的吹拂下疾馳過天空,有時擁簇成厚厚的一團,有時又被吹散,互相推搡著向西飛去。大自然在休憩,屏住呼吸,在萬物復甦之前。

漸漸地,伯莎更加了解她的丈夫了。在結婚的時候,除了能確定自己愛他,對他的其他方面真是一無所知。那種感覺不能言傳,好像他們倆是大自然手中的木偶,故意讓彼此互相吸引,以求繁衍後代。伯莎的情慾猶如烈火,把自己投向丈夫的懷抱,像動物那樣愛著——也像神那樣愛著。他是亞當,她是夏娃,世界就是激情沖積出來的伊甸園。更多的了解,只帶來更多的熱愛。伯莎一點點觀察著愛德華的內心,高興地發現他身上有著意想不到的純潔。後來,認識到他極端的天真,她內心升起一種奇特的幸福感。她還了解到他以前從未談過戀愛,女人對於他來說是一個陌生的物種,一個幾乎完全不了解的物種。她感到驕傲,她的丈夫從來沒有和別的女人擁抱過,吻她的那片嘴唇是純潔的:情話從來沒有從中流出,她因此可以斷定他的極端貞潔。他的靈魂是純潔無瑕的。

這樣的人,她怎麼可能不愛慕呢?只有和丈夫一起的時候,伯莎才會開心。她覺得只要他們還活著,他們就不可分離,會永遠陪伴左右。想到這裡,她心底溫柔地開了一朵花。她就像跟隨他左右的小狗,溫順的姿態很是動人。她曾經的驕傲一掃而光,只希望為愛德華而活,把自己的特徵融入他的特徵,最後合二為一。她要他成為自己的唯一,把自己比作攀緣橡樹的常春藤,他就是那棵橡樹,是力量的支柱,而她卻很脆弱。早餐過後,她就陪著他去農場周圍轉轉,只有必須留在家裡照看房子時才有例外。想靜下心看書是不可能的,只能把書扔到一邊。她為什麼要讀書呢?肯定不是為了消遣,因為她丈夫永遠是她全部的消遣。況且,如果知道怎麼去愛,其他知識又有什麼用處?獨自一人的時候,她常常會拿起一卷書,但思想很快就飄遠了。她又想起了愛德華,希望和他在一起。

伯莎的生活是一個美好的夢,一個不需要有終點的夢,因為她的幸福不像驚險重重的遠足,而是穩定平和的。她住在一個玫瑰色的天堂,那裡沒有濃重的黑暗,也沒有耀眼的光明。她身處天堂,和人間唯一的聯繫就是每週去利恩哈姆做一次禮拜。毫無遮擋的教堂旁邊種有北美酯松,裡面擺著漆得光亮的長椅,空氣中隱隱含著一絲髮油和利潔時公司的藍布氣味,一切都有一種讓人喜悅的人情味。愛德華穿著主日服裝,手風琴奏出刺耳的聲音,鄉村的合唱團唱得跑調了。格洛弗先生機械地複述禱告書中的語句,成功地抽離了所有美感,佈道也是照本宣科。教堂中的兩個小時,給伯莎一種世俗的感覺,讓她意識到生活不完全關乎精神。這一點很有必要。 現在,四月來臨了。萊伊府前面的榆樹開始新葉齊發,嫩綠的芽宛如毛毛雨掛滿枝頭,又彷佛一陣朦朧的霧氣,遙看似乎存在,走近卻消失了。褐色的田野也披上夏裝,茂盛的苜蓿彷彿一夜之間冒了出來,莊稼的長勢則預示著豐收。往日也曾有溫暖的日子,但只有當太陽是暖洋洋的,心臟是雀躍著的時候,人們才終於肯定:春天來了。溫暖滋潤的細雨沁入土地,樹幹上仍掛著無數雨滴,在雨後的陽光下閃閃發光。害羞的鬱金香展開她的花瓣,給大地舖上一層艷麗的色彩。利恩哈姆上空的雲層升高了,世界的範圍似乎擴大了。鳥兒的嗓子不再像三月的時候那樣猶疑不定,而是放開喉嚨,讓美妙的歌聲響徹雲霄。萊伊府後院的山楂樹叢中,第一隻夜鶯賣弄著婉轉的歌喉。地面種種濃烈氣味開始散開,有黴菌和雨水的氣味,還有太陽和微風的味道。

但有時雨無休止地從早下到晚,這時愛德華會搓搓手說:“我希望雨下個一星期,這樣莊稼就夠水了。” 在這樣的日子裡,伯莎就慵懶地躺在沙發里,愛德華就站在窗戶邊,看著淅淅瀝瀝的雨。她記起去年十一月的一個下午,也是站在這個窗戶前,腦子裡想著冬天的無聊,心裡卻充滿著希望和愛情。 “過來坐在我旁邊吧,親愛的埃迪。我整天都見不到你。” 他沒有轉身:“我準備出去。” “哦,不會吧!別出去嘛,坐到我身邊來。” “我只能留兩分鐘,等他們把輕便馬車駕過來。” 他剛一坐下,她就環住他的脖子。 “吻我。” 他吻了她,然後她笑了。 “你這個有趣的孩子,我可不相信你介意多吻我一會兒。” 他沒有回答,因為馬車到了,他一下站了起來。

“你去哪兒?” “我要駕車去赫恩找老波茨買幾隻羊。” “這就是你的答案?我請求你的時候你就不能考慮留下來一個下午嗎?” “為什麼?這裡現在沒什麼事情。而且,應該也沒有客人過來。” 她哀傷地說:“埃迪,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他笑了:“如果僅僅是這個原因,我恐怕不能因此而毀約。” “那我可以跟著你去嗎?” 他驚訝地問:“到底怎麼啦?”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討厭總是和你分開。” “但我們沒有總是分開,真見鬼,對於我來說我們似乎總是在一起。” 伯莎看著地面,聲音也低沉了:“看來,你在乎我的存在,完全比不上我在乎你的存在。” “但外面雨太大,如果你也去肯定會被淋濕的。”

“如果和你在一起,淋濕算什麼?” “行,你那麼喜歡,那走吧。” “你根本不在乎我去不去,對你來說這個無足輕重。” “嗯,我覺得你冒雨同去太傻了。你明白的,如果我有一點兒辦法可想那就不去了。” “那你去吧。” 她努力嚥下了湧到嘴邊的刻薄話。 她丈夫高興地說:“你還是待在家裡好一些,我會在五點之前趕回來喝下午茶的。回見!” 他可以找一千個理由,他可以說沒有什麼事比她的陪伴更值得開心,讓約定見鬼去吧,他要留在她身邊。但是,他走了,吹著口哨走了,一點兒也不在乎。他的拒絕無疑是一種羞辱,伯莎的臉漲得通紅。 伯莎想:“他不愛我。”一面想著,突然淚如泉湧。這是結婚後的第一次流淚,父親去世後第一次流淚。她恥於如此,極力控制它們,但終歸徒勞,還是淚如雨下。愛德華的言語殘酷無情,她不知道他怎麼能說出那樣的話。

“我也許早就該料到的,他不愛我。” 她腦海中浮現出心痛難平的冷遇,開始生他的氣。他手上有事時,她的擁抱換來的總是被推開;她談起永不磨滅的愛情時,他總是毫無反應。他難道不知道這樣刺痛了她的心嗎?當她說她全心全意愛他時,他卻在念叨鐘錶是不是上好了發條!伯莎在不快的回憶中沉迷了兩個小時,完全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陡然聽到門口傳來馬車的聲音,她第一反應是跑出去迎接愛德華,但克制住了。她現在很生氣。愛德華走進來,嚷著衣服全淋濕了得去換換,一面就蹬蹬地上樓去了。他肯定沒有註意到,他的妻子第一次沒有在客廳迎接他回家:他向來對任何事都不留心。 愛德華走進房間,臉上滿是呼吸過新鮮空氣後的光彩。 “啊,我真高興你沒去。雨簡直就是潑下來的。下午茶怎麼樣了?我餓了。”

他居然想著下午茶!當伯莎需要道歉、粗陋的理由或得到原諒的請求的時候。他和平時一樣興致勃勃,基本沒意識到他的妻子剛剛哭到心碎。 她憤怒地問:“買到你的羊了?” 她急欲愛德華注意到她的失常態度,這樣就可以譴責他的過錯。但他還是沒有註意到。 他大聲道:“沒,加起來要五英鎊,我覺得太貴了。” 伯莎痛苦地說:“那你還不如當時如我願和我待在一起。” “照這樣看來,也許真是這樣。但我敢說駕車穿過農村對我的身體很好。” 他是一個總能從事件中看到益處的人。伯莎拿起一本書,開始閱讀。 愛德華又問:“報紙在哪兒?我今天還沒有瀏覽重要新聞呢。” “我肯定我不知道。” 他們安靜地坐著,一直到晚餐時間。愛德華有條不紊地翻看權威的專欄,伯莎打開書,想知道裡面說些什麼,卻被心裡的傷痕攪得心神不寧。他們吃飯時也一言不發,因為愛德華不愛說話,他們的交流基本依賴伯莎。好不容易開口了,內容也不過是馬上要收新土豆,還有遇見拉姆塞醫生了。伯莎只是“嗯”“啊”應付一下。

他後來問了句:“伯莎,你今天很安靜。發生什麼事了嗎?” “沒。” “頭痛?” “沒。” 他沒有再問下去了,確信她的安靜是因為生理原因。他似乎沒有察覺到,她和平時有些不同。她盡可能地控制著自己的感情,但最後還是忍不住哭了出來,提起他一小時前說過的話。 “我頭不頭痛你在乎嗎?”她哭喊著。與其說是責問,倒不如說是嘲諷。 他抬頭吃驚地看著她:“怎麼啦?” 她看著他,突然不耐煩地別過臉去。他靠近她,抱住她的腰。 “親愛的,你不舒服?”他關切地問。 她又看著他,不過現在眼裡滿是淚水,止不住地啜泣。 “哦,埃迪,對我好一點兒。”她突然心軟了。 “告訴我我哪裡做錯了。”

他把她抱進懷中,吻她的嘴唇。嘴唇的接觸復甦了消失一小時的激情,她的眼淚又毫無徵兆地掉下來。 她哽咽著,開始抽抽搭搭地道歉:“埃迪,別生我的氣。我剛才態度太差了。我無法控制,你沒生我的氣,對吧?” “為什麼要生你的氣呢?”他完全迷惑不解。 “今天下午我很受傷,因為你似乎一點兒也不關心我。埃迪,你一定要愛我啊,沒有你我簡直活不下去。” 他笑了:“你這個傻瓜。” 她擦乾眼淚,終於笑逐顏開了。他的原諒給了她很大的安慰,她現在覺得更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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