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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多克夫人

克拉多克夫人

毛姆

  • 外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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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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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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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克拉多克夫人 毛姆 3869 2018-03-18
這本小說寫於一九〇〇年,當時被認為思想過於激進,所以遭到出版商的屢次拒絕,其中威廉·海涅曼的態度最為堅決。最終,這本書有幸入了羅伯特森·尼柯爾的法眼。他是霍頓&斯托頓出版社的合夥人,雖然他心裡認可了它,但覺得不符合自己出版社的風格,於是力勸威廉·海涅曼重新考慮出版事宜。海涅曼這次親自閱讀,並同意出版,但條件是我得刪除他認為偏激的段落。這是一九〇二年的事了。必須承認它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為之後的第二年和一九〇八年都曾再版。三十年之後,重新印刷事宜又提上桌面。新版本根據最初的手稿排印,保留了那些冒犯性的部分,因為我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出這些內容到底有多冒犯,也根本沒有耐心去比較原稿和出版的書之間的差別。相反,那本刪減到得體的書,讓我難以忍受。不管怎樣,我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作者已於多年前去世。我對待原稿的方式,宛如一位逝世的老友將未曾修改的書委託我出版那樣:保留瑕疵,保持原味,滿足於做一點兒校對工作。作者的標點符號用得隨意,我盡力讓它們各歸其位。他使用了很多破折號,我擔心自己對高深藝術的無知,改成了冒號、分號或逗號;作者為了讓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的雅緻和觀察力的細微上,原文整行滿是小圓點,我刪除了;他顯然想強調對自己聰敏程度的驚訝,滿篇都是電線桿般的感嘆號,我用句號代替了。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喜歡把“H”看作元音字母,以至於一匹馬(horse)、一間房(house)和一個家(home)前面的冠詞都用“an”而不是“a”;我刪去了所有能找到的多餘字母“N”,如果仍有遺漏,請讀者原諒一個年輕而粗心的編輯的錯漏。如何處理這些特殊字母,是一個不容易解決的疑難。為了尋求答案,我查詢過很多語法書。但最終能領悟的是:“H”是元音還是輔音,取決於你自然放在其相鄰音節的重音。所以,對於準備寫另一部戰爭小說的朋友而言,讓他用心寫(have an heart)顯得很可笑;但提出建議,假如他一定要寫,那最好寫一本歷史演義(an historical romance),這倒不無道理。

有一則關於阿爾弗雷德·德·繆塞的故事,很有意思。某天,他坐在喬治·桑的家裡等她回來,順手拿起放在書桌上的小說。他認為她這本書寫得繁冗不堪。於是,她進門後,只見他手握鉛筆,正忙於劃掉所有不必要的形容詞;據說,她相當不高興。我同情他的急躁和她的懊惱,但是在這件事上我的想法有所保留。作者特別喜愛使用的某些詞語顯得過時,但我看沒有理由去改變,因為不清楚我替換的現代詞彙會不會幾年以後也會過時。一個詞語,有盛行的時候,也有被遺忘的時候。現在,“有趣的”(amusing)這個詞無疑聽起來有點兒遙遠,就像十八世紀九十年代說起“可怕的”(horrid)一樣。但我還是刪除了許多“若干”“某些”和“相當”,因為本書的作者不喜歡做出絕對的陳述。對待副詞,我毫不留情。當他使用五個詞來形容一個詞就足夠清楚的事物時,我就用那一個詞代替;當我覺得他沒有完全表達出他想要表達的意思時,我斗膽將原句改為我認為他原本試圖表達的句子。英語是一門非常難學的語言。這位我可以隨意改寫其作品(如上所述)的作者,從來沒有人教過他英語;他所知道的一點點,都是東學西學積累拼湊而成的。也從未有人提點過他寫作的困難或風格的神秘。他開始寫作時,就像嬰兒學步一樣。他苦心孤詣,想向一個好榜樣學習。但沒人引導,他往往無法選對榜樣,反而浪費過多精力在現在大多數人看來矯飾和幼稚的作家身上。

幾個月前,科克街的一家畫廊舉辦了一次本世紀初的小型法國畫展。當時我常住在巴黎,沒事就在波艾蒂路的商店或塞納河對岸有畫展的地方閒逛,我肯定見過這些畫或類似的畫;但倘若我見過,那我肯定像看到畫廊和公共場所的畫作一樣,聳聳肩然後拋諸腦後,只因為最近領略了馬奈、莫奈和畢沙羅作品的魅力;這些巴黎的小型畫作,無論是碼頭、林蔭大道,還是破舊小街和香榭麗舍大街,都不能引發我一絲共鳴;但時隔多年重逢之時,我發現了它們的迷人之處。那小型出租馬車,那馬拉公車,那配備著兩匹上等駿馬的雙座四輪馬車載著極盡時髦的“貴婦”——或稱巴黎名妓——馳往布洛涅森林;那小兵們的古怪制服,那戴著綢帶美飾的帽子、在盧森堡花園裡推著嬰兒車的奶媽——人們認為這樣的畫面很自然,卻意識不到生活如此快樂和豐富。這些作品畫得是好是壞,是否整體體現出了美術學院的全面訓練,都沒有關係,歲月賦予了它們一種無法抵擋的懷舊魅力。它們是風俗畫。現在重讀的新版本,我也將它看成一幅風俗畫作品。讀到荒謬之處,我笑到臉色泛紅,但我還是決定保持原狀,因為它們屬於那個時代;如果這部小說有任何價值(這一點讀者必須自行判斷),我相信是因為它是一幅畫面,忠實地反映了十九世紀末英國某個地方的生活。

小說講述的故事發生在一八九〇到一九〇〇年間。當時的世界與現在大不相同。那時,電話和留聲機雖然已經發明出來了,但晉身為每家每戶的生活必需品,則是多年以後的事了。收音機,自然沒聽說過。汽車尚未面世。至於飛行器,直到一九〇三年萊特兄弟才製造出第一架。安全腳踏車曾風靡一時。為了慶祝它在巴特西公園或鄉間小路上開始行駛,還舉辦過宴會。女人們蓄起長發,高高挽起。頭髮不夠長的人,則戴上假髮。她們端坐在高大的建築物上面,頭戴鑲飾著鮮花、果實和羽毛的帽子,衣領高豎,身穿曳地長裙,緊身胸衣用鯨須縮緊到她們能忍受的最大限度。女孩們以擁有十八寸的細腰為榮。羊腿形衣袖流行了許多年。本世紀末——至少在英國是如此,女人的頭髮不再在頭頂結髻,而是在後頸處編成圓形的髮髻,而且幾乎每個女人都留著精緻的劉海(一般是假的)。侍女戴無檐帽,系整潔的圍裙。如果有侍女不戴帽出現在女主人面前,會被視為無禮。

男人在訪親拜友、前往俱樂部或辦公室時,都會戴高頂大圓禮帽,穿禮服大衣。也有少數大膽的人穿晨禮服,但必定會配上絲帽。巴士售票員、雙輪雙座馬車的駕車人、辦事員和暴發戶則戴圓頂禮帽。到了夜晚,男人便換上寬大的晚禮服,裡面是黑色背心和白色領帶。只有特別講究衣著的人才會孔雀般地配上白色背心。那時無尾禮服還沒面世。即使在鄉村,人們也只是穿粗呢套裝和燈籠褲,沒見過寬大的運動褲。男人則穿衣領又高又硬的漿洗襯衫。 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貴族長期佔有土地,享用權力,很快這一切都將成為煙雲。所以,他們是最不願意接受這個現實的人。由於農業走向蕭條,土地也失去盈利能力。除此以外,他們相當滿足於生活一切照舊這個念頭。但對於已經開始取代自己地位的資產階級,他們十分鄙視。他們是上流人士。的確,他們大多數人氣量狹窄、腦袋愚鈍、偏執成性,而且過分拘謹、謹小慎微。但他們自有長處,我認為作者在這方面的態度有失公允。他們有自己的處世原則,履行了應盡的義務。有的人一出生就坐擁良田萬頃,而其他人努力耕種也是薪資微薄,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並不會讓他們對難以預測的天命吹毛求疵。總體而言,擁有土地的貴族是正派、誠實和正直的。他們沒有嫉妒心,通曉禮儀,宅心仁厚,待人熱情。但他們已經用處殆盡,也許歷史前進的車輪必然把他們從道路上清除。現在,他們的房屋或廢棄不用,或改成了學校和養老院。在他們出售的大片土地上,積極進取的建築家已經蓋起了房屋、酒館和電影院。

小說家慣於從生活中尋找熟悉的人物來塑造書中的角色,的作者也概莫能外。但這本書塑造的人物中有一個例外,那便是萊伊小姐。關於她的靈感,來源於那不勒斯一個博物館的阿格里皮娜的塑像。這聽起來不太真實,但事實的確如此。重讀此書時,正是貫穿始終的這個角色主要吸引了我的注意。作者顯然算不上一個好青年。他有著荒謬的偏見。我想像不出他為何對英國喬治王朝的建築嗤之以鼻,反倒覺得就住房建築而言,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能與英國喬治王朝時期相提並論。它們莊嚴、雅緻而寬敞。但他每次描述女主角居住的房子時,總是帶著嘲諷的口吻,稱它是風景中的污點。英國隨處可見的花園住宅由紅磚砌成,還帶有豎鉸鏈窗和天窗,他極力讚揚,我對此很不自在。但這只是個人喜好問題,我們知道,一個人可能性格冷漠但品位高雅。他認為英國人沒有文化修養,要獲得智慧、才華和文化,必須去法國。我不知道這樣的觀點從何而來,除非從馬修·阿諾德那兒學來的。他從不放過任何一個嘲弄國人的機會。他幾許天真,認同法國對他們自己的評價,從不懷疑巴黎是文明的中心。他對法國當代文學的了解,遠遠超過對英國文化的熟悉。在法國文學的影響下,他學到了一些矯揉造作,比如之前提到的整行小圓點,正是法國的作家當時濫用的。除了他的年輕,我對此的唯一解釋是:在他眼中,英國意味著壓制和守舊,而法國代表著自由和進取。他不時脫離小說主題用諷刺的詞語直接稱呼讀者,我極其反對這樣的做法。我不清楚他從哪兒學來這種惡習。

由於的作者多次遊歷歐洲,可以講四種流利的外語,還由於他博覽群書,除了英文和法文書籍,還有德文、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書籍,所以他相當自負。他旅居歐洲大陸時,曾接觸過很多人,有些年輕,有些不那麼年輕,他們認同他的偏見。他們帶著牛津或劍橋的學士學位,和一定的財力,在巴黎、佛羅倫薩、羅馬和卡普里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他歷事不多,看不到他們有多徒勞。他們毫不羞澀地自稱為唯美主義者,認為自己身上迸發著耀眼的寶石般的光輝。他們把奧斯卡·王爾德看作英國十九世紀最偉大的散文家。雖然他也明白他們認為他不夠成熟,確切一點兒說,有點兒平庸,但他仍盡力迎合他們的高標準。他恭敬地讚揚他們讚揚的藝術作品,鄙視他們所鄙視的藝術作品。他不僅是個愚蠢的年輕人,而且目空一切、驕橫自負,還執迷不悟。如果我現在遇見他,肯定會產生一種本能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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