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真希望我20幾歲就知道的事

第18章 第17節:沒有不可克服的問題(1)

Chapter2 規則是可以被打破的 ——無法想像的“惡劣”推薦信 史上最驚人的推薦信,來自惡搞的獄友——但成功把他推薦進了斯坦福。 根本沒有所謂的壞點子——規則不能限制你,你能把最爛的想法改造成最好的! 著名心理學家伯爾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納(BF Skinner)曾經在其文章中寫道,總的說來人類的行為都是為了適應個人、種族或者社會的需要。可是,這三種因素常常不一致,形成明顯的對立。生活中,社會規則居多,它們是由政府、宗教組織、公司老闆、學校、鄰居,還有目的家庭制定的。這些社會組織精心打造了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明確準則,目的是為了讓世界井井有條,凡事有據可循,同時也是為了預防人們互相傷害,可是,人們為了滿足個人需求,或者是本能驅使,常常會有想要打破這些既定準則的衝動。

那麼,準則在什麼情況下只是個建議?建議又在什麼情況下演變成了準則呢?每天,身體會發出信號告訴我們要做什麼,書面指導約束著我們的行為舉止,還有社會準則要求我們在特定範圍內行事。事實上,我們還經常在別人的慫恿下自己給自己定規則。逐漸地,所有這些規則會融入生活。人們常常會思考自己能幹哪些事,然後劃定一些無形的界線,限定自己就乾界線以內的事,這些界線往往比社會準則規定的限制還要多。我們從職業、收入、居所、開的車、教育,甚至是占卜等多個方面自我設限。所有限制都把我們禁錮在某種固有假定中,這些假定有自己是誰、我能幹什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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