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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用股東的錢做慈善,不是企業責任

我用一生去尋找 潘石屹 828 2018-03-18
一個公司目標應該非常單一,那就是為社會創造價值。只有給社會創造價值,才有可能給社會更多的稅收。對企業來說,成績就是利潤。如果給一個企業加上過多的東西,我覺得就會有問題。這麼多年來,我們似乎一直在空談企業的社會責任。作為一個企業,它的任務就是追求價值的最大化、利潤的最大化,同時要遵守行業的標準。比如它是不是環保,這個當然要看標準:如果是在中國,你就遵循中國的標準;把產品出口到美國去,就遵循美國的標準。所以,一個企業遵守法律和規定應該是第一位的。至於做慈善事業、福利事業,這些事情不應該是一個企業的責任。企業是沒有資格做這些事的,因為屬於它的錢都是股東的錢,你不可以拿著股東的錢去做自己的慈善事業,一定要尊重股東的意見。企業要保護股東的利益,就要降低成本和創造價值。

所謂企業的社會責任,並不是要企業離開自己的範疇去做另外的一件事。企業本身就是社會結構的一部分,它的存在與發展就是社會責任。就像我們說一個人,他自然健康,有愛心地生活著,就有社會價值。但非要把社會異化,把整體放到局部面前來要求局部再想想其他辦法成為整體的一部分就很荒謬了。這就好像讓一隻手去對身體負責一樣。實際上,一隻手能動,能使用,它就已經對身體負責了。 在我看來,首要是建立秩序,而不是高談道德。建立良好的政治、經濟秩序,使其中的每一個企業都健康成長,才是正道。比如我們現在尤其要注意環保,那麼就去製定完善的環保法。企業講環保,並不是特別高調地擔當了什麼社會責任,而是遵守環保法。 企業的責任其實就是遵紀守法,創造利潤。如果我現在拿著公司的錢去做慈善,這就是股民最忌諱的事情,也是股東最忌諱的。如果分紅後,用自己的錢去關注教育問題、扶貧問題或艾滋病的防治問題,企業家自己去做,我認為才會有做慈善的真正快樂。沒有上市的民營企業也一樣。你希望做慈善和福利事業,這是企業家的問題,不是企業的問題。其實做慈善是每個人自己的願望,應該用自己的錢去做。咱們常常把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和企業的社會責任給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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