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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五章-丙、夢的肉體方面的來源

夢的解析 弗洛伊德 12338 2018-03-18
如果我們想引發受一般教育的門外漢對夢的問題發生興趣,那麼我們不妨問問他們,究竟他們自己以為夢的來源是什麼。關於這問題,一般而言,他們多以為自己的意見是對的,他們多半馬上聯想到“消化障礙”(“夢由胃臟內引起”)、“睡姿”、“睡中發生瑣碎的小事”等等均足以影響夢的形成。他們甚至認為,除了這些肉體上的因素以外,夢就再也找不出其他方面的來源。 本書開宗明義第一章〔38〕裡,我們已經詳盡地討論過一些對有關肉體上的刺激對夢的形成所發生的影響,所以此地我們只須再回憶一下那些探討的結果。我們已知道肉體上的刺激又可分三種:由外物引起之客觀上存在的感官刺激、僅能主觀覺察到的感官內在的興奮狀態,以及由內臟發出的肉體上的刺激。而且,我們也注意到,這些有關夢的研究,也因為夢的“精神來源”,究竟是與“肉體來源”共同運作或是根本不存在,而意見紛歧不一,就這有關肉體來源的可靠性而言,我們對這由外物引起的,客觀上存在的感官刺激——不管是睡中偶然發生的刺激,或是與睡眠狀態時之身體內部狀態所共同發生的刺激,它們的意義以及其證明,均有人用實驗的方法予以證實。而僅能主觀覺察到的感官刺激,則可由夢中復現之乍睡乍醒之感官影像觀其一斑。至於由內臟發生之肉體上的刺激,雖不能確定地證明出其影響,但大致上可由眾所皆知的消化、泌尿以及性器官的興奮狀態,對夢的內容所生的影響,而多少看出端倪。

“神經刺激”和“肉體上的刺激”就這樣地被認為是夢的“解剖學上的來源”,而有很多學者,乃以為此即夢之唯一來源。 然而,我們卻發現了好幾個疑問,而足以使這種肉體刺激的理論站不住腳。 儘管提倡這種理論的學者們是如何地有自信,尤其是對偶然的,外界的神經刺激方面,他們可能不難在夢的內容裡找出這種來源,但是,他們也不得不承認一件事實——夢中所發現的這些豐富的意念,內容並無法單單以外界刺激完全解釋得通。就這方面,卡爾金小姐曾在六個禮拜中,對她自己的夢,以及另一實驗者的夢與外界感官所受之刺激所作的實驗看出,她們兩人的夢與外界刺激之關係分別只達百分之十三點二,和百分之六點七而已。在她們所收集的所有夢中,只有兩個夢可以與器官之感覺扯上關係。這個統計數字更使我們早先由自己的經驗,所導致對這說法的懷疑更為加深。

常常有人乾脆就將夢分為兩類,一種是上述的神經刺激引發的夢,以及另外的因素引起的夢。如斯匹達,就曾分類為“神經刺激夢”以及“聯想夢”。但,這也仍解決不了問題。 唯有能找出夢的肉體來源與夢內容之意念之間的關聯,才算是真正解決這懸案。 除了上述“外來刺激之來源並不多見”的證明以外,尚有第二個質疑:“許多夢如果用這種夢來源,解釋並未能完全行得通。”茲舉兩例:第一,為何夢中那外來刺激的真實性質往往不易看出,而多以別物取代。第二,為何心靈對這錯誤感受到的刺激所生的反應竟是如此地不定而多變化呢。我們已知道,史特林姆貝爾對這質疑所作的答复,他以為心靈在睡眠時往往與外界隔離,而無法對外界感官刺激予以正確的解釋,以致被迫對這來自各方的朦朧的刺激建構一番幻象。在他那本《夢的性質及其來源》第一百零八頁,他有如下說法:

“在睡眠時,由外界或內在的神經刺激,在心靈上引發出一種感覺,或一種情意綜合,或任何一種精神過程,而這種感覺在心靈裡喚起了屬於醒覺狀態時所經驗到的某些記憶、影響,這也就指著是那些以前的各種感受——可能是毫不經過潤色的,或有精神價值附著於上的。就這樣子,經由神經刺激,引致心靈收集出一些或多或少的影像記憶。而使我們人有如在醒覺狀態下一般,心靈能“解釋”這些睡中由神經刺激所生的印象。而這種解釋的結果即所謂的“神經刺激夢”——“一種夢,其成分是由神經刺激在心靈上產生精神效果,而按著'復現的原則'使某種心靈上的影像重現出來。 在主要觀點上與這理論相同的,就是馮特的主張,他以為夢的觀念,絕大部分來自於感官的刺激,尤其是全身性的刺激,因而引發多半是不真實的幻象——只利用小部分的真實記憶,而擴展成幻覺的程度。以這種理論來說明夢內容與夢刺激之關係,史特林姆貝爾曾作一種譬喻:“就像一個不懂音樂的人,用他的十根指頭在琴鍵上亂彈一般。”這意思就是說,夢並不是一種由精神動機引發出來的精神現象,它是一種生理刺激導出的後果,只是由於受到這刺激後,心靈無法以他種方式表現其反應,而不得不以精神上的症狀來表現而已。基於同樣的假設,梅涅特曾對obsessiveidea的解釋作了那有名的譬喻:“在數碼轉盤上,每個數字均高高地以凸字表現出來。”

(Strachey注:此段文章並無法在梅涅特的著作內找到出處)。 雖然這理論似乎廣為人們所接受,而且說起來也頗動聽,但我們仍不難看出它的毛病。 每一個在睡中引起心靈產生幻象的肉體刺激,常常可引發無數種不同的夢的內容〔39〕。但史特林姆貝爾與馮特均無法指出“外界刺激”與心靈用來“解釋”它的“夢內容”之間的關係。也因此無法解釋得通這種“刺激經常使心靈產生出的如斯奇特的夢”〔40〕,其他的反對意見多半是針對這理論的基本假設——“在睡眠中,心靈是無法正確地感受外界刺激的真正性質。”老一輩的生理學家布爾達赫曾告訴我們,在夢中心靈仍能相當正確地解釋那些由感官所得到的印象,並且正確地予以反應。他並且指出,某些對個人較重要的感覺往往在睡中並不會與其他一些刺激一同受到忽視。相反地,它們常常自然地脫穎而出,引起睡者的特別重視,一個人在睡覺時,聽到人家叫自己的姓名往往馬上驚醒,但對其他的音響卻往往仍照睡不誤。當然,這是基於一個大前提——在睡中,心靈仍能分別各種不同的感覺的。因此佈爾達赫以為,並不是心靈不能解釋睡眠狀態中的感官刺激。而是它對這些刺激並不發生足夠興趣所致。在一八三○年利普士又把布爾達赫這一套搬出來,以攻擊主張肉體刺激這一派的看法。在這些論爭裡頭,心靈這東西就有如一段趣聞中的睡者一般。人家問他:“你在睡覺嗎?”他回答:“不是。”而再問他:“那麼你借我十個佛羅林〔41〕吧?”他卻有了藉口:“喔!我已睡著了!”

有關肉體刺激形成夢的理論仍有許多不適切之處。由觀察的結果,縱然就是在我們一開始做夢時,那肉體刺激馬上介入的話,我們也仍無法確定外界刺激必定會導致夢的形成。譬如說,當我在睡覺時,我感受到觸摸或壓力的刺激,那麼我仍有一大堆的反應供我選擇。我可能根本不理它,而直到醒來時,才發覺我的腿沒蓋上被子,或是我因為側臥而壓著一條手臂。事實上,在精神病態的研究中,我發現有一大堆的例子,均是各種相當興奮的感覺或運動方面的刺激,但卻在夢中引不起絲毫反應。或者,我可能在睡中一直感受到這份刺激的存在,就像通常睡中所感受到的痛感一樣,但在夢中卻未把這痛感加在內容裡頭。第三,我可能因為這刺激而驚醒,以便驅散或避開這份刺激。最後第四種反應:我可能由這神經刺激而引起夢的產生;其他尚有各種各類與夢的產生同樣可能發生的反應。因此,如果說除了肉體上的來源以外找不出其他引起夢的動機,那實在是欺人之談。

有鑑於上述的肉體來源的說法有諸多漏洞,其他的學者——如歇爾奈爾以及跟隨他的哲學家伏克爾特——乃致力於更精細地探究那些由肉體刺激引起的具有各種彩色影像的夢,以決定其精神活動之性質,由此他們將夢當作一個心理學上的問題加以研討,並且以為夢純粹是一種精神活動的表現。歇爾奈爾不僅將夢的形成以其詩般的文筆加以精彩的闡論,並且深信他自己已找出了心靈應付所受到的刺激的原則。按歇爾奈爾的說法,夢是一種無拘無束的幻象,它剛由白天所受到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的,而嘗試用象徵的手法將感到這刺激的器官的特性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作出一種釋夢的書,一種解析夢的導引,而利用這些,我們可以將肉體的感覺、器官的狀況,以及刺激的狀態由夢的影像中找出意義來。 “因此貓的影像就像徵著極壞的脾氣,而雪白、光滑的白麵包就像徵著赤裸的人體。在夢中的幻象,整個人體就用一間房子來代替,而內臟各器官即分別以房子中各部分所代替。在牙痛引起的夢中,一個圓形拱頂的大廳象徵著嘴巴,而一座往下走的階梯象徵由咽喉下至食道。在頭痛引起的夢中,一座天花板覆滿蟾蜍顏色的蜘蛛,即象徵著上半頭部的問題。”

“對同一個器官,我們在夢中往往使用各種不同的象徵:呼吸脹縮的肺臟以烈火烘烘的火爐代替,心臟以空盒子或籃子、膀胱以像圓形皮包的東西或只是空心的東西代替。而最特別有意思的是,在夢的結束時,受刺激的器官本身或其功能往往會毫無掩飾地真的由夢者的肉體上表現出來。因此,牙痛的夢往往是最後夢者由口中拔出大牙而告結束。”但,這種說法未免太過分神化了。因此使得歇爾奈爾的讀者們對他的說法很難接受,甚至連一些我本身也認為頗有道理的,都因為所言太玄而鮮為一般人所相信。我們可以看出,他這方法其實等於古代應用象徵理論的釋夢的方法的複活,只是他用在釋夢的,僅局限於人體的象徵符號而已。由於缺乏科學上所能理解的方法,使得歇爾奈爾這理論的應用仍受到極大的限制,由此對夢所作的解釋仍充滿不定性,特別是一種刺激可以在夢內容內用好幾種象徵符號所取代的說法,更使人難以信服,甚至連他的門徒伏克爾特也無法確信房屋是像徵人體的說法。還有另外一個反對的理由:根據他的看法,夢的活動根本是一種無用的,無目標的心靈活動,心靈本身只滿足於繞著刺激構想一堆幻想,而根本就不曾想把這刺激消除掉。

歇爾奈爾這個肉體刺激的象徵理論尚有一大致命傷的缺點,有某些肉體上的刺激是一直持續存在的,而這種刺激一般認為往往在睡眠中較清醒時更容易為心靈感受到其存在。因此我們就無法解釋,為什麼心靈並不竟夜長宵地一直在做夢,為什麼並不每夜夢見所有的這些有關係的器官呢?如果對這種質疑,我們作出如下的遁詞:“要引起夢的活動,必須先由眼、耳、牙齒、腸等等器官先有特殊的興奮狀態。”那麼我們又面臨另一難題:如何證明增加的刺激是客觀的呢?這只有在少數幾個夢可以找出證明來,如果說夢見飛翔是像徵著肺葉的脹縮,那麼這種夢,正如史特林姆貝爾所說的,應該是常常被夢見的,不然就得證明出在做這夢時夢者的呼吸特別加快。當然,還有第三個更好的解釋,那就是說,當時一定是由某種特殊的動機引導夢者的注意力傾注於那些平時經常存在的內臟感覺,但這將使我們的論證遠超過歇爾奈爾的理論範疇。

歇爾奈爾與伏爾克特的理論,其價值在於喚起我們對某些有待解釋的夢特徵的注意,而促成了更新的發現,其實夢的確有他們所謂的肉體器官的象徵現象——譬方說,夢中的水往往代表著想小便的衝動,而男性性器往往以直聳的硬物或木柱作象徵……等等。還有由一些充滿新鮮視覺,五光十色的夢中影像與其他晦暗不明的夢影比較,使我們也很難駁斥那種“由視覺刺激引起的夢”的說法。同樣地,對那些含有聲音人語的夢,也無法否認的確是有幻覺形成的存在。一個像歇爾奈爾所說的夢,兩排長得活潑可愛的孩子站在一座橋上對峙著,彼此打來打去的,直到最後夢者本身坐到橋上去,由他的下頦找出一根大牙才結束這怪夢。另外,伏爾克特的另一相似的夢,兩排抽屜拉出拉入,最後也是以拔牙作結束。由於這兩位作者記述出相當多的這類夢的形成,所以我們也不能把歇爾奈爾的理論看成一種昧於真理的臆測。因此,我們所必須作的工作便是如何對這種所謂的牙齒夢的假想像徵作一不同的解釋。

在我們對夢的肉體來源探討中,迄今我一直未引述我們由夢的分析所得的論斷。現在,由於利用一種以前研究夢的學者們所未曾用過的方法,我們能夠證明夢具有精神活動的內在價值,由願望來充當夢形成的動機,而以前一天的生活經驗做夢內容中最明顯的資料。而任何其他研究夢的理論,如果忽略了這種重要的研究方法——以致形成那種把夢看作由肉體刺激引起的無用的、費解的精神反應——都可以不必再多作批評即予否定。不然的話,那就等於說(事實上,這根本不可能的)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夢,一種我們已詳盡觀察得到的結果的,而另一種卻是那些只有早年的學者所研究的。為了消除這份矛盾,我們得嘗試在我們夢的理論的範疇內,找出方法來解釋那些所謂肉體來源引起的夢。 在這方面的工作,我們已經有了初步的成果,我們發覺夢的工作是基於一種前提,擬使同時感到的所有夢刺激綜合成一整體性的產物(見本章開頭部分)。我們已知道,如果當天遺留下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印象深刻的心靈感受,那麼由這些感受所產生的願望便會凝聚形成一個夢;同樣地,這些具有精神價值的感受又與當天另外一些無甚關係的生活經驗(只要這些能使那幾個重要的印象間建構出聯繫來)綜合而成夢的資料。因此,夢其實是對睡眠時心靈所感受的一切所作的綜合反應。就我們目前已分析的有關夢的資料看來,我們發現它是包含了心靈的剩餘產物以及一些記憶的痕跡——這些記憶,雖然其真實性的本質並無法當場驗明,但至少我們均充分地感受到其精神上的真實性(由於多半均與最近或孩提時代的資料確有關聯)。有了這種觀念,我們也較容易能預測得到究竟在睡中加入的新刺激與本來就存在的真實記憶將會合成如何的一種夢。當然,我們須強調的是,這些刺激對夢的形成確實重要,因為它畢竟是一種真實的肉體感受。而藉著再與精神所具的其他事實綜合,才完成了夢的資料。換一句話說,睡眠中的刺激必須與那些我們所熟悉的日間經驗遺留下來的心靈剩餘產物結合而成一種“願望的達成”。然而,這種結合併非一成不變的,我們已經知道,對夢中所受的物理刺激,可以有好幾種不同的行為反應。但一旦這種合成的產物形成以後,我們一定可以在這夢內容內看出各種肉體與精神的來源。 夢的本質決不因為肉體刺激加之於精神資料上而有所改變,無論它是以何種真實的資料為內容,均仍舊是代表著“願望的達成”。 在此,我擬提出幾種可能改變外界刺激對夢的意義的特點。我以為夢的形成須視夢者當時的生理狀況而異,譬如當時外界刺激的強度、睡眠的深度(平時習慣性的,或當時偶發的),以及個人對睡中刺激的反應均有差異。可能,有人根本不受其擾而繼續呼呼大睡,有人因此驚醒,更有人即將之納入夢中的資料。由於有這種差異,因此,外界刺激對夢形成的影響也因人而異。就我自己而言,由於我向來睡得很好,很少為外界任何刺激所驚擾,所以由外界肉體刺激引起的興奮很少能介入我的夢中,而大部分的夢均來自於精神上的動機。事實上,我記得自己只有一個夢是與一件客觀的、痛苦的肉體刺激來源有關,而且我認為在這夢裡,我們可以看出外界刺激如何地影響這夢的特點: “我騎著一頭灰色的馬,最初看來,膽戰心驚,小心翼翼地,似乎我是硬著頭皮練習似的。然後我碰到一位同事甲先生,他也騎著一頭裝有粗劣飾帶的馬。他挺直地端坐於馬鞍上,他提醒我某件事情(可能是告訴我,我的坐鞍很差)。現在我開始覺得騎在這頭十分聰明的馬身上,非常輕鬆自如;我越騎越舒服,也越覺熟練。我所謂的馬鞍是一種塗料,整個敷滿馬頸到馬臀間的空隙。我正騎在兩駕篷車之間,而正想擺脫掉他們。當我騎入市街有一段距離後,我轉過頭來,想下馬休息。最初我打算停在一座面朝街心的小教堂,但我卻在距離這一所甚近的另一所小教堂前下了馬。旅館也就在同一條街上,我大可以讓馬自個跑去那兒,但我寧可牽著它到那兒。不知怎地,我好像以為如果騎著馬到旅館面前再下馬會太丟人。在旅館面前,有個僱童在招呼,他拿著我的一份札記本,向我調侃其中內容,那上面寫著一句“不想吃東西”(並且底下用雙線加註),再下去又另有一句(較模糊的)“不想工作”,同時,我突地意識到我正身處一個陌生的城鎮,在這兒我沒有工作。” 這夢相當明顯地可以看出是來自於痛刺激的影響的。就在前一天,我因長了疔,而痛苦萬分。後來竟在陰囊上方長成一個蘋果大的癤瘡,而使我每一舉步均感穿心之痛。全身發熱、倦怠、了無食慾,再加上當天繁重的工作,使我整個人崩潰下來。雖然這種情況並未使我完全不能行醫,但由於這病痛的性質與發病部分,至少有一件事,是我一定無法做的,那就是“騎馬”。而就因為“騎馬”這活動使我構成了這個夢——一種對此刻病痛的最強力的否定方式。事實上,我根本不會騎術,我不曾做過騎馬的夢。而一生我也只騎過一次馬。還有,無鞍騎馬,更是我所不喜的。但在夢中,我卻騎著馬,有如我根本在會陰處並未長什麼毒瘡似的。或者說,“我所以騎馬,是因為我希望我並沒長什麼瘡。”由夢的敘述我們可以猜測,我的馬鞍其實是指著能使我無痛入睡的膏藥敷料。也許,由於這般地舒適,使我最初的幾小時睡得十分香甜。以後痛感又開始加劇地意識到,而使我幾乎痛醒過來;於是夢就出現了,並且撫慰地哄我:“繼續睡吧,你不會痛醒的!你既然可以騎馬,可見並沒有長什麼毒瘡的,因為哪裡有人長了毒瘡,還能騎馬呢?”而夢就如此成功地把痛感壓制下去,而使我繼續沉睡。 但夢並不只是用一個根本與事實不符的幼稚意念,來敷衍掉癤瘡的痛楚而已(就像痛失愛兒的母親或突告破產的商人所作的瘋言瘋語)。其實在夢中,它所否定的感覺與影像之細節尚與一些心靈中確實存在的記憶有所聯繫,而在夢中將這些資料一一予以利用,“我騎著一頭'灰色的'馬”——這馬的顏色正與胡椒鹽的顏色一樣,而這正好使我想到,最近一次在村莊碰到我的同事甲先生時,他曾警告我,調味品加太多的食物吃了會生癤瘡,而且一般人都以為癤瘡的病因與“糖”大有關係。我的朋友甲先生自從他接替了我去治療那位我曾花過一大番心血的女病人以來,他就在我面前“趾高氣揚的”(直譯當為:騎著高馬),但這位女病人,事實上就像“週日騎士”的故事裡頭的馬一樣,她隨其所欲地載著我跑,因此,夢中的“馬”其實就是這女病人的象徵(夢中說,它是“十分聰明的”)。我覺得“非常輕鬆自如”,其實就指著在我那同事甲先生取代了我以前我在她家照顧她時的感受。記得城裡名醫中有一位支持我的同事,最近曾就我對這女病人的處理,作如此褒勉:“我想你是相當稱職的”(直譯當為:我想你在那“馬鞍”上是安全了)。而且身體正受著如許病痛的折磨,還要每日為病人作八到十小時的心理治療,可真稱得上是一件大功德,但我自己也深知,如果沒有理想的健康狀態,我是無法再將這繁重吃力的工作繼續幹下去的。而且夢中又充滿著一大堆如果我的病繼續發展下去的惡果(那札記,就像神經衰弱的病人拿給他們的醫生看的:“不想工作,不想吃東西”)。再更進一步地探討,我發覺這夢可以由騎馬代表願望的達成,更追溯到童年的一件回憶——我與那年紀長我一歲的侄子(現住於英國)在童年時的多次吵架。還有,這夢也採用了一些我去意大利旅行的片段材料:夢中那街道正是威洛納與西恩那兩城市的景象。再更深一層的解析引向性方面的夢意,我發現我夢中所用的這些風光明媚的城鎮竟可能是這位未曾去過意大利的女病人所夢見的(去意大利,德文為gehenItalien〔音近genItalien〕=Genitalien=genitals 〔性器〕)同時我曾提到在甲先生以前是我到她“家”給她看病的,還有我那癤瘡所長的位置,均隱約有“性”的意味在內。 在另外一個夢,我也同樣成功地將打擾我睡眠的刺激軀除掉。這次的騷擾是來自感官的刺激。其實,這偶發的刺激與夢內容的關係也是很偶然的機會下發現的,也因此才使我對此夢得以了解。 “在一個仲夏的清晨,當時我住在提洛爾(在阿爾卑斯山中)的別墅裡,醒來時我只記得夢見'教皇死了'。”面對這短短的毫無影像的一個夢,我竟完全無從解析,唯一扯得上關係的是,在幾天前我曾由報紙上看到有關他老人家身體微有小恙的報導。但這天早上我太太問了我一句話:“今天清晨你可聽到教堂的鐘聲大作嗎?”事實上,我完全沒聽到這鐘聲,但,卻因這一句話而使我對夢中情景恍然大悟。由於這群虔誠信教的提洛爾人所敲出的鐘聲,促使我由睡眠的需要產生瞭如此的反應——為了報復他們的擾人清睡,我竟構成了這種夢內容,並且得以繼續沉睡而不再為鍾聲所擾。 在以前幾章裡所提過的一些夢也都可以拿來作闡釋“夢刺激”的例證。那“高觴暢飲” 的夢便是一個好例子,其起源完全來自“肉體的刺激”,而由這感覺——“渴”引起的“願望”即為此夢之唯一動機。其他種種僅肉體刺激即可產生夢的例子永不乏其數。一個病婦,夢見她摔掉兩頰的冷敷器具,是一個對痛刺激所生的較不尋常的“願望達成”的反應。這似乎使夢者暫時忘卻了痛苦,而將其病痛歸諸於他人身上。 我那三位巴爾希(命運女神)的夢很明顯地是個飢餓的夢,而這對食物的需求更可遠溯自兒時對母親乳房的期待,但它卻以這種無害的慾望來取代了某種不能公諸於世的慾望。在那有關都恩伯爵的夢裡,我們可以看出一種偶發的肉體需要經由何種程序而與一種精神生活中最猛烈、最強力潛抑的衝動發生關係,還有,伽尼爾所寫的,拿破崙一世在定時炸彈的炸聲驚醒他以前,那聲音先使他產生了一個戰爭的夢。由此我們不難清晰地看出睡中精神活動對肉體感覺所生反應的真正目的。一位年輕的律師,由於全神貫注於某件破產訟案,在午睡時,竟夢見與一位由這件訟案才認識的萊西先生相會於胡希亞汀。而這地名Hussiatyn(德文為“咳嗽”之意)更使他引入更深的冥想,不久他驚醒過來,才發覺他的枕畔人因氣管炎而大聲不斷地在“咳嗽”。 現在,且讓我們由拿破崙(這位出名的精於睡眠之道的傳奇人物)的夢,再來比照以前所提過的那好睡的醫科學生,他曾被女房東由懶睡中喚起,提醒他該是上醫院的時候了。等到他蒙頭再睡時,他就夢見他正躺在醫院的床上,而最可能的解釋是這樣的:如果我已在醫院了,那我就不必現在起床趕去醫院了。這很明顯地,是一種“方便的夢”,而睡者也自己坦承那確是他做這夢的動機。而由此,他也看出一般的夢所具的一種秘密——所有的夢,就某方面來說,均屬於“方便的夢”。它們可以使夢者繼續酣睡而不必驚醒。 “夢是睡眠的維護者,而非擾亂者”。以後在另一章,我們擬再就醒覺狀態的精神因素討論這種觀念。但就目前而言,我們已可用這觀念解釋一般外來的客觀存在的刺激所引起的夢。不管是心靈果真能完全不理會外來刺激的強度和意義,而能繼續呼呼大睡也罷,或者夢是用來否定掉那些外在刺激。或者第三種說法,睡眠中的心靈能感受刺激,它總是將一種合於睡眠理想狀態的真實感覺,編織於夢中,以抵消其他騷擾睡眠的事實。上例的拿破崙就以“那隻不過是在阿爾哥的槍聲炮響的夢中回憶而已”而繼續其酣睡〔42〕。 “睡眠的願望”使意識的自我調整其本身的感受,再加上夢的檢查作用以及以後將提到的“加工潤色”,而使自我形成了夢,這種觀念必須在夢形成的動機探討中經常謹記在心——每一個成功的夢均是願望的達成。至於,夢所必然附帶的、不變的“睡眠願望”與夢所附帶達成的其他某些願望,究竟有些什麼關係,則待以後我們再詳論。由“睡眠願望”的說法,我們發現到這可以補綴史特林姆貝爾與馮特的理論之不足,並且它可以避免前述那些以外界刺激所作解釋的荒謬與令人懷疑的程度。其實,睡中的心靈能夠對外界刺激予以正確的感受,並投予主動的好惡,有時甚至會因此而驚醒。因此,這些正確的感受,只有能通過那至高無上的睡眠願望的檢查制度,才能於夢中現形出來。夢中情境所用的邏輯可用以下一例代表:“那是夜鶯,而非雲雀”,因為果真那是雲雀,那麼這美妙的夜就要告終了。然而能通過這種檢查制度的,心靈可能有不下一種的對外界刺激所作的闡釋,然後再選出其中與心靈中願望衝動最相合的作為夢內容。因此,我們可以說夢中每一件內容均有肯定的存在,而無一令人懷疑之處。對夢所作錯誤的解析其實並非一種幻覺,而是——如果你願意這樣稱呼它的話——一種遁詞,就像夢的檢查制度所取用的轉移置換,我們日常的精神過程也免不了這種歪曲事實的毛病。 只要是外界的神經刺激和肉體內部的刺激其強度足夠引起心靈的注意(如果它們只夠引起夢,而不使人驚醒的程度),它們即可構成產生夢的出發點和夢資料的核心,而再由這兩種心靈上的夢刺激所生的意念間,找出一種適當的願望達成。事實上,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的夢均可由其內容中找出肉體上的因素,甚至有些情形是,本來那願望並不存在,但卻因夢形成的需要而喚醒了它的存在。其實,夢說穿了無非是代表願望的完成而已,它的工作即在於由某種感覺而找出能藉此達成的某種願望。甚至假如這些感覺資料是帶有痛苦不愉的成分在內,它仍用以構成某種夢的形成。心靈能夠巧妙自如地將某些會引起不愉快,或根本不矛盾衝突的資料,經由兩種心理步驟(見第四章)以及存在於其間的檢查制度,而變為完全合理的願望達成。 在我們的精神生活領域裡,我們都知道有許多是屬於心靈“原本步驟”(或謂“原本系統”)的受潛抑的願望,而其所以不能達成則完全來自於“續發步驟”(或謂“續發系統”)的壓力。這兩者之間我們並非以“時間性的存在”來劃分——即這些願望最初存在,而後來即被摧毀消失掉。 “潛抑作用”的原則,為我們對心理症的研究所需具備的觀念,它以為受潛抑的願望並非就此消失,它只是由於某種重壓而予以暫時性的抑制。在另外一個字“壓抑作用”,由其字的ub—presb sion,意即“壓下去”,即可看出這類的意思〔43〕。而一旦這些受壓制的願望得以脫穎而出,於是,“續發系統”的壓制力便告消失(這種壓制是可以意識到的),此時乃在心理源表現出“不愉快”來。總之,我們的結論是:如果一種在睡眠時來自肉體上的不愉快的感覺發生時,夢活動可以將之利用來達成某種本來受壓制的願望。此時檢查制度仍具有或多或少地存在。 這種說法對某些“焦慮的夢”可以解釋得通,但另外某些夢卻不太適用這種願望理論,而需要其他不同的闡釋。由於夢中的焦慮均免不了帶有心理症的特點,所以來自性心理興奮的夢,其焦慮均代表受潛抑的原欲,因此這種焦慮,就像整個的焦慮夢一樣,具有心理症狀的意義,而我們所面臨的難題就在於究竟夢中願望達成的趨勢究竟到哪種程度才受到限制。 然而,另外有些“焦慮夢”卻是來自肉體因素的焦慮(譬如某些肺臟或心臟有病的患者,往往偶發呼吸困難的焦慮),那同樣地,它也可用來使某些強力壓制的願望在夢中予以實現,而得以疏導出那份焦慮,要想在這兩種看來相矛盾的情形找出合理的說明,事實上也並不難。當這兩種心理構成物,一種“情緒上的偏好”與一種“觀念內容”具有密切關係時,只要其中之一確實存在,即可引發另一種之產生,甚至夢中亦復如此。那麼,我們可以看出,來自肉體的焦慮引發了受壓制的“觀念內容”,而由此再加上性興奮,使得焦慮得以宣洩出去。就某些情形而言,可說是“由肉體產生的情緒變化由精神予以闡釋”。而相反地另外一種情形,卻是“來源均由精神因素引起,但所受壓抑的內容卻明顯地由肉體上將焦慮宣洩出來”。然而在這方面的探討所面臨的困難與夢的了解無甚關係,而這些困難之所以產生,乃由於我們的討論範圍已跨入了焦慮的演變與“潛抑”的問題。 無疑地,來自身體內部的主要夢刺激是包括了全身性的肉體知覺,它不僅能供給夢的內容,並且能使“夢思”在所有資料中挑選最適合其特性的部分作為夢內容的代表,而將其餘部分予以刪除。同時,這些由當天所遺留下來的全身性知覺以及所附的心理意像也都對夢有很大的意義。而且,一旦這些知覺所帶來的是痛苦的反應,那它也可能遁入另一相反的形式表現出來。 如果睡眠時來自肉體的刺激並非具有十分強烈的程度,那麼依我看來,它們對夢的形成所生的影響,充其量也只不過像那些白天所遺留下來不太重要的印象。我的意思也就是說,它們只能用來與某些“觀念內容”相結合以形成夢。它們就像是一些便宜的現成貨色,視需要而定隨時可以取用,而並非十分重要的夢來源。我可作一種譬喻:當一個鑑賞家拿一塊稀世寶石,請藝匠鑲成藝術品時,那藝匠就必須視寶石的大小、色澤以及紋理來決定鑲刻成什麼樣的作品。但一旦他所用的材料是俯拾皆是的大理石、砂石,那麼藝匠就可以完全依照他本身的意念來決定其成品。就我看來,只有以這種譬喻才能說明何以那些幾乎每夜都發生的較平凡的肉體刺激並未常常構成千篇一律的夢〔44〕。 也許,如想好好說明我上述的意思,最好還是再舉一個釋夢的例子。有一天,我曾對夢中常有的一種“被禁制的感覺”〔45〕,發生興趣,而思索竟日,結果當天晚上我做瞭如下一夢:“我衣冠十分不整地,由樓下用一種近乎跳的方式,每次跨三階地上樓梯,我因為自己的健步如飛而得意。突然我發現女傭人正從樓梯上向著我走下來,剎那間我感到十分尷尬羞愧,而想馬上跑開,但我卻發現到一種'受禁制的感覺',我竟在梯間上身不由主地動彈不得。” 分析:這夢中情境是來自每日生活的真實情況。在維也納我所住的房子,有二樓,樓下是我的診所與書房,而樓上是我的起居室,兩者唯有一個樓梯上下相通,每天工作到深夜,我才上樓休息。在做夢的當晚,我的確是衣冠不整地——已把領帶、鈕扣全部解開——蹣跚上樓,但在夢中卻更過分地變得近乎衣不蔽體的程度。通常,我上樓總是兩、三階一大步地跑上去。還有,由夢裡也可看出願望的達成——由於我能如此步履輕快,表示我心臟功能還十分不錯,同時,這種跑上樓的自在正與後半段的動彈不得的困境又正是一大對比,我在夢中動作的完全自由輕快,使我不禁想起,我有如在夢中飛馳一般。 但夢中我上樓去的那房子並非我家,最初我並無法認出那地方,而後來有個女人告訴了我這是什麼地方。這女人是我每天出診兩次去給她打針的一位老友人的女傭。而這夢中的地點的確就是我每天都要走兩回的那老女人家的階梯。 這些“階梯”與這“女傭”怎會跑入我的夢中呢?為了自己衣冠不整而羞慚,無疑地是帶有“性”的成份在內,但那女傭人比我年紀大,而且一點也不吸引人。這些疑問使我想起以下的插曲:當我每次早上去她家看病時,總是習慣地在上樓時要清清喉嚨,而把痰吐在階梯上。由於這兩樓連一個痰盂也沒有,所以我私自以為樓梯如想保持乾淨,問題並不在我,而是她應該買個痰盂供人使用。但那管家婆是一個吝嗇而具有潔癖的老女人,卻有另一種不同的看法。她每天到那時候總是站在樓梯口,注意我是否又隨便吐痰,而一旦正好被她發現,勢必又有一陣窩囊氣好受。甚至後來她看到我,也不再作禮貌上的招呼。就在做夢的當天早上,我又由那女傭的惡言更加強了我對她的反感。當我看完病走出前門時,那女傭竟盯著我說:“大夫!你最好擦擦皮鞋再進來吧!我們的紅地毯又被你搞髒了。”而這些事件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階梯”與“女傭”會出現於我的夢中了。 至於“跳階上樓”與“吐痰於階梯上”是有密切關係的。咽喉炎與心臟的毛病可能是吸煙的惡習所致的懲罰,再加上連我自己的女管家也嫌我不夠清潔,因此我在兩家均不得人緣,而這在夢中更混合而成一件事。 其他有關此夢的解析須待我能指出“衣冠不整”的“典型的夢”的來源以後再作詳談。 同時由剛才所敘述的夢可以看出,夢中的“受禁制的感覺”往往是在夢境需要再接上另一事件時發生的。至於在我睡覺當時的運動系統狀況並無法解釋這夢的內容,因為就在剛剛不久前,我才發現我又習慣地跳著上樓,就像夢中情景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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