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

第6章 Ⅳ 對泛自然主義學說的批評(2)

30.理論科學和歷史科學 剛才我為之申辯的理論科學所應用的科學方法的統一性這個論題,可以在一定限度內擴展到歷史科學的領域去,並且不必放棄理論科學和歷史科學之間(例如社會學或經濟理論或政治理論與社會的、經濟的和政治的歷史之間)的根本區別。這個區別經常被最優秀的歷史學家不斷強調;這是著重於普遍規律與著重於特殊事實這二者之間的區別。我願意維護被歷史決定論攻擊為陳舊的這個觀點,即認為歷史的特點在於它關注實際的獨特的或特定的事件,而不關注規律或概括。 這個觀點與科學方法的分析完全相容,尤其是與前幾節裡提出的因果解釋的分析完全相容。情況不過是:理論科學主要關心於尋求和檢驗普遍規律,而歷史科學則把一切普遍規律視為當然,而主要關心於尋求和檢驗各個單稱命題。例如,給出某一個單稱的“被解釋項”(一個獨特事件)人他們可以尋求某個獨特的原始條件(並結合各種可能不被注意的普遍規律)來解釋該被解釋項。或者,他們可以用來檢驗一個給出的單稱假說,結合別的單稱命題作為原始條件,並通過演繹從這些原始條件(也藉助各種不被注意的普遍規律)推出某些新的“推斷”,這些推斷可以是描述很早以前曾發生過的事件,並且可以同經驗證據相比較,或者同文獻記載相比較。

在這種分析的意義上,對獨特事件的一切因果解釋都可以說是歷史的,因為“原因”總是由獨特的原始條件來描述的。這種情況同人們通常的想法完全符合。人們通常認為,對一事物的因果解釋就是說明它為何和何以發生,即說明它的“來歷”。然而,只有在歷史裡,我們才真正對獨特事件的因果解釋感興趣。在理論科學裡,這種因果解釋主要用於另一個目的——用於對普遍規律的檢驗。 如果這些考慮是正確的,那麼,有些進化論者和歷史決定論者一方面鄙視老式的歷史而希望把歷史改造為理論科學,同時又熱中於起源問題,這就有點文不對題了。起源問題是“如何和何以”的問題,這些問題在理論上是比較不重要的,通常只是一個特定的歷史課題。 同我對歷史解釋的分析相反,也許有人爭辯說,歷史確實是運用普遍規律的,這與許多歷史學家們的看法相反,因為歷史學家強調表明,歷史對這些普遍規律並無興趣。對此,我們可以回答:只有聯繫某些普遍規律,一個獨特事件才是另一個獨特事件(它的結果)的原因。但是,這些規律可能是很平常的,多半屬於常識,以致不必提及,也很少被注意。如果我們說布魯諾之死的原因是被捆在柱上燒死,我們也不必提到凡生物受劇熱就死這個普遍規律,但這個規律的假定是暗含在我們的因果解釋之中的。

在政治歷史學家所提出的理論中,有社會學理論,例如權力社會學(The sociology of Power)。但歷史學家在運用這些理論時通常沒有註意到它們。他們運用這些理論主要不是作為普遍規律來幫助他去檢驗他的特定假說,而是暗含在他的用語之中。他在談到政府、國家、軍隊的時候,通常不自覺地採用科學的或前科學的社會分析所提供的“模式”(見上節)。 我們可以說,歷史科學在它們對待普遍規律的態度上並非相距甚遠每當我們遇到把科學實際應用於一個獨特的或特定的問題時,我們就發現類似的情況。例如,一位實用化學家在分析某個給出的化合物(例如一塊岩石)時是難得考慮到任何普遍規律的。相反,他可能不多加思索地應用某些常規技術,而那些常規技術,從邏輯的觀點看,是“這個化合物含有硫黃”之類的單稱假說的檢驗,他的興趣主要是歷史的興趣,即對一組特定事件或一個單獨的物體描述。

我相信這個分析澄清了某些歷史學方法論學者之間的一些眾所周知的爭論。一派歷史決定論者斷言,歷史學不是純粹地列舉事實,而是以某種因果聯繫來表明事實,因而歷史學必須對錶述歷史規律感興趣,因為因果聯繫從根本上說是由規律決定的。另一派歷史決定論者則爭論說,甚至只出現一次而不具有普遍性的“獨一無二”事件,也可以是別的事件的原因,而這就是歷史所關心的那種因果聯繫。現在我們可以看到,這兩派都是部分地對和部分地錯。普遍規律和特定事件對於任何因果解釋都是必要的,只是在理論科學之外,普遍規律通常不大引起人們注意罷了。 這使我們轉到歷史事件獨特性的問題上。當我們研究典型事件的歷史解釋時,這些事件必定被視為典型的,是屬於某種或某類事件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應用演繹的因果解釋方法。然而,歷史學不但關心特定事件的解釋,同時也關心對特定事件本身的描述。歷史學的一個極重要任務無疑是去描述令人感興趣的那些特殊的或獨有的事情。這就是說,把並不給予因果解釋的那些方面寫進去,例如沒有因果聯繫的幾個事件“偶然”同時發生等等。歷史學的這兩個任務,即弄清因果聯繫和描述這些因果聯繫所聯結的“偶然”情況,都是必要的又是相互補充的;一個事件有時可以被視為典型的(從它的因果解釋的角度來看),有時又可以被視為獨一無二的。

這些考慮可以應用到在第3節中討論的“新穎性”的問題上。那裡提到的“排列的新”和“內在的新”之間的區別,相當於現在所說的從因果解釋來看以及從獨特事件的鑑定來看這二者之間的區別。既然新事物可以合理的加以分析和預測,它不可能是“內在的”這就推翻了歷史決定論所主張的關於社會科學必須能夠用來預測內在新事件出現的學說——這個主張歸根結底可以說是基於對預測和因果解釋的不充分分析。 31. 歷史學中的境況邏輯,歷史解釋。 難道一切不過如此嗎?歷史決定論者要求改造歷史學——提倡一種起理論歷史學作用的社會學,或歷史發展的學說(見第12節和第16節),難道就一無是處嗎?歷史決定論者關於“時期”、關於時代的“精神”或“風格”,關於不可抗拒的歷史趨勢,以及關於抓住人們心靈並象潮水一般推動每一個人(而不是由人來推動)的運動等想法,難道就一無是處嗎?例如,每個人只要讀過托爾斯泰(他無疑是歷史決定論者,但他率直地表明他的動機)在中關於西方人去東方和俄羅斯人去西方這兩個相反動向的構思,就不會否認歷史決定論對一個實在的需要做出了回答。我們必須提出更好的回答來滿足這個需要,然後我們才有切實的希望去清除歷史決定論。

托爾斯泰的歷史決定論是對一種寫歷史的方法的抗議。這種方法無形中接受領袖原則的真理;這個方法把很多(如果托爾斯泰是對的話,事實上他無疑是對的,那就不只是很多,而且是太多)事情歸功於偉大人物,歸功於領袖。托爾斯泰試圖表明(我認為他是成功的表明),拿破崙、亞歷山大、庫圖佐夫和1812年的其他領導人物的行動和決定,在可以稱之為事件邏輯面前,並無多大影響。托爾斯泰正確指出,被忽視的但又極其重要的決定和行動,是參加這場戰爭、焚燒莫斯科和發明游擊戰的無數默默無聞的人們的決定和行動。他相信他能在這些事件中看到某種歷史的決定——命運,歷史規律或計劃。他在他的歷史決定論中,把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集體主義結合起來;這就是說,他代表一種極其典型的結合(對於他的時代,而且我猜想,對於我們的時代來說是典型的),即把民主——個人主義的因素和集體——民族主義的因素結合起來。

這個例子也許會提醒我們,在歷史決定論中有著一些合理因素,它反對把政治歷史僅僅說成是偉大的帝王將相的歷史那種天真寫法。歷史決定論者正確地感到,比這種方法更好的方法是可能的。正是這種感覺使他們的時代“精神”,民族“精神”、軍隊“精神”的想法那麼誘人。 我對這些“精神”毫不贊同,不論他們以唯心主義版本出現還是以辯證唯物主義化身出現。我充分同情對此嗤之以鼻的那些人。但是,我仍然感到那些說法至少表明有一個空位存在;而社會學的任務就是用比較容易理解的辦法,例如對傳統所造成的問題進行分析,來充填這個空位。所以,對境況邏輯進行較詳細的分析就有其必要了。最優秀的歷史學家往往多少不自覺地運用這個概念。例如,托爾斯泰如何描述俄羅斯軍隊不作任何戰鬥就放棄莫斯科並撤到能夠找到糧食的地方去並非由於任何決定而是由於“必須”。除了這種境況邏輯之外,或者作為其中的一部分,我們還需要對社會運動進行分析。我們需要在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基礎上研究各種社會建構(各種觀念可以通過各種社會建構來傳播和吸引人們),研究新傳統如何產生以及傳統如何起作用和被推翻。換句話說,這些集體(如國家、政府或市場)的個人主義的和工具主義的模式,必須用政治形勢以及科學和工業的進步等模式來補充。 (關於進步的這種分析將在下節看到。)歷史學家可以運用這些模式,部分地同別的模式一樣,部分地結合他們所運用的其他普遍規律以尋求解釋。然而,這仍然是不夠的;這還不能滿足歷史決定論要滿足的一切實際需要。

如果我們把歷史科學同理論科學加以比較,並且根據這個比較來考察歷史科學,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到,歷史科學對普遍規律不感興趣從而使他們陷入困境。因為在理論科學裡,規律和別的東西一樣是作為有關觀察的注意中心而起作用的,或者作為進行觀察的觀點。在歷史學中,普遍規律多半是很平常的和不自覺地被運用的,因此未能起到這個作用。這個功能必定由別的東西所取代。因為,毫無疑問,沒有觀點就沒有歷史,歷史和自然科學一樣必定是有選擇的,否則歷史就由一大堆不相干的乏味材料所塞滿。按著因果鏈條追溯到遠古是毫無幫助的,因為我們要著手研究的每一個具體結果,都有各種各樣的無數部分原因;這就是說,原始條件是極其複雜的,而且多半是我們不感興趣的。

擺脫這個困難的唯一途徑,我認為就是自覺地把特意選擇的觀點引進自己寫的歷史中去;這就是說,寫我們感興趣的那種歷史。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歪曲事實,並塞進事先設想的觀念框框,也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無視沒有塞進去的事實。恰恰相反,與我們觀點有呆的而又可以獲得的全部證據,都應加以仔細而客觀的考慮(在“科學的客觀性”的意義上,在下節討論)。這只意味著,對於與我們觀點無關因而我們不感興趣的那些事實,我們就不必多費心思了。 這種選擇的方法起到了歷史研究的作用,這些作用在一些方麵類似於科學中的理論作用。因此,選擇方法之所以常常被當作理論,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這些方法所引出的一些罕見思想,可以作為可檢驗的假說來提出,不論單稱的還是全稱的假說,都完全可以看作科學的假說。但是,這些歷史的“方法”或“觀點”照例是不能被檢驗的。它們是無法反駁的,因而顯著相符也是毫無價值的,即使符合的情況多如天上的星星。既然這種選擇性觀點或歷史興趣中心不能成為可檢驗的假說,所以我們就把它稱為歷史解釋。

歷史決定論錯誤地把這些解釋當作理論,這是它的重大錯誤之一。比方說,把“歷史”解釋為階級鬥爭的歷史,或種族優勢鬥爭的歷史,或各種宗教觀念的歷史,或“開放”社會和“封閉”社會鬥爭的歷史,或科學和工業的進步的歷史,都是可以的。所有這些都是多少使人感興趣的觀點,而且其本身完全是無可非議的。然而,歷史決定論並不這樣說,它們沒有看到必定有多種多樣的解釋,而且基本上具有同等程度的建議性和任意性(其中有些甚至可以特別富有成果——從某種重要性來看)。反之,他們卻把歷史解釋當作學說或理論,斷言“全部歷史是階級鬥爭的歷史”等等。如果他們確實發現他們的觀點是富有成果的,並且許多事實都可以按此加以排列和解釋,他們就錯誤地以為這是他們學說的證實甚至證明。

在另一方面,古典歷史學家雖然正確地反對這種做法,但他們卻容易犯另一種錯誤。為了客觀,他們認為必須避免採取任何選擇性觀點;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實上他們往往不自覺地採取了某些觀點。這必然使他們力圖客觀的努力受到挫折,因為一個人若不知道自己的觀點,他就不可能對他的觀點採取批判態度並認識其限度。 擺脫這個困境的途徑顯然就是要認識到,採取某個觀點是必然的;坦率他說出這個觀點,並且永遠認識到,這是許多觀點中之一,即使它相當於一個理論,它也不能是可檢驗的。 32.關於進步的社會建構學說 為了使我們的考察不那麼抽象,我在這一節里以極簡略的概述來勾劃一個關於科學和工業的進步的理論。以這種方法,我將舉例說明在最後四節所提出的思想;尤其是關於境況邏輯以及避開心理因素的方法論個人主義的論點。我採用科學和工業的進步作為例子,因為無疑正是這個事件喚起十九世紀近代歷史決定論,而且也因為我在前面已討論了密爾在這個課題上的一些觀點。 回想一下,孔德和密爾都認為,進步是一個無條件的或絕對的趨勢,它可以回歸為人性規律。孔德寫道:“連續規律儘管由一切可能的權威用歷史觀察的方法來說明,也不應被視為定論,除非它合理地回歸為證實的人性理論……”他相信進步規律(Law of progress)可以從人們的一種傾向演繹出來,這種傾向驅使人們不斷完善他們的人性。在所有這些方面,密爾和孔德一模一樣,他試圖把他們的進步規律回歸為他們所說的“人性的進步”,而人性進步的第一個“推動力……就是希望增進物質上的舒適”。按照孔德和密爾二人的觀點,這個趨勢或類規律(quasi-law)的無條件性或絕對性使我們能夠從它演繹出歷史的最初階段或時期,而不需要任何原始的歷史條件或觀察材料和資料。於是,歷史的全過程在原則上就可以如此演繹出來;密爾認為,唯一的困難在於“這個系列如此之長……,每一個接著出現的時期都是為數眾多的各種各樣的部分組成,而不是人的能力所能計算的。” 密爾這個“回歸法”的弱點是顯而易見的。即使我們承認他的前提和推理,也不能推出社會的或歷史的結局是有意義的。進步可以由於某種非人力所能為的自然環境的損害而變得微不足道。除此之外,密爾的前提只根據“人性”的一個方面,而沒有考慮到其他方面,例如健忘或懶惰。因此,只要我們觀察到任何與密爾所描述的進步恰恰相反的情況,我們都完全可以同樣地把這些觀察“回歸”為“人性”。 (的確,最流行的所謂歷史理論的說法之一,不就是把各個帝國的衰亡解釋為懶惰和貪食等性格嗎?)事實上,我們可以設想,不能引用“人性”的某些傾向來解釋的事件是極少的。但是,能夠解釋一切的方法可能恰恰有可能什麼也解釋不了。 如果我們用較為站得住的理論來取代這個過於天真的理論,那麼,我們就必須做出兩個重大修改。第一,我們必須力圖發現進步的條件,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就必須力圖想像(比方說)進步被阻止的條件。這就直接導致如下的認識:先是心理傾向不足以解釋進步,因為我們可以發現進步所依賴的條件。第二,我們必須拋棄心理傾向的學說,而採取較好的另一種學說:我建議對進步條件採取建構的(Institutional)和技術的分析。 我們可以用什麼方法來阻止科學和工業的進步呢?關閉或控制實驗研究機構,壓製或控制科學期刊和其他討論手段。制止科學討論會,壓制各個大學和其他學校,壓製書籍報紙文章的發行,並最終壓制言論。所有這些確實可以加以壓制的東西,都是一些社會建構(Sociol institutions)。語言是一種社會建構,沒有語言,科學的進步是不可思議的。因為沒有語言就沒有科學,也沒有不斷成長和進步的傳統。寫作是一種社會建構,印刷和出版組織以及科學方法的其他一切建構性工具(institional instruments)都是社會建構。科學,尤其是科學的進步,不是孤立的努力的結果,而是思想的自由競爭的結果。因為科學始終需要各個假說之間的競爭和嚴格的檢驗。各個相互競爭的假說又需要由人來代表,比方說,它們需要辯護律師,需要法官,需要公眾。由人來代表的這種情況必定是建構的組織,如果我們希望它確實起作用的話。這些建構必須獲得法律的支持和保護。歸根結底,進步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賴於政治因素,依賴於保障思想自由的政治建構,即有賴於民主。 有趣的是,通常所說的“科學的客觀性”,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各種社會建構,而天真的看法則認為,科學的客觀性在於科學家個人的精神的或心性的狀態,在於他的修養、細心和超脫的科學精神。這種天真看法是作為懷疑看法的對立物而出現的,因為懷疑的看法認為科學家是不可能客觀的。根據這個看法,在自然科學中缺乏客觀性的情況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在自然科學裡,科學家的感情不會被激動,但是,由於社會科學涉及社會偏見、階級偏見和個人利益,所以在社會科學裡,缺乏科學的客觀性就至關重大了。由所謂“知識社會學”(見本書第6節和第26節)所詳盡發揮的這種學說,完全無視科學知識的社會性或建構性(Social or intitutional character),因為它基於一種天真看法,認為客觀性依賴於科學家個人的心性。它看不見如下事實:自然科學課題的枯燥和超脫並不妨礙偏見和自私對科學家的信念的影響,如果我們真的信賴科學家的超脫精神,那麼,科學乃至自然科學就成為不可能。 “知識社會學”所忽視的,恰恰就是知識的社會學——科學的社會性或公眾性(Public character);它不知道科學的主觀交流性(inter subjectivity)以及傳播和討論新觀念的科學機構正是科學客觀性的保證。所有這些也使科學家個人的思想受到某種限制。 關於這個方面,我會提及在第6節(客觀性和評價)所提出的學說。該節提出瞭如下論點:由於社會問題的科學研究本身必然對社會生活發生影響,所以知道這種影響的社會科學家不可能對他所不感興趣的客觀性保持足夠的科學態度。然而,這種情況並非社會科學所特有。自然科學家或工程師也有同樣情形。他雖然不是一個社會科學家,但他也會認識到新式飛機的發明會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 剛才我已概述了科學和工業進步所依賴的社會建構方面的條件。現在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這些條件多半不能說是必要的,它們合起來也不是充分的。 這些條件之所以不是必要的,乃是因為沒有這些社會建構(也許語言除外),科學進步並非絕不可能。人們畢竟已經從說話“進步”到書寫及其他(儘管這種早期的發展,嚴格說來,也許不是科學的進步)。 在另一方面,並且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即使有了全世界最好的建構組織,科學進步也會在某一天停止。例如,說不定有某種神秘主義的流行病。這當然是可能發生的,因為有些知識分子確實已經退回到神秘主義去而與科學進步(或與開放社會的要求)相對抗,每一個人都有可能照此行事。也許人們會設計出一套進一步的社會建構,例如教育的建構,以抵制觀點的統一和鼓勵不同意見來消除這個可能性。還有,進步觀念及其熱烈宣傳也會產生某種效果。但是,所有這些都不可能確實保證進步。因為我們不能排除(比方說)存在著傳播極樂世界幻想的種種細菌或病毒的邏輯可能性。 因此,我們發現,甚至最好的建構也不可能是連笨旦也會操作的。我以前說過:“建構好比堡壘,它們不但要設計得好,並且要恰當配備人員。”但是,我們不能保證正直的人一定對科學研究感興趣。我們也不能保證一定會出現富於想像力並熱衷於提出新假說的人。歸根結底,在這些事情上往往在於純粹的偶然。因為真理不是明顯的;孔德和密爾誤以為“障礙”(說的是宗教)一旦消除,只要願意就能看見真理。 我們認為這個分析的結果可以加以概括。在絕大多數的,或者在全部的建構社會學(institutional social theories)中, 人的因素將仍然是一個非理性的成份。與此相反的學說卻教導我們,要把社會理論回歸為心理學,就像把化學回歸為物理學一樣。我認為這是出於一種誤解。它出自一種錯誤的信念,以為這種“方法論心性主義”(methodological psycholgism)是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必然結論,以為它是如下難以反駁的學說的必然結論,這個學說認為我們必須把一切集合體的現象理解為由於個人的行為、相互作用,意念、希望和思想所造成,是由於個人所創造和保存的傳統所造成。然而,我們並非必須接受心性主義才能是一個個人主義者。建立理性模式的“零點法”也不是一個心理的方法,而是一個邏輯的方法。 事實上,心理學不能是社會科學的基礎。首先是因為它本身恰恰是一門社會科學。 “人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社會建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而對人性的研究就以對這些建構的理解為前提;其次是因為社會科學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人們行為的未意料的結果或反應。在這裡“未意料的”(unintended)不一定指“不是有意識地想望的、它特別指那些可能破壞行為者全部利益的反應,不論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有些人也許說,喜歡住在山上和過寧靜生活可以從心理方面加以解釋,但是,如果事實上有許多人喜歡住在山上卻不能享受寧靜生活,那麼這個事實就不是一個心理事實;這類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社會理論的問題。 就此,我們得出了與孔德和密爾那個至今還很時髦的方法極不相同的結論。我們不把社會學問題回歸為人性心理學這個貌似堅實的基礎;我們可以說,人的因素在社會生活中和一切社會建構中終歸是不確定的和捉摸不定的成分。它確實終歸不能由社會建構完全控制的因素(這是斯賓諾莎最早發現的);因為每當企圖完全控制它就必然導致專制;這意味著人的因素是萬能的——少數人乃至一個人的妄想是萬能的。 那麼,人的因素能否由妄想的反面——科學來控制呢?毫無疑問,生物學和生理學能夠或不久就能夠解決“改造人的問題”。然而,改造人就必然破壞科學的客觀性和破壞科學本身,因為科學的客觀性和科學都有賴於思想的自由競爭,也就是有賴於自由。如果理性的成長要繼續下去,人的理性能夠倖存,那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以及他們的意見、意念和目的就不得加以乾預(除了在政治自由受到危害的極端情況下)。甚至對共同目的的激動人心的呼籲,不論如何美好,也是呼籲人們放棄一切有分歧的道德觀念以及放棄不同道德觀念所引起的相互批評和爭論。這是放棄理性思維的呼籲。 要求對人性加以“科學的”控制的進化論者,沒有認識到這個要求如何是自殺性的。進化和進步的主要動力是可供選擇的物質的多樣性。僅就人類進化而論,這就是“人們有自己的偏愛和有別於他人的自由”——“有不贊同多數人和走自己的路的自由”。整體主義的控制必然導致思想一律,而不是導致人權平等,這意味著進步的終止。 33.結論,歷史決定論的感情吸引力 歷史決定論是極其古老的思想傾向。它的最古老形式,例如關於城邦和種族的生命循環學說,較之據說存在著所謂隱藏在命運盲目決定背後的目的那種原始神學,確實還要古老。儘管所隱藏的目的這種神學與科學的思維方式相去甚遠,但它卻甚至在最近的歷史決定論裡留下了明白無誤的痕跡。歷史決定論的每一種說法都顯示出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向未來的感覺。 然而,現代歷史決定論者似乎不知道他們學說如此古老。他們相信(他們對現代主義的崇拜難道允許他們不相信嗎?)他們牌號的歷史決定論是人類思維的最新和最大膽的成就,這個成就如此驚人地新穎,以致只有極少數人才能掌握它。的確,他們相信正是他們自己發現了變革問題(這是思辨形而上學的最古老問題之一)。他們的“動態”思維與前幾代人的“靜態”思維不同,他們相信他們之所以能夠取得進步,是由於我們現在“生活在革命之中、革命大大加速我們的發展,以致現在我們能夠在有生之年直接體驗社會變化。這種說法顯然純屬神話。在我們這個時代之前已發生過重大的革命,並且自赫拉克利特的時代以來,人們已多次發現變革。 把這種易受攻擊的思想作為大膽的和革命的思想而提出來,我認為這反而透露出一種不自覺的保守主義;對這種變化懷著如此熱烈感情的人,說不定會吃驚地懷疑,它是不是矛盾情緒的唯一方面呢,是否有某種需要我們加以克服的同樣巨大的內在阻力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就說明他們何以帶著宗教熱情來宣稱這種老掉牙的哲學是最時髦因而最偉大的科學革命。歸根結底害怕變化的人正是歷史決定論者。他們如此不能合理地對待批評,要別人如此聽從他們的教導,難道不是由於害怕變化嗎?的確,歷史決定論者似乎因為喪失了一個不變的世界而希望獲得補償,從而傾向於相信變化是可以預見的,因為它受一個不變規律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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