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歷史決定論的貧困

第2章 Ⅰ 歷史決定論的反自然主義學說

歷史決定論強烈反對社會學領域中的方法論自然主義,而聲稱物理學特有的某些方法不能應用於社會科學,因為社會學與物理學之間有著深刻的差異。它告訴我們說,自然法則或“自然規律”在任何地方都是始終有效的;因為物質世界受著在整個空間和時間之內不變的物質統一體的支配。然而,社會學規律,或社會生活規律則隨著不同的地點和時期而有所不同。雖然歷史決定論承認,有許多典型的社會條件,並且可以觀察到這些條件有規律地一再發生,但它否認在社會生活中所發現的規律性具有物質世界規律性那種不變的性質。因為它們取決於歷史,取決於文化上的差異。它們取決於特定的歷史境況。例如,人們談到經濟規律時不應不加限定,而應該說封建時期的經濟規律,或早期工業時期的經濟規律等等,總要提到所說的規律在其中起作用的那個歷史時期。

歷史決定論斷言,由於社會規律具有歷史相對性,因而大多數的物理學方法不能應用於社會學。這種觀點所根據的典型的歷史決定論論點涉及到概括、實驗、社會現象的複雜性、精確預測的困難以及方法論本質主義的意義。我將逐一討論這些論點。 1.概括 按照歷史決定論的看法,在自然科學中,概括及其成功的可能性在於普遍的齊自然(uniformity of nature),在於觀察到(也許不如說在於認定)在類似的條件下會發生類似的事情。這個原理被看作是在整個空間和時間內有效,據說它是物理學方法的基礎。 歷史決定論堅持認為,這個原理在社會學中必然是無用的。類似的條件只發生在單個歷史時期內。它們決不會在時過境遷時還繼續發生。因而社會中沒有可以作為長期性概括的根據的那種恆久的齊一性——其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沒有註意那些平凡的規律性,例如下述的真命題:人類總是生活在集體之中,或某些東西的供應是有限的,而另一些東西如空氣的供應是無限的,只有前者才能有市場價值或交換價值。

按照歷史決定論者看來,忽視這種限制並試圖概括社會齊一性的方法,無形中假定這些規律性是永恆的;因此一種在方法論上很幼稚的觀點——認為社會科學能夠採取物理學的概括方法——將造成一種錯誤的和可能誤人子弟的社會學理論。這種理論會否認社會發展、或者否認社會總是發生重要的變化。或者否認社會發展(如果有的活)可以影響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律。 歷史決定論者常常強調,在這些錯誤的理論後面通常有一種辯解的意圖;而事實上,社會規律不變的假貧可能很容易被濫用於這些目的。首先,它似乎認為,由於不愉快或不合意的事情是由不變的自然法則決定的,所以必須加以接受。例如人們引用了經濟學的“不可抗拒的規律”來證叨,用法律干預工資交易是無效的。濫用持久性假設的另一種辯解,助長了一種不可避免性的普遍感覺,從而使人容易安靜而不加抗議地忍受不可避免的不幸。現在的一切將會永遠存在,試圖影響事件的進程,甚或對它作出評價,都是荒唐可笑的。人們並不對自然規律提出異議,而企圖推翻它們那就只能導致災難。

歷史決定論者說,這是保守的和為現實辯解的,甚至是宿命論的論點,是主張社會學應該採用自然主義方法的必然結論。 歷史決定論者反對這些議論,認為社會的齊一與自然科學齊一迥然不同。社會的齊一是隨著不同的歷史時期而改變的。而人的活動正是改變它們的力量。因為社會的齊一不是自然法則,而是人為的;而且雖然可以說它們依賴人類的本性,它們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人類的本性有力量改變它們,而且也許能控制它們。所以人類能夠使事情變得更好些或更糟些,積極的改革不一定無效。 歷史決定論的這些傾向吸引著感到應該有所作為的人,尤其是感到應該干預人類事務並拒絕承認現有事態不可避免的那些人。趨向於有所作為並反對任何暗自滿足的傾向,可以稱之為“能動主義”。我將在第17和18節更多地談論歷史決定論與能動主義的關係;但我在這裡援引一位著名的歷史決定論者馬克思的一句眾所周知的勸誡,這句勸誡突出表達了“能動主義者”的見解:“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2.實驗 物理學運用實驗方法;即它採用人工控制、人工隔離,以此來保證再現類似的條件及因此而產生的某種效應。這種方法的基礎顯然是,在條件類似的地方會發生類似的事情。歷史決定論者聲稱,這種方法對社會學是不適用的。他爭辯說,即使它是能夠適用的,也不是有用的。因為,當類似的條件僅僅發生在某個時期內,任何實驗結果只有十分有限的意義。而且,人工隔離正好排除了社會學中極其重要的因素。有的經濟問題正是由於個人和集體在經濟上的相互作用而引起的,而魯賓遜·克魯索及其與世隔絕的個體經濟決不可能成為這種經濟的有價值模式。 歷史決定論者進一步論證說,真正有價值的實驗是不存在的。大規模的社會學實驗決不是物理學意義上的實驗。它們不是為了促進知識本身的發展,而是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這種實驗不是在一個與外部世界隔離的實驗室中進行的;相反,這種實驗改變了社會的條件。由於進行第一次實驗就改變了條件,這種實驗決不會在完全相似的條件下重複。

3.新穎性 上述論點值得推敲。我已說過,歷史決定論否認在完全相似的條件下重複大規模社會實驗的可能性,因為第二次進行實驗的條件必定受到以前進行的實驗的影響,這種議論依賴於這樣的觀念:社會猶如有機體,它具有一種我們通常稱之為歷史的記憶力。 在生物學中,我們能夠談論某種有機體的生活史,因為有機體部分地受過去事件的製約。如果這種事件重複發生,它們對於有經驗的有機體,就失去了新穎性,而帶有習慣的色彩。然而這正是為什麼重複事件的經驗不是原來事件的經驗之故——為什麼重複的經驗是新的。所以,被觀察事件的重複可能相當於觀察者產生了新的經驗。由於重複形成了新的習慣,因而產生了新的習慣條件。所以,我們對同一個有機體重複某一實驗的全部條件——內部的和外部的——不可能十分相似而使我們能夠談論真正的重複。即使環境條件的完全重複也是與有機體中的新條件相結合的,因為有機體從經驗中學習了。按照歷史決定論看來,這也適用於社會,因為社會也有經驗:它也有它的歷史。社會只能緩慢地以它的歷史(部分)重複中學習,但無可懷疑,從它部分地以它的過去為條件來說,它的確學習了。否則,傳統和對傳統的忠誠和怨恨、信任和不信任,就不可能在社會生活中起重要作用。所以,在社會歷史中真正的重複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人們必須對出現性質全新的東西有思想準備。歷史是會重複的——但決不是在同樣的水平上,如果所說的事件具有歷史重要性,如果這些事件對社會有著持久的影響,就更是如此。

在物理學所描虛的世界中,不可能出現真正全新的東西。人們可以發明一部新發動機,但我們總可以把它作為原有要素的重新組合來加以分析,物理學中的新只是排列或組合的新。歷史決定論堅持認為,社會的新則完全相反,如同生物學的新一樣。是一種內在的新。它是真正的新,不能歸結為組合的新。因為在社會生活中,同樣的舊因素在新的排列中決非真正是同樣的舊因素。在社會生活中,一切都不可能完全重複,而必然出現真正的新事物。歷史決定論認為這一點對於考慮歷史新階段或新時期的發展是很重要的;每一個階段或時期內在地不同於任何其他階段或時期。 歷史決定論聲稱,沒有比出現真正的新時期更為偉大的時刻。我們對物理學新情況的解釋是把它們視為原有因素的重新排列,但對於社會生活這個極其重要的方面,卻不能按照我們在物理學中這個習慣的路子來加以研究,即使普通的物理學方法可以適用於社會,但決不會適用於最重要的特點:社會劃分為各個時期並出現新情況,一旦我們理解社會新事物的意義,我們就不得不放棄這樣的想法,即把通常的物理學方法應用於社會學問題會有助於我們理解社會發展問題。

社會的新還有另一個方面。我們已看到,每一特定的社會事件,社會生活中每一件事,在某種意義上都可以說是新的。它可以和其他事件歸入一類;它可能在某些方麵類似那些事件;但它在某一個十分明顯的方面總是獨特的。就社會學解釋而言,這導致了顯然不同於物理學的情況。可以設想,通過時社會生活的分析,我們也許能夠發現和直觀地理解,任何特定的事件如何發生和為什麼發生;我們可以清楚地理解它的原因和結果——使它發生的那些力量和它對其他事件的影響。然而我們發現,我們不能提出普遍規律,不能用普通名詞來描述這種因果聯繫。因為它可能是獨一無二的社會現象,而我們所發現的特殊力量則能對這種現像作出正確的解釋。這些力量很可能是獨一無二的,它們也許在這種特定的社會境況中只出現一次,而不再出現。

4.複雜性 剛才概述的方法論還有其他一些方面,人們十分經常討論的一個方面(這裡不擬討論)是某些獨特的人物的社會作用問題。另一方面是社會現象的複雜性。在物理學中我們處理的課題則簡單得多;儘管如此,我們還要用實驗隔離方法人工地使問題簡化。由於這種方法不能應用於社會學,我們面臨雙重的複雜性——不能進行人工隔離而產生的複雜性,以及下列事實造成的複雜性,即社會生活是以個人的精神生活即心理為條件的自然現象,而心理學又以生物學為條件,生物學又以化學和物理學為條件。社會學在學科系統中排在最後,這一事實清楚地向我們表明,涉及社會生活的因素是極端複雜的。即使有不變的社會學齊一性,象物理學領域中的齊一性那樣,但由於這兩重複雜性,我們完全不可能發現它們。如果我們不能發現它們,那就沒有什麼必要認為它們依然存在。

5.預測的不精確性 在討論歷史決定論的泛自然主義學說時將表明,歷史決定論往往強調預測作為科學任務之一的重要性。 (在這方面,我完全同意歷史決定論,即使我並不認為歷史預言是社會科學的任務之一。)然而,歷史決定論爭辯說,社會預測必定是十分困難的,不僅由於社會結構的複雜性,而且由於預測與被預測事件之間的相互聯繫而引起的某種特殊的複雜性。 預測可影響被預測事件這種看法是十分古老的。傳說中的俄狄普斯殺了他以前從未見過面的父親,這是一個預言的直接結果,這個預言曾使他父親把他拋棄。所以我建議把預測對被預測事件的影響(或者更一般他說,某條信息對該信息所涉及的境況的影響)稱為“俄狄普斯效應”。這種影響或者會引起被預測的事件,或者會防止這種事伴的發生。

歷史決定論者最近指出,這類影響可能與社會科學有關,它可能增加作出精確預測的困難,而有損於它們的客觀性。他們說,假定社會科學能夠如此發達,以致可以對任何社會事實和事件作出精確的科學預報;但是從這種假定會得出荒謬的結論,所以根據純粹的邏輯理由就可以反駁這樣假定。因為,如果新制訂了這樣一種科學的社會日曆,並且為人所知(由於它在原則上能夠由任何人重新發現,它不可能長期保密),它肯定會引起擾亂預測的行動。例如,假設人們預測股票行市三天看漲,然後看跌。顯然與市場有聯繫的每個人都會在第三天拋售股票,這造成了當天股票行市下跌,從而否證了這個預測。簡言之,精確而詳盡的社會事件日曆這種觀念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精確而詳盡的科學的社會預測是不可能的。 6.客觀性和評價 我們已經看到,歷史決定論在強調社會科學中預測的困難時所提出的論點,是基於預測對被預測事件的影響的分析。但是,按照歷史決定論的看法,在某些條件下,這種影響可以對作出預測的觀察者有重要的反作用。類似的考慮甚至在物理學中也是有的,在物理學中,每一次觀察都基於觀察者和被觀察者之間的能量交換,從而導致物理學預測中通常可以忽略的不確定性,即所謂“測不准原理”。 堅持這種不確定性是由於觀察客體與觀察主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所致;這是可能的,因為二者均屬於同一的作用和反作用的物質世界。正如玻爾指出的,物理學中的這種情況,在其他學科中,尤其在生物學和心理學中有類似之處。但是科學家及其對象屬於同一個較大的世界這一事實,在社會科學中是沒有的,這導致社會科學中(正如已經表明的那樣)預測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有時具有重大的實際意義。 在社會科學中,我們面臨著觀察者與被觀察者之間、主體和客體之間的充分的而復雜的相互作用。覺察到一些可能產生某一未來事件的傾向,進而覺察到預測本身可能影響被預測事件,這很可能對預測的內容有反作用;並且這些反作用也許嚴重損害預測的客觀性以及社會科學的其他研究結果的客觀性。 一個預測就是一種與其它社會事件相互作用的社會事件,其中包括與它所預測的社會事件的相互作用。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它預測可以促使這個事件的發生;但不難看出,它也可以從其它的方面影響這個事件。在極端的情況下,它甚至可以引起它所預測的事件。因為,如果沒有預測該事件,也許它本來就根本不會發生。在其相反的極端情況下,對即將來臨的事件的預測可導致防止該事件的發生(因此可以說,社會科學家能夠通過故意地或不經心地不去預測它,來使之發生,或引起它發生)。在這兩種極端情況之間顯然會有許多中間情況。預測某件事的行動,以及不去作出預測的行動,都會有種種後果。 顯然,社會科學家必須及時知道這些可能性,例如,一位社會科學家預測某件事,預知他的預測將引起它發生。或者他否認某種事件可以預期發生,從而阻礙它的發生。在這兩種情況下,他也許都遵守科學客觀性的原則,因為他的確說的都是實話。但是,儘管他說了實話,我們也不能說他遵守了科學客觀性;因為在作出預報(預報某事件將實現)時,你可能是按照他個人的喜好來影響那些事件。 歷史決定論者可能承認,這種情況多少是特意安排的,但是他將堅持認為,這種情況顯然在社會科學的幾乎每一章中都有。科學家的意見與社會生活之間的相互作用幾乎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種境況,在這種境況中,我們不僅必須考慮意見的真實性,而且必須考慮它們對未來發展的實際影響。社會科學家也許正在努力發現真理;但同時他也必定總在對社會施加一定的影響。他的意見確實起作用這個事實本身就破壞了意見的客觀性。 我們迄今一直認為社會科學家確實努力發現真理,並且純粹為了發現真理;但是歷史決定論者會指出,我們所描述的境況給我們的假定造成困難。因為只要偏愛和興趣對科學理論和預測的內容有這種影響,則能否判定和避免偏見就很成問題。因此在社會科學中幾乎沒有類似我們在物理學中遇到的那種時真理的客觀的和理想的探求,就不足為怪了。我們必須預期在社會科學中盡量發現社會生活各種趨勢;盡量發現各種立場和興趣。人們可以提出疑問:歷史決定論的這個論據是否導致極端的相對主義,以致認為社會科學中只有成功——政治上的成功——才是重要的,而客觀性和真理的理想全都不能應用。 為了證明這些論點,歷史決定論者可以指出,只要社會發展中某一個時期具有某種固有傾向,我們就可期望發現能影響這種發展的社會學理論。因此,社會科學起著助產士的作用,幫助產生新的社會時期:但是在保守派手裡,它同樣能用來為阻礙即將發生的社會變革服務。 這種觀點可能給人們提出,如果參照各種社會學說和學派與它們所處的特定歷史時期中普通存在的預測和旨趣之間的聯繫(這種方法有時稱為“歷史主義”,而不應把它同我所說的“歷史決定論”相混淆),或者參照它們與政治的、經濟的或階級利益之間的聯繫(這種方法有時稱為“知識的社會學”),就能夠對這些學說和學派之間的區分給予分析和闡明。 7.整體主義 大多數歷史決定論者相信,自然科學方法之所以不能應用於社會科學還有更深刻的緣由。他們爭辯說,正如所有“生物” 科學,即涉及生命體的科學一樣,社會學的研究不應採用原子主義的方式,而應採用現在稱之為“整體主義的”方式。因為社會學的對象(社會集團),決不能被視為只是個人的集合體。社會集團,不僅僅是其成員的總和也不僅僅是在任何時刻在其任何成員之間存在著的個人關係的總和。甚至在三個成員組成的簡單集團中,也容易看到這一點,由A和B組成的集團在性質上不同於由同樣數目的成員B和C所組成的集團。這可以表明,人們說一個集團有它自己的歷史,而它的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又取決於它的歷史(參閱上面第三節論“新穎性”),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一個集團失去一些不那麼重要的成員,它仍然能容易地保持其性質完整無損。甚至可以設想,即使一個集團的全部原先成員被其它成員所取代,它仍可以保持其許多原有的性質。但是,如果現在構成這個集團的這些成員不是一個接一個地加入原先的集團,而是成立了一個新的集團,他們本可以建立一個十分不同的集團。這個集團的成員的個性對集團的歷史和結構可能有很大的影響,但這並不妨礙這個集團具有它自己的歷史和結構:更不妨礙它對其成員的個性產生強烈的影響。 所有社會集團都有它們自己的傳統、自己的建構(institutions)、自己的儀式。歷史決定論聲稱,如果我們要理解和解釋集團的現在,並且如果我們要理解也許還要預知集團未來的發展,我們就必須研究集團的歷史,研究它的傳統和建構。 社會集團的整體性質(即這種集團決不能完全解釋為它們成員的單純集合),說明了歷史決定論者關於物理學中的新事物(只是原有要素和因素的新組合或新排列)與社會生活中的新事物(不可歸結為純屬新排列的那種真正的新事物)之間的區別。因為如果社會結構一般不能被解釋為它們的各個部分或要素的組合,那末,用這種方法來解釋新的社會結構顯然絕不可能。 另一方面,歷史決定論堅持認為,自然結構可以解釋為純粹的“構象”,或僅僅是它們各部分及其幾何構形的總和。以太陽係為例;雖然研究它的歷史是有趣的,並且這種研究有助於說明它的目前狀態,但我們知道,在某種意義上,這種狀態與這個系統的歷史無關。這個系統的結構,它的未來運動和發展,完全取決於其成員目前的構象。只要知道任何一個時刻其成員的相對位置、質量和動量,則就完全可以確定了該系統的未來運動。我們無需再知道哪一顆行星更老些,或哪一顆是從太陽系之外被帶入該系統的。結構的歷史雖然也許是有趣的,但對我們理解它的運動,它的機制以及它的未來發展卻毫無幫助。顯然,自然結構在這方面與任何社會結構迥然不同:即使我們對社會結構在某個時候的“構象”十分了解,但是如果對它的歷史沒有仔細的研究,則我們既也不能理解它,也不能預測它的未來。 這些考察有力地表明,歷史決定論與所謂社會結構的生物學理論或有機理論(把社會和活機體類比來解釋社會集團的理論)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據說整體主義的確具有一般生物現象的特徵,而且在考察各種有機體的歷史如何影響它們的行為時,整體主義方法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歷史決定論的整體主義論證往往強調社會集團與有機體之間的相似性,雖然它們不一定導致接受社會結構的生物學理論。同樣,認為存在著某種集團精神(作為集團傳統的載體)這個著名學說,雖然其本身不一定是歷史決定論的一部分,但與整體主義觀點有著密切的關係。 8.直覺悟性 迄今我們主要討論社會生活的某些特徵的方面,例如新穎性、複雜性、有機性、整體主義以及把歷史劃分為各個時期;按照歷史決定論的看法,某些典型的物理學方法是不能應用於社會科學這些方面的。所以,認為在社會研究中採取一種對歷史學較適用的方法是必要的。我們必須設法直覺地認識各種社會集團的歷史,而這正是歷史決定論的反自然主義觀點的一部分。這種觀點有時發展為與歷史決定論關係密切的一種方法論學說,雖然這種學說並非總是同歷史決定論結合在一起的。 這種方法論學說認為,與自然科學的方法相反,社會科學的特有方法則是基於對社會現象的深入認識。人們通常強調下列的對立和對照與這種學說有關。物理學的目的是解釋因果關係;而社會學的目的則是理解意旨和意義。在物理學中,可惜助數學公式對事件作出嚴格的定量說明。社會學則試圖較多地從性質上去認識歷史的發展,例如用衝突的傾向和目的,或用“民族性”或“時代精神”來理解歷史的發展。這就是為什麼物理學運用歸納的概括,而社會學則只能藉助聯想。正是由於這個理由,物理學能夠達到普遍有效的齊一性,並把特殊事件解釋為這種齊一性的實例,而社會學則只能滿足於直覺地領悟發生於利益、傾向和命運的特定鬥爭中的獨特事件及其在特定情況中的作用。 我建議區分直覺悟性學說的三種不同的變式。第一種變式斷言,如果對引起某一社會事件的力量進行分析,即如果知道有關的個人和集團,知道他們的目的或利益以及他們所擁有的力量,就能認識這個社會事件。在這裡,個人或集團的行為被理解為符合他們的目的——即擴大他們的實際利益或至少是他們想像的利益。在這裡,社會學方法被認為是用想像來推測具有一定目的的理性的或非理性的活動。 第二種變式走得更遠。它承認這種分析是必要的,尤以認識個人的行動或集團的活動為然。但是它認為,要認識社會生活,這種分析是不夠的。如果我們要認識某個社會事件的意義,例如某個政治行為的意義,那麼,光靠目的論的方式是不足以認識它是如何和為什麼引起的。除此以外,我們必須理解它的意義,即它的發生的重要性。 “意義”和“重要性”在這裡是什麼意思呢?從我所說的第二種形式的論點來看,回答是:某個社會事件不僅產生某些影響;也不僅遲早導致其他事件,而且它的出現本身就改變許多其它事件的境況值(situational value)。這個社會事件創造了一種新的境況,要求在該特定領域內對所有對象和所有行為進行重新定向和重新解釋。比方說,為了理解在某一個國家中建立一支新軍隊這個事件,就必須分析意旨和利益等等。但是,如果我們不分析這種行動的境況值,我們就不可能完全理解其意義和重要性:例如,另一個國家的軍事力量在此之前一直完全能保衛自己,而現在也許已經很不夠了。簡而言之,甚至在進一步發生任何實在的變化(物理變化或心理變化)以前,整個社會境況也許已經改變了;因為當有人注意到境況變化時,它有可能早就變了。因此,為了認識社會生活,我們不能只限於分析事實上的原因和結果,就是說不能只分析動機,利益和行動所引起的反應;我們必須懂得每一個事件在整體中有著某個待定的作用。這個事件由於它對整體的影響而獲得它的意義,所以它的意義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整體來決定的。 直覺悟性學說的第三種變式,不但完全承認第一和第二種變式所堅持的一切,而且甚至走得更遠,它認為,為了認識某一社會事件的意義或重要性,僅僅分析事件的起因、結果和境況值是不夠的。除了這樣一種分析以外,必須分析那個時期占主導地位的根本的客觀歷史趨勢和傾向(例如某種傳統或權力的興衰),還必須分析該事件對歷史進程的推動作用,而這個歷史進程又促使這種趨勢的出現。例如,要完全理解德雷法斯案(DreyfusAffair),除了分析它的起因、結果和境況值之外,還要求透徹了解這是在法蘭西共和國發展過程中兩種歷史傾向(民主和貴族,進步和反動)之間的鬥爭的表現。 直覺悟性方法的第三種變式強調歷史的趨勢或傾向,認為應該在一定程度上採用從一個歷史時期推出另一個歷史時期的類比推理。雖然它完全承認各個歷史時期有著內在的差異,並且承認任何事件都不可能在另一個社會發展時期重複,但它可以承認類似的傾向可以在不同的也許相差很遠的時期中都佔支配地位。有人認為,這種類同或類似是存在的,例如亞歷山大以前的希臘和俾斯麥以前的南德意誌之間就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直覺悟性方法認為,我們應該把某些事件與早期類似事件相比較來評價它們的意義,以便幫助我們預測新的發展——然而,決不能忘記,必須充分考慮到兩個時期之間的必然差異。 因此,我們看到,理解社會事件的意義的方法必須遠遠超越因果解釋。它在性質上必定是整體主義的;其目的必定在於確定該事件在某一複雜結構之內——在某一整體之內所起的作用,該整體不僅包括當代的部分,而且包括時間前後相繼的短期發展階段。這可以解釋何以直覺悟性方法的第三種變式往往借助於有機體與集團的類比,何以往往採用例如時代精神那樣的觀念,認為它是所有那些歷史傾向或趨勢的源泉和監督者,對判定社會學事件的意義有著如此重要的作用。 直覺悟性方法不僅與整體主義觀念相符,它與歷史決定論者強調新穎性也十分一致。因為新穎性不能給予因果解釋或理性解釋,而只能直覺地把握。而且在討論歷史決定論的泛自然主義學說時,我們將會看到泛自然主義學說和強調歷史傾向或“趨勢”的直覺悟性方法第三種變式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繫。 (例如,參閱第16節。) 9.數量方法 在歷史決定論者通常所強調的與直覺悟性學說相關的對立和對比中,如下的對立和對比是經常強調的。他們說,在物理學中,事件都是藉助數學公式在數量上進行嚴格而精確的解釋。另一方面,社會學則較多地從性質上(例如採用衝突的傾向和目的等術語)去認識歷史的發展。 反對數量方法和數學方法的可應用性的議論,絕不是歷史決定論者所特有,而且事實上,這種方法有時甚至被那些持強烈的反歷史決定論觀點的作者們所拒絕。但是反對數量方法和數學方法的某些最有說服力的論點卻很能表明我稱之為歷史決定論的觀點,這裡將討論這些論點。 當我們考慮反對在社會學中使用數量方法和數學方法時,必定會因我們的反對態度看來與事實相違而立刻遇到強烈的反對。因為數量方法和數學方法實際上正極其成功地應用於某些社會科學領域。面對這種情況,又怎樣能夠否認它們是可以應用的呢? 針對這種不同意見,歷史決定論思維方式所特有的某些論點。也可以對數量的和數學的觀點提出反對意見。 歷史決定論者可以說,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見:但是在社會科學的統計方法與物理學的數量——數學方法之間仍有巨大差別。社義科學不知道有任何事情可以和數學公式所表示的物理學因果律相提並論。 例如考慮一下,(對於任何給定波長的光)光線通過的孔隙越小則衍射角越大這個物理學定律。這種類型的物理學定律有如下形式:“在某種條件下,如果量A以一定的方式變化,那麼量B也以某種可預測的方式變化”。換言之,這種定律表明了一個可測量對另一個可測量的依賴關係以及一個量對於另一個量的依賴方式是以精確的數量形式來規定的。物理學用這種方式表達它所有的定律向來是成功的。為了達到這一點,它的首要任務是把所有的物理性質翻譯成數值量。例如,必須用某種光的定量描述(例如一定波長和一定強度的光)來代替它的定性描述(如鮮豔的黃綠光)。定量描述物理性質的這種過程顯然是數量表述物理學因果律的先決條件。這就使我們能夠解釋為什麼發生某事情;例如,根據關於孔隙寬度與衍射角之間關係的定律,我們可以依據孔隙的縮小給出衍射角增大的因果解釋。 歷史決定論者認為,社會科學也必須進行因果解釋。例如,他們可以用工業發展來解釋帝國主義。但是,如果我們考察一下這個例子,我們就會立即看到,試圖在數量上表達社會學規律是沒有希望的。因為,如果我們考慮一下例如“領土擴張的傾向隨工業化的強度而增加”這種表述(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一種表述,儘管可能不是事實的真實描述),我們就會馬上發現,我們缺少能夠計量擴張傾向或工業化強度的手段。 總之歷史決定論反對定量的數學方法的論點認為,社會學家的任務是對例如國家、經濟體製或政治制度等社會實體在歷史進程中所經歷的變化給予因果解釋。由於沒有任何已知的方法在數量上表達這些實體的性質,因而不可能表述為數量規律。因此,社會科學的因果律,即使有,在性質上也必然與物理學的因果律迥然不同,因為它們是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和數學的。如果社會學的規律能夠確定任何事情的程度,它們也只有用十分含糊的措詞,充其量只能作出大致的估計。 關於性質(不管是物理的還是非物理的),看來只能用直覺來評價。所以,我們在這裡討論的論點可以用來支持直覺悟性方法所提出的那些論點。 10.本質主義與唯名主義 強調社會事件的性質特性,進一步引出了表示性質的那些詞語的作用問題,即引出了所謂“共相問題”。這是最古老和最根本的哲學問題之一。 在中世紀,在這個問題上曾有過激烈的論爭,但它來源於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人們通常把它看作純粹的形而上學問題。但是,像大多數形而上學問題一樣,它也可以有新的提法,使之成為一個科學方法的問題,我們在這裡只討論方法論問題,但作為引言,我將對這個形而上學問題給予簡略的梗述。 每個學科都採用所謂的普通名詞,例如“能量”“速度”、“碳”、“白”、“演化”、“正義”、“國家”、“人”。這些名詞與單獨名詞或個別概念如“亞歷山大大帝”、“哈雷彗星”、“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不同的。 (這些名詞是專有名稱,是在約定俗成中加於它們所表示的那些個別事物的標記。) 兩部分人之間對普通名詞的性質有過長期而頻繁的激烈論爭。一方認為,普通名詞和專有名稱的區別只在於它依附於一組或一類單個事物的各部分,而不是僅僅依附於一個單獨的事物。例如,“白”這個普通名詞不過是加給一組許多不同事物的標記,如雪花、桌布、天鵝等。這是唯名主義學派的學說。它與傳統上所說的“唯實主義”的學說相反。 “唯實主義”是一個容易使人誤解的名稱,因為這個“唯實主義的”理論也一直被稱為“唯心主義的”。所以我建議給它另起名稱,把這種反唯名主義的理論稱為“本質主義”。本質主義者否認我們首先是收集一組單個事物,然後把它們叫作“白”;他們認為,我們之所以說每一個白色的物體為“白”,乃是因為它和其他白色東西共同具有某種內在的特性,即“白”。這個用普通名詞表示的特性可看成是一個對象,並且和個別事物一樣值得研究,(“唯實主義”這個名稱從如下斷言引伸出來,即認為普遍對象——例如“白”是超乎個別事物及其集合或組合之上而“實實在在地”存在的。於是,普通名詞適合表示普遍對象,而單獨名詞則表示個別事物。這些用普通名詞來指稱的普遍對象(柏拉圖稱之為“形式”、“理念”)也稱為“本質”。 本質主義不但相信共相(即普遍對象)的存在,還強調它們對科學的重要性。它指出,單個的對像有許多偶有屬性,但科學對這些屬性並無興趣。從社會科學中拿出一個例子來說吧:經濟學關心貨幣和信貸,但它並不關心硬幣、鈔票或支票等採用什麼形狀。科學必須剝開這些偶然的東西而深入到事物的本質。而任何事物的本質又總是某種帶有普遍性的東西。 這些最後的話語表明這個形而上學問題的某些方法論含義。然而,我現在所討論的方法論問題,事實上可以撇開這個形而上學問題來加以考察。我將沿著另一條道路來探討它——這條道路避開普遍的和單獨的事物的存在以及它們之間的區別等問題。 我建議稱之為方法論本質主義者的這個哲學家派別,是由亞里士多德創立的。他認為科學研究必須深入到事物的本質才能對事物給予解釋。方法論本質主義者往往以“物質是什麼?”“力是什麼”或“正義是什麼”之類語詞來提出科學的問題,他們還認為,對這類問題給予透徹的回答,揭示這些名詞的真實的或本質的意義,從而揭示這些名詞所表示的真正本質,這至少是科學研究的先決條件,如果不是它的主要任務的話。方法論唯名主義者不同意這種看法,他們用如下的語詞來提出他們的問題:“這個東西是如何起作用?”或“它在別的物體存在的情況下如何運動?”方法論唯名主義者認為,科學的任務只是描述事物是如何活動的,並且認為,要這樣做就得在必要時靈活地引進新的名詞,或者為了方便而對原有的名詞下新的定義,而大可以不考慮原來的意義。因為他們認為語詞(Words)不過是有用的描述工具。 多數人都會承認方法論唯名主義已經在自然科學中取勝。物理學並不探求原子或光的本質,物理學極其靈活地由使用這些名詞來解釋和描述某些實際觀察,並作為某些重要的和復雜的自然結構的名稱。生物學也是如此,哲學家可能要求生物學家解答諸如“生命是什麼?”或“進化是什麼?”等問題,有時有些生物學家也願意滿足這類要求。然而,科學的生物學總的說來是研究另一些問題,並採用物理學所採用的那些解釋法和描述法。 因此,在社會科學裡,我們可以想像,方法論自然主義者是讚成唯名主義的,而反自然主義者則是讚成本質主義的。事實上,本質主義似乎在社會科學裡佔上風;並且沒有遇到很有力的反對。因此,人們常常說,雖然自然科學的方法基本上是唯名主義的方法,但社會科學則必須採取方法論本質主義。人們認為,社會科學的任務是理解和解釋諸如國家、經濟行為、社會集團等社會實體,並且認為這只能深入到它們的本質才行。每一個重要的社會實體都必須先有普通名詞才能給予描述,任意引進新名詞(在自然科學中是很成功的)是毫無意義的。社會科學的任務是明確地描繪這些社會實體;即把本質和現象區別開來,這就要求獲得本質的知識。 “國家是什麼?”“公民是什麼?”(亞里士多德認為這是政治學的根本問題)或“信貸是什麼?”或“教士和教派成員(或教會和教派)的本質區別是什麼?”等問題,不但完全正當,而且正是社會學理論所要回答的問題。 歷史決定論者可能在這個形而上學問題上有所不同,他們在自然科學方法論方面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但是,僅就社會科學方法論而言,他們顯然是站在本質主義一邊而反對唯名主義的。事實上,我所知道的歷史決定論者都是持這種態度的。然而,值得考慮的是,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否只是由於歷史決定論這種普遍的反自然主義傾向呢?或者,是否歷史決定論者有什麼特殊的理由而不得不贊成方法論本質主義呢? 首先,很明顯,在社會科學中反對定量方法的論點同這個問題有關。強調社會事件的性質特性和強調直覺悟性而反對純粹的描述,正是與本質主義有密切關係的態度。 但還有其他論點——歷史決定論的更典型的論點,是從讀者目前所熟悉的思潮而來的(順便一提,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看法,這些論點實際上就是使柏拉圖提出第一個本質學說的那些論點)。 歷史決定論強調變化的重要性。歷史決定論者認為,凡變化必有變化之物。即使沒有不變的事物,但我們說到變化時也必須得找出有什麼東西在變化。這在物理學中是比較容易的,例如在力學中一切變化都是物體的運動,即物體的時空變化。而社會學主要是關心各種社會建構,從而遇到的困難較多,因為這些社會建構在它們已經發生變化之後是不那麼容易識別的。在純粹的描述意義上說,我們不可能把變化之前的一種社會建構和變化之後的那個建構看作同一個建構。從描述的觀點來看,它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對英國政府現時建構的自然主義描述就是一個例子。也許必須把它們表述成與它們在四個世紀以前的情況完全不同的。然而,就一個政府來說,我們可以說儘管它大大的改變了,但它在本質上是相同的。政府在近代社會中的職能在本質上類似於它那時所履行的職能。儘管所剩下的可描述的屬性極少相似,但該建構的本質同一性是保存著的,於是我們可以把一個建構視為另一個建構的改變形式。在社會科學裡,當我們談論變化或發展時,不可能不預先假定有不變的本質,因而不能不按方法論本質主義來進行研究。 當然有些社會學名詞,例如蕭條、通貨緊縮、通貨膨脹等當初顯然是以純屬唯名主義的方式引進的。但它們也沒有保存它們的唯名主義性質。隨著情況的改變,我們很快就發現,社會科學家們對於某些現象實際上是不是通貨膨脹的問題,有著分歧的看法,於是,為了準確起見,就有必要研究通貨膨脹的本質性質成本質意義。 所以,對於任何社會事物都可以說,“僅就其本質而論,它可以出現在任何其他地方,採取任何其他形式,它也可以有所改變而事實上又保持不變,或者雖說改變了,但改變的方式與實際變化不同”(胡塞爾)。有多少可能的變化,是不能先驗地給予限定的。我們不能說某社會事物能有哪種變化而又能保持原狀。有的現像從某種觀點來看,可以在本質上是不同的,而從另一種觀點來看,又可以在本質上是相同的。 從上述的歷史決定論的論點可以看出,對社會發展的純粹描述是不可能的;或者更確切他說,社會學的描述決不可能僅僅是在唯名主義意義上的描述。如果社會學描述不能不需要本質,那麼社會發展的理論就更不可能不需要本質了。因為誰會認為,對某個社會時期的特性以及它的矛盾和內在傾向和趨勢等等給予判定和解釋,是能夠用唯名主義方法來處理的呢? 於是方法論本質主義可以建立在歷史決定論的論點的基礎上,而這正是使柏拉圖得出了形而上學的本質主義。這個論點也就是赫拉克利特的論點,他認為變化的事物無法給予理性的描述。因此,科學或知識必須假定有不變的、與它本身保持同一的東西——即本質。歷史(對變化的描述)和本質(在變化中保持不變的東西)在這裡表現為兩個相關概念。但這種相關也有另一個方面:在一定意義上,本質也假定有變化,因而歷史也是如此。因為,如果一個事物變化而該事物的原則卻保持同一或不變,則這個原則就是該事物的本質(或理念、或形式、或本性、或實體),那麼,該事物所發生的變化就顯示了該事物的各個側面或方面或各種可能性,因而也就顯示了它的本質的各個側面或方面或可能性。於是,本質可以被解釋為該事物所固有的潛能(Potcentialities)的總和或本源,而變化(或運動)則可能被解釋為事物本質的隱蔽潛能的實現或表現,(這就是亞里士多德的學說)。由此得出:事物即它的不變本質,只能通過它的變化而被理解。例如,如果我們想發現某物是否由黃金製成,我們就必須錘打它或用化學方法來檢驗它,以便改變它,從而展示它的隱蔽的潛能。同樣,一個人的本質(他的個性),也只有當他的經歷展示了他自己時才能被理解。把這個原理引用到社會學中去,就使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社會集團的本質或真正特性,只有通過它的歷史才能表現出來也只有通過其歷史才能為人們所認識。但是,如果社會集團只有通過它們的歷史才能被認識,那麼,用來描述社會集團的概念就必須是歷史的概念;的確,例如,日本國或意大利民族,或雅利安種族,這種社會學概念,只能解釋為以歷史研究為基礎的那些概念,而不能作其他任何解釋。對於社會階級來說,這樣說也是能夠成立的。例如,資產階級只能按它的歷史來定義:即定義為通過工業革命獲得權力並把土地貴族擠開以及同無產階級相鬥爭的那個階級,如此等等。 本質主義也許是由於如下理由而被引進,這就是說,因為它使我們能夠在變化的事物中看到同一性,但它又提出了一些很有力的論點支持一種學說,即認為社會科學必須採用歷史的方法;這就是說,它支持了歷史決定論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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