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

第28章 從潛規則透視民主憲政神話

感謝吳思先生的回復和“應對”。首先我為自己表述不清道歉,當我指責吳思先生“銳利的批評鋒刃只指向中國,不指向西方”時,我準確的意思是指吳先生只認真批判中國的傳統制度;對於西方制度,例如《造化的報應》一文中所說的“恰當的責任追究制度和貢獻獎勵制度”,以及此次提到的“選舉權普及”的民主制度和“全民主義”,吳先生似乎是比較不加剖析就全盤接受,並將其推崇為解決中國問題、“避免崩盤”的根本出路。 吳先生自謙說:“對西方社會和歷史一知半解”,批評起來“感覺底氣不足”,這話有其道理。但如果一個醫生只懂中醫,而他又試圖開出西藥,那麼對此藥的療效、負作用和適應性,就應該事先有全面了解。 作為思想家,吳先生對西方社會當然是有認知的。他獨到地指出:在當代西方,資本主義制度已退出歷史舞台。 “全民主義”登上了歷史舞台;社會元規則層面已發生變化。對吳先生此一判斷,我能夠理解和讚成。我與吳先生的分歧在於:西方在元規則層面究竟發生了什麼變化?這種變化又是如何發生的?

吳先生認為,西方社會的變化主要是由“資本主義”制度演變成了“全民主義”制度;規則制訂從“由資產階級說了算”變成了“由全民以一人一票同等資格說了算”,對此我沒有異議;需要補充的是:全民以一人一票同等資格說了算,實際上即由大多數人說了算,這是民主制度的實質。這一補充,在後面的分析中有其意義。 真正的問題是:原來在元規則層面上當家作主的“暴力最強者”到哪裡去了?是自動消失了,還是暴力分佈格局發生了變化,抑或是“暴力最強者”突然良心發現、自動讓出了當家作主權力? 要弄清這一點,就必然首先弄清元規則層面的變化是如何發生的。按照吳先生的分析,雖然西方發達國家一直標榜自己是“憲政民主國家”,但吳先生將其歷史區分為兩個不同階段,即近代資本主義社會和現代全民主義。二者之間的區別,是“選舉權是否普及到全民”,以及“這種權利是否得到廣泛應用”的區別。

可見,元規則層面的變化,吳先生認為是由選舉權的普及、亦即民主權利的普及帶來的結果。但是,選舉權、民主權利為什麼能在西方當代普及,在此之前卻沒有發生?原來一直把持、壟斷政治權力的資產階級,為什麼會在現代放棄了這種把握和壟斷?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吳先生的回答是籠統含糊的:“西方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後,也經過了發展和完善的過程,選舉權也有擴展的過程,各種分擔成本的社會組織也有發育過程”;吳先生尤其強調:“必須容許幼苗生長”,即政府必須容許市民社會自組織過程的發展,認為這是民主權利能否普遍實現的關鍵。 吳先生的說法有其一定的現像根據,但他說的只是外表和枝節;與他對潛規則的論述相比,他在這裡缺了幾句“硬話”,給人以沒有說到關鍵、沒有“說透”的感覺。換言之,當吳先生將視線由中國轉向西方時,顯微鏡變成了近視鏡、解剖刀變成了理髮刀,這正是我對吳先生感到失望的地方。

要破解西方社會選舉權即民主權利普及的奧秘,既不需要什麼高深理論、也不需要什麼精密分析,只需要不被高深理論和精密分析所窒息的常識理性,以及類似吳先生髮現潛規則時所表現出的對事實現象的敏感和洞察。 試想:在一個貧富懸殊的金字塔型社會,如果占人口大多數的窮人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卻要眼看著少數富人朱門酒肉臭、強者剔白骨,他們難道不會憤憤不平?這時候,如果他們擁有了足夠的政治權力(在民主制度下,人口的多數意味著“足夠的政治權力”),不說搞什麼清算,難道他們不會希望改變現狀、實行“均貧富”的政策或社會主義制度?難道他們只會僅僅提出要求:老爺們能不能少剝削我們一點,讓我們也可以勉強活下去?這有可能嗎?

因此,在貧富懸殊的金字塔型社會,民主制度始終要面對一個近乎無解的難題,即如何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憲政主義者回答說:憲政可以保護,因為憲法規定“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話至少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徹頭徹尾謊言,不是欺人,就是自欺。憲法難道不是投票表決通過的嗎?憲法難道不可以有修正案嗎?在民主制度下,如果窮人要求修改憲法、剝奪富人既得利益,富人拿什麼來阻止? 這就引申出一個“歷史之問”:西方國家在歷史上,是怎麼做到在民主制度下保障資產階級既得利益的? 答案其實很簡單:西方國家在資本主義早期、即窮人佔多數時期,實際上奉行的,根本就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憲政民主制”,而是所謂“等級民主制”;其實質是以“憲政”名義直接將大多數人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這也就是吳先生所含糊其詞表達的“西方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後,也經過了發展和完善的過程,選舉權也有擴展的過程”。

只有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多人擁有了相對可觀的私有財產,社會進入中產階級(我將中產階級定義為:擁有相當私產,足以保障“有體面”的生活,但又有別於資產階級富豪階層的社會群體)為主體的結構形態後,資產階級才會向社會普遍開放民主權利;因為這時候,“民主”已不再對“私產”構成威脅。 由此可推出兩個結論:一,不管在近代還是當代,憲政民主制度的優先目標都是保障私產;二,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社會結構是憲政民主制度下統治階級“容忍”民主權利向全民“擴展”的必要前提。沒有這個前提,民主制度再發展完善,也不會向著“選舉權擴展”的方向發展完善;各種分擔成本的社會組織再發育、市民社會自組織過程再發展,也發育不出全民一人一票同等資格“說了算”的當代民主,最多只會轉換成毛澤東式的“全民專政”——烏托邦終究還只是烏托邦。

回到前面問題,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元規則層面在當代西方社會究竟發生了何種變化。不錯,“暴力分佈格局”發生了變化。由於經濟的發展,中產階級人數上升,社會結構發生變化,“暴力最強者”由少數資產階級變成了佔人口相對多數的中產階級;“ 暴力最強者說了算”的元規則並沒有改變,只是體現這一規則的“當家作主”者由少數人變成了多數人,於是民主權利被迫向大多數人“擴展”。換言之,民主制度只是一種遊戲規則,它的實現程度,同樣由元規則決定;就元規則層面而言,現代西方社會民主權利的擴展,只是元規則層面變化的結果,而非導致這種變化的原因。沒有佔人口相對多數的中產階級掌握了社會大多數經濟資源、掌控了國家經濟命脈這一基本前提,元規則層面就不可能發生由少數人“說了算”向多數人“說了算”的變化。

在已知的人類社會形態中,作為左右社會生活的兩種主要力量,經濟資源和政權權力都具有可轉換性;就社會群體而言,二者趨於同構。不是擁有最大政治權力者控制最多經濟資源(專制社會),就是擁有最多經濟資源者控制最大政治權力(民主社會),兩種過程必出其一,這才是吳先生所揭示的潛規則、血酬定律及元規則的實質。民主制度的出現,本身就是上述過程演繹的結果,它標誌著上述第二過程的開始;民主權利的普及,則表徵了大多數經濟資源已由少數人掌控轉移到了大多數人手中,其基本實現途徑是現代股份制和資本市場。因此,民主制度並不能改變上述規則的實質,只是改變了它的實現形式。這種改變,依賴於“暴力分佈格局”的變化,即社會力量對比格局的變化;從根本上說,它依賴於經濟發展和經濟形式的進化。只要掌握社會最多經濟資源的強勢群體的切身利益與大多數人的基本利益客觀上相衝突,前者對後者“權利邊界”的“侵犯”就不可避免,也難以遏制;明規則不允許,潛規則就會取而代之。

作為上述結論的直觀證明,憲政民主神話在現代又遇到新的麻煩:由於時代“觀念的進步”,歷史上西方曾經普遍奉行、賴以保障金字塔型社會既得利益者利益的“等級民主制”,今天已經沒有了立足之地。這使得廣大發展中國家面臨一種“民主悖論”:雖然它們本身並沒有達到民主普及所必須的中產階級社會結構前提,但只要它們開始採用“憲政民主制度”,就只能照搬建立在中產階級社會基礎上的現代西方制度,亦即普遍民主制度;這些國家的資產階級不難發現:從邏輯上說,一旦真正實行這種制度,其直接後果就是使他們再也無法有效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 怎麼辦?沒有人願意坐以待斃,更何況是掌控了社會大多數資源的精英階層?既然“明規則”注定他們大虧特虧,就只能以“潛規則”來扭曲“明規則”,使規則最終服從於經濟特權階層的利益,將大多數人實際排除在政治決策之外。因此,當今所有發展中國家的憲政民主實踐,不是曇花一現、就是扭曲變形,無一例外。在亞非拉許多發展中國家,雖有“選舉權普及到全民”之形,卻無“一人一票同等資格說了算”之實,相信吳先生也不會稱許其為“ 全民主義”社會。

在上述實行憲政民主制的發展中國家,為了實現“以潛規則扭曲明規則”的根本目標,資產階級可以不擇手段,這是亞非拉民主國家普遍政治制度不穩定、軍事政變頻仍的主要原因。 因此,少數在現代實現了公認有效的“普遍民主制”的國家,無一不是在進入中產階級社會以後,再開始政治轉型,例如南韓、台灣。其它在製度上轉向西方的國家,等待它們的只是政治制度被潛規則扭曲、操控的命運。可見,民主制實行的關鍵,不在於政府容不容許幼苗生長,而在於客觀環境適不適合生出參天大樹;即關鍵在於經濟發展能不能推動國家進入中產階級社會。 現在,中國離那個目標還遠得很;以中國人口之眾、資源之薄,也不能肯定會不會有這麼一天,至少不能確定它到達的時間。在此之前,生活仍需繼續、路仍然要走。只要中國不願意冒政治轉型莫測之險、走向民主制度被扭曲變形、潛規則盛行的拉美化或東南亞化社會,中國就必須放棄對西方道路的東施效顰(因為“等級民主制”已是歷史陳跡,“民主悖論”無解),尋找和開創適合於自己的道路。

最後,解釋一下我為什麼認為吳先生“心儀西方資本主義”。讀吳先生文字,敬佩之餘也常常感到一種以西方為標準的評判尺度。竊以為以吳先生洞察之銳、獨創之敏,不應該會忽略存在於東西方之間的巨大背景差異,也不應該會冒然以西方尺度較量中國。私下揣測,吳先生的思維在此或許已走向固定方向,即由西方成功實踐認定西方道路正確,然後尋找這種“正確”的人為努力因素,並將其預設為可以普遍模仿的“先進模式”,從而忽視了與之對應的客觀必要條件。 以上為腹測之言,如果錯誤,向吳先生致謙。恩格斯曾說,馬克思一生只有兩大發現,已足以名傳千古。無論如何,吳先生是我最敬佩的當代兩位思想家之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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