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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四章湧現

論人的天性 爱德华·威尔逊 15350 2018-03-18
如果象弗洛伊德所說的那樣,生物學就是我們的主宰,那麼,自由意志又怎麼理解呢?值得思索的是,大腦深處有一個靈魂,一種自由的原動力,記錄著整個機體的諸種體驗,它自己卻沿著大腦皮層活動,進行著思維和運算,開動著腦神經這部機器,宿命論和自由意誌之間的矛盾很久以來就引起了最有頭腦的哲學家和心理學家的注意,這個矛盾可用如下這一類生物學術語表述出來,假如我們的基因是通過遺傳而獲得,而我們的生活環境一連串一直運動著的物理事件,那麼大腦內部怎麼可能存在真正獨立的自由因素?這種因素本身就是基因和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產物,看來,我們的這種自由只是一種自我幻覺。 事實上,事情是可能如此的,認為某些大於原子一級的外部事物至少是可預知的,這是一種站得住腳的哲學觀。客觀事物的未來可被一種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的理性所預見,在這個意義上,客觀事物是被決定的-但只是在敏於觀察的理性概念中才是如此,只要這些客觀事物能獨立自主作出決策-無論它們是否是被決定-在這個意義上又可說它們具有自由意志,設想一塊銅幣被拋出後的自由度,初看起來它根本不受任何決定的影響,教科書從來都以此例來表示任意的運動過程。但假如為了某種理由,我們決定盡現代科學的可能來分析這簡單的一擲,用精確到億萬分之一的尺度來衡量這枚銅幣的物理性質,仔細分析這一動作的肌肉的生理和擲幣者,手指的精確形狀,用圖表檢查來展示室內的氣流,用圖示來標出室內地面的微小起伏不平和彈性,在讓銅幣脫離手指的剎那間,所有這一切數據資科加上瞬間記錄下來的投擲力度和角度,都即刻輸入計算機,當這個錢幣在空中僅僅完成幾個旋轉之後,計算機就報告出拋擲軌蹟的長度,最終是錢幣背面還是正面著地以及著地點的位置,這個方法並不完善,因為拋擲的初始狀態中的極微小的計算錯誤,都會在計算過程中擴大而影響最終結果,不過,在計算機幫助下作出的預測,大概總比一連串的瞎猜更精確,在有限的程度上,我們總能了解銅幣的命運。

有人會說,這是個有趣的試驗,但並不與所討論的問題完全相關,因為銅幣沒有思維。但是,這種不足可以逐步得到糾正,我們可以先選一種中等複雜程度的事物,設想飛入空氣中的物體不是銅幣而是一隻蟲子,比如一隻蜜蜂,蜜蜂是有記憶力的,它可以用很有限的方式進行思維。在蜜蜂短暫的一生中——最長一般是50天——它知道每天的時間變化、蜂房的位置、同胞的氣味,以及多達5個採花區域的方位和質量。對於外界的輕微的觸動,它也會產生猛烈的一反常態的反應,對於不知蜜蜂內情的人來說,蜜蜂顯得很自由,但如果又像前面那樣把這種昆蟲的一切已知物理性質集中起來,諸如神經系統、活動特性、特定蜜蜂的個體歷史等,並同樣運用最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加以測定,那麼,我們對它的飛行路線所作的預測,其精確度會遠超過一般性估計,對那些監測計算機讀數的人來說,這只蜜蜂的未來在一定程度上已被決定了。但是,由於蜜蜂永遠不會具有人類這方面的知識,所以它的“心”中總會有著自由意志。

當人思考自己的中樞神經系統時,他最初看來和蜜蜂的情況無異。雖然人的行為方式與昆蟲的相比大為複雜和變化無常,在理論上仍然是可以確定的,遺傳的製約和人類生存環境的有限數量,能大大縮小實際結果的可能範圍,但要對一個具體的行為作出哪怕是短期的預測,我們目前想像得到的技術還不能完成,或許任何想像得到的智慧都不能做到這點。我們將必須考慮成千上萬的變量,在任何一個變量上微小的不精確,都容易擴大到影響部分或整個精神活動的程度,何況,在這兒,有一種類似海森伯格有關亞原子物理學的“測不准原理”的規律在更大的規模上起作用,觀察者越是深入地研討人的行為,越看不到行為的本來面目,對這些行為的解釋也越有賴於研究者選擇的測量手段,觀察者的意願和命運已被觀察者的意願和命運聯在一起,只有某種想像的最複雜的監測手段,能從人腦外部遠處同時記錄下大量腦內神經活動過程,才可能把上述相互作用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所以,由於數學上的不確定性和“測不准原理”,大自然或許已成了一條規律,沒有某種神經系統能取得足夠多的知識,去有效地、在細節上預知其他智力系統,另外,一個人的理性思維再強,也不可能充分了解自己從而了解自己的未來並掌握自己的命運,不可能從這種意義上消滅大腦中的自由意志。

要對人類思維這樣的複雜活動作出預測,還有一個同樣大的困難.原始數據在抵達我們大腦深處時,已經發生了變化,舉視覺為例,它的過程是這樣的,首先,光的輻射能量激發起構成視網膜的約1億左右的初級感光細胞的生物電活動,每一個細胞都記錄在每一時刻傳給它的顏色或者亮度;物體的形像被光傳送過晶狀體後變成一系列電信號,就像電視攝像機的道理一樣,視網膜後面約100萬個神經節細胞接收到這些信號,並對它們進行整理、排列,每一個神經細胞從視網膜的一組環狀初級感光細胞接收到信息,當有足夠強度的明暗對比使感光細胞環分離時,神經節細胞就活躍起來。然後,信息傳到頭部後下方大腦皮層的一個區域,在那裡,專門的皮層神經細胞又來重新翻譯這種信息,每一個皮層細胞,細胞受一組次級神經節神經的激發而產生相應的電流活動,如果神經節細胞的釋放模式反映了三個直線方向中任何一種——水平的、垂直的、斜向的,其他皮層細胞便對信息進行進一步整理抽象,對直線的端點或交角作出電流反應。

發自體外和體內的各種信息,經過這樣的編碼和整理,就可以為我們的大腦完全接收,在大腦皮層神經細胞的參與下,將有無數同時的,協調的信號再現,構成我們的意識,我們把意識看成有機體的活動,絕不是低估意識的能量。查爾斯·謝林頓爵士用了一個很精采的比喻來形容人的大腦,說它是“一部著了魔的紡織機,上面億萬隻閃光的俊子編織著融匯一切的圖形”,既然我們的頭腦能夠通過對感受到的印象進行整理而重現現實,它同樣能夠通過回憶和想像而模仿現實,大腦自己發明故事,不斷想像和回憶著各種事件,殺死敵人、擁抱情人、用鐵塊雕琢工具,漫遊在神話和天堂的奇境之中。 在這個腦神經的舞台上,自我是主角,自我一登上這個舞台,腦下部的情感中樞就準備好作出更敏銳的反應,然而,就算我們最深的感情是關於我們自己,這種對自己的沉思冥想能夠從結構上解釋最深藏的自我-靈魂嗎?神經生物學最大的奧秘不是自我之愛或渴望不朽,而是目的性,誰是第一推動者?誰是引導那些閃光的紡梭的紡織者?過分簡單化的神經學手段,只會使我們以為大腦就像俄羅斯洋娃娃:打開一個發現更小的一個,再打開一個……直到最小的一個為止。同樣,我們先一個個將神經細胞迴路分解成更小的第二層迴路……直到只有一個個孤立的細胞,而另外相反的極端又是:過分複雜化的神經學模式只會導致一種活力論玄學,只能推想一些性質,卻不能用神經細胞、循環或者別的物質單位來解釋。

也許,如果我們承認那些認知心理學家所稱為“圖式”或“計劃”的東西,我們就能找到一個折衷的解決辦法,一個“計劃”是大腦內的一種構形,它或是天生的,或是後天習得的,神經細胞輸入的信息將與它作出比較,將真實的模式和預期的模式匹配起來會產生某種效果,這種圖式幫助大腦這部機器進行思維,它略去一些細節,而選擇了另一些細節,這樣,大腦就對外部事物的某一部分有更逼真、深刻的意識,就會選擇一種決定而捨棄另一種決定,這種圖式還能對感官的實際輸入填補缺失的細節,在大腦中創造一種並非完全再現現實的模式。通過這種方法,對象的完形(由對象產生的方形、臉、樹或其它印象)從上述圖式的分類能力得到更好的顯示,這些為我們提供參照的構架,通過創造關於身體運動部分的意識和自動控度,協調著整個身體的運動。當一個肢體受傷而不能活動,以後又才開始恢復功能時,感官的信息輸入與這些構架之間的匹配得到了最形象的說明,有一位名叫奧利弗·薩克斯的心理學家,就描述過他自己一次腿傷後,經過很長的時間才得以恢復,當他試圖邁出第一步時,他的感覺是:

我突然有一種知覺上的迷糊和錯亂,眼前情不自禁地驟然冒出以前全然感覺不到的東西以及沒有見過的形象。我的腿和眼前的地面似乎一下子顯得離自己非常遙遠,然後又近到鼻子底下,繼而又奇怪地這樣或那樣地傾斜或絞扭起來。這些荒唐的感覺(或稱作知覺的假設)以每秒幾次的速度相繼出現,不召自來,無法預測。逐漸,這些感覺的反常和荒唐程度減少,最後,大約5分鐘後,經過上千個這種瞬間感受以後,我才有了正常的腿的形象。突然,我重新感到這腿真是我的,實實在在的,因而我隨即能夠邁開步子行走了。 最有意義的是,大腦內的圖式可以作為意志的物質基礎,一種反饋迴路能指導有機體的活動:一系列信息從感覺器官到達大腦圖式,然後又回到感覺器官,反复循回,直到圖式滿意地認為已經完成了正確的行動,人類精神可說是這種圖式的共和國,它們注定要為了控制決策中心而相互競爭,機體的生理需要在某方面變得迫切,某一圖式的力量就變大,有的卻減弱;而這種需要是經過腦乾和中腦傳達到大腦的意識之中的,意志可能是這種競爭的結果,而不是腦內有什麼“小人”在指揮,也不是什麼外因的作用.我們還沒有證據說思維正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當前,我們至多能注意到,的確存在一些基本的活動結構,比如,反饋迴路控制了我們大多數自動行為。意志——或者可稱之為靈魂——完全可能產生於生理結構的進化演變,不過,這種結構顯然遠比大千世界裡任何事物都更為複雜。

所以,對目前來說,宿命論和自由意誌之間的矛盾似乎不僅在理論上解決,還可能還原為一個物理學和生物學的實驗問題,我們注意到,即使我們的大腦真有這類結構,還是不大可能存在這樣一種智慧——能精確預見一個人的各種行為與活動,雖然我們在有限程度上能製作出銅幣擲落的路線或蜜蜂飛行的圖表,大腦的結構太複雜了,而人的社會關係又過於錯綜複雜和變化多端地影響著大腦的決定,所以,無論是受了這種影響的人還是另外的人,都不可能事先預知任何人的發展細節,因而,在這種基本意義上,你、我都是自由的,能對自己負責。 然而,從一個次要的意義上說,我們的行動又是部分地被決定了的。如果行為的種類劃分得粗略一些,我們完全可以有把握預知它們的發生,銅幣在空中運行時是自身不斷旋轉的,而不是平動;蜜蜂繞著房子飛行時是豎立著身體的,人類在廣泛的社會活動中的言行,都帶有人這一物種的特徵,而且,個體的群體統計性質也能夠確定下來。就旋轉的銅幣而言,它用不著計算機或別的器械去精確測量它的拋射;它的運動遵從二項式分佈和正弦定律,一個信封的背面就能寫完計算的全過程,這些數學公式包含著豐富而有用的信息。在另一個層次上,昆蟲學家也能總結出蜜蜂到採蜜處的平均飛行模式的各種特徵,他們事先掌握了蜜蜂的搖擺舞的統計性質,蜜蜂正是用這種舞蹈把花的位置告訴同伴,他們還把按照這種信息而行動的蜜蜂所犯錯誤的時間和分佈記錄下來並作出精確的測定。

在更小的、仍然是未知的程度上,只要我們對人性有足夠的知識,仔細研究了社會歷史及其物質環境,我們也可能對人類社會的行為作出統計學上的預測。 遺傳決定性限制了未來的文化演化的途徑。目前,我們還無法猜測這個演化過程會走多遠,但我們對它過去的進程能夠作出透闢的解釋,並且,如果我們既有技術又有運氣的話,還可預見它近期的發展方向。這個分析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個體心理研究,儘管有社會學中迪爾凱姆和人類學中拉克里夫-布朗的整體主義傳統,文化卻並不是無需外部動力而自己就能演變進行的超級有機體;相反,文化的發展變化,是無數個人行為的累積產物,每個人為了在社會中生存,都盡力作出最有利的行為反應。 當我們嚴格地將社會看作群體時,就能更精確地確定文化與遺傳的關係,人類的社會進化是沿著雙重繼承的軌道向前發展的,文化繼承和生物學繼承,文化的進化是拉馬克式的和非常迅速的;而生物的進化則是達爾文式的,通常是緩慢的。

拉馬克式的進化,是後人繼承前人後天獲得的特徵,是父母將自己一生中習得的東西傳給子女,當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於1809年提出這一觀點時,他相信生物進化這就是以這種方式發展的。比如他指出,由於長頸鹿伸長脖子吃更高枝頭上的食物,它們的下一代不用作同樣的努力就會生來具有比父輩更長的脖子,由於鸛伸長雙腿以免腹部打濕,它們的下一代無需這樣作就繼承了更長的腿,拉烏克的觀點已不再被認為是生物進化的基礎,但在文化的進化中卻恰恰發生著這樣的情況。 關於進化的偉大而有權威性的理論,即認為所有物種群體都由於自然選擇而得以改變,這種理論是達爾文於1859年首次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提出來的。他認為,群體裡的不同個體,在遺傳構成上、從而在生存和繁殖能力上,都大不相同。那些優勝者自然將更多的遺傳物質傳給下一代,因而,它們所屬的群體從總體來說逐漸變為優勝型,根據自然選擇理論,同是長頸鹿,在長出長脖子的遺傳能力上卻不同;那些脖子最長者能吃到更多食物,故能留下更多的後代,結果,數代以後,長頸鹿這一種動物的平均頸長就增加了,在此之外,如果遺傳變異不時要影響頸長,上述進化過程就會無止境地持續下去。

達爾文的觀點已被公認是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命形式的生物進化理論,由於生物進化比拉馬克式的文化進化緩慢,生物的進化總是被文化的進化拋在後面,然而兩者的差異不可能太大,因為文化進化所造成的社會環境,最終會留下生物性自然選擇的痕跡,那些行為有自殺趨向或對他們的家庭有破壞性的人,比起那些行為上沒有這些遺傳傾向的人,較難留下自己的基因,一個社會,如果由於其成員的遺傳傾向遭到削弱而只能產生競爭性弱的文化,這個社會就會被具有適當遺傳傾向的成員所組成的別的社會所取代,我在這裡並不是將現代社會的有關現象歸之於遺傳差異,但有一點必須指出,對於當代各種社會的實踐存在著一種限度,把握這種限度已超出了人類理性的能力,文化進化一旦超出這一限度,就會被生物進化拉回去。 此外,人本身有這樣一種傾向:他要阻止這兩個進化軌道之間出現太大的差距。萊昂內爾·特里林在他的《超越文化》中寫道,在大腦的某處,“有一個堅定的、不會磨損的、頑固的核心。它體現生物性的迫切要求、生物必然性和生物理性,它不是文化所能企及的,而且始終又是正確的,遲早會被用來判斷、抵制和修正文化。” 奴隸制的衰敗可以解釋這種生物學阻尼性。哈佛大學的社會學家奧蘭多·帕特森對全世界的奴隸社會史作了系統的研究,他發現,真正的、正式的奴隸制幾乎都有相同的興亡過程,在這些過程的末期,根源於奴隸制的一些特殊情況,再加之人性的上述阻尼性,共同導致了奴隸制的衰亡。 大規模的奴隸制往往開始於傳統的原始生產方式解體之時,通常,這是由於戰爭、帝國擴張、主要耕作物的改變等而引起的;這些事件反過來使許多自由的貧苦農民遷徙到城市中或新開闢的殖民地,在帝國的中心,越來越多的土地和資本都落入富人的壟斷之中,而城市勞動力卻緊缺,領土擴張把別的民族變成有利可圖的奴隸,暫時解決了經濟問題。假如人在那時是用奴隸社會的新的文化鑄造的,假如人的行動也像一种红螞蟻那樣具有奴隸的天性,奴隸社會也許會永久存在下去。但是,我們所認識的最典型的哺乳動物和人的特性,決定了這種轉變是不可能的,城市的勞動階級進一步與生產手段脫離,因為他們厭惡這種普通勞動的低人一等的地位,同時,那些奴隸企圖維持家庭和種族關係,保持他們舊文化的殘餘,當這種努力成功之時,他們中許多人的地位有所上升,原先純粹被奴役的狀態也有所改變。當維護自我的行動受到鎮壓而失敗時,人的繁殖力自然下降,所以每一代人都需要輸入大量新的奴隸,這種頻繁的交替對奴隸和主人的文化都起著解體作用,由於奴隸主想在他們自己的文化中心生活更多的時間,遂釀成他門自己遠走高飛而只留下代理人監管奴隸的風氣,越來越多的權力落到監工手中,管理無方、野蠻虐待、奴隸暴動、破壞生產的事越演越烈,這個制度便慢慢走向衰亡。 靠奴隸勞動而生存的社會,從古希臘、羅馬到中世紀的伊拉克和十八世紀的牙買加,還有其他許多弊病,許多還是致命性的,但奴隸製本身就足以決定這些奴隸社會的使命。帕特森寫道. “這些社會很快進入成熟期,它們輝煌的時間很短暫,它們帶著虛浮的榮華走向衰退,被人遺忘。” 奴隸在高壓下還是堅持要像人一樣生活,而不願作任別人役使的螞蟻、長臂猿、狒狒或別的什麼,這一事實使我相信,歷史的軌道可以預先測定,至少可以大致測定,事實上存在著若干生物製約因素,它確定了某些不可能的或禁忌的對象,可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天啟命運(這個問題在最後一章將作詳述),在提出這一點時,我清楚地知道,對歷史進程作出這一種而不是另一種假設,卻是在人的能力之內,但即使自我決定的能力得以充分發揮,能源和原料危機得以解決,舊的意識形態被推翻,從而各種社會選擇都明顯呈現在我們面前,我們也只願意沿著少量的幾條路走下去,當然,我們可以試一試別的那些路子,但它們導致社會和經濟的混亂,生活質量的下降,引起人的抗拒和退卻。 如果歷史真的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在它之前的生物進化的指引,我們就能發現了解歷史進程的有價值的線索,方法是對當代各種社會進行研究,尤其是那一類社會,其文化和經濟特徵最接近史前時期居主要地位的那些文化和經濟現象,此類社會主要是狩獵-採集民族:澳洲的土著,卡拉哈里桑人,非洲的矮子黑人、波利尼西亞的安達曼黑人,美洲的愛斯基摩人,以及其他完全靠捕獲動物、採集野生作物為生的民族。目前還有100多種這類文化繼續存在。他們當中少有人數上萬的,幾乎所有這類民族都面臨著被周圍的文化同化的危險,或面臨滅絕,充分意識到這些原始文化的巨大理論價值的人類學家們,現在正力圖搶在時間前面,趁它們還未消失時把它們記載下來。 這些狩獵-採集者有很多特徵直接適應他們的粗野的生活方式。他們100人左右為一個群體,在營地附近遊蕩,並經常分散、聚會以尋找食物,25個人構成的一個小組,一般佔據1000千到3000千平方公里的範圍,與同樣數量的狼群佔有的活動範圍相似,但比一組以植物為食的猩猩所佔的範圍大100倍。在這個範圍內,某些地方被當作專有屬地而嚴加防衛,主要是那些保證有豐富食物資源的地方。部落之間的互相入侵,某些情況下升級為有限的戰爭,那是屢見不鮮的,人們認為“狩獵-採集”群體社會的一個普遍特徵就是這種相互戰爭。 這樣結成的群體實際上就是一個擴大的家庭,姻婚是在團體內部或團體之間通過協商和儀式而達成的,而對於由此產生的複雜的親緣關係,存在著專門的等級制和嚴格的規章制度,群體內的男子,雖然略有多妻傾向,卻把時間主要用在撫養後代上面,並極力保護自己的後代,在這些群體中,謀殺事件就像美國多數城市中一樣頻繁,它主要是由於通姦或爭奪女人造成的。 兒童在很長時間內接受文化訓練,在此期間,他們的活動動中心逐漸從母親向成年人或同齡人轉移,他們的遊戲活動增強了生理技能但還沒有提高生存本領,這種活動以一種相對無組織的粗糙的形式,模擬他們以後將要進入的成人角色。 在這些群體社會中,還有男女在勞動上的分工,只是在控制部落的某些重大職能上,男性的權力在女性之上,男性 主持會議和協商,決定部落的儀式,控制與鄰近部落的交往。除這些之外,男女分工並不嚴格,比起大多數經濟更為複雜的社會,這種部落裡有著更多的男女平等,男性打獵,女性採集,兩者之間常常有所交叉,只是在獵取大而兇猛的動物、追獵的路程很長時,女性才少有參加,狩獵的作用通常很重要,但在部落經濟中並不總是主要部分,人類學家理查德·利在調查了68個“狩獵-採集”部落社會後,發現他們的飲食中鮮肉類平均只佔1/3左右。雖然如此,由於肉類含有豐富的、人所需要的蛋白質和脂肪,能取得這種食物的人往往享有威望。 在遊蕩於自然環境中的許多食肉動物裡,原始人通常很少獵取體積大於人的動物,雖然他們追趕的許多動物都不大,一般是像鼠類、鳥類和蜥蠍這麼大小的動物,但並不是就全然不追殺大型動物,海象、長頸鹿、羚羊、像也照樣陷入獵手們設的陷阱之中,在手工製作的武器下喪生。哺乳動物中其他獵取體型大於自身的肉食動物只有獅、鬣狗、狼、非洲野狗。這些動物都有一種很高級的群體生活方式,一種突出的特徵:齊心全力共同追殲獵物。集體追獵和進攻大型獵物,這兩個特色無疑是相互關聯的,貓科動物中只有獅子群居,它們集體追獵時收穫比單獨追獵多一倍以上。而且,集體追獵還能治服個大、性猛的獵物,包括長頸鹿、成年雄野牛,這兩種動物是任何單個的獅子或別的動物所對付不了的,從生態上說,原始人極類似獅、狼、鬣狗,在靈長類中,除了黑猩猩偶有集體追獵外,只有這些原始民族在追趕大型獵物時才採用群攻。比起別的靈長類動物,他們在以下幾方面更類似食肉的四足獸:他們一般都殺掉多餘的獵物,儲藏食物,把上等的食物用於餵養孩子;進行勞動分工,同類相食(食人肉);與敵對部落進行侵犯性爭鬥。從非洲、歐洲和亞洲許多古代舊址發掘出來的骨頭和石器表明,這種生活方式持續了100萬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且多數的民族只是在近幾千年前才丟掉了這種生活習慣。這樣,狩獵-採集民族生存中的自然選擇壓力,在人類遺傳進化中持續了全過程的99%以上。 生態和行為之間這種明顯的關聯,幫助我們找到了一個關於人類社會行為的廣為有效的理論。這個理論包括對已發現的化石的一系列連鎖的重組復原,在時間上對狩獵-採集社會的追溯和推測,以及與別的目前存在的靈長類的比較,這個理論的核心是我在自己更早的一本書《社會生物學》中提到過的自動催化模式。這個術語源於化學,意思是:一種過程,隨著由它創造的產物的數量的增加,它的速度也越來越快;過程越往後發展,速度越快。根據這一概念,最早的人或類人猿在以地面生活為主以後,就逐漸開始直立行走,他們的手解放出來了,能更方便地製造用具和工藝品。而隨著工具的使用,人的智慧也發展起來。大腦的思維能力和使用工具的實踐能力互相促進,整個以物質為基礎的文化就隨之前進了,這樣,人類開始了雙軌的進化過程:由自然選擇決定的遺傳進化發展了文化進化的能力,而文化又提高了那些最大限度地利用文化的人的遺傳適應性。狩獵時的合作更完整嚴密,從而又刺激大腦的進化;大腦進化的結果又反過來使工具的製造和使用變得更為複雜和成熟,就這樣,兩者互為因果,反复循環。分享獵物和其他食物又促進了人的社會活動能力,豐富了他的經驗。在現代的的“狩獵-採集”部落中,分享食物的時候,也往往就是開會談判或協商重大事務的時候,理查德·利曾這樣描繪了昆桑人: 在這些人的聚居點,各種活動都伴隨著一片嗡嗡的談話聲。人們無休止地議論著採集、打獵、天氣、食物分配、送禮以及流言蜚語。每個人都有說不完的話,常常,兩個甚至三個人同時說話,使聽者可以選擇。即使是發生在最愉快的聚居處的談話,也多半類似吵架。人們為許多問題爭個不停:食物的分配、違反部落規定、沒有及時還人情送禮……幾乎所有的爭論都帶有訓誡性。他們當中最常出現的責難是驕傲、自大、懶惰、自私。 上述社會交往所產生的自然選擇,又受到一種更為複雜的社會行為的強化,這種社會行為是由女性幾乎持續性的性接受能力引起的,在一個群體中,由於有高度的合作,性選擇的標準自然聯繫著狩獵的勇猛和技巧、組織能力、製造工具武器的才幹,以及別的有助於增強家庭和男人隊伍的氣質,同時,男子的攻擊性必須有所抑制,物種進化史上那種當然首領的古代形式,必須讓位於靠精通各種技藝而取得威望的方式,年輕男性會認識到,控制自己的性行為和暴力舉動,遵守集體的章法,等著輪到自己當頭領,這才是明智的,古代社會中任首領的男性往往精於各種本領,能夠滿足眾人多方面的需要,羅賓·福克斯提供了這樣一個形象:“他舉止有度,頭腦聰明,善於合作,很受婦女愛慕,對孩子慈愛,給人輕鬆,堅毅、雄辨、老練的感覺,知識豐富,有很強的自衛能力和狩豬的智勇。”由於越來越複雜和高級的社會生活方式與越來越多的遺傳優勢之間不斷地相互作用,即使不外加環境的選擇壓力,社會的進化也可以無限地持續下去。 在人類進化發展的某一環,也許是從更原始的已絕種的人猿過渡到最早的真人的時期,上面談過的那種自動催化作用把進化著的人引向了新的能力範圍,那時候,人類祖先有能力把非洲曠野上四處活躍著的大像等食草動物,作為自己獵取的對象,很有可能這種行動開始於人學會了把野山貓、鬣狗和其他食肉動物趕走而奪取它們的獵物之時,很快,人人成了第一流的獵手,並且還得保衛自己的獵物不被別的肉食猛獸奪走。 由於部落的男性需要密切的社會結合,離開定居處去獵取大型動物,女子就在家看孩子,到附近地方採集植物性食物,這樣一來,對小孩的護理也改進了,在一定程度上,男子和女子之間的性關係也帶上了愛情的因素。這種基本的分工很容易產生了人類性行為和家庭生活的許多特殊細節。不過,這些細節對自動催化作用並不重要。它們之所以補進了進化史詩,僅僅是因為幾乎所有的狩獵-採集社會都有這些插曲。 自動催化反應絕不會無止境地擴張下去,生物進化過程本身通常在一定時期後緩饅下來,最終會停止。但是,在人類進化過程中,這種現像還沒有發生,這真是個奇蹟。大腦容量的增加、石器的改進,說明在最近兩三百萬年里人的思維能力的發展沒有停滯和中斷過,在這個關鍵的時期,大腦的進化也許是一直在大幅度上升,也許是一系列高峰期和平穩期的交替。在人的生命發展史中,還沒有哪種器官比大腦發展更快。當古代的類人猿最後變成真人時,人的大腦的體積開始以每10萬年1立方英寸(約一湯匙)的速度增長,這種速度一直持續到大約25萬年前,約在現代人類出現時,逐漸慢了下來。人的生理的發展被越來越重要的文化進化所取代。大約7萬5千年前,隨著尼安德特人的舊石器文化的出現,文化加速發展,從而,大約4萬年前,在歐洲產生了克羅馬隆人的石器時代的文化。大約1萬年前,人們發明了農耕並普及農業,人口密度急劇上升,原始的狩獵-採集群體讓道於部落、酋長制和國家的迅速發展。最後,到公元1400年以後,以歐洲為中心的文明再一次飛躍,知識和技術的增長加劇了世界的變化。我們沒有理由可以相信在,在這朝著宇宙時代的最後衝刺階段,在大腦的能力上,或在人的特殊社會行為的傾向性上,有過停止進化的時候。群體遺傳學理論和對別的生命體的實驗都說明。至多經過100代生物的進化,就會產生質變,對人類而言,100代人的時間只不過是回溯到羅馬帝國時期罷了。經過兩千代人的時期,也就是大約在真正的人侵入歐洲以後,就足以創造出新的人種,形成重要的新的解剖結構和行為方式,雖然我們不清楚大腦的進化發展實際上達到何種程度,現在卻不能認為,現代文明完全建立在人的遺傳資本上,而這個遺傳資本是在漫長的冰河時期積累起來的。 不過,這筆遺傳資本畢竟還是極為可觀的,注們似乎有理由猜測,從四萬年前的狩獵-採集生活到首次出現古代幼發拉底河下游城市國家的文明這期間的大部分發展變化,以及從幼拉底河文明到歐羅巴文明的所有變化,是文化進化而不是遺傳進化的結果。因而,重要的問題是,狩獵-採集生活的遺傳特質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隨之而來的文化進化過程。 我相信這種影響是很關鍵的。可以作為證據的事實是:無論哪兒,文明的湧現和發展都遵守一個明確的順序。隨著社會從很小的狩獵-採集群體逐漸發展擴大,不斷會有許多特徵有條不紊地顯示出來,從而,社會組織也變得越來越複雜。當一個群體變成了部落時,出現了真正的男性首領,他們擁有領導權;與相鄰的部落之間的聯盟得到了加強並訂了盟約,標誌季節變換的特有儀式變得普及起來,隨著人口密度的增加,產生了部落領導權的各種屬性:地位的正式確定要根據與各家族的成員關係,領導權通過世襲得到鞏固,更細緻的分工,以及社會名流控制的對財富的再分配,隨著首領制促進了城市和國家的興起,這些基本特徵就更為突出。少數名流的世襲地位是由宗教信仰維護的,手藝的專業化更為社會普通人分成不同的階級、階層奠定了基礎,宗教和法律形成製度,軍隊組織起來,官僚機構發展起來,農業灌溉系統得到完善,由此,人口更迅速地增長。在城邦國家鼎盛時期,連建築物也是紀念碑式的,統治階級被吹噓成特殊人種。國家奉行的神聖禮儀成為宗教的主要內容。 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印度、中國、墨西哥、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早期文明,都極其相似。這不能解釋成巧合,也不能說成是偶然機會或不同的文化相互作用的結果。誠然,在人種學和歷史文獻中,記載著文化的許多細節上的明顯差異,其重要性是無可懷疑的。但是,在考慮人類社會進化的雙軌理論時,需要最密切關注的,是文化在組織結構上的主要特徵的平行一致性。 在我看來,文明湧現的關鍵是過度肥大症,即現存的社會結構極端龐大,過度擴張,正如幼象的乳牙長成長長的獠牙和雄性大角鹿的頭蓋骨長出大得令人吃驚的鹿角,狩獵-採集者的社會從相對簡單地適應環境變為以後較高級社會中極度複雜甚至怪異的形式,但是,這種變化的發展方向及其最終結果,始終受制於遺傳影響下的行為傾向,正是這類行為傾向構成了前文化人類較早的和較簡單的適應性。 社會結構的臃腫症有時一開始就能看到。初期臃腫症的一大例證,是各種原始型文化中婦女的從屬地位。卡拉哈里沙漠的昆桑人並不把性角色強加給孩子們,成人像放縱男孩那樣放縱女孩的行為,但是,人類學家帕特里夏·德雷珀在對昆桑兒童發展進行專門研究時。仍然發現了不大的平均差異,女孩子一開始就更多呆在離家不遠的地方,更少加入成人的工作行列。遊戲時,男孩更多地模仿成年男子,女孩們則模仿婦女。隨著孩於們的成長,這些區別不知不覺變成人的更大的男女差異,婦女們收集野粟和其他植物性食物並取水,一般多在聚居區附近幾里以內,而男子們走很遠去追捕獵物,不過,昆族的社會生活鬆弛而不緊張,男女平等,人們協力完成任務,男人有時也採野果或修建草棚(這本來是婦女的事),不一定非要家里人作幫手不可,而婦女也會偶爾外出獵取小動物,男女兩者的工作都各式各樣,一致受人看重,據德雷珀爾看來,昆族婦女對她們採集到的食物自己有決定權,她們平時在生活中也普遍表現出“快活與自信”。 在少數地區,原始群體按村落定居下來,從事農業,他們的工作更繁重,以致在已知的昆族歷蟲上第一次讓較幼小的孩子從事勞動。男女的分工從很小就明確固定下來。小女孩比原先更多呆在家中照顧弟妹和做家務;小男孩照料家畜,保護菜園不受猴子和山羊的糟踏,到了成熟的年齡,在生活方式和社會地位上,男女兩性已有很大不同,婦女主要從事家務,幾乎不間斷地干著繁多的雜活,並總受人支配,男人們行動自由,有權支配自己的時間和各種活動。 所以,一種文化中要出現我們熟悉的性別歧視,只需一代人的時間就夠了,當社會發展得更大、更複雜的時候,婦女在家庭以外的影響力更為減小,更受制於習俗、禮儀和規章的約束,隨著社會結構越來越臃腫,她們實際上可能變成男性社會的財產,變成可以買賣爭奪的東西,並身受雙重道德的統治,歷史上雖然也出現過局部的婦女權力高於男子的相反情況,但大多數社會都不可阻擋地朝著男尊女卑的分化演變。 現代社會的其他主要特徵完全有可能是早期狩獵-採集群體和部落國家的生物性制度過分肥大發展的變種,僅舉兩例: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正是過去樸素的部落主義經過文化傳統滋養而產生的。昆族的尼亞尼亞人把自己看得完美無瑕,把別的昆人視為用毒殺人的蠻族。這種情況的產生是因為文明使自愛和自重成為教養高的標誌,處處抬高自己成了天經地義的事,同時精心偽造歷史,貶低別的民族。 甚至臃腫症的受益者,也發現自己難於應付文化的急劇變化,因為從社會生物學上說,他們只適應早期的、更單純的生存方式。可以這樣說,原始狩獵-採集者只須在幾種可能的角色中扮演一兩個非正式的角色;而工業社會中的文明人卻必須知道怎樣從上千個角色中挑選十多個,並懂得在生活中什麼時候用一套角色去取代另一套,甚至還要懂得一天之中什麼時候應扮演什麼角色,文明人就這樣從事著醫生、法官、教師、招待等各項職業,不管他心裡實際怎樣想,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出了差錯,別人就認為他缺少頭腦,不可靠。每天的生活就是由扮演自己的角色和多少進行自我表現這兩種企圖構成的,在這類緊張狀態下,象歐文·戈夫曼觀察到的,我們甚至無法精確地定義“真正的”自我,他寫道: 在一個人和他必須扮演的角色之間有一種關係。這種關係的相互作用系統——即框架——就是:角色被扮演而扮演者的自我被遺忘。自我不再是半掩在事件下的實體,而是一個人在應付這些外部事件時得隨時改變以適應形勢的手段。目前的形勢教會了我們一種用來掩飾自己真相的官樣偽裝,也告訴我們用什麼方式、在什麼場合露面;我們的文化本身就規定了我們應該相信自己是什麼樣的實體, 好以這種方式表現一點什麼東西。 難怪,身分危機是引起現代神經緊張、失調的一個主要原因,也難怪城市中產階級渴求回到過去那種單純的生活方式中去。 隨著各種文化超結構的蔓延擴大,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卻常常對它的真正意義感到茫然。馬文·哈里斯在《食人者與王者》一書中舉出了一系列奇怪的例子,說明長期缺少肉食會怎樣影響宗教信仰,古代的狩獵-採集民族每天都有生命危險,環境隨時變得險惡,致使他們的人口稀少,但他們至少在飲食中還有相對說來較高比例的鮮肉。正如我前面說過,早期的人類有著特殊的生態地位:他們是非洲平原上吃肉的靈長類。經過冰河期,他們擴散到歐、亞、澳大利亞和新大陸,仍然帶有這種特性。當農業的發展使人口密度增加時,獵物的數量再也不能保證充分的鮮肉供應了,所以,後來的文明社會或者家養動物,或者減少肉食供應,但無論怎樣,食肉還是人的一種基本的飲食衝動,只是根據社會進化的特殊環境條件的不同而產生各種各樣的文化後果。 古代的墨西哥,像多數新大陸熱帶森林地區一樣,缺少亞、非大陸上眾多的大型獵物。不僅如此,阿茲台克人和其他新大陸民族雖然建立了發達的文明,卻沒有把馴養動物作為有效的肉食來源,隨著墨西哥各地人口的增加,阿茲台克人的統治階層還能享受到狗肉、山雞肉、野鴨、鹿、免和魚等佳餚。但平民百姓根本吃不到肉食,他們有時只得從德克斯科湖面上撈取藻類來吃,這種缺肉食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吃掉用來祭神的活人而得以緩解,當西班牙征服者科特斯進入墨西哥谷地時,一年中有1萬5千人被吃掉,歐洲入侵者們還發現,10萬個人頭蓋骨整齊地掛在著科特蘭空場上,另外還有13萬6千個頭蓋骨掛在特羅奇帝蘭廣場上。土著的宗教人士說,用人作祭是天神許可的。他們用精心的儀式使其神聖化,這種儀式在專門為此修建的白色祭壇(上面立有許多神像)上面進行。這種官冕堂皇的把戲卻並不能掩蓋這樣一個事實:犧牲者的心臟一旦被挖出,屍體馬上就被按部就班地肢解、分配、吃掉,象分食獵物一樣,有資格加入這種人肉宴席的成員包括:阿茲台克貴族、貴族的隨從,以及士兵,換言之,是最有政治權勢的那些人。 古印度最初的食物營養狀況比墨西哥好,但後來隨著肉食的稀少,她的文明也發生了雖然與古墨西哥不同但同樣深刻的變化,早期浸入恒河平原的雅利安人獨占了牛、羊、馬、野牛等肉食,到了晚期維狄克和早期印度時代,約公元前1000年,肉食為婆羅門僧侶階層所獨占。婆羅門舉行祭殺動物的儀式,並以唯利安酋領和軍官的名義分配這些肉食.在公元前600年以後,人口更多,相對說來家畜數量更少,對肉食的限制變得更嚴格,最後,只有婆羅門和他們的後台人物能享受到肉食。一般人竭盡全力豢養牲畜,以滿足對奶的最低要求,牲畜糞便是燃料,牲畜宰殺前是運輸工具。在這危機期間,出現了宗教改良運動,最突出的是佛教和耆那教,改良運動的目的是取消等級制,取消宗教職務的世襲,廢除屠殺牲畜的習慣,群眾支持這一新的宗教,最後,由於大眾的強有力的支持,牛被列為神聖的動物。 這似乎是說,歷史上某些最奇特的宗教習慣,是直接由過去的肉食習慣造成的,文化人類學家們愛強調宗教的演變有多種不同的途徑和分支,但是,這些途徑實際上數量有限,甚至可能並不多,如果我們對人性和生態有足夠的認識,甚至還可能計算這些途徑的數目並對每一種文化中宗教演變的方向作出有力的解釋。 我認為,人性中那些單純的東西混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大雜燴,並且在過度發展以後形成了當代人類的社會行為,其中,某些細節方面的特點,如照料幼小、區分親屬關係等,還沒有太大的改變,還看得出它們冰河期的根源。但另外一些結果,比如宗教和階級結構,則是一些巨大的變形,我們只有結合人類學和歷史學來對它們進行研究,才有希望追溯它們的整個文化發展史,找出它們狩獵-採集時代的本源,不過,要不了多久,即使是這樣一些演變過程,也會成為與生物學結合的統計描述的對象。 最根本的、有重大意義的過度膨脹的部分,是人對知識的收集與分享,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地發展,使人的生活年年有所變化。要想真實判斷這種增長的量級,只需要想到:製造有人腦一樣的記憶力的計算機,已在我們的能力範圍之內,人們承認,目前這種計算機還不很現實,因為它的體積佔滿整個帝國大廈,耗費掉大谷尼水壩發出的一半電力,不過,據估計,到了80年代,目前尚處於試驗階段的新型“泡沫記憶”元件一旦用於電子計算機,上述計算機的體積就可以縮小成一間小屋子,同時,信息的儲存和回收方面的進步伴隨著信息流通的速度在提高,在過去的25年中,跨大洋的電話和無線電廣播已增加了數倍,電視已可以在全球範圍傳播,書籍、雜誌空前大量地發行,掃盲已成為多數國家的目標,美國人口中,主要從事信息工作的人數已由工作總人數的20%猛增到近50%。 真正的知識是人類的最終解放者,它使各民族平等,使各國人民享有同等主權,它摧毀迷信的藩籬,加速文化的進化。但我不相信知識能改變人類行為的基本法則,或改變歷史的可預見的主要進程,對自我的認識能幫助人們看清人類生物天性的各種要素,現代社會正是從這些要素出發以各種奇特的形式迅速繁榮起來的。對自我的認識能幫助我們更精確地分清什麼樣的行動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險的。有了這種知識,我們就能夠更正確地判斷人性中的哪些因素應該扶持發揚,哪些應該消除或克服,哪些應該愉快地接受,哪些應該謹慎地控制,然而不管怎樣,我們無法消除堅固的生物亞給構,直到許多年後,人類的後代學會改變自己的基因為止。表明了這一基本觀點以後,我現在可以邀請讀者在社會生物學理論的基礎上,重新考慮人類行為的四大基本類型:攻擊性、性、利他主義和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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