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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二、我看深圳大時代

真歷史在民間 梁晓声 8652 2018-03-18
我雖沒有長住過深圳,卻也接觸了不少深圳人,感覺他們大都是有點“野心”的。 我將“野心”這個詞加了引號,意在強調含有讚賞,不帶貶斥的。 “野心”這個詞,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權威解釋,指對領土、權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慾望。 但是,細細一想,不會有哪個人是為了佔有一片領土而成為深圳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即使你是億萬富翁,你也只能在二三十年,最長六七十年內,用金錢買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權。所以,可肯定地說,懷著佔有領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慾望”成為深圳人的人,不是瘋子,就是傻瓜。 “炒土地”者們的本質動機和最終目的,並非企圖佔有它,而只不過企圖在“炒”它的過程中賺取金錢。

為了權力成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為就權力舞台而言,深圳畢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權力舞台,怎能滿足對它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慾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別的權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會轉移向一個權力小舞台尋求安慰。何況,深圳從一開始便確定了向商業城市發展的藍圖。而商業城市的特徵之一,便是政治權力保障並服務於商業的規律。在一個商業時代典型的商業城市,第一位的驕子是成功的經商者,第二位才是從政者。一個對於政治權力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慾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麼良好感覺的! 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來想去,除了歌星們,還會有誰呢?他或她,也不過是將深圳當成較理想的演習場或集訓營。積累了經驗,提高了素質,便會從深圳這塊跳板縱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從全國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為了一個“利”字吧?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這個“利”字,我強調的,並非它的商業內涵的一面,而是社會學內涵的一面。 人既然生活在社會中,就是一個社會人,不可能不考慮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種相對體面的物質生活的收入,選擇能發揮自己某項專長或才智的職業的充分自由,參與公平競爭的激情和衝動,以及便於實現自我價值的社會環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這樣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面的“利”字驅動和吸引,才由別處的人毅然決然地變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這樣的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面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確切地用“野心”這個詞來談論的話,那麼具有這一種“野心”,對當代中國人而言,實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對於當代青年人而言,倘連這麼一點兒起碼的“野心”都沒有,那實在不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幸事。

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數人尤其大多數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麼一種“野心”,它將必是安定昌盛、高速發展的,前途也將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來,深圳是中國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許,它還是全國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識結構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後兩點,和深圳的年輕、深圳的現代觀念為主體的觀念,可以說相得益彰。無論他們選擇了深圳,還是深圳選擇了他們。 20世紀80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學同學,是在寧夏頗有名氣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調往深圳。後來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有去成,什麼時候談起來遺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學同學,貴州人民出版社原編輯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調往深圳,來尋求我的幫助,後來也是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去成,卻至今“賊心不死”。

而我自己,1988年底從北影調到童影后,住房窘況大大改觀,才最終滅了由北京人變成深圳人的念頭。否則,儘管我覺得與深圳缺少緣分,但也可以劃歸為“賊心不死”者。可見,曾想要去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比已經去了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許多吧? 我曾應邀到渤海油田講過文學創作課,結識了那個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學愛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從深圳寄來的信,困惑地打開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寫來的。告訴我她已經調往深圳了。而且,是因為陪她父親到深圳旅遊,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話說,是“我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於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時是父女倆,回渤海是她父親一個人。老父親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奮勇承擔了回原單位替她辦理辭職手續的義務。

她那封信,字裡行間,充滿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彷彿待嫁閨中的女孩,忽一日紅鸞星驚,相中了一位“白馬王子”或被“白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頭的文學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從深圳打來電話,說已受聘於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說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學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回包頭辦子公司,將他從單位硬“挖”了出來。後來深圳方面派員去包頭考察,發現他那位同學志大才疏,不善經營管理,將他那位同學“炒”了魷魚,宣布解體子公司。同時在與他的幾次接觸中,發現他倒挺有能力,問他願不願到深圳謀求發展。他自是喜出望外,於是跟隨到了深圳。 我問:“幹得順心麼?” 答曰:“我已經從那一家公司跳槽,換了一家公司乾了。”

我替他憂患地說:“那麼,是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併不太順心了?” 他在電話裡笑了,說:“你別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也很不錯,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處走嘛!在深圳工作變動是尋常事兒!” 我在南京簽名售書,遇到了一位“兵團戰友”。他竟也裝模作樣排隊買我的書。 他說他已不是哈爾濱人了。 我問:調到南京了? 他說:調到深圳了。 我一怔,忙問他感覺如何。 他莫測高深地一笑,說:“人挪活,樹挪死麼。起碼的感覺是——我挪活了!” 簽名售書活動的第二站是西安,又遇到了我的一位中學老師排隊買書。二十多年不見,她頭髮白了。 我畢恭畢敬地站起,問老師近況怎樣。 老師說,她已退休了。已調到深圳了。受聘於女兒和女婿的公司,當一名老業務員。

我奇怪,問老師:深圳也歡迎您這般年紀的人麼? 老師一笑,說:“深圳那地方,不以年齡和資格論人,看重的是實際工作能力。我也沒成想自己教了一輩子書,一朝下海,居然還能扑騰幾下子!” 一不留神,你生活的周圍,就會有一兩個你熟悉的人說變就變成深圳人了。一旦他們變成了深圳人,給我的印像是彷彿都年輕了幾歲,都對人生增添了幾分自信和樂觀,都自我感覺好起來了似的。 中國人碰到一起,總不免首先抱怨一通自己的工作單位,接著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個省,進而抱怨整個中國。許多人備感自己懷才不遇,備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壓抑,備感活得窩囊委屈。 據我想來,他們的抱怨,也許不無各自的理由和根據。 然而,深圳人卻一般不這樣。他們很少抱怨深圳。也許是因為當初是他們自己樂於去的吧?可又分明不完全是,分明還是一種深圳人共有的大家都恪守的什麼原則似的。

我不信去到了深圳的人沒有人仍覺得懷才不遇,沒有人仍覺得才智和能力受到了限制和壓抑,沒有人仍覺得與他人比起來自己活得窩囊、活得委屈、活得累。但我所接觸的深圳人,一般都不抱怨。 在今天,與普通的中國人比較,這一點尤其顯得難能可貴。 他們的不抱怨,似乎都向人表明著他們的另一種自尊和自信。 彷彿,深圳像一種學校,它教育出來了另一種當代中國人。 我曾去過深圳一次。目前為止,僅僅一次。 我曾很想調往深圳。最終徹底打消念頭,原因之一是深圳對我這個北方人來說,似乎太遠了,遠到不止是南方,簡直就像是國外;原因之二恰恰是,由於我到過深圳一次。 先說第一個原因。我出生在哈爾濱。直至下鄉前,沒離開過它。如今,我的老母親、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都在哈爾濱。弟弟妹妹都已成家,老母親輪流和他們生活在一起。哈爾濱還有我諸多的同學和兵團戰友。親情加上友情,據我想來,便該是所謂家鄉觀念或曰家鄉情結的最主要的內涵了吧?無論世人對此如何評說,我這一代人的特徵,正是家鄉觀念或曰家鄉情結的依重難以解脫。我甚至進一步認為,這是貧窮在我和大多數同代人心理上和情感圃林中投下的陰影。父母輩在貧窮年代為我們付出的太多,含辛茹苦。我們總希望生活在他們周圍,起碼是生活在離他們不算太遠的地方,以圖能夠更經常地盡我們作兒女的義務和拳拳孝心。

1977年,我從復旦大學畢業之際,有三個分配選擇——哈爾濱、北京、上海。我毫不猶豫地填了去哈爾濱的志願。堅決表示不同意留在上海。一些陰錯陽差的因素,使我成了北京人。這在當時對我而言,是離家鄉、離父母和弟弟妹妹、離親情和友情最近的選擇了。說來人們也許不信,儘管北京到哈爾濱只需坐十七八個小時火車,可十四五年內,我不過只回去了七八次。幾乎兩年才回去一次。足見對一個太依重家鄉的人,遠或近,有時似乎更是一種心理距離。 我是在1986年去深圳的。當時到廣州花城出版社改稿。改畢,編輯部主任陳大姐和我的責編——一位典型的廣州姑娘陪我去深圳。到時已是下午,在市內轉了轉,第二天去了沙頭角,天黑才回到深圳。第三天一早便離開了。所以在我的印像中,彷彿去的更是沙頭角,只不過途經了深圳。

我只用了一個小時就在沙頭角走了個來回,與陳大姐她們走散了。在沙頭角買了三個芒果吃。我既不覺得那條小街的東西真的有多麼便宜,也不覺得有什麼東西格外吸引我,能勾起我買的衝動。甚至竟有點兒後悔。對於一個極其缺乏購買熱忱和慾望的人,要在那麼一條小街上消磨掉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僅僅靠閒適的心情是不夠的。於是我在那條小街唯一的一個電影院看了兩場電影。第一場是《黃天霸》,第二場還是《黃天霸》,都是我們北京電影製片廠拍的(當時我仍在北影)。 在深圳的短短的時間裡,我抽空兒拜訪了一位從哈爾濱調到深圳美術館的畫家。在哈爾濱,他一家四口住兩間閣樓。而在深圳,他住四室一廳。住處環境相當優美。附近有集市,買什麼相當方便。尤其海味和副食、蔬菜,在我看來,豐富極了,價格也並不比北京貴多少。當然,最令我心嚮往之的,是友人的居住面積,大約近一百平方米。對他而言,在哈爾濱是不可企及的,恐怕只能是幻想。對我而言,在北京也是不可企及的,恐怕也只能是幻想,當時我在北影,只住十三平方米的一間筒子樓。 我非常坦率地承認,我幾次萌發調往深圳的念頭,主要是幻想能住上寬敞的房子。我是一個從小在低矮的泥土房中長大的人。寬敞的房子對我來說,直至1986年,一直是個美麗的夢。 深圳給我留下的印像很新,很現代,也很深刻。它新得好像沒有一條老街陋巷,沒有像門牙缺洞一樣的胡同,沒有南方所謂“棚戶區”或北京所謂“危房區”。這大概也是令許許多多人心嚮往之的吧?對我而言,它現代,是指在那麼有限的還不如北京半個區大的範圍內,聳立著那麼多高樓大廈,外觀又都那麼新穎。當年北京還沒有蓋起那麼多,蓋起了的也很分散。 但是,我覺得,深圳當年新得還談不上有任何有意義的歷史,也還沒有形成起碼的文化氛圍。單講文娛,彷彿除了電影、剛剛出現的錄像廳,就再談不上其他了。 我竟沒找到一家書店,只偶然地見到了一個書攤。書攤上只有花花綠綠的刊物,而沒有一冊文學刊物,沒有一本文學書。哦,對了,也不能說沒有一本文學書,有從香港販入的,也是潔本。還有幾種字典,包括英漢字典。 我當時想,看來深圳不適於我。儘管我絲毫也不懷疑,如果我投入它的懷抱,它肯定也會回贈我較好的居住條件。 我常反省,作家是些古怪的人,或曰是些很有毛病的人。所選擇的生存地,歷史太悠久了不見得是好事。悠久的歷史會將作家的思想壓扁,變形。完全沒有歷史似乎也不行,會使作家感到思想和觀念彷彿一隻無錨的船,輕飄無所定位。文化氛圍太濃厚了不好,那樣子文學將被大文化淹沒。完全沒有文化氛圍似乎也不行,那樣子作家會感到寂寞,感到窒息。作家的創作激情,有時是要靠文學的氛圍去激勵和鞭策的。 當年我主要的患得患失的思想,便是這些了。 我離開深圳時,心裡默默對自己也是對它說——別了深圳,看來我們沒有緣。 我內心裡竟不免地有幾分感傷——好比離開的是一位姑娘,她有令我動心之處,但是,她似乎不適合做好的終生伴侶。我們結不成婚。一往情深,憑著一股衝動結婚,我看不到人生樂觀的前景。 令我驚訝的是,深圳的文化和深圳的經濟,幾乎是在同步發展的。如果說它十幾年前是一個海邊小村的時候,並沒有什麼文化環境可言,那麼伴隨著它的經濟發展,它的文化的骨骼也開始形成,這與許多經濟高速發展的地區和國家的情況恰恰相反。幾乎可以認為這一事實帶有某種奇蹟性。我想,這可能主要是因為深圳擁有相當一大批有文化的深圳人吧? 我所結識的深圳人中,十之八九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有些甚至是畢業於名牌大學的碩士或博士。 1986年我到深圳之前,那時全國掀起了一股僅次於“出國熱”的“闖深圳熱”。那時,對於一批中青年知識分子而言,深圳還是一個令他們望而卻步的地方。儘管它已經變得相當熱鬧,但那一種熱鬧,似乎是另外一批人營造的。 哪些人呢? ——雄心勃勃的個體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時代淘金者,在社會競爭中被擠沒了位置的落魄者,生活遭際中的受挫者、失意者…… “在深圳開飯館,比在全國任何一座城市開飯館的稅收都低!只有白痴在那兒開飯館才會賠。” “在深圳,連農村女孩兒找到一份工作,每月也至少能掙五六百元,何況我們,膀大力不虧的!” “是我妻子的女人我不愛她,我愛的女人又和我結不成婚,感情疲軟了,只圖遠遠地離開我生活的那座城市。” “孩子沒考上大學,沮喪得要命。一時心血來潮,非要到深圳去撞撞運氣。去就去吧,也許有什麼好運氣正在那兒向他招手哪。” 有許多人曾與我商議,希望傾聽我的坦率的看法,希望我支持他們的決定和選擇。驅使他們作出決定的動機往往那麼簡單,簡單得常常令我為難,不知究竟是該支持他們還是該勸阻他們。 不管我支持或勸阻,他們當年是都去了。但有的人很快又回來了,既沒在深圳實現什麼個人願望,也沒在深圳獲得什麼心理安慰。有的後來在深圳奇蹟般地發了大財,搖身一變成了大款。有的後來在深圳虧了血本,前功盡棄,從此一蹶不振。 而最近幾年,情形則大不相同了。到我家來跟我商議他們的決定的人,更多的是大學畢業生,或者大學畢業已經工作了多年的人。他們不再是一些落魄者和失意者。他們中相當一部分人甚至有著令人羨慕的事業成就或職業。他們寧願放棄已經謀取到的人生利益而義無反顧地去深圳。 還是一批有文化、有更高層次的人生追求的人。我想說,正是他們,使深圳這一座城市在短短的十年內形成了它的文化的骨骼。 有知識分子的地方,便有知識的需求,便有文化的需求。世人往往將“文化”和“娛樂”這兩個根本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詞連在一起說成“文化娛樂”。此中其實包含著一種荒唐。須知沒有知識分子的地方,便可能只有娛樂,沒有文化。知識分子極少的地方,極有限的文化需求,便可能被大面積的娛樂需求所覆蓋,所吞沒。只有在知識分子從數量上佔有了不可忽視的存在的時候,文化才會同時有了立足之地。 1986年我去過深圳以後,凡有深圳人到我家,我總是問:“深圳現在有了書店沒有?” 如今深圳電視台已經推出了幾部在全國反應較好的電視劇或專題片。 深圳影業公司已被列為全國十六家有獨立拍片資格的電影厂家之一。 深圳有了它的刊物和報紙,它們正在進一步向全國報刊業證明著它們的存在。 至於書店,據深圳的朋友們告訴我,不但已經有了,而且售書環境還不錯,書的品種還不少。又據說,在內地某些城市行情不那麼看好的科技書、純業務性質的書,在深圳似乎尤受歡迎。 我想說,深圳的文化骨骼的形成,將在以後的若干年中更加驗證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深圳正處在它的主人們的更替階段,並將以很“現代”的時間概念加速這一過渡階級的完成。 我不知道頭幾批去深圳的人們,他們中某些文化素質不足、僅僅靠當初的冒險的勇氣或者靠金錢投機的運氣和手段發了橫財,成了“大款”的人們,是否開始意識到這樣一種威脅? ——深圳未來的主人,最終不可能是他們中的大多數,而是後來者中的大多數。深圳未來的主人,將最終從總體上屬於有文化的深圳人,屬於深圳不斷擴大的知識分子隊伍。原始積累的時期,在短短的十年內,已經宣告差不多該結束了。它以後的歷史,該由科學加文化的大筆來書寫了。單有文化的歷史,而沒有經濟發展的騰飛,無論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乃至一座城市而言,其實是可悲的。單有經濟發展的騰飛,而沒有文化的陪襯,無論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乃至一座城市而言,也同樣是可悲的。 “大款”們的錢不能自行地變成文化,這是他們的悲哀。如果金錢使當代人的生活變成了極其簡單的兩種內容——佔有它和消費它,尤其是以貪婪的方式佔有它並以窮奢極欲的方式揮霍它的時候,連“大款”們都會對現實生活產生沮喪和厭倦的。有文化的深圳人對深圳承擔的歷史使命包括將“大款”們從他們遲早會感到厭倦的生活狀態中拖出來,影響、教會他們如何更文明地支配金錢,做對深圳的將來有益也對改變他們自身生活狀態有益的事。如果他們拒絕,只會變成深圳原始積累時期遺存下來的一小批活化石而已。等待他們的只有一個結局——在消費金錢的日子裡自生自滅。 時至今日,形形色色的人們常常和我談及他們的念頭—— “我想到深圳去!” 對於他們,支持抑或勸阻,我比以前明確多了。 文化層次較高,有專業、專長者,我往往熱忱地支持他們去,甚至為他們盡一些聯繫和介紹的義務。 文化層次較低,又沒有什麼專長者,我往往勸阻他們去,甚至不惜時間講清我的道理。 深圳已不再是十年前的深圳,已不再是某些人想像的那樣——是一個經濟原始積累時期的大市場。 它彷彿已在向世人發出它的忠告——文化和才能,你擁有什麼?請思考好了再來。如果你二者一無所有,那麼你將難以長久成為一個有為的深圳人。 進一步深化改革,人們眼盯著深圳,期待深圳拿出什麼稱得上是“新思路大手筆”的舉措。 反腐敗,人們眼盯著深圳,期待深圳給中國人一個無話可說的說法。 整頓金融秩序,整頓房地產市場,整頓開發區投資環境,人們眼盯著深圳,有人巴望從深圳曝光什麼大醜聞或大黑幕,沒有發生便懷疑這世界太不真實;有人暗暗擔憂深圳能不能經受得住一次又一次“洗禮”,擔憂這面世人矚目的改革開放的南方旗幟還能不能繼續飄揚招展下去?還能舉多久,舉多高? 打開電視,幾乎每一天都有為深圳各行各業製作的廣告和關於深圳的新聞或專題報導。 翻開報紙,幾乎每一天都有關於深圳的內容。 深圳,在它形成一座城市不久,便似乎命中註定是一座大有爭議的城市了。現在是,將來一個時期內,我看也必然是。爭議已從官方蔓延至老百姓的心裡了。 我經常聽到類似這樣的對話—— “為什麼不能像深圳那樣……” “像深圳那樣?!” 即使我自己,觀念也由於深圳的影響變得相當的矛盾,相當的分裂。有時我主張或贊同什麼,往往會說:“深圳便是那樣的!”有時我抵觸或反對什麼,也往往會說:“能像深圳那樣麼?!” 深圳的種種信息、舉措、現象使許多國人憂患,也使許多國人鼓舞,使許多國人迷惘困惑,也使許多國人心潮亢奮,使許多國人彷彿看到了中國的沮喪的明天,也使許多國人彷彿看到了中國樂觀的前景。 深圳,這座有爭議的城市,就是這樣子,聳立在普遍的中國人的視野內了。它傳播著種種關於它的信息。這些信息經常甚至是很猛烈地影響著許多國人的觀念,衝擊著許多國人的觀念,改變著許多國人的觀念,更新著許多國人的觀念。深圳似乎毫不在乎國人對它的爭議,似乎還因此而自豪。如同一首流行歌曲所唱——“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要做出自己的選擇”。非但如此,並且它依然故我,經常製造出某些別出心裁的惹得傳媒界追踪報導的“熱門話題”。比如在1993年10月份很是熱了一陣的“文稿競價”活動。 說來最初我還是這次活動的“監事”。我允諾作“監事”,是很虔誠的。我想,這是一次典型的“深圳式”的做法。這做法未必不值得嘗試。成功了,也給書刊市場提供一條有益的經驗,而中國各方面的事情,需要的便是可貴的經驗,缺少的便是可貴的經驗。 後來我和幾位作家辭去了“監事”的角色。決定辭去之前我也是很認真地想了一下的。這次活動是可以那樣操作的麼?我困惑了。覺得它和我的初衷不一樣了。 其實呢,也許並沒變。也許一開始舉辦者們的初衷便是那樣的,也許一開始我預先想像的初衷便是太典型、太傳統的“北京文人”的思維方式的產物。 典型的“北京文人”的思維,與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動合不上拍了。 我很傳統麼?古今中外,許多文人活著時拍賣過自己的文稿。要不怎麼叫文人是“賣文為生”之人呢?證明我並不代表著傳統。 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動太現代了麼?精神產品之版權的拍賣,似乎也不是一件談得上現代到哪兒去的事啊。 這是我個人觀念和“深圳觀念”的第一次直接碰撞。也導致了我已然變化了的那一部分觀念和仍固守著的那一部分觀念的碰撞。 是的,正是觀念這種東西,跨越了空間,使我覺得深圳離我由遠而近了。觀念,是最能夠在同一空間裡並置的東西,也是最足以消彌所謂“歷史感”的東西。在今後的時代裡,它的存在方式,可能也是最後現代主義的存在方式吧? 而深圳的今天已然有了自己的歷史。如果不算它的“史前史”,它已然有了三十年多一點兒的歷史。正是從這三十年多一點兒的歷史中,派生出種種典型的“深圳觀念”。有時是意會勝於言傳的。好比我們說一個上海人“太上海人”了,就能領悟言語之外的含意一樣。當然,這裡我絕沒有暗諷“深圳觀念”的意思,也沒有對上海人不敬的意思,僅舉個例子罷了。 對於一座城市,三十年多一點兒的時間,就可稱之為“歷史”了麼? 這使我想起了毛澤東的著名詩句——“多少事,從來急,天地轉,光陰迫,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也許“歷史”這個詞,對我們的後代而言,是一個大大壓縮了的時間概念吧?細想想,每個人只能活上七八十年,幹嗎要臣服於悠久的歷史呢?日新月異,十年一史,這對於現代人分明的只有好處,絕無壞處。 深圳以它大大壓縮了的歷史使它離我和許多世人變得近了,更近了,近得彷彿它是一個人,我們會感覺到它的呼吸,嗅到它的體味兒,不管你是否像我一樣,只去過一次,抑或根本還沒有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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