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卡耐基寫給青少年的口才書

第62章 百聞不如一見

當我大聲朗讀時,有兩種感覺出現:第一,我看到了我閱讀的東西;第二,我聽見了我讀到的東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記住它。 林肯小時候在一所很貧窮的鄉村小學讀書,學校的地板是用碎木頭拼湊而成,窗戶也沒有玻璃,只是把從字帖撕下來沾滿油污的紙貼上去。一個班只有一本教科書,老師拿著它大聲朗讀。學生們就跟著老師讀課文,大家齊聲朗讀,因此聲音很大,附近的人家都把這所學校叫“長舌學校”。 在這所“長舌學校”裡,林肯養成了一個受用終生的習慣:凡是他想要記住的內容,他都要大聲朗讀。每天清晨,他一到春田市的法律事務所,立刻斜坐在長沙發上,把他的一條長而笨拙的腿擱在鄰近的椅子上,然後大聲朗讀報紙。他的同事說:“他吵得我幾乎快發瘋了。每次我問他為什麼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讀報。他解釋說:'當我大聲朗讀時,有兩種感覺出現:第一,我看到了我閱讀的東西;第二,我聽見了我讀到的東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記住它。'”

林肯的記憶力非常好。他自己評價說:“我的記憶力就像一塊鋼板— —你很難在上面刻上任何東西,但一旦刻上去了,也就無法再擦掉。” 他解釋說的那兩種感覺,就是他在記憶的鋼板上刻字的方法。你當然也可以拿過來為我所用。但最理想的方法還不僅僅是要看到和聽到你要記憶的東西,同時還要撫摸它,聞它,嘗它。所有這些感覺裡邊,最重要的當然還是要看到它。人是視覺思想的動物,眼睛產生的印象可以更持久。我們經常記住某人的臉孔,但可能記不住他的姓名。眼睛通往大腦的神經,比耳朵通往大腦的神經多25倍。中國人也有一句關於這方面的格言:“百聞不如一見。” 把你想要記住的姓名,電話號碼,以及演講的大綱寫下來,用眼睛認真地看著它,然後閉上眼睛,想像它們浮現在你面前——每一個單詞都由閃閃發光的字母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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