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帝國的終結

第4章 二、制度之爭

帝國的終結 易中天 4407 2018-03-16
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公元前221年即新王朝建立那年,秦政權的最高領導層主要研究了兩個問題,一是定名號,二是定制度。這兩個問題,一個關乎"名",一個關乎"實",但都關乎國體和政體。事實上,嬴政之所以要徵求意見,就因為剛剛兼併了天下的秦國統治集團,正面臨著一個重大的選擇:是延續週人建立的舊制度,還是堅持自己的新制度,甚至創建一個更新的製度?這對於新生的帝國來說,真可謂"生死抉擇"。第一個問題很順利地就得到了解決。秦王嬴政以其成功為"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便從"三皇五帝"中各取一字,號曰皇帝。同時廢除了諡號,自稱"始皇帝"。諡(shi)號,就是一個有身份的人死了以後蓋棺論定的稱號,帶有總體評價和歷史結論的意思。這是古禮,嬴政卻宣布廢除,理由是不能"子議父,臣議君"。不過這一變革後來又被改了回來,自漢代起仍恢復諡號。始皇帝,則是"開始的皇帝"、"第一個皇帝"的意思。這個稱號,倒是保留了,因為嬴政確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所以也叫"秦始皇"。秦始皇還規定,皇帝頒布任命叫做"制"(命曰制),發號施令叫做"詔"(令曰詔),自稱則為"朕"。朕,原本是"自身"的意思,以前誰都可以這麼自稱的。現在不行了。皇帝要"唯我獨尊",天下人便只好"身不由己"。

這些都是秦王嬴政的標新立異。比如命令,三代(夏商周)"同稱為命",七國(秦齊楚燕趙魏韓)"並稱為令",秦始皇卻偏要把命和令分開來。後來漢帝國弄得更複雜,分為策、制、詔、敕四種,即"敕戒州部,詔誥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劉勰《文心雕龍·詔策》)。這也毫不奇怪。新王朝開國時,總是要搞些"新桃換舊符"之類的事情。否則,"名號不更",何以"稱成功,傳後世"?何況這種更改,也自有它的意義(詳本書第二章)。因此並無爭議。 更名不難改制難。爭論的焦點集中在一個問題:郡縣,還是封建?

什麼叫"郡縣"?什麼叫"封建"?所謂"封建",即"封國土,建諸侯",又叫"封土建國",簡稱"封建",也叫"分封"。這是西周初年所作的一種政治妥協和政治安排。我們知道,武王伐紂,是聯合了當時所謂"各路諸侯"(實為各部落和部落國家)的。伐紂成功以後,為了犒勞聯軍、酬謝功臣和鞏固政權,便"裂土田而瓜分之",按大小等級分給諸侯。這就叫"西周封建"。封,就是瓜分土地,並劃定疆域(封國土)。具體地做法,是在國境線上挖溝,再在溝上種樹,叫做"封"。建,就是指派國君,並釐定等級(建諸侯)。具體地說,則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有實惠(土地),建定名分(爵位),於是各得其所,天下太平。當年,週人在奪取了天下後就是這麼做的。殷商在奪取了天下後,據說也是這麼做的。現在,秦人也奪取了天下,丞相王綰等人認為,當然也應該這麼做。

王綰等人說,各國初滅,齊、楚、燕、趙又地方遙遠,鞭長莫及。如不封土建國,只怕彈壓不住(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秦始皇交由群臣討論,上下一片贊同(群臣皆以為便)。這倒也正常。習慣的力量總是大於創新。封建制(即分封制)畢竟有著幾百上千年的歷史,帝國卻剛剛創立。再說,又有多少人能意識到他們是在肩負著歷史的重任,要開創一種前所未有的事業呢?總之,在大秦王朝建立之初,最高決策層的意見,幾乎一邊倒地主張延續有著悠久歷史的封建制。 持不同意見的,是高瞻遠矚的政治家李斯和雄才大略的始皇帝嬴政。李斯時任"廷尉"(司法官),屬於"九卿"(部長級)。他是楚國上蔡人,曾師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之後,敏銳地意識到六國皆不足恃,便棄楚投秦,因投靠呂不韋而成為秦王的座上客,算是客卿。而且,正因為是客卿,還差一點被驅逐。李斯以如此身份,若非深謀遠慮,絕不會堅持不同政見,與秦國的同僚們唱對台戲。李斯說,當年周王所封子弟、同姓甚多,原以為可以和衷共濟,同心同德,輔佐周室的。然而怎麼樣呢?他們自己倒先打起來了,而且打得不可開交,結下深仇大恨(相攻擊如仇讎),週天子並不能製止。現在天下歸於一統,海內皆為郡縣,豈能重蹈覆轍?不如以重賞代分封,來犒勞諸子功臣。

對此,秦始皇表示同意。秦始皇說,天下之所以苦於戰爭,就因為有諸侯(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如果現在又恢復諸侯制度,豈非重新製造戰爭(是樹兵也)!於是採納李斯建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以後又增至四十二郡。郡下又設了縣,並按照全國統一的製度和標准進行司法和徵收賦稅。這就是"郡縣制"。 秦始皇的這一決策意義深遠。從此,"封建制"退出歷史,"郡縣制"登上舞台。它的特點,是"天下一統,四海一家,中央集權,分級管理",上面有中央政府,下面有各級政權。這種國家製度,一直延續至今。這就是秦始皇的歷史貢獻,所以說"百代都行秦政治"。然而,秦始皇雖然斬斷了爭論,問題卻沒有真正得到解決,新興的帝國製度仍然面臨嚴峻的考驗。畢竟,新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舊制度的複闢則往往在所難免。何況西周創立的封建制,也並非當真就一無是處。它也有它的道理。實際上就連一些有頭腦的人,也認為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是未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後,建國立君以禮天下"。這話是賈誼說的,而司馬遷以為然。 《史記·秦始皇本紀》在引述《過秦論》時,就說"善哉乎賈生推言之也"。我們知道,賈誼和司馬遷都是漢人。此二人在世時,郡縣制幾乎已成定論,他們還這麼說。不難想像,秦末漢初之際恢復封建制的呼聲有多高。事實上,大秦王朝剛剛滅亡,封建制就在項羽手中復闢。項羽定都彭城之後,一口氣封了十八個諸侯王(其中就有後來滅了他自己的漢王劉邦),天下從此戰鬥不休,憂慮重開戰端的李斯不幸而言中。西漢初年,劉邦迫於習慣的壓力,不得不調和折中,在天子直轄的"畿輔"設郡縣,畿輔之外封王侯,這就是郡縣與封國並行的"郡國製"。顯然,這是新舊兩種制度討價還價和政治妥協的結果。

這種不倫不類的製度給西漢統治集團帶來了不小的麻煩,不是異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亂。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論》中列舉了這些事實:公元前201年,韓王信反,漢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嗚呼。這是"病流矢"。此後,惠帝劉盈、文帝劉恆、景帝劉啟,居然"陵遲不救者三代"。朝廷不得不殫精竭慮,軟硬兼施,又是"削藩"(削減藩國支郡),又是"推恩"(分封藩王子弟),直到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才算解除了帝國的心腹之患。柳宗元認為,這就是封建制的弊病。

相反,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卻很快就體現出它的優越性。柳宗元說,秦末天下大亂,有叛逆的民眾,沒有叛逆的官員(有叛人而無叛吏)。漢初天下大亂,有叛逆的封國,沒有叛逆的郡縣(有叛國而無叛郡)。中唐天下大亂,有叛逆的將領,沒有叛逆的州府(有叛將而無叛州)。柳宗元認為,這就是郡縣制的好處。因此,封建制不可恢復,郡縣制不可廢除——"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封建論》)。 始皇和李斯的立論,主要著眼點於當時的政治需要(休兵);柳宗元的立論,則主要著眼點於政權的鞏固和社會的安定。然而郡縣制的意義卻遠不止於此。西漢武帝之後,各封國名存實亡,郡縣與封國並存的"郡國製"退出歷史舞台,以州領郡、以郡領縣的"三級地方制度"開始浮出水面(漢初只有郡縣二級,州也有一個由武帝所設之監察區變成行政區的過程,此處不細論)。州有刺史(後為州牧),郡有郡守,縣有縣令,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地方官,完全取代了分封的諸侯。皇帝冊封的藩王,不再有獨立主權。此後,這一制度一直為歷朝歷代所採用。粗略地說,唐,是道、府、縣三級;宋,是路、府、縣三級;元明清,是省、府、縣三級(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建制多變,郡取消,州降格,層次也未必就是三級,此處也不細論)。郡縣制,貫穿了帝國的始終。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無郡縣制,即無帝國製。

那麼,帝國又是一種什麼樣的製度? 帝國製度是從邦國製度過渡而來的。所謂"邦國",是指西周封建到春秋戰國時期所實行的一種特殊的國家製度,是我們民族國家形態的初級階段。當時,中華大地上遍布著許多大大小小的諸侯國(封國)。它們各自獨立,相互交往(通婚、通商、結盟、戰爭),又共同擁戴其中一個(具體地說就是周),作為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天子),組成號稱"天下"的鬆散的聯邦或邦聯。這就是"邦國製度"。它的建立,如前所述,就是"封建"(封土建國);它的特點,則是"一個天下,許多國家"。天下只有一個天子(共主),各國卻有各自的國君(君主),因此又是"一個天子,許多國君"。由於這些國家和國君其實是有獨立主權的,因此"邦國"類似於聯邦或邦聯。邦國與聯邦或邦聯的不同之處,在於有一個名義上的天下共主,諸侯各國也由這個所謂的天子"封建"而成,因此史書上一般都把諸侯國稱為"封國"。但我們要說清楚,封建也好,共主也好,都只是名義上和禮儀上的。各國的領地,其實不少是他們自己打下來的。而且,要擴大地盤,還得再打,只不過打下來以後,要到週天子那裡去辦個手續罷了。但這個手續仍很重要。沒有這道手續,就不是邦國製度了。

這些國家在封建之初大多還很幼稚,是否成形也尚待商榷。所謂"夏禹萬國,商湯三千",豈能都是國家?恐怕不少是部落。周武時八百諸侯,也多半有些是國家,有些是部落國家。這樣的狀態,是與其叫做"國",不如叫做"邦"的。邦,可以理解為介乎國家與非國家之間的政治組織,即"準國家"。比如聯合起來組成"美利堅合眾國"的那些State(舊譯為州),就是邦。正因為是邦,這才先是組成邦聯,後又組成聯邦。封建之初的那些諸侯國,就多少有這麼點意思。只不過在美國人那裡,是十三個邦組成"合眾國"。立憲以後,"邦"就變成了"州"。而在周,則是天子"分封天下"。封建以後,"邦"就變成了"國"。

因此我認為,單指這些諸侯國時,可以叫"封國";由於它們是諸侯之國,也可以叫"侯國"。但如果指制度,則不如叫"邦國"。事實上,這些諸侯國原本就叫"邦","邦"的本義也原本就指諸侯封國。比如"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比如"邦有道,則知(智),邦無道,則愚";而諸侯國之間的交往,當時就叫"邦交"。邦,既有國家的意思(《說文》:"邦,國也"),又有分封的意思(《釋名》:"邦,封也"),賈公彥就說"凡言邦國者,皆是諸侯之國"(《〈周禮·天官·大宰〉疏》)。所以,西周之所封建,就既可以叫"國",也可以叫"邦"。或者再具體一點,城郭之內曰國,四境之內曰邦(《六書故》),合起來就是"邦國"。

邦國與郡縣是完全不同的。邦國有獨立國家的性質,郡縣則不過是帝國的構成部分和中央的派出單位(這一點後面還要細說)。總之,封建與郡縣相對應,邦國與帝國相對應;封建指成因(形成原因),邦國指成形(存在形式);封國指單體(比如齊為呂尚的封國),邦國指制度。秦始皇以郡縣代封建,其實也就是以帝國代邦國。因此,要討論郡縣制和帝國製,就必須討論邦國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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