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誰殺死了秦帝國

第4章 第四章專制時代開始了

誰殺死了秦帝國 潇水 10415 2018-03-16
秦王朝也是有有識之士的,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先生在秦始皇召開的御前會議上,很突然地提出了一個很政治的話題。 淳于越說:“傳統的商周君王,都把王族子弟分封出去,讓他們的封國像樹枝一樣扶助著中央。現在陛下廣有海內,但是您的兒孫們,卻沒有像從前的周朝那樣分封出去當諸侯。一旦國家出點亂子,比如出現田常、晉六卿那樣的權臣,那將以何種力量來營救皇帝呢?如果有分封出去的王子作為諸侯,就可以引兵回來相救。可是,您卻沒有這麼做,將來誰當樹枝來支著您呢?” 說這話的時候,外面大約正是冬季,粘了灰星的窗紗隱隱透露出冬天的堅固景色。唉!淳于越這個討厭鬼又把分封制這個誰也說不清的問題再次提出來了。 分封制雖然似乎是落後的政體結構,但分封制卻也有分封制的好處。

第一,分封王子可以壯大皇族勢力,也就是淳于越所說的。我們說,皇位是個脆弱的東西,很容易被異姓的人奪去。舉些例子來講,漢劉邦駕崩以後,她媳婦呂雉的呂氏家族幾乎取代了劉姓,控制了中樞。但是由於劉邦實行的是“郡縣、分封雙軌制”,他分封了一些“王”去統治齊楚等地。劉邦的孫子齊王劉襄從齊國舉起大旗,向呂氏搞軍事演習。朱虛侯(不是王,是侯,劉邦的另一個孫子)則夥同大臣為內應,幹掉了呂氏。終於王朝統治權回到了劉姓手裡。 “郡縣、分封雙軌制”而不是秦的“單純郡縣制”,大大提高了漢王朝的皇帝的成活係數。 而一旦沒有封王,惡例就頻頻出現了。譬如秦始皇死後,趙高專權,指鹿為馬,直欲篡秦自代,但由於秦皇族孤弱,只能看著趙高任意胡為。唐朝時候,李世民把李氏封王的權限也壓到了最低,終於出現武則天“篡權”的惡果。看著武大姐盡誅李姓子孫,外邊竟無一人能救。曹操沒有大封宗室,也導致司馬懿很快篡權,也是一個道理。

總之,單一的郡縣制導致了皇族的孤弱,容易被郡縣大吏或者朝廷野心家所劫持。 這就是後人所說的:“三代封建而長久,秦孤立而速亡。” 漢朝人總結秦亡教訓的時候還說:“內無骨肉本根之輔,外無尺土藩翼之衛。吳陳奮其白挺,劉項隨而斃之。”就是專指取締分封制的失誤。 當然,隨著皇權專制的加強,皇帝搞專權的本事和技巧也越來越強,最後他們保住皇權的辦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強,比如借助著普及專制意識形態和儒家的皇權忠孝意識與法家的駕馭約束官僚手段。到了唐宋明清,沒有太多的分封王子,也照樣可以保護皇權了。但這在秦朝初試皇權專制的時候,還得有個學習提高的過程,呵呵。 分封制的第二個好處,適當滿足人們對傳統分封制的懷念,減少遙遠地區的政治動盪。

有個成語叫“鞭長莫及”,以當時較低的信息調查流動反饋速度、命令執行能力和落後的物質技術(沒有卡車、裝甲車和鐵路),中央對遙遠地區的控制難免力不從心。不如派一些封王過去就近治理,他們比郡長官更有責任心和對帝國的認同度。通過高效的直接管理,靈通的信息,因地制宜的政令,也許可以把當地統治得像王畿地區一樣太平安定,不至於鬧出大事。即便出了亂子,封王坐鎮當地,及早捕獲信息,採取消弭手段,竟也許可以把動盪撲滅在失控之前。 事實上,秦王朝正是因為沒有在其力量薄弱的邊遠地區分封諸子以為諸侯王,直接對當地進行管理,遂讓六國貴族後裔在那些地方有了充分發揮的餘地。若干年後,秦末最先起來造反的,就是楚、齊這些遙遠難控地區,最終導致了秦帝國的崩潰。

歷史進展是需要一個漸進型的過渡的,對於東方的齊和南方的楚來說,分封制是有兩千年曆史的為人們長期習慣的政治結構,突然一朝全部改掉,人民心理上是不能接受的。他們實際上非常不肯納入郡縣制體系,秦始皇出遊也主要是為了去那裡彈壓。 對於齊楚這樣的遙遠地區,派一個王子過去,既一定程度地滿足了當地分封制的歷史懷念,又可以加強秦勢力在這些地區的直接滲透和控制。如果是任命官僚去齊楚的話,郡縣制的官長,畢竟不會像皇族子孫那樣對中央忠心耿耿。事實上,反秦大運動開始以後,吳越地區的郡守——名叫殷通,居然要主動率民造反,攻擊中央。如果是派皇子赴當地為王,當不至於此。 分封制的第三個好處,可以起到反獨裁的作用。我們說,反抗獨裁不能靠君王自己發善心或者用思想學說教化他,而只能依靠客觀力量。在分封制體系下,有兩個反獨裁的孔道。第一,在其他諸侯國的干預下,一個諸侯國內也不能對民眾過於暴虐殘毒,否則必然遭到外力軍事打擊與乾涉。春秋戰國時代那些被滅的小國,通常都是因為小國國君過於對本國民眾昏暴所致(譬如梁伯就是因為喜歡大興土木,最後民怨沸騰,秦人趁機滅了它)。也就是說,有敵國的存在,可以製約本國君主不敢對民眾肆意妄為。而一旦沒有敵國存在,“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孟子語)。這個道理在現代社會也起著作用,很多國家不敢對民眾太惡,就是因為國際勢力的存在。

皇帝的暴脾氣,全是分封制被郡縣制取代後,給養出來的。 在沒有諸侯國或敵國可以製約皇權的時代,皇帝老子一人獨大,沒有什麼客觀力量製約他(除了最後同歸於盡的人民起義),他為所欲為,又嚴又暴,脾氣大極了,被形容為“老虎屁股摸不得”以及“伴君如伴虎”的老虎,隨時就要咆哮,隨時就要吃人。他的金口玉言等於絕對聖旨,往往獨斷專行,任意宰割天下,形成極大的獨裁。在這種情況下,臣子們失去了春秋戰國時代的士人風格,而淪落為戰戰兢兢沒有骨頭的“奴才”,也就毫不奇怪了。 分封制下,制約國君,還有第二個孔道。就是在一個諸侯國內,權力和城邑也是再次分封給卿大夫家族的,我們管這個叫小分封。這就形成了一個“多家族聯合體執政”,帶有“貴族民主政治”特點。譬如晉國就是六卿輪流合作執政。如果這種多家族、貴族的聯合民主執政繼續演化下去,有可能就形成貴族的議會,成為西方的那一套。西方的封建時代,就是在這種分封機制下,產生了貴族聯合體的議會,議會對王權進行巨大限制,從而最終走上了西方的民主。

所以,整個皇權時代出現那麼多昏君和暴君,即便不是昏君暴君,也一個個威嚴專肅,但分封制時代的國君則隨和得多。這就是因為分封制下的天子被諸侯制約著,諸侯國君則被其他諸侯國以及國內卿大夫們所製約著,使得他們施政必須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克職盡責,舉動合規,以求本國壯大。他們對士人也被迫恭敬延引,謙虛容讓,所以才有了春秋戰國士人很男人的風格,很牛氣的氣節。 總之,秦王朝之所以出現輕用民力、大興事功導致荼毒海內這樣的錯誤,跟郡縣制促成皇帝獨裁、一意孤行、不受制約,不能說沒有關係(另外,假如秦始皇把齊、楚分割封王而治,封王也許在轄區採取不同於秦始皇急於事功的錯誤做法而另選因地制宜的合理之術,就不會鬧得全國一盆炭火,以致全局不可收拾)。

分封制的第四個好處,減少大規模農民起義:我們說陳勝、吳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大起義,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聞聽有如此熾熱、廣泛、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這是因為在從前的分封制下,各個諸侯國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參差不齊,有高有低,但不會處處都低。即便哪個諸侯國出了亂子,也會是局部地區政策不當導致的,不會天下各個諸侯國都亂,形成全天下範圍的大起義。 中世紀的西歐也是一樣,其農民起義數量遠遠少於同期中國,規模也遠遠小於中國。這就是因為它們當時也是分封制社會。即便爆發起義也只是反對個別殘暴的領主,很難發展為反對國王的大規模運動。 所以,分封制下會較少全國大起義,是中西方歷史所共同證明的。而郡縣制下就不同了。郡縣制下,皇帝一人獨裁,全國政令統一,集權控制力度很高,一旦皇帝發了瘋,錯誤政策就通過郡縣制波及全國,造成廣泛的風險,農民大起義也就成為了中國歷史週期性的噩夢,實不足怪。

這是從地理因素的角度來解釋,分封制下,兩種勢力對國君獨裁的製約,也是減少農民起義的重要因素。 分封制的第五個好處,提高管理效率,減少勞役奔波。 在分封制時代,一個人出遠門——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諸侯國的邊境上,足跡不出一個省。而現在統一成一個大帝國了,出遠門的機會也就多了。比如說劉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從蘇北走到陝西去。交公糧也是如此。農民們交公糧,要在地方官的組織下,雇車運輸到中央去。以當時落後的交通手段,向中央運輸公糧和木材皮革等物資,動輒一兩千里,勢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運輸價值一錢的物資給中央,需要耗費幾十個錢的人工和路費。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間受其毒苦已深。這些送公糧和物資的農民走在路上,衣服和口糧都得自我解決,走不到半道,新衣服就已經破舊了,其他費用也一樣高昂。所以人們受不了,乾脆紛紛逃亡,有的則懷念起分封制時的美好,喜歡有個本地的諸侯王,可以讓自己服兵役或者交公糧什麼的,足不出“省”——這大約也確實是分封制的一個好處吧。確實,以當時相對落後的技術手段,龐大的中國硬要從分封制統一成一個大帝國來運轉,成本一定會提高,效率卻未必提高。

但是,不知道怎麼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別喜歡這種“宇宙流”的大調動,用漢朝人的話說,秦喜歡“轉海瀕之粟,致於西河”,也就是把東海之濱的粟,轉運到陝西去,這不是故意折騰老百姓嗎? 人們飽受秦王朝的毒苦,所以離開家門的時候愁眉苦臉。後來漢朝人賈誼提議在距離中央較遠地區(譬如淮南)增設一些諸侯國,從而讓人們就近建設本諸侯國,減少人們的長途奔波。漢文帝接受了這個提議。 所以,對於一個脆弱的新建王朝來講(說它脆弱,是指它是從兩千年的分封歷史習慣上轉折建立起來的),適當分封諸王子出去,以濃於水的血親關係作為保障皇族勢強二世、三世不斷傳下去的有力措施,確實如淳于越所言,能夠起到中央的枝輔的作用。 總之,對於一個剛剛建國十幾年就由於急於事功鬧得風雨飄搖、民怨並起的秦王朝,從醫得眼前瘡、安定當前局面的角度看,搞一點分封制(不是全盤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邊遠齊楚地區去,是部分的分封制,可以充分利用和發揮分封制中的積極因素),不失是一種短期救弊的急藥,大有裨益。淳于越的這一“分封王子去遠方”的建議,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來看,也是應該被採納的!

可惜,秦始皇沒有接受他的建議。他寧願要百分之百的純郡縣制! 後代的王朝借鑒了秦亡的教訓,在分封制的歷史慣性還很大的專制時代前半期,多數是改行“郡縣、分封雙軌制”而不是秦的“單純郡縣制”,譬如漢就是這樣,從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係數。 不過,光講分封制的五大好處也不算“講理”,分封制的壞處似乎並不比它的好處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濃於水的“血”(皇族子弟),隨著世代的傳延間隔,終於會淡得比水還淡。他們翻眼不認人,勢力坐大,從開國之初的枝輔作用,慢慢變成了威脅中央的割據反叛勢力。這就是為什麼漢朝後來出現七王之反,晉朝有八王之亂,明有靖難之戰,而春秋戰國的諸侯王們更是混戰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當正經對待。總之,一句話,分封的諸王在開國初期的枝輔積極作用隨後又會變成離心的反作用。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會帶來割據混戰、天下苦於戰鬥、相攻擊如仇的惡果,所以終於一棒子把淳于越的“部分地區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議給打下去了,秦王朝從此走向了一維郡縣制的不歸路。 淳于越踉踉蹌蹌走出朝堂,他感到歲月悠長,但是所餘單薄。 秦人一向是非常自信的,對於自己搞出的郡縣制、興事功、專賞罰等一系列前無古人的“新政”,非常自矜。 秦人從中國西部崛起,身上傳統的包袱少,所以向來蔑視傳統。分封制就是一種傳統,是歷代帝王治國之術的根本。但是秦人不以為然。分封制原本在秦國根基就不深,又被商鞅革命給狠狠地革了,如今,他們要把職業官僚郡縣制廣泛地推廣到全國。 這當然不是壞事情,但是他們也許忘了,商鞅在革命的時候,自己落得被五馬分屍的下場,現在向全國輸出對分封制和相應的貴族政治的革命,自己又會落得怎樣呢? 反抗的力量已經被感受到了,端倪就是淳于越的發言。 針對淳于越分封意見的發言,李斯作了反駁性的發言,李斯說:“現在地面上出現一種很不好的勢頭,就是一些人整天藉著古代政令思想非議時政。他們挖苦當局,惑亂人心。每當朝廷下達政令,他們就都拿一些古書上的教條,對政令議論紛紛,引經據典,以古非今,抨擊造謗。” 李斯的話說得含糊其辭,那些人議論抨擊的是什麼呢?李斯沒有說明,我私下估計,不外乎兩個方面:第一是類似淳于越這種有“齊獨”思想的人,和中央唱著反調,要回複分封或者部分分封的政治結構;第二類是針對秦王朝急於事功、輕用民力的,這個東西把大家折騰得很兇,自然有人會提意見,出來抨擊。 李斯接著說:“這幫提意見的人呢,他們入則心非(在肚子裡否定),出則巷議(在街上'大鳴大放')。他們如果結成黨,君主的勢力和政治主張就要滑落了。所以對他們應該打擊。我建議,把這幫人所引經據典使用的那些古書都燒了,看他們還怎麼議論。、《尚書》一定要燒,他們主要就是根據這兩本書上的古代教條思想,來非議和誹謗今天的時政的。諸子百家之語,也要燒,因為它們也會教人胡亂議論。” 當然官府裡的這類藏書李斯沒有說要燒。為什麼不燒呢?我估計因為統治集團的人還是要研究和借用這些書中的治國之術的,雖然是對它們抱著不以為然的態度。要燒只燒民間的——這不但可以減少民間借之以抨擊時政,在法理上也符合法家、儒家、道家在先秦一貫提出的“弱民”思想。 “我們把民間的思想書都燒光了,”李斯說,“讓民間的黔首們沒有書看,變成了榆木腦袋,也就啥都不懂,再不能造謗議論了。”——這些書籍,現在我們當文學書看,當時是政治書,飽含了種種與新時代皇權專制時代所不能相容的政治觀念、價值觀和文化思想。從某種意義上講,不控制這些書籍,確實是會影響皇權專制社會。 所以,焚書,並不是秦政府要和文化作對,實是政治和社會結構變遷的需要。 “他們想學點東西的話,就學政府法令,這樣就對我們新時代的政治思想,紮根吃透了!” 秦始皇對李斯這個主意大加讚賞,於是焚書運動就開始了。 李斯命令:“如果誰在燒書命令頒布三十天內不燒,相關責任人就臉上刺字,派做城旦。” 李斯的做法,好比鯀的治水,用堵和壓的方法,而不是疏導。當然他也疏導了,他讓人們看含有現時代新的政治思想(皇權專制取代分封)的書籍。 但是,光用疏導是不行的。你可以組織大家學習新時代的文件精神,誰不同意,就給他不停地學。誰受不了了,表示完全接受新時代的文件精神了,算是過關。這樣,開它兩年的學習班,思想就扭轉過來了。或者開科取試,誰接受我們新時代的政治觀念,還論述得特別好,我就錄取你進入富貴行列。這些都是好的疏導的辦法。 有這樣的疏導,幹嗎燒書啊! 但是,不行,燒書似乎還是必要的。這跟當時的士人民眾脖子比較硬有關。這些人習慣了從前分封制下的獨立人格和獨立思想,恐怕一般的學習班是改造不了他的。鬧不好,他倒把學習班上的老師給辯倒了。所以李斯針對這種人,採取了法西斯的手段,除了燒書,李斯還說:“誰敢聚眾研討、《尚書》這些古東西,就殺頭!(因為研討透了,就有可能藉著書中觀點來非議時政)。而其他形式敢於直接以古非今、誹謗朝政的,就滅族!” 看得出來,焚書只是手段,禁止提意見、禁止非議新時代政治、統一大家思想才是根本目的。 於是,秦始皇第九年的時候,書就開始燒起來了,郡縣農貿市場空地上燃燒著竹板兒。統一思想的工作用這種方式開始了,這是兩千多年先秦歷史上幾乎從來沒有過的事情,居然有人要統一大家的思想。是啊,時代變了,可以有多元思想並存的分封時代已經翻為美好的從前,現在是皇權專制時代了——火焰吞吃著一去不復返的時光。 單燒掉是不可以的,還要建立。只不過秦王朝因為壽命太短,沒來得及建立。在下一個漢這個皇權專制時代,屬於皇權專制時代的思想被建立起來了——那就是董仲舒修改了先秦百家思想而建立起來的、作為皇權專制時代代表思想的“新儒家”。兩千多年的分封歷史這才真正被翻為一去不復返的從前。 向傳統的舊時代思想開戰的氣味兒是那麼的強,無疑也影響到了在沛縣當警察的劉邦。劉邦看到政府在燒傳統文化的書,在反從前分封制下的舊思想,劉邦也許不懂得其中奧妙,但他不免有一點幸災樂禍的快感,因為他本來就是個不愛讀書的人。不過,劉邦腦子裡其實也全是傳統文化思想,比如他特崇拜從前魏國的信陵君魏無忌,一副仗義江湖的豪邁。這其實在皇權專制之下,也是需要被禁止的思想。在皇帝這個一元的統治者駕下,只有忠君這一條出路,養門客和養士,本身就是分封時代的特徵,也是應該在焚燒的行列。 不管怎麼樣,劉邦感到一種無名的高興,好像阿Q看見了革命時的那種心情,奶奶的,我也要去革那些老時代傢伙們的命。於是,每當他見到一個傳統舊時代思想觀念比較多的人——儒生,都要笑嘻嘻地把對方的儒冠搶下來,問道:“它漏不漏?”人家說不漏。於是他就把儒冠放在地上,往裡邊撒尿。 受燒書影響,劉邦也就沒學什麼文化——這裡我必須插說一句,由於秦王朝沒有來得及建立起新時代的全套的思想體系,所以它的民眾就沒什麼可學的,等漢朝建立了“新儒家”,人們就有東西學了,所以我相信秦王朝的人沒什麼文化可學,是個短暫的階段,如果它壽數足夠長,建立起那些供老百姓學的東西(譬如“新儒家”)以後,它們會讓老百姓有“文化”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漢初幾十年,在“新儒家”出台以前,政府照樣是延續執行了秦朝的禁止挾書令,這實在不是秦始皇好壞的問題,實在是皇權專制時代的歷史要求。不過還要指出的是,在法家、儒家、道家這種都強調“弱民”、“愚民”的統治技術的學說指導下,即便有了“新儒家”可學,可以讓民眾有“文化”了以後,大約也是限於部分人,多數人還是沒有必要讓他學的——後來,劉邦同志當了皇帝以後,對自己沒文化的歷史非常懊悔,常以此警戒教育兒子輩要多讀書。史料記載,劉邦常自嘆道:“秦始皇不許挾書,唉!都是秦始皇耽誤了我!導致我寫文章很差!”——哼哼,這個習慣現代人也有,明明是自己不努力,卻常把責任推給別人! 其實,秦始皇焚書的時候,劉邦都四十多歲了,早就過了啟蒙學習階段了,你寫文章差,能怪得著人家嗎? 劉邦接著對兒子們說:“由於秦始皇耽誤了我,導致我寫文章很差。可是,我看你們寫的東西,還不如我吶!我認為啊,你們可得努力了,不要老找人代寫啊!”——看來這是一家子兩代人都不愛讀書寫文章,不論老的和小的,這是基因有問題,怪不到秦始皇了。 新舊時代,確實有很多思想上的不同。譬如說,忠君這個觀念,分封時代下也是講忠君的,但是它是有條件的,就是君主對待臣子要符合禮儀和道義,所以伍子胥敢於鞭打楚平王的屍體,但是沒有人非議他是不忠。但是,在皇權專制下,忠君是無條件的,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僅僅這麼一條變化,於是,雖然有了焚書,但作用仍是有限。 事實上,思想意識形態向皇權專制轉化,花了幾百年的時間,直到唐宋才慢慢有了進入皇權時代的感覺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覺得秦漢時代的人仍然有很多骨氣,還沒有像附會皇帝、放棄自我意識的宋明清人那樣的原因。 所以,這就是鄙人說的,中國人有兩個祖先。秦漢時代,正是這兩個祖先的嬗變過渡時代。 並且我們也得到這樣的結論,人性不是主動的,是由社會結構強烈影響的。社會結構是專制還是民主還是什麼,這個形勢大於人,形勢改變和影響人的品性和價值觀,包括因此形成的社會風氣。 從某種意義上講,為了完成分封社會向皇權專制政治思想觀念的過渡,以及推行帝國新政,鞏固統一,阻遏“以古非今”的逆流,焚書作為一種見效速度快的政策,在短時期內使用,也是必要的。這就是毛主席所說的:“焚書事業要商量”——意思是不能把“焚書”之事一棍子打死,全盤否定。 但是焚書的負作用也非常明顯,出現了一個“人們不敢講真話”的局面! 《史記》中說,當時“天下畏罪,莫敢盡忠”、“群臣恐諛”。意思是,大臣們不敢講真話,不敢從忠於職業的角度來提意見。因為你講你真的思想的話,一旦與當前要求的意識形態不符,你就是“以古非今”、“誹謗時政”,就有一家子掉腦袋的危險。李斯說,“以古非今者族!” 但是請不要把這種悲哀的局面僅僅想像成是秦時代的災難,其實,所有皇權專制時代都是這樣的。後面之所以被族被坑的事情比較少,不是因為後代的皇帝們心軟了,僅僅是人們已經學乖了,適應了,不再像秦朝時候的人剛剛從分封製過來,還那麼耿介有個性呢。 不管怎麼樣,“人們不敢講真話”的局面出現了。 是凡箝制輿論的時代,就會出現一個“人們不敢講真話”的局面,這沒有什麼奇怪的。 當然這也反映了思想改造工作的初步成果已經出來了。皇權時代的思想改造,不就是為了讓人民放棄自己的大腦和思想,接受皇帝的大腦和思想嗎?人人不講真話,都講皇帝所倡導和宣講的話了,這不正是這場焚坑運動所要達到的目標嗎? 於是,萬馬齊喑的局面出現了——連馬這麼愛叫的動物都不敢發聲音了(更愛叫的驢則早被殺光了)。臣子“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下(臣子)懾服謾欺而取容”。司馬遷把秦朝走入皇權專制之後的這種情況記錄在《史記》裡,遺憾的是,這樣的情況並沒有因為秦朝結束而終結,即便司馬遷本人,他的殘廢不也是因為不講上邊要求講的話弄的嗎! 從此,秦王朝真話消失、言路斷絕,飄揚在朝野上空的到處是假話,秦始皇聽到的是一片歌功頌德之聲,他似乎更加覺得自己一貫正確了。天下大事就是秦始皇一個人做主,丞相大臣都是順著他的意思去說去辦。總之,一人之心,天下人之心,秦始皇像一架失去控制的航天飛機,聽憑自己過熱的腦袋把這個被取締了發言權的帝國臣民帶著東扎西撞。 漢朝人張釋之對漢武帝說:“秦以不聞其過,天下土崩。”確實有道理啊。只不過皇權專制的體係不改,漢朝的皇帝也一樣避免不了走到這樣的局面,雖然他的臣子們這麼苦心積慮地拿著前朝皇帝的覆轍來勸勉他。 緊跟著焚書,又發生了坑術士的事。 當時有侯生、盧生兩個騙子,是給秦始皇弄仙藥的,但是弄不來,於是想到了逃跑。逃跑倒是並不打緊,但是兩人臨逃跑前還說了很多話,都是誹謗聖上的,給秦始皇提了很多意見,諸如“貪於權勢”(喜歡獨裁)、“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不肯授權給百官)、“上不聞過而日驕”(皇上聽不進不同意見)什麼的,並且傳遍了咸陽。這就要嚴辦了!因為這是對皇帝進行人身攻擊,不是神藥的問題而是嚴重的政治問題了。於是秦始皇警覺起來,認為這個政治事件一定是代表了一批人。 秦始皇說:“我前一時間剛剛收繳了天下的書籍。但是侯生、盧生這幫人,弄不來仙藥不算,臨走還誹謗我。”秦始皇話裡的邏輯很古怪,收繳書籍和弄仙藥有什麼關係啊? ! 其實很有關係。侯生、盧生的誹謗使秦始皇意識到:雖然前面收繳焚燒了民間書籍(目的是箝制輿論、禁止議論與誹謗朝政),但這個工作並不很成功,侯生、盧生還不是在這裡誹謗嗎?秦王朝最忌諱的就是誹謗皇帝和非議朝政了。 任何統治者憑著常識都會進一步意識到:侯生、盧生的誹謗朝政絕不會是個別現象,類似的誹謗者在天下一定還有。那該怎麼辦呢?天下那麼大,不可能短時間內挨個排查,但咸陽就在腳下,如果排查出一些造謗分子,然後用重刑殺掉,就可以起到“以懲後”的作用,即震懾全天下的誹謗分子從此三緘其口,不敢再誹謗議論時政。所以殺的時候必須用極刑,而且殺得熱熱鬧鬧,用坑掉這種不常用的極端殘忍的做法最合適不過了,可以起到觸目驚人、以儆效尤的廣告作用。 於是,他下令在咸陽的“文學方術士”(頌太平和煉丹藥的人)裡進行排查,查出了四百六十個“妖言以亂黔首”的人(散佈誹謗朝政的言論的人),坑掉了,算是給天下所有的政治異見分子打了廣告。 整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史記》上管它叫做“坑術士”。但後人出於對秦帝國的怨恨,或者藉喻以說教當政者的需要,而把“坑術士”訛成了“坑儒生”。這是會誤導人們對這個事件的性質的認識的。 當然,被坑者中間也會包括一些儒生,但他們被坑不是因為他們是儒生,而是因為他們的政見與主流意識形態不合,所謂“議論不合者”。這些人被坑掉是因為跟政府不唱一個調子,而不是因為他們學儒家。 焚詩書、坑術士這兩件事一前一後地緊隨發生,之間大有聯繫,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改造舊的分封制體系的意識形態,向皇權專制的意識形態轉型,倒不是和儒家過不去。而且,從史料上看,坑術士也好,坑儒也好——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坑意見不合者——並沒有擴大化。 對於秦王朝的“焚書坑人”,後代皇帝官僚們不應該整天咒罵它。它替後代君王做了思想向皇權專制開始轉變時難免要做的事情,雖然手段或許不如董仲舒建立一個從先秦儒家修正過來的新儒家,作為皇權時代主流思想以完成思想轉變來的高明。但在那個來不及有董仲舒的時代,而在有先秦風骨的人又很多的情況下,也許這麼做是客觀上的被迫選擇。後代皇帝,吃水不要忘了挖井人,吃飽了不能打廚子。 秦亡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麼呢?總結起來合計四個: 第一,急於事功。大興建築,徵用民力太多,直接導致民生凋敝,“欲為亂者,十室而五”。 第二,分封制向皇權專制的過渡過於急劇。單一的郡縣制,而沒有適當雜以分封,在技術上有許多弊端,更主要的是違背了當時人們的普遍心理,造成了中下層社會的動盪。分封制的長期歷史慣性和反彈,醞釀成了一種巨大的反秦政治勢力。一些中層的精英豪傑,都普遍與秦為難。 第三,向皇權專制社會的思想形態過渡過於急劇,手段流於粗暴,導致“焚詩書、坑意見不合者”現像出現,一定程度地激化了中層精英與皇帝的矛盾,並且導致言路斷絕,講假話現象。 第四,忽視禮儀教化而專任刑罰。秦人重實幹,但少理論,不善於做思想工作。雖然儒家的思想和儒者,在秦統治集團裡確實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實際上還是弱勢的。單用刑罰是不行的,必須常給人做做思想工作,他就舒服了! 法家是,鼓勵專任刑罰而忽視教化,這也就導致了秦的忽視教化。像韓非子,是非常輕視教化作用的,認為老百姓是不配接受教化的,你就拿法約束他就行了。我們說,教化作用確實不能誇大,像說周文王、商湯是因為仁德的思想教化對下面做得好,最後王天下了,這是儒家在吹牛。但是呢,教化也能多少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所以,儒法兼行,一個長於做事,一個長於教化,雖然這顯得有點“中庸”或者“鄉愿”,但似乎卻不失是個最終的選擇。 以上秦亡的四條原因,單獨一條都不足以導致秦亡,其中重點是第二條。 後代皇帝在學習中進步了,他們不會一次犯太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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