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03·奠基者

第17章 五、我們的田野

什麼是“建”? 建,就是“建國”。它包括三個內容:授土、授民、授爵。 冊封儀式是隆重的。祭壇由青白紅黑黃五色土築成,象徵著東西南北中。諸侯封到哪一方,就取哪一方的土,再摻和代表中央的黃土,用白茅包裹交到諸侯手裡。這就叫“授土”,表示諸侯擁有對那片土地的使用權。 賜給諸侯的人民則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遺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當然,這主要是指魯、衛、晉、燕之類。其他邦國不一定有殷商遺民,原住民則一定有的,領導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這就叫“授民”,表示諸侯擁有對那些人民的統治權。這也是周人的一大發明。因為像這樣土地和人民並賜,殷商卜辭中沒有記錄。由此可見,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國君,包括命名國號(比如宋、齊、魯、衛),發表訓示(比如《康誥》),賜予受封的象徵物(比如冠冕、禮器、儀仗)。這就叫“授爵”,表示諸侯相對獨立,權力合法,並擁有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的世襲權。 這三個程序意義重大。 事實上,封邦建國必須授土、授民、授爵,表現出來的正是周人對“國家概念”的理解。儘管這個時候的邦國,還只是初級階段的“國家”,甚至不能叫做“國家”。但從此,土地、人民和領袖,就成為我們民族的“國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國的讚美詩《歌唱祖國》,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領袖。這是周制度的深遠影響。 現實意義也很明顯。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產權人和法人;授爵,則表示他是所有邦國的最高統治者。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主權和產權都是周王的,諸侯只有財權和治權。 但當時似乎沒人想那麼多。程序結束後,受封的諸侯個個峨冠博帶,珠光寶氣,煥然一新。他們率領部屬、族人、庶眾、臣妾,歡天喜地奔赴封區,定疆域,建社稷,封子弟,收賦稅,分田分地真忙。 當然,最重要的是建立宗廟和社稷。宗廟祭祀列祖列宗,社稷則祭祀土地和穀神。這個祭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有土有谷就有民。所以,“社稷”便成為國家政權的代名詞。由此還誕生了一種建築制度,即國都的中央是宮殿,宮殿左邊是宗廟,右邊是社稷壇,叫“左祖右社”。 分到的土地和人民也要整合。具體方案,是人民編組,土地分塊。先把一大片土地分成均等的九塊,中間一塊是“公田”,周邊八塊是“私田”。私田由按照血緣關係重新編組的農民“包產到戶”,但八戶農民必須先耕種中間的公田,才能再耕種私田。公田的收入,用於公共事務,這就叫“井田制”。

◎關於井田制,歷來有爭議。有人認為確有其事,有人認為純屬想像,也有學者作出各種解釋,請參看楊寬《西周史》、許倬雲《西周史》。 我們的田野,是這樣的嗎? 不鑽牛角尖就是。整整齊齊規劃成井字形,周邊“封疆”,中間“阡陌”,每塊田地剛好百畝,當然並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但“平均地權,公私兩利”,則是可能的。大夫和諸侯從公田獲利,更是可能。 從象徵的意義講,井田制甚至也是一種“封建”。或者反過來把封建看作井田。天下之中的周王,封國之中的諸侯,就是當中那塊公田。 但,為什麼說這種制度“本身就有維穩功能”呢? 因為封建是一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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