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03·奠基者

第12章 六、重新安裝系統

禮樂並非週的發明,殷商就有,夏也有。而且,商人之禮是奢侈的,商人之樂也是華麗的,甚至特別重視音樂之美。湯王的讚美詩《那》這樣唱道—— 偉大啊繁多, 敲起手鼓。 鼓聲隆隆啊, 樂我先祖。 清亮的管樂, 齊整的步武。 鏗鏘有力的鐘磬, 神采飛揚的萬舞。 呵呵,他們沒準還有唱詩班。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說“周公制禮作樂”? 因為周公讓夏商也有的禮樂脫胎換骨。他先拷貝其數據,再格式化其硬盤,然後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裝另一個系統,結果便變成了全新的東西。 那麼,週的禮樂,跟殷商的又有什麼不同? 商是儀(儀式),周是制(制度)。 什麼是“禮”?什麼是“樂”?按照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禮就是禮器,樂就是樂器。所以,禮樂就是祭禮和樂舞。這當然不錯,也不能沒有。但在周公看來,禮和樂,又不能僅僅只是祭禮和樂舞,更應該是一種鞏固政權、穩定社會、維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的“禮”(甲3629)。 ◎金文的“禮”(何尊)。 王國維、郭沫若都認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禮”最早是指禮器。 ◎甲骨文的“樂”(續3·28·5)。 ◎金文的“樂”(郘鐘)。 許慎認為“象鼓鞞”(架子鼓),羅振玉認為是“琴瑟之象”,總之是樂器。 具體地說,禮的作用是維持秩序,樂的作用是安定人心。人心安定,秩序就能維持;秩序井然,社會就會穩定;社會穩定,政權就能鞏固。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完整系統工程。 禮和樂,為什麼能起到這樣的作用? 因為禮要表現為儀,儀要表現為序。比方說,在請神吃飯的祭祀儀式上,接受致敬和禮拜的天神地祇、列祖列宗,誰坐“主席”,誰算“列席”,要有一個序列;參加祭祀的人,誰是“主祭”,誰算“助祭”,也要有一個序列。如此,才能“行禮如儀”。

顯然,禮的本質就是序,秩序。 處理人神關係的秩序,當然也可以用來處理人際關係。這就是周公的“禮”。它的意義,不再僅僅只是“敬神祭祖”,更在於“身份認同”。說得再明白一點,就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只要明確這一點,各自安分守己,就不會動亂。 因此,它必須被確定為製度,即“禮制”。 必須被應用於政治,即“禮治”。 必須成為普遍進行的教育,即“禮教”。 但這裡面有問題。 實際上,按照這種制度,除了天子“至尊”,其他人都鐵定的卑,頂多有相對的尊。這是無法讓人心理平衡的。是啊!人人生而平等,憑什麼有的尊,有的卑?

對此,周公他們自有一套說辭。可惜這些說辭未必讓人心服,更未必能讓人心悅,因此必須用“樂”來調和。樂,是音樂,也是快樂。音樂是“樂音的運動形式”,而樂音的特點就是“差異”。不同的樂音,音高、音長、音強、音色,都不同。但組合在一起,很好聽。好聽是因為和諧,和諧是因為多樣統一。禮和樂的共同特點,就是既講多樣,又講統一。禮辨異,樂統同。有禮有樂,禮興樂和,就能構建“和諧社會”。 這就是周公的“制禮作樂”。 也只有按照這個系統建設的,才是所謂的“中華禮樂文明”。 如此復雜的系統工程,當然一言難盡,但線索是清晰的——因為“君權天授”,所以要“以人為本”;因為以人為本,所以要“以德治國”;因為以德治國,所以要“以禮維持秩序,以樂保證和諧”。

天授是旗幟,人本是綱領,德治是“一個中心”,禮樂是“兩個基本點”。 從這樣一整套思想體係出發,週人創立了四大製度——井田、封建、宗法、禮樂。井田是經濟制度,封建是政治制度,宗法是社會制度,禮樂是文化製度。井田“顧民生”,封建“從民意”,宗法“敦民俗”,禮樂“安民心”。至此,周文化和周制度的系統軟件,全部安裝完畢。 那就讓我們一一道來。 當各路諸侯接受週天子的分封時, 穩定的封建秩序和廣泛的統一戰線便都建立起來了。 一箭三雕,這是一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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