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03·奠基者

第9章 三、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周制度和周文化的思想背景。 週人獲得中華文明的代表權後,就廢除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和人牲。當然,人牲基本廢除,人殉則清代還有。這就像廢除死刑,要有一個漫長的認識過程。但是周以後,人牲也好,人殉也罷,都不再具有殷商時代的正當性,只會遭到主流社會和正人君子的抵制批評。 有兩件事可以證明。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與曹、邾兩國會盟,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一個名叫子魚的軍事法官就強烈反對。子魚說:用大牲口進行小祭祀尚且不可,哪裡還敢用人?祭祀就像請客吃飯,哪個敢吃人肉?如此倒行逆施,會有好下場嗎? 遺憾的是,子魚的反對沒有成功,那個倒霉的國君還是被殺。但齊國的陳子亢(讀如剛)反對人殉,則大獲全勝。陳子亢的哥哥陳子車死後,嫂子和管家提出要用活人殉葬,理由是老先生死在國外,生病時沒能得到足夠的照顧。陳子亢便說,這是不合禮法的。再說最該照顧我哥的,不就是二位嗎?結果不難想像,陳子車的老婆和管家都不再堅持人殉。

陳子亢是孔子的粉絲,而孔子不但反對人殉,就連用俑都反對。俑(讀如勇)就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對於這類東西,孔子深惡痛絕。他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思是第一個發明俑的人,大概會斷子絕孫吧! 奇怪!發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為了代替活人。跟活人殉葬相比,應該說是進步,孔子為什麼還要詛咒? 因為孔子從根本上反對人殉。 在孔子看來,人殉不仁,人殉非禮。因此,用活人不行,用死人也不行;用真人不行,用假人也不行。俑是人的替身。用俑殉葬,等於承認人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不過以假亂真,是活人殉葬的“山寨版”。開了這個口子,活人殉葬就仍有復闢的可能,豈能不堅決抵制? 顯然,這是一種原始素樸的人道主義。正是它,後來發展為“仁”的概念。因為“仁”的本義就是“人其人”,也就是“把人當人”。

但,這跟“君權天授”又有什麼關係? 天人合一。 作為明確的概念和系統的理論,“天人合一”的觀念產生於西漢,但萌芽早就有了。甲骨文和金文的“天”,原本就是“人”。字形,是一個正面而立大寫的“人”,頭上一個圓圈,或圓點,或橫線。所以,天,原本指人的腦袋,也就是“天靈蓋”,後來才引申為“蒼天”,再後來才引申為“老天爺”。 ◎甲骨文的“天”(甲三六九〇義與大同天邑商)。 ◎甲骨文的“天”(乙六八五七)。 ◎甲骨文的“天”(存下九四〇地名)。 ◎金文的“天”(盂鼎)。 天,就是人。 更重要的是,天的授權(天命)是看人心的,叫“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武王在伐紂的誓師大會上說:天是“萬物父母”,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天意就是民意。老百姓擁護誰,天就授權給誰;老百姓憎恨誰,天就革他的命。殷紂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他死定了!

武王當真說過這話嗎? 可疑。 這套說辭,十有八九是後人編出來的。但編造者也是周人,因此仍然可以看作週的思想。而且,類似的說法在周人的著作中頻頻出現,總不能說一點依據都沒有。更何況,就算是編的,也編得好!因為按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邏輯,“君權天授”已經被偷換為“君權民授”了。 這是“偉大的謊言”。 但問題也接踵而來。是啊,就算政權來自天與民的雙重授權,天也好,民也罷,為什麼要授權給周呢? 週人的說法,是他們的君王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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