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06·百家爭鳴

第3章 三、儒家的藥方

孔子的主張,是“克己復禮”。 克己復禮,是孔子對顏回提出來的,原文是“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我們知道,仁,是孔子的核心價值;禮,是孔子的政治主張;顏回,是孔子的得意門生。因此,這段話是儒家的綱領。 然而孔子所處的時代,卻“禮壞樂崩”。更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四個字還是他學生說出來的。 這個學生叫宰予。 宰予是言語科的學生,能言善辯,也喜歡較真,常常讓孔夫子下不了台。有一次他居然說,父母親去世,為什麼要守喪三年呢?時間太長了吧?一個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啊! 禮壞樂崩,出處就在這裡。 宰予恐怕是詭辯。因為堅持三年之喪,本身就是尊禮和守禮,怎麼會禮壞樂崩?然而喪期內不能作樂,包括不能飲酒和做愛,是事實。

這多少有點麻煩。 我們知道,在儒家那裡,禮和樂是俱為一體的,沒有樂也就沒有禮。何況不孝有三,斷後為大,不做愛哪來的兒子?於是孔子只好耐著性子問宰予: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就吃那細糧穿那絲綢,心裡好過嗎? 宰予說,好過呀! 孔子無話可講,只能氣呼呼地對宰予說:汝安則為之!一個君子在居喪之時,吃不下飯,睡不著覺,聽不進音樂,這才要披麻衣,吃粗糧,住草廬。你既然心安理得,那就為所欲為好了! 宰予聽完,一聲不吭就出去了。 孔子卻不能平靜。 在他看來,宰予真是沒有愛心。孔子說,喪期為什麼定為三年?就因為“三年乃免於父母之懷”。是的,孩子長到三歲,父母親才不抱了。爹媽抱了你三年,你不該為他們守喪三年嗎?何況實際上還只有二十五個月。這樣合情合理的事,宰予怎麼就想不通呢?

然而這場不了了之的辯論,卻為我們開啟了智慧之門,也為禮樂制度找到了人性的根據。 什麼根據? 愛必須得到回報。 這一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愛與愛的回報就必須設定為道德,這就是仁;必須設立為製度,這就是禮。禮是仁的製度保證。因為愛,或者仁,或者孝,都是無形的,內在的。不彰顯出來,就無法確認;不訴諸行為,就無法培養。禮,豈能可有可無? 但更重要的,是仁。 仁為禮樂之本。孔子曾經反問:禮,難道就是犧牲和玉帛嗎?樂,難道就是鍾鼓和舞女嗎?當然不是。那是什麼?愛。因此孔子說,一個人如果沒有愛心,就不會拿禮樂當回事。這層意思,他是用反問的語氣說出來的:“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那麼,愛心從何而來? 天性。 出自天性的愛,叫天良。沒有天良,就不是人,叫“人而不仁”。因此,孔子很奇怪宰予為什麼會反對三年之喪。他甚至反思:宰予難道就沒得到過三年之愛?應該也得到過吧?或許,他真沒得到過? 總之,禮壞樂崩絕不是禮樂制度不好,而是人心出了問題。但只要人性依舊,天良尚存,這世界就有救。只不過,救世先得救心。 仁愛,就是拯救世界的“速效救心丸”。 問題是,這藥丸找得到嗎? 孔子認為找得到。因為它的原材料是每個人心裡都有的,這就是對父母、對子女、對親人的愛,叫“親親之愛”。這種愛是天然的,固有的,不需要討論和證明的。只要納入古已有之的禮樂制度,就萬無一失。 合邏輯嗎?

合。 有問題嗎? 沒。 都讚成嗎? 不。 墨家、道家、法家,全都反對。 原文是:“禮云禮云,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 ” 原文是:“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此處所言,是對這句話的三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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