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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五十章住行

中國通史 吕思勉 11939 2018-03-16
住居,亦因氣候地勢的不同,而分為巢居、穴居兩種。 《禮運》說:“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見上章)《孟子》亦說:“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滕文公下篇》)大抵溫熱之地為巢。幹寒之地,則為營窟。巢居,現在的野蠻人,猶有其製。乃將大樹的枝葉,接連起來,使其上可以容人,而將樹幹鑿成一級一級的,以便上下。亦有會造梯的。人走過後,便將梯收藏起來。 《淮南子·本經訓》所謂“托嬰兒於巢上”,當即如此。後來會把樹木砍伐下來,隨意植立,再於其上橫架著許多木材,就成為屋子的骨幹。穴居又分穴兩種:(一)最初當是就天然的洞窟,匿居其中的。 (二)後來進步了,則能於地上鑿成一個窟窿,而居其中,此之謂穴。古代管建設的官,名為司空,即由於此。 (三)更進,能在地面上把土堆積起來,堆得像土窯一般,而於其上開一個窟窿,是之謂,亦作复。再進化而能版築,就成為牆的起源了。以棟樑為骨骼,以牆為肌肉,即成所謂宮室。所以直至現在,還稱建築為土木工程。

中國民族,最初大約是湖居的。 (一)水中可居之處稱洲,人所聚居之地稱州,州洲雖然異文,實為一語,顯而易見(古州島同音,洲字即島字)。 (二)古代有所謂明堂,其性質極為神秘。一切政令,都自此而出(讀惠棟《明堂大道錄》可見)。阮元說:這是由於古代簡陋,一切典禮,皆行於天子之居,後乃禮備而地分(《揅經室集明堂說》),這是不錯的。 《史記·封禪書》載公玉帶上《明堂圖》,水環宮垣,上有樓,從西南入,名為崑崙,正是島居的遺象。明堂即是大學,亦稱辟雍。闢壁同字,正謂水環宮垣。雍即今之壅字,壅塞、培壅,都指土之增高而言,正像湖中島嶼。 (三)泰卦上六爻辭,“城復於隍”。 《爾雅·釋言》:“隍,壑也。”壑乃無水的低地。意思還和環水是一樣的。然則不但最初的建築如明堂者,取法於湖居,即後來的造城,必環繞之以濠溝,還是從湖居的遺制,蛻化而出的。

文化進步以後,不藉水為防衛,則能居於大陸之上。斯時藉山以為險阻。讀第四十、第四十四、第四十五三章,可見。章炳麟《太炎文集》有《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可以參考。再進步,則城須造在較平坦之地,而藉其四周的山水以為衛,四周的山水,是不會周匝無缺的,乃用人工造成土牆,於其平夷無險之處,加以補足,是之謂郭。郭之專於一面的,即為長城。城是堅實可守的,郭則工程並不堅實,而且其占地太大,必不能守。所以古代只有守城,絕無守郭之事。即長城亦是如此。中國歷代,修造長城,有幾個時期。 (一)為戰國以前。齊國在其南邊,造有長城,秦、趙、燕三國,亦在北邊造有長城。後來秦始皇把它連接起來,就是俗話所稱為萬里長城的。此時南方的淮夷、北方的匈奴,都是小部落。到漢朝,匈奴強大了,入塞的動輒千騎萬騎,斷非長城所能禦;而前後兩呼韓邪以後,匈奴又賓服了,所以終兩漢四百年,不聞修造長城。魏晉時,北方喪亂,自然講不到什麼遠大的防禦規模。拓跋魏時,則於北邊設六鎮,藉兵力以為防衛,亦沒有修造長城的必要,(二)然至其末年,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隋代遂屢有修築。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二時期。隋末,突厥強大了,又非長城所能禦。後來的回紇、契丹亦然。所以唐朝又無修築長城之事。 (三)契丹亡後,北方的游牧部族,不能統一,又成小小打搶的局面。所以金朝又要修造一道邊牆,從靜州起,迤邐東北行,達女真舊地。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三時期。元朝自然無庸修造長城。 (四)明時,既未能將蒙古征服,而蒙古一時亦不能統一。從元朝的漢統斷絕以後,至達延汗興起以前,蒙古對中國,並無侵犯,而只有盜塞的性質,所以明朝又修長城,以為防衛。現代的長城,大概是明朝遺留下來的。總而言之,小小的寇盜,屯兵防之,未免勞費,無以防之又不可。造長城,實在是最經濟的方法。從前讀史的人,有的稱秦始皇造長城,能立萬世夷夏之防,固然是夢話。有的議論他勞民傷財,也是胡說的。晁錯說秦朝北攻胡貉,置塞河上,只是指秦始皇時使蒙恬新闢之土。至於其餘的長城,因戰國時秦、趙、燕三國之舊,繕修起來的,卻並沒有費甚麼工力。所以能在短時間之內,即行成功。不然,秦始皇再暴虐,也無法於短時間之內,造成延袤萬餘里的長城的。漢代的人,攻擊秦朝暴虐的很多,未免言過其實,然亦很少提及長城的,就是一個證據。

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兩種。士大夫之居,前為堂,後為室。室之左右為房。堂只是行禮之地,人是居於室中的(室之戶在東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謂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隱,尊者居之,謂之奧。西北隅為光線射入之地,謂之屋漏。東北隅稱宦。宦養也,為飲食所藏。東南隅稱窔,亦深隱之義。室之中央,謂之中霤,為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時代,洞穴開口在上的遺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開在牆上的。其所謂窗,開在屋頂上,今人謂之天窗)平民之居,據晁錯《移民塞下疏》說:“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漢書》注引張晏曰:“二內,二房也。”此即今三開間的屋。據此,則平民之居,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個堂。這個到現在還是如此。士大夫之家,前有廳事,即古人所謂堂。平民之家無有。以中間的一間屋,行禮待客,左右兩間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內之製。簡而言之,就是以室為堂,以房為室罷了。古總稱一所屋子謂之宮。 《禮記·內則》說:“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則一對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獨立的屋子。後世則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著許多進的堂和內,而前面只有一個廳事。這就是許多房和室,合用一個堂、包含在一個宮內,較古代經濟多了。這大約因為古代地曠人希,地皮不甚值錢,後世則不然之故。又古代建築,技術的關係淺,人人可以自為,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為之。後世則建築日益專門,非僱人為之不可(《論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樑,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坎,謂之土匠。”則在漢代,民間建築,亦已有專門的人)這亦是造屋的人,要謀節省的一個原因。

古人造樓的技術,似乎是很拙的。所以要求眺望之所,就只得於城闕之上。闕是門旁牆上的小屋。天子諸侯的宮門上,也是有的。因其可以登高眺遠,所以亦謂之觀。 《禮記·禮運》:“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即指此。古所謂縣法像魏者,亦即其地。魏與巍同字,大概因其建築高,所以稱之為魏。象字當本指法像言,與建築無涉。因魏為縣法之地,單音字變為複音詞時,就稱其地為像魏了。 《爾雅·釋宮》:“四方而高曰台。有木者謂之榭。陝而修曲曰樓。”(陝同狹)《注》雲:“台,積土為之。”榭是在土台之上,再造四方的木屋。樓乃榭之別名,不過其形狀有正方修曲之異而已,這都是供遊觀眺望之所,並不是可以住人的。 《孟子·盡心下篇》:“孟子之滕,館於上宮。”趙《注》說:“上宮,樓也。”這句話恐未必確。因為造樓之技甚拙,所以中國的建築,是向平面發展,而不是向空中發展的。所謂大房屋,只是地盤大,屋子多,將許多屋連結而成,而兩層、三層的高樓很少。這個和建築所用的材料,亦有關係。因為中國的建築,用石材很少,所用的全是土木,木的支持力固不大,土尤易於傾圮。煉熟的土,即磚瓦,要好些,然其發達似甚晚。 《爾雅·釋宮》:“瓴甋謂之甓。”“廟中路謂之唐”。甓即磚。 《詩經·陳風》說“中唐有甓”,則磚僅用以鋪路。其牆,大抵是用土造的。土牆不好看,所以富者要被以文錦。我們現在婚、喪、生日等事,以綢緞等物送人,謂之幛,還是這個遺俗;而紙糊牆壁,也是從此蛻化而來的。 《晉書·赫連勃勃載記》說他蒸土以築統萬城,可見當時磚尚甚少。不然,何不用磚砌,而要臨時蒸土呢?無怪古代的富者,造屋只能用土牆了。建築材料,多用土木,和古代建築的不能保存,也有關係。因為其不如石材的能持久。而用木材太多,又易於引起火患。前代的杭州,近代的漢口,即其殷鑑。

建築在中國,是算不得發達的。固然,研究起世界建築史來,中國亦是其中的一系(東洋建築,有三大系統:(一)中國,(二)印度,(三)回教,見伊東忠太《中國建築史》,商務印書館本)。歷代著名的建築,如秦之阿房宮,漢之建章宮,陳後主的臨春、結綺、望春三閣,隋煬帝的西苑,宋徽宗的艮嶽,清朝的圓明園、頤和園,以及私家的園林等,講究的亦屬不少。然以中國之大言之,究系滄海一粟。建築的技術,詳見宋朝的《營造法式》,明朝的《天工開物》等書。雖然亦有可觀,然把別種文明比例起來,則亦無足稱道。此其所以然:(一)因(甲)古代的造屋,乃係役民為之,濫用民力,是件暴虐的事。 (乙)又古代最講究禮,生活有一定的規範,苟非無道之君,即物力有餘,亦不敢過於奢侈。所以政治上相傳,以卑宮室為美談,事土木為大戒。 (二)崇閎壯麗的建築,必與迷信為緣。中國人對於宗教的迷信,是不深的。祭神只是臨時設壇或除地,根本便沒有建築。對於祖宗的祭祀,雖然看得隆重,然廟寢之製,大略相同。後世立家廟等,亦受古禮的限制,不能任意奢侈。佛教東來,是不受古禮限制的,而且其教義,很能誘致人,使其布施財物。道家因之,亦從事於模仿寺觀,遂成為有名的建築,印度的建築術,亦因此而輸入中國。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一時亦呈相當的盛況。然此等迷信,宋學興起以後,又漸漸的淡了。現在佛寺、道觀雖多,較之緬甸、日本等國,尚且不逮。十分崇閎壯麗的建築,亦復很少,不過因其多在名山勝地,所以為人所讚賞罷了。 (三)遊樂之處,古代謂之苑囿。苑是只有草木的,囿是兼有禽獸的。均係將天然的地方,劃出一區來,施以禁禦,而於其中射獵以為娛,收其果實等以為利,根本沒有什麼建築物。所以其大可至於方數十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齊宣王之囿,方四十里,見《孟子·梁惠王下篇》)。至於私家的園林,則其源起於園。園乃種果樹之地,因於其間疊石穿池,造幾間房屋,以資休憩,亦不是甚麼奢侈的事。後來雖有踵事增華,刻意經營的人,究竟為數亦不多,而且其規模亦不大。以上均係中國建築不甚發達的原因。揆厥由來,乃由於(一)政治的比較清明,(二)迷信的比較不深,(三)經濟的比較平等。以物質文明言,固然較之別國,不免有愧色,以文化論,倒是足以自豪的。

朱熹說:“教學者如扶醉人,扶得東來西又倒。”個人的為學如是,社會的文化亦然。奢侈之弊,中國雖比較好些,然又失之簡陋了。 《日知錄·館舍》條說:“讀孫樵《書褒城驛壁》,乃知其有沼,有魚,有舟。讀杜子美《秦州雜詩》,又知其驛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驛舍,殆於隸人之垣矣。予見天下州之為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為唐舊創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制彌陋。”亭林的足跡,所至甚多,而且是極留心觀察的人,其言當極可信。此等簡陋苟且,是不能藉口於節儉的。其原因安在呢?亭林說:是由於“國家取州縣之財,纖豪盡歸之於上,而吏與民交困,遂無以為修舉之資”。這固然是一個原因。我以為(一)役法漸廢,公共的建築,不能征工,而必須僱工。 (二)唐以前古市政的規制猶存,宋以後逐漸破壞(如第十一章所述,唐設市還有定地,開市還有定期,宋以後漸漸不然,亦其一證),亦是重要的原因。

從西歐文明輸入後,建築之術,較之昔日,可謂大有進步了;所用的材料亦不同;這確是文明進步之賜。惟住居與衣食,關係民生,同樣重要。處處須顧及大多數人的安適,而不容少數人恃其財力,任意橫行,和別種事情,也是一樣的。古代的居民,本來有一定的規劃。 《王制》所謂“司空執度以度地,居民山川沮澤(看地形),時四時(看氣候)。”即其遺制。其大要,在於“地、邑、民居,必參相得”。地就是田。有多少田,要多少人種,就建築多少人守衛所要的城邑,和居住所需的房屋。據此看來,現在大都市中的擁擠,就是一件無法度而不該放任的事情了。宮室的等級和限制,歷代都是有的(可參看《明史·輿服志》所載宮室制度)。依等級而設限制,現在雖不容仿效,然限制還是該有的。對外的觀瞻,也並不繫於建築的侈儉。若因外使來游,而拆毀貧民住居的房子,這種行為,就要成為隋煬帝第二了。

講宮室既畢,請再略講室中的器用。室中的器用,最緊要的,就是桌椅床榻等。這亦是所以供人居處,與宮室同其功的。古人都席地而坐。其坐,略似今日的跪,不過腰不伸直。腰伸直便是跪,頓下便是坐。所以古禮跪而行之之時頗多。因為較直立反覺便利。其憑藉則用幾,據阮諶《禮圖》,長五尺,廣一尺,高一尺二寸(《禮記·曾子問》疏引)。較現在的凳還低,寢則有床。所以說:“乃生男子,載寢之床。”後來坐亦用床。所以《高士傳》說:管寧居遼東,坐一木榻,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其榻當膝處皆穿(《三國魏志》本傳《注》引)。觀此,知其坐亦是跪坐。現在的垂足而坐,是胡人之習。從西域輸入的。所坐的床,亦謂之胡床。從胡床輸入後,桌椅等物,就漸漸興起了。古人室中,亦生火以取暖。 《漢書·食貨志》說:“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顏師古說:“燎所以為明,火所以為溫也。”這種火,大約是煴火,是貧民之家的樣子。 《左氏》昭公十年說,宋元公(為太子時),惡寺人柳,欲殺之。到元公的父親死了,元公繼位為君,柳伺候元公將到之處,先熾炭於位,將至則去之,到葬時,又有寵。又定公三年,說邾子自投於床,廢於爐炭(《注》“廢,墮也”),遂卒。則貴族室中取暖皆用炭,從沒有用炕的。說:“《舊唐書·東夷高麗傳》:冬月皆作長坑,下然煴火以取暖,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則此俗源於東北夷。大約隨女真輸入中國北方的,實不合於衛生。

論居處及所用的器物既竟,還要略論歷代的葬埋。古代的葬有兩種:孟子所謂“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滕文公上篇》)蓋田獵之民所行。 《易經·繫辭傳》說:“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則農耕之民之俗。一個貴族,有其公共的葬地。一個都邑,亦有其指定卜葬的區域。 《周官》塚人掌公墓之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是其製。後世的人說:古人重神不重形。其理由:是古不墓祭。然孟子說齊有東郭墦間之祭者(《離婁下篇》),即是墓祭。又說孔子死後,子貢“築室於場,獨居三年然後歸”(《滕文公上篇》),此即後世之廬墓。 《禮記·曲禮》:“大夫士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墳墓也?”《檀弓》:“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又說:“大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週。”則古人視墳墓,實不為不重。大概知識程度愈低,則愈相信虛無之事。愈高,則愈必耳聞目見,而後肯信。所以隨著社會的開化,對於靈魂的迷信,日益動搖,對於體魄的重視,卻日益加甚。 《檀弓》說:“延陵季子適齊。比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而遂行。”這很足以表示重視精神,輕視體魄的見解,怕反是吳國開化較晚,才如此的。如此,富貴之家,有權力的,遂盡力於厚葬。厚葬之意,不徒愛護死者,又包含著一種誇耀生人的心思,而發掘墳墓之事,亦即隨之而起。讀《呂覽·節喪》、《安死》兩篇可知。當時墨家主張薄葬,儒家反對他,然儒家的葬禮,較之流俗,亦止可謂之薄葬了。學者的主張,到底不能挽回流俗的波靡。自漢以後,厚葬之事,還書不勝書。且將死者的葬埋,牽涉到生人的禍福,而有所謂風水的迷信。死者無終極(漢劉向《諫成帝起昌陵疏》語),人人要保存其棺槨,至於無窮,其勢是決不能行的。佛教東來,火葬之俗,曾一時盛行(見《日知錄·火葬》條),實在最為合理。惜乎宋以後,受理學的反對,又漸漸的式微了。現在有一部分地方,設立公墓。又有提倡深葬的。然公墓究仍不免佔地,深葬費人力過多,似仍不如火葬之為得。不過風俗是守舊的,斷非一時所能改變罷了。

交通、通信,向來不加區別。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交通是所以運輸人身,通信則所以運輸人的意思。自有通信的方法,而後人的意思,可以離其身體而獨行,於精力和物力方面,有很大的節省。又自電報發明後,意思的傳達,可以速於人身的運輸,於時間方面,節省尤大。 交通的發達,是要看地勢的。水陸是其大別。水路之中,河川和海道不同。海道之中,沿海和遠洋的航行,又有區別。即陸地,亦因其為山地、平地、沙漠等而有不同。野蠻時代,各部族之間,往往互相猜忌,不但不求交通的便利,反而有意阻塞交通,其時各部族所居之地,大概是頗險峻的。對外的通路,只有曲折崎嶇的小路,異部族的人,很難於發現使用。 《莊子·馬蹄篇》說:古代“山無徯隧,澤無舟梁”。所指的,便是這時代。到人智稍進,能夠降丘宅土,交通的情形,就漸和往昔不同了。 中國的文化,是導源於東南,而發達於西北的。東南多水,所以水路的交通,南方較北方為發達。西北多陸,所以陸路的交通,很早就有可觀。陸路交通的發達,主要的是由牛馬的使用和車的發明。此二者,都是大可節省人力的。 《易經·繫辭傳》說“服牛乘馬,引重致遠”,雖不能確定其在何時,然其文承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之下,可想見黃帝、堯、舜時,車的使用,必已很為普遍了。車有兩種:一種是大車,用牛牽曳的,用以運輸。一種是小車,即兵車,人行亦乘之,駕以馬。用人力推曳的謂之輦。 《周官》鄉師《注》引《司馬法》,說夏時稱為餘車,共用二十人,殷時稱胡奴車,用十人,週時稱為輜輦,用十五人。這是供戰時運輸用的,所以其人甚多。 《說文》:“輦,挽車也。從車。”訓並行,雖不必定是兩人,然其人數必不能甚多。這是民間運輸用的。貴族在宮中,亦有時乘坐。 《周官》巾車,王后的五路,有一種喚做輦車,即其物。此制在後世仍通行。 道路:在都邑之中,頗為修整。 《考工記》:匠人,國中經塗九軌。野塗亦九軌。環塗(環城之道)七軌。 《禮記·王制》:“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俱可見其寬廣。古代的路,有一種是路面修得很平的,謂之馳道。非馳道則不能盡平。國中之道,應當都是馳道。野外則不然。古代田間之路,謂之阡陌,與溝洫相輔而行。所以《禮記·月令》《注》說:“古者溝上有路。”溝洫阡陌之製,照《周官》遂人等官所說,是佔地頗多的。雖亦要因自然的地勢,未必盡合乎準繩,然亦必較為平直。不過書上所說的,是理想中的製度,事實上未必盡能如此。 《左氏》成公五年,梁山崩,晉侯以傳召伯宗。行闢重(使載重之車讓路)。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可見驛路上還不能並行兩車。 《儀禮·既夕禮》:“商祝執功布,以御柩執披。”《注》雲:“道有低仰傾虧,則以佈為左右抑揚之節,使引者執披者知之。”《禮記·曲禮》:“送葬不避塗潦”,可見其路之不盡平坦。後人誇稱古代的道路,如何寬平,恐未必盡合於事實了。大抵古人修造路面的技術甚拙。其路面,皆如今日的路基,只是土路。所以時時要修治。不修治,就“道茀不可行”。 水路:初有船的時候,只是現在所謂獨木舟。 《易經·繫辭傳》說“刳木為舟,剡木為楫”,《淮南子·說山訓》說“古人見窾木而知舟”,所指的都是此物。稍進,乃知集板以為舟。說:“就其深矣,方之舟之。”《疏》引雲:“利涉大川,乘木舟虛。”又引《注》雲:“舟謂集版,如今船,空大木為之曰虛,總名皆曰舟。”按方、旁、比、並等字,古代同音通用。名舟為方,正因其比木為之之故。此即後世的舫字。能聚集許多木版,以成一舟,其進步就容易了。渡水之法,大抵狹小的水,可以乘其淺落時架橋。橋亦以木為之。即《孟子》所說的“歲十一月徒槓成,十二月輿梁成”(《離婁下篇》)《爾雅·釋宮》:“石槓謂之倚。”又說:“堤謂之梁。”《注》雲:“即橋也。或曰:石絕水者為梁,見《詩傳》。”則後來亦用石了。較闊的水,則接連了許多船渡過去。此即《爾雅》所說的“天子造舟”,後世謂之浮橋。亦有用船渡過去的,則所說的“誰謂河廣,一葦杭之”。然徒涉的仍不少。觀《禮記·祭義》、謂孝子“道而不徑,舟而不遊”可見。航行的技術,南方是勝於北方的。觀《左氏》所載,北方只有僖公十三年,晉飢,乞糶於秦,秦輸之粟,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泛舟之役,為自水路運輸,此外泛舟之事極少。南方則吳楚屢有水戰,而哀公十年,吳徐承且率舟師自海道伐齊。可見不但內河,就沿海交通,亦已經開始了。 《禹貢》九州貢路,都有水道。 《禹貢》當是戰國時書,可以窺見當時交通的狀況。 從平地發展到山地,這是陸地交通的一個進步,可以騎馬的發達為徵。古書不甚見騎馬之事。後人因謂古人不騎馬,只用以駕車。 《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左師展將以公乘馬而歸。”《疏》引劉炫說,以為是騎馬之漸。這是錯誤的。古書所以不甚見騎馬,(一)因其所載多貴族之事,貴族多是乘車的。 (二)則因其時的交通,僅及於平地。說:“春秋之世,戎狄雜居中夏者,大抵在山谷之間,兵車之所不至。齊桓、晉文,僅攘而卻之,不能深入其地者,用車故也。中行穆子之敗狄於大鹵,得之毀車崇卒。而智伯欲伐仇猶,遺之大鐘以開其道,其不利於車可知矣。勢不得不變而為騎。騎射,所以便山谷也。胡服,所以便騎射也。”此雖論兵事、交通的情形,亦可以藉鑑而明。總而言之,交通所至之地愈廣,而道路大抵失修,用車自不如乘馬之便。騎乘的事,就日盛一日了。 “水性使人通,山性使人塞”。水性是流動的,雖然能阻礙人,使其不得過去,你只要能利用他,他卻可以幫你活動,節省你的勞力。山卻不然,會多費你的抵抗力的。所以到後世,水路的交通,遠較陸路交通為發達。長江流域的文明,本落黃河流域之後,後來卻反超過其上,即由於此。唐朝的劉晏說:“天下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漢,前指閩越,七澤十藪,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艦,千軸萬艘,交貿往來,昧旦水日。”可以見其盛況了。 《唐語林補遺》說:“凡東南都邑,無不通水。故天下貨利,舟楫居多。舟船之盛,盡於江西。編蒲為帆,大者八十餘幅。江湖語曰:水不載萬。言大船不過八九千石。”明朝鄭和航海的船,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共有六十二隻。可以見其規模的弘大了。 因為水路交通利益之大,所以歷代開鑿的運河極多,長在一千里以下的運河,幾乎數不著他。中國的大川,都是自西向東的,南北的水路交通,很覺得不便。大運河的開鑿,多以彌補這缺憾為目的。 《左氏》哀公九年,“吳城邗,溝通江淮”。此即今日的淮南運河。 《史記·河渠書》說:“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鴻溝的遺跡,雖不可悉考,然其性質,則極似現在的賈魯河,乃是所以溝通河淮兩流域的。至後漢明帝時:則有從滎陽通至千乘的汴渠。此因當時的富力,多在山東,所以急圖東方運輸的便利。南北朝以後,富力集中於江淮,則運輸之路亦一變。隋開通濟渠,自東都引谷洛淮水入河。又自河入汴,自汴入淮,以接淮南的邗溝。自江以南,則自京口達餘杭,開江南河八百里。此即今日的江南運河。唐朝江淮漕轉;二月發揚州。四月,自淮入汴。六、七月到河口,八九月入洛。自此以往,因有三門之險,乃陸運以入於謂。宋朝建都汴京,有東西南北四河。東河通江淮(亦稱里河),西河通懷、孟。南河通潁、壽(亦稱外河。現在的惠民河,是其遺跡),北河通曹、濮。四河之中,東河之利最大。淮南、浙東西、荊湖南北之貨,都自此入汴京。嶺表的金銀香藥,亦陸運至虔州入江。陝西的貨,有從西河入汴的,亦有出劍門,和四川的貨,同至江陵入江的。宋史說東河所通,三分天下有其二,雖是靠江淮等自然的動脈,運河連接之功,亦不可沒的。元朝建都北平,交通之目的又異。乃引汶水分流南北,而現在的大運河告成。 海路的交通,已略見第十一章。唐咸通時,用兵交阯,湖南、江西,運輸甚苦,潤州人陳磻石創議海運。從揚子江經閩、廣到交阯。大船一艘,可運千石。軍需賴以無缺。是為國家由海道運糧之始。元、明、清三代,雖有運河,仍與海運並行。海運所費,且較河運為省。近代輪船未行以前,南北海道的運輸,亦是很盛的。就到現在,南如寧波,北如營口,帆船來往的仍甚多。 水道的交通,雖極發達,陸路的交通,卻是頗為腐敗的。說當時的情形:“塗潦遍於郊關,污穢鐘於輦轂。”(《街道》條)又說:“古者列樹以表道。”“下至隋唐之代,而官槐官柳,亦多見之詩篇。”“近代政廢法弛,任人斫伐。周道如砥,若彼濯濯。”(《官樹》條)。 “《唐六典》:凡天下造舟之梁四,石柱之梁四,木柱之樑三,巨梁十有一,皆國工修之。其餘皆所管州縣,隨時營葺。其大津無梁,皆給船人,量其大小難易,以定其差等。今畿甸荒蕪,橋樑廢壞。雄莫之間,秋水時至,年年陷境。曳輪招舟,無賴之徒,藉以為利。潞河舟子,勒索客錢,至煩章劾。司空不修,長吏不問,亦已久矣。(《原註》:“成化八年,九月,丙申,順天府府尹李裕言:本府津渡之處,每歲水漲,及天氣寒沍,官司修造渡船,以便往來。近為無賴之徒,冒貴戚名色,私造渡船,勒取往來人財物,深為民害。乞敕巡按御史,嚴為禁止,從之。”)況於邊陲之境,能望如趙充國治湟陿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從枕席上過師哉?”(《橋樑》條)觀此,知路政之不修,亦以宋以後為甚。其原因,實與建築之頹敗相同。前清末年,才把北京道路,加以修理。前此是與顧氏所謂“塗潦遍於郊關,污穢鐘於輦轂”,如出一轍的。全國除新開的商埠外,街道比較整齊寬闊的,沒有幾處。南方多走水道,北方旱路較多,亦無不崎嶇傾仄。間有石路,亦多年久失修。路政之壞,無怪全國富庶之區,都偏於沿江沿海了。 因路政之壞,交通乃不能利用動物之力而多用人力。 《史記·夏本紀》:“山行乘”,《河渠書》作“山行即橋”。按禹乘四載,又見《呂覽·慎勢》,《淮南·齊俗訓》、《修務訓》,《漢書·溝洫志》。又《史記集解》引《尸子》及徐廣說,所作字皆互異。山行與橋外,又作梮,作蔂,作樏,作欙,蔂、樏、欙,系一字,顯而易見。梮字見《玉篇》,雲“輿,食器也。又土轝也。”雷浚《說文外編》雲:“土轝之字,《左傳》作梮(按見襄公九年)。《漢書·五行志》引作,《說文》:“,大車駕馬也。 ”按《孟子》:“反蘽梩而掩之。 ”《趙注》雲:“蘽梩,籠臿之屬,可以取土者也。 ”蔂、樏、欙並即蘽梩,與梮並為取土之器,駕馬則稱為,亦以音借而作橋。後又為之專造轎字,則即淮南王《諫伐閩越書》所謂“輿轎而踰嶺”。其物本亦車屬,後因用諸山行,乃以人舁之。所以韋昭說:“梮木器,如今輿狀,人舉以行。 ”此物在古代只用諸山行,後乃漸用之平地。王安石終身不乘肩輿,可見北宋時用者尚少,南渡以後,臨安街道,日益狹窄,乘坐的人,就漸漸的多了(《明史·輿服志》:宋中興以後,以征伐道路險阻,詔百官乘轎,名曰竹轎子,亦曰竹輿)。 行旅之人不論在路途上,以及到達地頭之後,均須有歇宿之所。古代交通未盛,其事率由官營。 《周官》野廬氏,“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遺人,“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都是所以供給行旅的。到達之後,則“卿館於大夫,大夫館於士,士館於工商”(《儀禮·覲禮》)。此即《禮記·曾子問》所謂“卿大夫之家曰私館”。另有“公宮與公所為”,謂之公館。當時的農民,大概無甚往來,所以只有卿士大夫和工商之家,從事於招待,但到後來,農民出外的也多了。新旅客的增加,必非舊式的招待所能普遍應付,就有藉此以圖利的,是為逆旅。 《商君書·墾令篇》說:“廢逆旅,則姦偽躁心私交疑農之民不行。逆旅之民,無所於食,則必農。”這只是陳舊的見解。 《晉書·潘岳傳》說,當時的人,以逆旅逐末廢農,姦淫亡命之人,多所依湊。要把他廢掉。十里置一官,使老弱貧戶守之。差吏掌主,依客舍之例收錢。以逆旅為逐末廢農,就是商君的見解。 《左氏》僖公二年,晉人假道於虞以伐虢,說“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可見晉初的人,說逆旅使姦淫亡命,多所依湊,也是有的。但以大體言之,則逆旅之設,實所以供商賈之用,乃是隨商業之盛而興起的。看潘岳的駁議,便可明白。無法廢絕商業,就無法廢除逆旅。若要改為官辦,畀差主之吏以管理之權,一定要弊餘於利的。潘岳之言,亦極有理。總而言之:(一)交通既已興盛,必然無法遏絕,且亦不宜遏絕。 (二)官吏經營事業,其秩序必尚不如私人。兩句話,就足以說明逆旅興起的原因了。漢代的亭,還是行人歇宿之所。甚至有因一時沒有住屋,而藉居其中的(見《漢書·息夫躬傳》)。魏晉以後,私人所營的逆旅,日益興盛,此等官家的事業,就愈益廢墜,而浸至於滅絕了。 接力賽跑,一定較諸獨走長途,所至者要遠些,此為郵驛設置的原理。 《說文》:“郵,境上行書舍也。”是專以通信為職的。驛則所以供人物之往來。二者設置均甚早。人物的往來,並不真要靠驛站。官家的通信,卻非有驛站不可。在郵政電報開辦以前,官家公文的傳遞,實利賴之。其設置遍於全國。元代疆域廣大,藩封之地,亦均設立,以與大汗直轄之地相連接。規模不可謂不大。惜乎歷代郵驛之用,都止於投遞公文,未能推廣之以成今日的郵政。民間寄書,除遣專使外,就須展轉託人,極為不便。到清代,人民乃有自營的信局。其事起於寧波,逐漸推廣,幾於遍及全國。而且推及南洋。其經營的能力,亦不可謂之不偉大了。 鐵路、輪船、摩托車、有線、無線電報的發明,誠足使交通、通信煥然改觀。這個,誠然是文明進步之賜,然亦看用之如何。此等文明利器,能用以開發世界上尚未開發的地方,誠足為人類造福。若只在現社會機構之下,為私人所有,用以為其圖利的手段,則其為禍為福,誠未易斷言,現代的物質文明,有人歌誦他,有人咒詛他。其實物質文明的本身,是不會構禍的,就看我們用之是否得當。中國現在的開發西南、西北,在歷史上,將會成為一大事。交通起於陸地,進及河川、沿海,再進及於大洋,回過來再到陸地,這是世界開發必然的程序。世界上最大最未開發的地方,就是亞洲的中央高原,其中又分為兩區:(一)為蒙古、新疆等沙漠地帶,(二)為西康、青海、西藏等高原。中國現在、開發西南、西北,就是觸著這兩大塊未開闢之地。我們現在還不覺得,將來,這兩件事的成功,會使世界煥然改觀,成為另一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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