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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四章唐宋時代中國文化的轉變

中國通史 吕思勉 2959 2018-03-16
兩個民族的競爭,不單是政治上的事。雖然前代的競爭,不像現代要動員全國的人力和物力,然一國政治上的趨向,無形中總是受整個社會文化的指導的。所以某一民族,在某一時代中,適宜於競爭與否,就要看這一個民族,在這一個時代中文化的趨向。 在歷史上,最威脅中國的是北族。它們和中國人的接觸,始於公元前4世紀秦、趙、燕諸國與北方的騎寇相遇,至6世紀之末五胡全被中國同化而告終結,歷時約一千年。其第二批和中國的交涉,起於4世紀後半鐵勒侵入漠南北,至10世紀前半沙陀失卻在中國的政權為止,歷時約六百年。從此以後,塞外開發的氣運,暫向東北,遼、金、元、清相繼而興。其事起於10世紀初契丹的盛強,終於1911年中國的革命。將來的史家,亦許要把它算到現在的東北問題實際解決時為止,然為期亦必不遠了。這一期總算起來,為時亦歷千餘年。這三大批北族,其逐漸移入中國,而為中國人所同化,前後相同。惟第一二期,是以被征服的形式移入的,至第三期,則係以征服的形式侵入。

經過五胡和沙陀之亂,中國也可謂受到相當的創痛了。但是以中國之大,安能不把這個看做很大的問題?在當時中國人的眼光裡,北族的侵入,還只是治化的缺陷,只要從根本上把中國整頓好了,所謂夷狄,自然不成問題。這時代先知先覺者的眼光,還是全副注重於內部,民族的利害衝突,雖不能說沒有感覺,民族主義卻未能因此而發皇。 雖然如此,在唐、宋之間,中國的文化,也確是有一個轉變的。這個轉變是怎樣呢? 中國的文化,截至近世受西洋文化的影響以前,可以分做三個時期:第一期為先秦、兩漢時代的諸子之學。第二期為魏、晉、南北朝、隋、唐時代的玄學和佛學。第三期為宋、元、明時代的理學。這三期,恰是一個正、反、合。 怎樣說這三期的文化,是一個辯證法的進化呢?原來先秦時代的學術,是注重於矯正社會的病態的,所謂“撥亂世,反之正”,實不僅儒家,而為各家通有的思想。參看第四十一、第五十三兩章自明。王莽變法失敗以後,大家認為此路不通,而此等議論,漸趨消沉。魏晉以後,文化乃漸轉向,不向整體而向分子方面求解決。他們所討論的,不是社會的組織如何,使人生於其間,能夠獲得樂利,可以做個好人,而是人性究竟如何?是好的?是壞的?用何法,把壞人改做好人,使許多好人聚集,而好的社會得以實現?這種動機,確和佛教相契。在這一千年中,傳統的儒家,僅僅從事於箋疏,較有思想的人,都走入玄學和佛學一路,就是其明證。但其結果卻是怎樣呢?顯然的,從個人方面著想,所能改良的,只有極小一部分,合全體而觀之,依然無濟於事。而其改善個人之法,推求到深刻之處,就不能不偏重於內心。工夫用在內心上的多,用在外務上的,自然少了。他們既把社會看做各個分子所構成,社會的好壞,原因在於個人的好壞,而個人的好壞,則源於其內心的好壞;如此,社會上一切問題,自然都不是根本。而他們的所謂好,則實和此世界上的生活不相容,所以他們最徹底的思想,是要消滅這一個世界。明知此路不通,則又一轉變而認為現在的世界就是佛國;只要心上覺悟,一切行為雖和俗人一樣,也就是聖人。這麼一來,社會已經是好的了,根本用不著改良。這兩種見解,都是和常識不相容的,都是和生活不相合的。凡是和生活不相合的,憑你說得如何天花亂墜,總只是他們所謂“戲論”,總要給大多數在常識中生活的人所反對的,而事情一到和大多數人的生活相矛盾,就是它的致命傷。物極必反,到唐朝佛學極盛時,此項矛盾,業經開始發展了,於是有韓癒的闢佛。他的議論很粗淺,不過在常識範圍中批評佛說而已,到宋儒,才在哲學上取得一個立足點。這話在第五十三章中,亦經說過。宋學從第十一世紀的中葉起,到第十七世紀的中葉止,支配中國的思想界,約六百年。他們仍把社會看做是各分子所構成的,仍以改良個人為改良社會之本;要改良個人,還是注重在內心上,這些和佛學並無疑異。所不同的,則佛家認世界的現狀,根本是壞的,若其所謂好的世界而獲實現,則現社會的組織,必徹底被破壞,宋學則認現社會的組織,根本是合理的,只因為人不能在此組織中,各處於其所當處的地位,各盡其所應盡的責任,以致不好。而其所認為合理的組織,則是一套封建社會和農業社會中的道德、倫理和政治制度。在商業興起,廣大的分工合作,日日在擴充,每一個地方自給自足的規模,業已破壞淨盡,含有自給自足性質的大家族,亦不復存在之時,早已不復適宜了。宋儒還要根據這一個時代的道德、倫理和政治制度,略加修改,製成一種方案,而強人以實行,豈非削足適履?豈非等人性於杞柳,而欲以為杯棬?所以宋儒治心的方法,是有很大的價值的,而其治世的方法,則根本不可用。不過在當時,中國的思想界,只能在先秦諸子和玄學、佛學兩種思想中抉擇去取、融化改造,是只能有這個結果的,而文化進化的趨向,亦就不得不受其指導。在君主專制政體下,政治上的綱紀所恃以維持的,就是所謂君臣之義。這種綱紀,是要秩序安定,人心也隨著安定,才能夠維持的。到兵荒馬亂,人人習慣於裂冠毀裳之日,就不免要動搖了。南北朝之世,因其君不足以為君,而有“殉國之感無因,保家之念宜切”的貴族,第十五章中,業經說過。到晚唐、五代之世,此種風氣,又盛行了。於是既有歷事五朝,而自稱長樂老以鳴其得意的馮道,又有許多想藉重異族,以自便私圖的杜重威。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如何可以一朝居?所以宋儒要竭力提倡氣節。經宋儒提倡之後,士大夫的氣節,確實是遠勝於前代。但宋儒(一)因其修養的工夫,偏於內心,而處事多疏。 (二)其持躬過於嚴整,而即欲以是律人,因此,其取人過於嚴格,而有才能之士,皆為其所排斥。 (三)又其持論過高,往往不切於實際。 (四)意氣過甚,則易陷於黨爭。黨爭最易使人動於感情,失卻理性,就使宅心公正,也不免有流弊,何況黨爭既啟,哪有個個人都宅心公正之理?自然有一班好名好利、多方掩飾的偽君子,不恤決裂的真小人混進去。到爭端擴大而無可收拾,是非淆亂而無從辨別時,就真有宅心公正、顧全大局的人,也苦於無從措手了。所以宋儒根本是不適宜於做政治事業的。若說在社會上做些自治事業,宋儒似乎很為相宜。宋儒有一個優點,他們是知道社會上要百廢俱舉,盡其相生相養之道,才能夠養生送死無憾,使人人各得其所的。他們否認“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與天下安”的苟簡心理,這一點,的確是他們的長處。但他們所以能如此,乃是讀了經書而然。而經書所述的,乃是古代自給自足,有互助而無矛盾的社會所留遺,到封建勢力逐漸發展時,此等組織,就逐漸破壞了。宋儒不知其所主張的道德、倫理、政治制度,正和這一種規制相反,卻要藉其所主張的道德、倫理和政治制度之力,以達到這一個目的。其極端的,遂至要恢復井田封建。平易一些的,亦視智愚賢不肖為自然不可泯的階級。一切繁密的社會制度,還是要以士大夫去指導著實行,而其所謂組織,亦仍脫不了階級的對立。所以其結果,還是打不倒土豪劣紳,而宋學家,特如其中關學一派,所草擬的極詳密的計劃,以極大的熱心去推行,終於實現的寥若晨星,而且還是曇花一現。這時候,外有強敵的壓迫,最主要的事務,就是富國強兵,而宋儒卻不能以全力貫注於此。最需要的,是嚴肅的官僚政治,而宋學家好作誅心之論,而忽略形跡;又因黨爭而淆亂是非,則適與之相反。宋學是不適宜於競爭的,而從第十一世紀以來,中國的文化,卻受其指導,那無怪其要迭招外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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