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1978: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

第9章 第二節關於著重點轉移問題的討論

在最初一兩天分組討論中,發言人幾乎都按照華國鋒講話中提出的要求,對從1979年一月起著重點轉移的問題表了態。 對於這個重點轉移問題,當時出席會議的許多人——也包括我在內——的看法是,從整個工作的發展階段來看,重點轉移到建設上來是必要的,因此採取擁護這個提法的立場。但必須提醒人們注意,關於揭批查“四人幫”還存在大量遺留問題:“天安門事件”性質還沒有平反;“文革”中提出的許多錯誤觀點和理論(它們又都是以毛澤東的名義發表的)也還沒有澄清;許多重大冤假錯案還沒有平反;在“四人幫”統治時期做了許多壞事的人很可能隱藏起來,逃避批判揭發,以後也許會再度神氣起來。對這些問題的解決還要經過一番鬥爭,絕不容許忽視。

在這方面,華國鋒在他的講話中也說了一句:“要對運動中這些來不及處理完畢的問題繼續進行細緻的工作和妥善的解決。”他也提到系統地批判林彪、“四人幫”要用更長的時間來進行。但是他說得太抽象了,必須解決的問題在講話中都迴避了,分量也太輕了,的確有揭批“四人幫”不能徹底完成的危險。因此出席會議的人們聽了華國鋒的講話後,一方面表示擁護,另一方面有些擔心,表示不能滿意。 胡耀邦11月13日在我們西北組中關於重點轉移做了發言。他認為華提出的著重點轉移問題的性質屬於工作方針工作部署問題。他引證毛澤東說的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要等一波平了之後再去提新任務。然後說揭批“四人幫”這個“波”還沒有平,而是到了波峰,這正是提出建設任務的時候。同時他指出著重點轉移不等於揭批“四人幫”的工作已經完成。他也舉瞭如“天安門事件”等大是大非問題必須徹底解決。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

在討論著重點轉移時,很多發言者都持類似的立場,贊成從明年起著重點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但是一定要把該解決的問題解決好。 在這裡我想插進講一個有關“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口號”的問題。 本文一開頭引用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在概括全會成果時說了一句“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口號,做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在討論決議草稿時,這是一句我感覺並不完全符合會議情況的話。 現在我想就自己接觸到的有關這個會議的資料和自己的回憶來講一點看法。 上面我已經寫過,華國鋒的講話中關於著重點轉移的內容沒有表達出這個意思。他只是說要“果斷地”結束全國范圍內的揭批“四人幫”的群眾運動,沒有說“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口號。對階級鬥爭,他說的是要“階級鬥爭、生產鬥爭、科學實驗三大革命運動一起抓”。還是把“階級鬥爭”放在最前面。當然他也確實沒有再說要“以階級鬥爭為綱”,但沒有說並不等於“果斷地停止使用”。在分組討論中也沒有人把華國鋒的講話理解為“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的發言,上面我介紹的西北組胡耀邦在分組討論中的發言是有代表性的。

也許在三中全會上有人主張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得到許多人的呼應,然後在討論通過公報時寫進公報裡去。但我記得也沒有人作這樣的發言。三中全會公報對階級鬥爭問題講的那一長段話,也沒有這個意思。在三中全會公報中寫進的那一段話是: “我們國內現在還存在著極少數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們決不能放鬆同他們的階級鬥爭,決不能削弱無產階級專政。但是正如毛澤東同誌所說,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鬥爭已經基本結束,對於社會主義社會的階級鬥爭,應該按照嚴格區別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的方針去解決,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程序去解決,決不允許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界限,決不允許損害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現在三中全會公報已經成了20多年前的一個文獻,當初我沒有參加公報的起草工作,也沒有在三中全會分組會上參加對公報意見的討論(在分組會上我不想對此作任何發言),在看到公報這一段這麼寫法就不以為然。公報中那一段話是從毛澤東在1957年2月作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講話中引用下來的,主要的意思是指出“意識形態方面的階級鬥爭是長期的、曲折的、有時甚至是很激烈的”,同“以階級鬥爭為綱”並沒有矛盾,不能理解為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 “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口號就是在這個講話之後幾年(1963年)提出來的。 至於這個會議出席者有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思想的,我認為是不少的。可是我不記得有誰對這一點發言。會上人們只是一般地反對“兩個凡是”,在聯繫實際上只涉及當時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那些問題,至於那些與當時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遠一些的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基本口號,大家並不去觸動它。而“以階級鬥爭為綱”就是屬於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基本口號這個範圍內的問題。在不想公開批評毛澤東的基本觀點上的錯誤的前提下,當然最好是不去涉及這類問題。

我不贊成把一切錯誤觀點都說成是康生和“四人幫”的事。有人認為可以採用這種辦法來保護毛澤東。勉強這麼做,結果只會造成思想的混亂。 比如在三中全會閉幕不到二十天的1979年1月3日,胡喬木講了一篇《關於社會主義時期階級鬥爭的一些提法問題》的話,我認為就有採用這種不恰當的辦法的問題。比如講話中提出“'以階級鬥爭為綱',應當怎樣理解”的問題,指出“這個提法,要看在什麼意義上、在什麼範圍內講才有意義。不講清楚就會引起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的混亂”,“勢必造成階級鬥爭的人為的擴大化”。 又比如講話中還說“四人幫”和康生把毛澤東在八屆十中全會上所說的“在社會主義這個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闢的危險性”這段話篡改了,在“在社會主義這個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這個句子的“存在”兩字前邊加上了“始終”兩字,因而把毛澤東的話“搞得面目全非”。我認為加上這兩個字固然很糟,但不加這兩個字也未必正確。由於胡喬木這篇文章就寫在三中全會公報通過不到兩週,因此也可以作為三中全會並未作出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口號的決定的一個旁證。

胡喬木後來這樣來寫十一屆三中全會:這次全會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口號。但是在三中全會及三中全會閉幕後不到兩週他的《關於社會主義時期階級鬥爭的一些提法問題》的講話卻這樣說:“毛澤東同志在八屆十中全會說:'在社會主義這個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闢的危險性。'這個提法後來被林彪、'四人幫'一夥歪曲和篡改了。康生主持修改的'九大'黨章總綱也採用了這個說法,說在社會主義社會'這個歷史階段中,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毛澤東同志沒有說過'始終'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是康生加的。加上這兩個字,就把毛澤東同志的話搞得面目全非,在邏輯上也講不通。列寧說:'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如果說在社會主義社會,階級和階級鬥爭始終存在,那怎麼消滅階級,怎麼進入共產主義?那豈不等於說,社會主義永遠不是社會主義,或永遠不能實現消滅階級的社會主義?這種'始終存在'的錯誤提法,迫切需要糾正,也很容易糾正。”對“還存在”和“始終存在”大做文章,是沒有意義的。他引用列寧關於“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的話,說如果說社會主義階段的階級鬥爭始終存在,那怎麼消滅階級?其實列寧這句話的意思,完全可以合乎邏輯地理解為在社會主義階段以不斷消滅階級的行動,改變原先一直存在的階級,最後達到把階級消滅的結果。胡喬木這樣來駁斥別人也是站不住腳的。胡喬木用這樣咬文嚼字的辦法來為八屆十中全會解釋是沒有意義的。

接著,他還提出:“'以階級鬥爭為綱',應當怎樣理解?這個提法,要看在什麼意義上、在什麼範圍內講才有意義。不講清楚就會引起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的混亂。”這個口號提出的含義,在實踐上誰都很清楚。由此產生的問題,並不是因為沒有講清楚,才“引起思想和實際工作中的混亂”。很清楚,在實踐中應該摒棄這個提法,不但現在要摒棄,就是在提出的時候也沒有起任何積極作用。胡喬木到1979年還想維護這個口號,企圖用“說清楚”它的意義的辦法來維護這個口號,並沒有“果斷地”反對再提這個口號。 他想糾正的對“以階級鬥爭為綱”的一種理解是認為“只要還有殘餘形態的階級鬥爭,這種鬥爭就還是社會前進的動力”。他認為是這種理解而不是“以階級鬥爭為綱”口號本身,“勢必造成階級鬥爭的人為的擴大化”。

接著對“以階級鬥爭為綱”的討論,他又提出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是否仍然是主要矛盾的問題。他表示不同意這個說法,理由是“《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並沒有這樣說”,這個講話中毛澤東講的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 胡喬木說:“1966年以後,林彪、'四人幫'藉口抓主要矛盾、抓綱來反對社會主義建設,反對把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實現四個現代化上面來。在這個問題上的混亂,現在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且不說在這裡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只要提醒人們注意,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這篇文章之後的1962年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那段論述,就可以知道毛澤東不是還強調“在社會主義這個歷史階段,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闢的危險性”嗎?真想不通胡喬木是如何“正確”理解這篇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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