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南京大屠殺·1937

第65章 三、再審谷壽夫

南京大屠殺·1937 姚辉云 2621 2018-03-16
1947年2月25日是谷壽夫案件第二次公開審判的日子。南京勵誌社禮堂內,還是是坐得水洩不通,確是禮堂外面高音喇叭下,也擠滿了許多聽眾。 上午9時,谷壽夫由憲兵押解走上被告席,例行問話以後,石美瑜庭長大聲宣布:“傳小笠原清出庭作證!” 隨著一聲傳喚,小笠原清走向了法庭。這是一個胖胖墩墩的日本青年,身穿便服,戴一副近視眼鏡,顯得挺斯文。 審判長說:“小笠先生,本庭依照國際公約,准許你出庭為被告作證。” “嗨!”小笠原清“啪”的一聲,站成一個標準的日本軍人姿勢,接著說:“起訴書宣稱,被告率先率部攻陷南京,依據本人研究,事實並非這樣,中山門系先行突破,接著方為中華門。” 葉在增法官問:“中山門突破在什麼時候?”

小笠原清回答:“在12月12日午後,被告部隊於13日凌晨方由中華門入城。那時指揮權在柳川司令官,被告不過是被指揮的部隊而已,並無多大權力,亦不應承擔多大罪責。” 葉在增法官問:“證人是否知道,進攻中山門日軍,先行突破後又被逐出?” 小笠原清回答:“突破後儘管退出,畢竟已先行突破。” 葉在增問:“既已逐出,何能謂之先行突破?” 小笠原清一時無話回答。 審判長隨即厲聲宣布:“被告證人出於國族觀念,居然出庭為被告作偽證,開脫被告罪責,擾亂本庭,按刑法168條之規定,證人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葉在增法官厲聲說:“將日籍證人帶下去!” 小笠原清一改剛才的斯文模樣,大聲咆哮:“你們這樣對待被告證人,我要到遠東國際法庭控告你們!”

兩名憲兵上來將小笠原清拉了下去。 谷壽夫見狀,馬上又提出新的要求:“小笠原清既然不能出庭作證,本人要求法庭准予向日本國再度調傳證人,否則將無公正之裁決!” 顯然,這是狡猾的谷壽夫再度使用他的“拖延戰術”。 審判長石美瑜當即嚴厲駁斥:“被告部隊究對大屠殺案負責否,南京被殺數十萬人民,被告是否有責,本庭尚未裁決,何能謂之不公?” 谷壽夫見自己陰謀難以得逞了,終於露出了最後的猙獰: “前次公審出庭作證諸人,均不能指出加害人之姓名、部隊番號,在時間、地點上,又與本部駐南京時間、地點多有出入,故此種作證之人,實是一種假想,也屬偽造者。若據此種陳述而判決,實非公平之事。請庭上調查事實,秉公處理。”

石美瑜不待通譯譯述完畢,即予以嚴詞駁斥:“被告上級司令官及部下,既不能出庭作證,本庭仍需依法秉公處斷。幾十萬被慘殺的人民,既不能作被告之罪證人,本庭當然需要調查。並非馬上判決,被告怎麼能先知本庭公與不公?這足可證明殺人者心虛。從前次公審看出,證人無論從部隊番號及時間、地點上,都有具體所指,尤其外國目睹者之實地照片、影片,都現有被告及被告部隊屠殺中國百姓的場面,何能謂之偽造和假想?!從審判中新發現證據看,現有海軍桂總司令交吳處長送來《陷都血淚錄》一書,作者如今陸軍大學受訓之郭岐少將可出庭作證,又有被告所統馭之軍隊,在中華門至中山門一帶屠殺7000餘人之罪行,民國二十八年一月,南京偽督辦高冠吾所立之'無主孤魂碑'可資佐證。”

《陷都血淚錄》作者郭岐隨即走上法庭,他將自己在南京陷落後,躲藏在難民區3個月中,耳聞目睹的日軍暴行一一陳述出來。 隨後,一張大宣紙拓印的“無主孤魂碑”的碑文,由庭上傳遞於被告眼前。這是來自敵偽陣營內部的佐證,從而更具有說服力,它從另一個方面,證實了谷壽夫率部屠殺南京人民的罪行。 谷壽夫望著拓印碑文,表情木然,無話可說。 旁聽席上的聽眾再也按捺不下去了,法庭裡響起一片激烈的喊殺聲。 至此,檢察官陳光虞起立發言,他情緒激動,悲憤難捺:“審判長,各位法官,經過兩次公審,被告罪行業已證實,毋庸抵賴。像如此一個殺人魔王,屠夫劊子手,人世間豈容生存嗎?懇請法庭依據《中華民國戰爭罪犯審判條例》,對被告處以極刑,以祭遇難者之亡靈!”

整個法庭旁聽席上,響起了一片長時間的熱烈的掌聲。 1947年3月10日是谷壽夫案件公開宣判的日子,這天勵誌社大禮堂內外擠得水洩不通,許多南京市民懷著不共戴天之仇,要親耳聽到對劊子手末日的判決。 當圍聚在大禮堂外面和附近街道上成千上萬的群眾,從廣播裡聽到谷壽夫被判處死刑的消息以後,許多人激動得淚水盈眶,奔走相告。 谷壽夫不愧是日本軍國主義的死硬分子,當審判長宣讀完畢判決書,問他是否認罪服判時,他還抱住最後一線希望不放:“審判長,這個判決是不公正的,我提出申請,要求復審!” 1947年4月25日,南京國民政府批复:“原判依法從重處以死刑,尚無不當,應予照準。”駁回了被告的複審申請。

石美瑜接到批复,和眾法官商量,鑑於國際、國內風雲變幻,為免夜長夢多,決定翌日馬上執行。 4月26日上午,檢察官陳光虞來到小營戰犯拘留所,對谷壽夫作最後一次提審,隨後將3封家信交給了谷壽夫。 此時谷壽夫並不知道死之將至,還認為申請複審有了轉機,他將家信粗粗瀏覽了一遍,便折好放進口袋,準備回到監房再細細咀嚼。 陳光虞:“對這幾封家信需要回信嗎?” 谷壽夫猛然打了個寒戰,預感到死神即今後臨了,神色驟變,許久,才吞吞吐吐地說:“還能讓我寫嗎?” “當然可以。”陳光虞回答。 谷壽夫從身上掏出一支鉛筆,分別給妻、子、孫寫了3封回信。 陳光虞宣讀國民政府批復後,谷壽夫再也無法沉著了,他神色恍惚,嘴裡頑固地囁嚅著:“我犯了什麼罪?我犯了什麼罪?……”

陳光虞正色地:“谷壽夫,你縱容部下屠殺南京無辜軍民,已有大量罪證確認,對你的案件判決是公正的,這點你必須明了。你對家屬還需要留下遺言嗎?” 谷壽夫再也無計可施了,只得嘆了口氣,乃索取紙筆,給他的妻子梅子留下一封遺書。在遺書中,谷壽夫對他妻子和家庭倒是很有感情的。但是不知這個惡魔想過沒有,他和他的部屬,曾經姦淫了多少南京人民的妻子? !殘害了多少中國人民的家庭? !愛著自己的妻子和家庭,卻又恣意姦淫他人的妻子,殘害他人的家庭,這大概是世界上所有惡魔的共同秉性。 一輛刑車從小營戰犯拘留所緩緩開出,後面是幾輛軍用吉普。刑車經過十里長街,道路兩旁站滿了圍觀的民眾,憲兵、軍警沿街而立。許多家庭擺出香案,點上香燭,要以劊子手的鮮血,告慰死難的親人。

刑車駛出中華門,漸漸來到雨花台刑場。雨花台上,早已是人山人海。 在圍觀群眾一片憤怒的喊叫聲中,監斬官陳光虞對谷壽夫驗明正身,宣布執行。 此時的谷壽夫已神情恍惚,臉色木然,步履也顯得踉蹌。 兩名憲兵將他挾持著走向刑場,按將跪下,正義的槍聲響過之後,谷壽夫仰面倒在地上,鮮血從彈孔裡流了出來。圓圓的彈孔為他殘忍的屠夫生涯,畫上了一個恥辱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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