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南京大屠殺·1937

第64章 二、一審谷壽夫

南京大屠殺·1937 姚辉云 4616 2018-03-16
對“南京大屠殺”另一名主犯谷壽夫的審判是在南京進行的。 1947年2月6日是谷壽夫案件公開審判的日子。這天,南京勵誌社禮堂門前戒備森嚴,道路兩旁站著頭戴鋼盔、荷槍實彈的憲兵。禮堂大門的樓坎上,高掛著“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巨大橫幅。從禮堂里拉出來有線廣播的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萬前來旁聽的群眾,許多人席地坐在軟綿綿的草地上,激動、興奮地議論著,等待著即將到來的歷史性時刻。 審判大廳裡坐滿了黑壓壓的人群,下午2時,法官們出庭坐定。台中端坐著審判長石美瑜,他臉色威嚴,氣度非凡。他的右邊坐著審判官宋書同,谷壽夫一案的承方法官葉在增坐在石美瑜左邊,英俊的臉孔透著嚴厲,清秀的眉宇凝著冷氣。法官李元慶、葛召棠則分坐在兩頭。

開庭以後,審判長石美瑜大聲傳喚:“帶被告!” 隨著威嚴的喊聲,谷壽夫被憲兵押著穿過人群讓開的通道,走進了法庭。大廳裡所有的人都把眼光投射過去。 只見谷壽夫身穿黃軍服,外著灰呢大衣,手提黃皮包走了進來。他身材矮胖,體格結實,嘴上蓄著八字鬍子,臉色陰沉地來到了法官面前。谷壽夫走上被告席以後,直挺挺地立著,接著朝審判台上的法官們恭敬地鞠了一躬,隨之低下頭去,裝作若有所思的樣子。 石美瑜對被告進行例行問話以後,宣布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檢察官陳光虞神情嚴肅地站了起來,以悲憤的語調大聲宣讀起訴書。這是南京人民充滿血淚的控訴,這是中華民族義正詞嚴的聲討。起訴書以確鑿的事實,詳細陳述了谷壽夫率領侵華日軍於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大肆屠殺南京人民的種種罪行。讀畢,由日文通譯又念了一遍給谷壽夫聽。旁聽席上,靜得沒有一絲聲響,只有記者們不時按動快門,弧光閃閃,耀人眼目。

宣讀完畢,審判長大聲訊問被告:“谷壽夫,你對起訴書中所列罪狀是否認罪?” 谷壽夫沉著地說:“無罪!”說著馬上從皮包裡拿出早在拘留所裡就準備好了的辯護詞,滔滔地講了起來。他說自己儘管歷任軍界職務,但從未參與國策之研究和決定,本人一向認為中日乃兄弟之邦,力主中日親善。最後,他竟矢口否認說:“本人兩次率兵來華,均係奉天皇之命向中國作戰,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此乃常識中事。至於說我率領部下屠殺南京人民,則是絕對沒有的事。” 聽眾席上一片嘩然,不時響起憤怒的斥罵聲。法官們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繼續審問,然而狡猾的谷壽夫一再抵賴,他甚至給自己塗脂抹粉說:“我的部隊乃日軍精銳,軍紀極嚴,部屬皆是有文化教養的軍人,我可以保證他們不會有燒、殺、淫、掠之事。”

聽到劊子手一再地狡猾抵賴,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叫罵聲。那些大屠殺中的倖存者,那些死難者的家屬,一個個憤怒至極,恨不得立刻撲上去,將這個狡猾、頑固的惡魔撕成碎片。法庭裡氣氛相當緊張,憤怒的叫罵聲使外面的擴音器響成一片轟鳴。審判長趕緊搖鈴示意聽眾安靜,然而憤怒的狂濤久久才平息下來。 審判長隨之拍案厲聲道:“傳證人!” 聽著戰犯一再地狡辯抵賴,早就想衝上前去的證人一個個氣得咬牙切齒,旁聽席上站起了黑壓壓一片人,他們都爭著要上前去,當著法官的面,哭訴心裡的悲憤和痛苦。石美瑜用手捺了捺,示意大家先坐下,一個一個來。 最先控訴日軍暴行的是家住江東門的劉世海,劉世海說:“日軍攻打南京的時候,我是國軍第五軍士兵,部隊在雨花台被打散以後,我跑到下關想過江又找不到船,我們50來個弟兄只好又來到江東門,計劃抄近路去蕪湖。我們一路走一路看,見路上到處都是屍體,有一根電線桿上倒掛著七八個死人,都用鐵絲穿著連在一起,有男有女,還有孩子。

“到了江東門,我們被一隊日軍攔住,於是我們連忙把白旗舉起來,大聲說我們不打了。但是日本兵不問青紅皂白,把我們趕到模範監獄旁邊的菜地裡,要我們排成隊。周圍有五六十個日本士兵,十幾個人提著軍刀,其餘都端著刺刀。冷不防日本兵一聲吶喊從四周衝上來,對著我們亂砍亂殺,我頸上被砍了一刀,便倒在血泊中什麼也不知道了。 “等我活過來時,天已經黑了。乘天黑,我掀掉壓在身上的屍體,用手摀著刀口,走了半里多路,來到一個防空洞,才算撿了一條命。大家說,日本鬼子惡不惡?我們弟兄50多個,全死在他們刀下了,如今我脖子上還有好長的刀疤。” 說完劉世海原地轉了一圈,手指著後頸上長長的刀疤讓所有人看。 從死屍堆中僥倖活下來的唐廣普,特地從江北趕來作證。

當年他作為教導總隊二團三營的勤務兵,混雜在被日軍機槍掃射後用汽油焚燒的屍體堆中,他用親身經歷,講述了我軍民57000餘人被日軍屠殺的悲慘遭遇。一家被日軍殘殺五人的周鳳英走上了證人席,她早就哭得以淚洗面,日軍進城第三天,她家叔公週必富、夫兄永春、永壽、永財、永林五個男人統統被日軍機槍掃死。那一天,正是三哥永財30歲生日。周鳳英沒講完,就哭得聲淚俱下說不出話來,只好由兩人攙扶著回到座位。一位叫陳二姑娘的苗條女子終於盼到了洗刷恥辱的日子,她掩著面哭,掩著面講,哭訴了日軍侮辱她的罪行。 被稱為南京烈女的李秀英走上了證人席,她的大嗓門蓋過了許多人的抽泣。她講述了自己因抗拒日軍侮辱被剎殺37刀的經過,接著憤怒地走到谷壽夫近前:“你這個狗日的日本佬,聽說是你帶兵殺進南京的,我問你,我身上挨37刀的賬如何算?我那沒出世的小孩的仇如何報?你說!你不說我一巴掌打死你!”李秀英說著亮起巴掌就要打過去,憲兵急忙把她攔住,連拉帶勸勸回了證人席。

李秀英的舉動像一根導火索,點燃了人們心頭的怒火,旁聽席上觀眾紛紛站起來怒吼著。 “揍死他!揍死谷壽夫!” “揍死這個殺人魔王!” “為死難的同胞報仇!報仇!!報仇!!!” …… 整個法庭喊成一片,喊聲震得人心中噴火。審判長石美瑜好不容易搖鈴止住了憤怒的群情。倖存者、目擊者、知情者一個個走上法庭,許多人展示了自己身上留下的慘痛傷痕,或者親人留下的血淚遺物,一個個聲淚俱下,泣不成聲。 80餘名證人講述之後,證人席上,竟被淚水濕了好大一片地方! 被告席上的谷壽夫驚呆了,陰沉、老練的臉上,也露出隱隱的驚慌和不安。令他吃驚的是,當年部屬們處理俘虜,徵用生肉時,都報告說沒有留下活口,他相信歷史永遠不會翻開那殘忍的一頁。可如今,時間過去還不到10年,那些死裡逃生的“活口”,居然一個個都站到了審判他的證人席上。這種有血有肉的實證,是誰也難以推翻的,但他依然說了一句令人髮指的話:“戰爭一開始,雙方都要死人。至於百姓的傷亡,那可能是別的部隊所為,對此我深表遺憾。”

寥寥數語,將自己罪責推得一干二淨,可見谷壽夫老奸巨滑,陰險之至! 2月8日,公審進行到第三天,在法庭鐵證如山的嚴厲審問下,谷壽夫開始改變策略,他不再否認日軍的暴行,而是把這些暴行推給別人,他狡辯說:“攻城部隊尚有一一四師團,十六師團,十八師團,直屬及特加部隊,出庭作證諸人均把對日軍的怨恨施加被告一身。既指不出加害人的姓名及部隊番號,在地點上,又都在我部管轄範圍之外;在時間上,也多在本部隊調遣之後,故此種證明,並不能作為有力之罪證。” 針對谷壽夫這一狡辯,石美瑜大聲傳喚:“將雨花台萬人坑中之頭骨搬上來!”只見憲兵每兩人抬一個麻袋,把在中華門外發掘的頭骨,一袋一袋搬到審判台前。法醫潘英才和檢驗員宋士豪馬上走上前去,將麻袋一個一個朝著聽眾打開,又取出八具頭顱擺到審判席前的長條桌上。

法庭裡靜得沒有一絲音響,所有的聽眾都屏住呼吸,將目光投向審判台前。但見八具頭顱沉甸甸地立在長條桌上,黑洞洞的眼眶圓睜著,宛若在怒視著那沾滿他們鮮血的劊子手;乾枯枯的嘴巴裂開著,宛若要厲聲喊出他們心裡的悲憤!他們是代表南京大屠殺中遇難的冤魂前來法庭作證的。 10年過去了,多少痛苦,多少悲傷,他們要控訴!要呼喊!要報仇!要申冤!數十萬冤魂的代表沉甸甸地立在長條桌上,這無聲的控訴,這沉默的吶喊,比所有生者的訴說更震撼人心!藍幽幽的鎂光燈忽閃忽閃,更增添法庭此時的陰森和悲憤! 法醫潘英才大聲報告:“麻袋中所裝頭骨,俱是從雨花台萬人坑中取來,大都有刀砍鐵器所擊之痕跡。桌上的八具頭顱,經檢驗有三具屬於女性,俱留有刀砍的切痕。”

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哭泣之聲,那些雨花台萬人坑中死難者的家屬哭得最為悲慘,眼前的頭顱,也許確是他們死去的親人啊! 只有谷壽夫還是無動於衷,他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低頭沉思。審判官葉在增嚴厲地:“被告,你抬起頭來仔細看看!” 谷壽夫慢慢抬起頭來,眼睛裡掠過一絲驚恐,但馬上裝作很鎮靜的樣子。 葉在增法官隨即質問:“被告,剛才法醫已經報告,這些頭顱都是從你部轄區萬人坑中挖出,其中有三名女性,難道女性也會成為戰鬥人員嗎?” 谷壽夫被問得一時語塞,瞠目結舌,無話可答。審判長石美瑜隨之宣布:“下面請外籍證人出庭作證。” 金陵大學教授史密斯走了上來,高聲說:“我作證!我是美國人,我以上帝的名義發誓,日軍在南京製造的大屠殺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南京安全區成立時,本人即為該區委員會之秘書。日本軍隊進城後,安全區人民曾受十分之虐待,本人不得不向日本大使館抗議。日本人曾要求以事實證明,乃開始作報告,並將每件事實付諸抗議書中。”

“下面讀一段我寫的《南京戰禍寫真》一書中對於不同性別、年齡的傷亡分佈:假如按照性別和年齡來分析一下遭受暴行和被抓的情況的話,我們會發現,在所有年齡的傷亡者中,男性佔64%,而年齡在30至40歲的傷亡者,竟高達76%。身體強壯的男性被懷疑是逃兵,因為他們手上有老繭,這就被當做是他們握槍的證據,所以遭到殺害。被傷害的婦女中有65%的人年齡在15至29歲之間,然而,在這些傷害的調查提問中,還排除了由於強姦造成的傷害。 “更為悲慘的是,有大批60歲以上的老人遭到士兵的殺害,在全部60歲以上的老人中,如此慘死的男性佔28%,女性佔39%……我的證詞完了,上帝證明我的誠實。阿門!”史密斯用手在胸前比畫著,虔誠地畫著十字。 另一名金陵大學教授,美國友人貝德斯隨後疾步走了上來,他用手比畫著神情激動地向法庭陳述:“我站在公理和人道的立場上作證,自日本軍隊進入南京城以後,在廣大範圍內放火、搶劫、殺死、刺傷與強姦平民百姓,並槍殺彼等認為曾充中國軍隊之非武裝人員,情勢萬分嚴重,達三星期至七星期之久。前三星期內,尤其是前七天至十天內,對損害生命所犯之罪惡無可指數,本人曾親見日軍槍斃中國平民,滿城各街盡是屍體……” 陳述完畢,貝德斯教授拿出一本英國記者田伯烈所著《外人目睹之日軍暴行》呈交給審判長。石美瑜把史密斯和田伯烈當年所寫的日軍暴行實錄,當庭令人交給谷壽夫閱看。法西斯分子顯得慌張了,他只翻了幾下,便歸還給通譯官。 兩位正直的美國學者陳述以後,明亮的法庭裡突然窗簾緊閉,光線黯淡,審判台上拉出一塊銀幕,一道白色的光柱從大廳後面直射到銀幕上。 十年前血腥、恐怖的場面,一幕幕又重新出如今人們的眼前: 街頭上橫七豎八的屍體,烈火中焚燒倒塌的房屋,江流中漂浮不絕的死者,被姦後腹破腸流的女屍,遭輪姦後痛苦不堪的女孩,劫掠後馱著贓物的日本士兵……這些影片分別是《紐約時報》記者都亭和派拉蒙影片公司攝影師孟根冒著風險偷偷拍攝的,還有日軍自己拍攝的宣揚皇軍武威的得意鏡頭。被告席上的谷壽夫,此時額頭上沁出了一粒粒汗珠。當初拍攝這些影片,都是為了要在天皇面前顯示皇威武道,可無論怎麼也沒有想到,十年後的今天,這些影片竟成了中國法官們手裡緊緊攥著的鐵證! 這些鐵證是無論怎麼也難以抵賴的,但老練狡猾的谷壽夫依然想出了拖延的方法,他向法庭提出,如今出庭作證的都是中國證人,他要求讓日本證人出庭作證,否則“將無公理可言”。法官們經過合議以後,接受了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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