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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章中原華夏文化之發祥 中國史之開始虞夏時代

國史大綱 钱穆 5276 2018-03-16
上古史為全部歷史之起點,應須求一明了之知解,然人類歷史總可推溯到無人可說之一境,則上古探索,終不免於只成為一種比較近理之測想。 近代對上古史之探索,可分兩途述說:一、史前遺物之發掘。二、傳說神話之審訂。史前遺物發掘,可分三部分述之: 此事始於民國九年,在甘肅慶陽為首次。此後陸續發現甚多。 (1)早期舊石器時代 民國十八年在河北房山周口店發現古代猿人之完整頭骨,考古學者名之曰:“北京人”。其年代距今約五十萬年,中華民族當為其直屬後裔,其時北京人已知用火,當早於歐洲人用火三十萬年以上。其它遺物,周口店發現亦甚豐。其後在陝西藍田陳家窩,發現藍田猿人,與北京人時期相同,又有山西芮城匼河與西侯度村等十三處。其中芮城兩址時代更早,後有廣東曲江馬壩村發現“馬壩人”,時代稍後於“北京人”與“藍田人”。則是在遠古時代,吾中華民族之祖先,殆已遍布華南、北。

(2)、中期舊石器時代 在華北發現者,多在山西、陝、甘高原一帶。自汾水流域北至河套,南緣橫山山脈。甘肅慶陽發現,亦屬此期。華南有湖北長陽出土“長陽人”。 (3)晚期舊石器時代 此期據今約不過一萬年。遺址發現,遍及南北,惟黃河、長江下游各地,則尚未發現在此等遺址。 (1)黃河中下游 一為民國十年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報發現,稱為“彩陶文化”。其分佈地區,以豫西、晉南及渭水中下游中心,西至渭水上游,東至豫中,南至漢水中上游,北達河套。遺址發現,多在河流兩岸之台地,分佈極稠密,已發現者約達千處以上。其中如西安半坡最早遺址,據測定,距今可達六千年。陝縣廟底溝早期遺址,距今亦逾五千年。其時已經原始鋤耕農業,兼事漁獵。

二為龍山“黑灰陶文化”。分佈地區較“仰韶文化”為廣。西起陝西、東至海濱、東北至遼東半島,東南江蘇,發現遺址三百餘處。此一期文化,乃自仰韶文化發展進步而來。又可分為較早“形成期”與較晚“典型期”之兩期。如河南陝縣廟底溝,即在仰韶文化上層。安陽後岡則在殷墟之下層。此層皆屬“龍山文化”之較早形成期。如山東歷城龍山鎮城子崖及日照西城鎮諸地,是為龍山文化之較後典型期。此時期之文化,鋤耕農業已甚進步。陶器開始採用輪制,並以精造黑色光薄的蛋殼陶為其特色。並已有城堡建築,以牛、羊、豬之肩胛骨為卜。 (2)長江中下游 有湖北京山縣屈家嶺之發現。其分佈範圍,為長江及武當山、桐柏山、大別山所環繞之江漢地區。其時期晚於仰韶、而早於龍山。其中如淅川遺址、據測定距今可達四千至五千年。此一地區之文化,已普種水稻、狩獵、紡織均相當發達,有豐富多彩的繪畫藝術。

(3)其它 如黃河上游、川、滇西南地區,東南沿海,塞北草原及東北地區、西北高原,青藏高原各處,皆有新石器時代遺址之發現,在此不備及。 由於此等發現,遂使國人之觀念,漸漸脫離了三皇五帝之舊傳說,轉移到有物可稽之研尋,此不可不謂是近六十年來吾國人古史知識上的一大進步。 國人此六十年來之發掘考古工作,因於材料陸繼發現,遂使因之而起之的推論亦陸繼改變。如仰韶、在龍山兩期文化,以前認為其各自獨立發展,今已遭一致之否定。至西方學者早有中國民族與中華文化西來之臆測。民國十年發現仰韶彩陶上繪幾何花紋,西方學者仍認為其與中亞、南歐一帶有關係,但今亦無人置信。據最近考古學家一般之意見,綜合舊石器、新石器時代遺址之發現,大體認為中國文化最早開始,應在山、陝一帶之黃土高原。東至太行山脈,南至秦嶺山脈,東南到河南西北山地,西北至河套地區。自此逐步向東南發展。及至新石器時代,當轉以渭水盆地及黃河大平原為中心,由仰韶彩陶文化向東發展,形成龍山文化。向西傳播,乃至黃河上游以抵西北高原。在此六十年之發現中尚不見西北地區有舊石器時代之遺址,則中華文化西來之說,可以不攻自破。

遠在清末,已有人在河南安陽發掘殷代所用龜甲占卜文字,而發現其地為古代之殷墟,此一遺址之年代,已遠在有文字記載之歷史以後。在此遺址所得器物,已遠後於石器時代,而代表了很進步的青銅時代。其間有一部分遺物,可證其直接因襲於龍山文化而來者,如卜骨、如黑陶皆是。在殷墟之後岡,上層有白陶,今稱之為“小屯文化”。中層黑陶,即代表“龍山文化”。下層彩陶,乃代表“仰韶文化”。是其地乃不斷有陶文化。 目前關於考古發掘之成績,大略可言者止此。 傳說神話之審訂,近人為之尤力。 然中國民族為一歷史的民族,中國古史早已經古人不斷努力,有一番卓越謹嚴而合理的編訂。 最著者莫如孔子之作《春秋》,與司馬遷之為《史記》。子不語怪力亂神,《春秋》“其文則史,其事則齊恆、晉文”,已為一部極謹嚴的編年史,歷史觀念至是已絕對超出“神話”之範圍而獨立。

司馬遷為《史記》,謂:“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於六藝”,自負以《史記》繼《春秋》之後。五帝首黃帝,三皇傳說早未列入。至《史記》所載五帝帝系,後人亦多駁辨。故三皇五帝之舊傳說,在中國歷來史學界,本未嚴格信守。 今求創建的新的古史觀,則對近人極端之懷疑論,亦應稍加修正。 從一方面看,古史若經後人層累地造成;惟據另一方面看,則古史實經後人層累的遺失而淘汰。層累之造成之偽古史固應破壞,層累遺失的真古史,尤應探索。此其一。 各民族最先歷史無不從追記起來,故其中斷難脫離“傳說”與帶有“神話”之部分。若嚴格排斥傳說,則古史即無從說起。此其二。 且神話有起於傳說之後者,不能因神話而抹殺傳說。此其三。

假造亦與傳說不同,如後起史書整段的記載與描寫,或可出於假造,其散見各書之零文短語,則多系往古傳說,非出後世一人或一派所偽造。此其四。 欲排斥某項傳說,應提出與此傳說相反之確據。否則此傳說即不能斷其必偽或必無有。亦有驟視若兩傳說確切相反,不能並立,而經一番新的編排與新的解釋,而得其新鮮之意義與地位者。此其五。 而中國古代歷史傳說,極富理性,切近事實,與並世其它民族追述古史之充滿神話氣味者大不相同。如有巢氏代表巢居時期,燧人氏代表熟食時期,庖羲氏代表畜牧時期,神農氏代表耕稼時期。此等名號,本非古所本有,乃屬後人想像稱述,乃與人類文化演進階程,先後符合。此見我中華民族之先民,早於人文演進,有其清明之觀點與合理的想法。

大體上研究古史,應有其相應之限度,凡及年曆、人物、制度、學術等等,過細推求,往往難得真相。 一因古代文化演進尚淺,不夠按年逐月推求。後世如劉歆三統歷以下迄皇甫謐帝王世記、邵雍皇極世經等書,無論其推算不可信,即謂推算無誤,亦往往歷數十百年無一事可考,豈不於研治古史仍屬徒勞。 二則因古代文化演進尚淺,人物個性活動之事業尚少,若事從人物言行上研求古史,則仍是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一套舊觀念,不免多帶有神話與教訓之意味,亦不得古史之真相。 三則古代文化之演進尚淺,並不如後代有種種政治制度、學術思想等之並起,若從此方面研尋古史,則不脫漢代學家“三代質文相禪”種種假想之範圍,所謂儒者托古改制,亦不能得古史之真相。

然古史並非不可講,從散見各古書的傳說中去找尋,仍可得一個古代中國民族活動情形之大概。此種活動情形,主要的是文化狀態與地理區域。 凡古書傳說中某王某國起某地、都某城,與某國某君戰於某地,某氏族來自某方等,實為研尋古史地理之較有線索者;然亦有須經審細考訂處。如史記言黃帝:“東至海,西至空桐,南至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後人遂疑其行踪之超逴,近於神話。 不知崆峒本在河南境,熊湘與崆峒同在一省。釜山者,覆釜山,一名荊山,與華潼為近,所謂黃帝“採首山銅,鑄鼎荊山”是也。 黃帝又與神農“戰於阪泉之野”,阪泉在山西解縣鹽池上源,相近有蚩尤城、蚩尤村及濁澤,一名涿澤,即涿鹿矣。然則黃帝故事,最先傳說只在河南、山西兩省,黃河西部一隈之圈子裡,與舜、禹故事相關不遠。

司馬遷自以秦漢大一統以後之目光視之,遂若黃帝足跡遍天下耳。此就黃帝傳說在地理方面加以一新解釋,而其神話之成分遂減少,較可信之意義遂增添。將來若能與各地域發掘之古器物相互間得一聯絡,從此推尋我民族古代文化活動之大概,實為探索古史一較有把握之方向。 現在講比較可靠的古史,姑從虞、夏起。 唐、虞時代的情形,決不能如尚書、堯典所記之美盛。 堯典虞廷九宮,禹為司空,棄后稷,契司徒,皋陶為士,垂共工,益掌虞,伯夷為秩宗,夔典樂,龍納言,較之秦、漢九卿,意義深長遠矣。此正見為儒者之託古改制。否則唐、虞時中國政制已如此完美,何以二千年後至秦、漢之際,轉倒退乃爾。 大抵堯、舜、禹之禪讓,只是古代一種君位推選制,經後人之傳述而理想化。

唐、虞當為今山西南部之兩部落。 陶唐氏殆為今山西南部一精於燒窯的氏族,有虞氏則為一山澤漁獵的氏族,而與陶唐氏居地略相近。 而夏人則起於今河南省中部,正是所謂中原華夏之地。 鯀與禹則又別為一族,其居地殆起於河南嵩山山脈中。曰“有崇伯鯀”崇即嵩也。山海經“南望禪渚,禹父之所化”,禪渚在河南陸渾。禹都陽城,陽城在嵩山下。華夏連稱者,嵩山山脈亦得華名。 國語“前華後河,左洛右濟”,華在洛東,即今嵩山。又史記魏有華陽,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周禮職方豫州“其山鎮華”。皆其證。 即舜之故事,亦先起於與夏氏族相近之地。世本“舜居媯汭”,在漢中西城縣。舜二女為湘神,湘即襄水,乃今漢水也。四岳、三塗齊稱,亦皆在嵩山山脈。夏氏族自此北向移動,河南、陝西、山西三省相交環黃河西部之一隈,有幾許天然之渡口,殆為古代虞、夏氏族活動之區。史記虞夏皆顓頊後,明其血統相近。 當時尚未有國家之組織,各部落間互推一酋長為諸部落之共主。 此如烏恆、鮮卑、契丹、蒙古,其君主皆由推選漸變而為世襲,唐、虞時代之禪讓,正可用此看法。 禹之後有啟,蓋至是而始進於君位世襲之時代,則已儼然有國家之規模矣。 啟以後因君位世襲之製既定,遂有夏朝之建立。 史記夏本紀紀載夏帝王名及系次,而無年數。 大體夏代年曆在四百、五百年之間。 夏代帝王系表:
史記僅謂:自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 劉歆三統歷則謂夏四百三十二年。竹書紀年謂夏四百七十二年,今按:史記商本紀所載商代帝王已有殷墟所得甲文為證,知其不虛。商本紀諸帝王可信,夏本紀諸帝王即不必不可信。以三十年一世計許之,則十四世、十七君,四百七十餘年,亦略近似。孟子云:“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於歲”是也。 虞、夏大事最要者,厥為舜、禹與苗之鬥爭。 舜、禹徵三苗,屢見尚書、戰國策、墨子、荀子、韓非子、賈子新書、準南子、鹽鐵論、說苑諸書,必為古代一大事。 舊說三苗為九黎蚩尤氏之後。又謂三苗、九黎皆顓頊之後。若然,則三苗與虞夏同族相爭矣。史記謂:昌意取蜀山氏女而生顓頊。蜀山殆即涿鹿之山,涿鹿又即蚩尤故國,然則虞、夏與三苗這爭,正猶黃帝與蚩尤之爭,皆近在今河南西境北及山西兩省黃河中游之兩岸也。 魏策吳起之言曰:“昔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後世誤渭在湖湘之間。惟洞庭、彭蠡地位即左右互易,又古衡山不指湖南,且不當在三苗北。古河域亦有名彭蠡者。江北漢水流域亦有名洞庭者。春秋河東有茅戎,又有陸渾蠻氏,亦稱戎蠻子。杜注云:“在河南新城縣。”苗與茅、蠻同聲。古三苗疆域大率以此為度。正與虞、夏壤地雜處。舜、禹驅逼苗民,漸遷而西,所渭“竄三苗於三危,以變西戎”也。若三苗在湖湘間,不應驅至今甘肅境。舊說又謂:三苗,姜姓之別。尚書呂刑言及苗民制刑,呂國河南南陽,正古代四岳姜姓居地,本古昔苗土,故引以為誡耳。 又有禹、啟與有扈之戰事。 啟伐有扈,見尚書甘誓、呂覽先己諸篇。鄭玄以為在魏。大戰於甘,即左氏王子帶邑也。地在今洛陽東南。尚書甘誓,墨子引作禹誓,莊子人間世亦云:“禹攻有扈。”呂氏召類雲:“禹攻曹魏、屈鷔、有扈以行其教。”是禹時勢力東侵已及於扈。漢書地理志:右扶風鄠縣古有扈國。特以同音說之,恐不如鄭玄以為在東者為信。是舜、禹、啟以來,虞、夏氏族驅逐苗民以固西陲,又攻有扈以擴東土也。 大抵夏人先起今河南嵩山山脈中,在伊、洛上游,其勢力逐次沿伊、洛向東北下游而移殖。一方自河南省西部北渡黃河而達今山西省之南部,東及太行山南端盡頭之迤西。 故其地皆稱大夏。史記言:“禹鑿龍門,通大夏。”又云:“齊桓公伐大夏。”左傳祝佗曰:“唐叔封於夏墟。”昔人又謂禹都安邑,皆指山西南部中條山經南沿河一帶而言之。
又一方面則沿河南岸東下,漸次達於今山東、河北境,遂與東方黃河下游諸民族勢力相接觸。 此可以后羿、寒浞與少康中興之事說之。后羿本國在鋤,入為夏朝之卿士而遷有窮。因太康之畋於洛表,拒太康而入居斟尋。代夏為王,又為其臣寒浞所滅。寒國名,本在東方。浞即代羿,又滅夏之斟灌。使其二子澆處過,豷處弋。而夏后相之子少康出奔有虞,夏臣伯靡自有鬲氏殺寒浞。而少康自綸復國。此一事見夏代國家規模已頗擴大。有共主、屬邑、分國、敵國等關係,不得僅以游牧民族看待。 而其間自太康失國迄於少康復國,綿延數十年,戰爭蔓延及於大河南北兩岸,誠古代一大事也。又有夏人與東夷之交涉。夏之放武觀,滅寒浞,逐東夷,皆見其勢力之逐步東伸。 商民族亦在東方,初以服屬於夏人勢力之下,繼則起而革命,遂代夏為當時之王朝而稱商代。 若以虞夏時代為中國上古史之第一期,則殷商可謂中國上古史之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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