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

第28章 三求和的歷程

欽差大臣耆英、七品職銜伊里布南下杭州後,為浙江局勢之糜爛而震驚,立即從在京時“與銀與地均非辦法”的立場上後退,不顧道光帝“先剿後撫”的諄諄教諭,決計“羈縻”。 可是,這樣一來,耆英、伊里布反而處於“兩面作戰”的窘境:桀驁不馴的“逆夷”不肯就“撫”,九重之上的道光帝不願俯首,前者以兵勢迫之,後者以權勢壓之。本非睿智的耆英者流只得對“鬼子”扮笑臉,對主子作鬼臉了。 由此,耆英主持的求和活動也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經歷了奇特的歷程。 1842年5月17日,剛剛放棄寧波等地的英軍重兵逼迫乍浦,耆英聞訊後驚駭失色,未經請旨,於次日派伊里布前往,“體察情形,設法羈縻,宣布天威,示以大義”。待伊里布至嘉興時,乍浦已失,即派先前充其對英交通員的外委陳志剛向英方送去了一份照會,伊里布開出的停戰條件還是一年前的老一套,即以通商換和平。他似乎並不知道,在楊芳、奕山的允諾下,廣州的通商已恢復一年。

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此時尚在香港,陸軍司令郭富於5月21日復照,稱讚伊里布昔日善待英俘的行為,歡迎其前往乍浦並保證其安全,但又聲稱談判非其“職分”,須轉告璞鼎查“查辦”。照會最後稱:“倘若貴國按照疊次所致文書內條款,一切允准,即結平和無難。”伊里布接此照會,一方面喜出望外,英方願意和平;另一方面又如墜雲霧之中,他實在不知道“疊次所致文書條款”為何。他不敢貿然去乍浦,於是在復照中稱,既然須由璞鼎查“查辦”,那就等到璞氏的照會到來後,“再行酌商辦理”。 英方立即看出伊里布未解其意,5月26日由海軍司令巴加、陸軍司令郭富聯名發出的照會中明確宣布停戰談判條件: 一、須由清朝皇帝表明,情願按照先前巴麥尊致中國宰相書及璞鼎查在浙江發出的照會中各條件辦理。

二、清方的談判代表須是“欽派操全權之大員”。 此外,英方還提出了釋放英俘的要求。 欽差大臣耆英因乍浦失陷而於5月23日趕至嘉興,與伊里布會合。此時盛行的英軍為奪戰俘而攻杭州的流言,又使奕經慌忙將英俘於27日解到嘉興,以送乍浦歸還英方而保全省城。耆英看到這份態度強硬的照會,對英方的兩項條件無權也不敢作出答复,更不敢如實上奏,於29日的折片中專門挑好話說給道光帝聽:伊里布派出的陳志剛在乍浦見到了“郭姓夷人”(郭士立),“傳述曉諭之言,該酋深知感激,只求通商,言詞尚為恭順”。耆英為了道光帝能批准他們擅行的“羈縻”之策,將已經陷入的絕境描繪得一片光明。他還說明其對策為:“當此逆焰方張、戰守兩難之際,固不敢輕言攻剿,亦不敢專恃羈縻,惟有恃以鎮靜,殫心竭力,相機辦理。”這裡的“鎮靜”二字又該作何解釋,只有天曉得!

局勢說變就變。 5月28日,即耆英上奏的前一天,英軍撤離乍浦,北上進攻吳淞;5月30日,即耆英上奏的後一天,又收到命其攜帶欽差大臣關防南下廣州的諭令(詳見上節)。由耆英主持的第一回合的求和活動只得匆匆收場。 可是,送往乍浦的英俘卻找不到接收者,伊里布後將之送往英軍佔領的鎮海招寶山。儘管道光帝已明令停止“羈縻”活動,但伊里布仍不死心,讓英俘帶去了一份照會:“所議之事,不難商定,須俟大局議有成規,自當會同揚威將軍與劉撫台奏明大皇帝,再定章程。”這是針對英方先批准條件再談判的反建議,而對談判人選資格並無回答。他還要求英方給予“回文”,以便早開談判。毫不奇怪,正忙於進攻吳淞的英方對伊里布的照會並不感興趣,畏懼聖怒的浙江官員也不敢及時上報真情。只有被釋放的英俘在此中佔了點便宜。由於英方釋放清軍戰俘時每名給銀3元,清方釋放英軍戰俘時顯得頗有“天朝”的大度,“黑夷”(印度兵)每名15元,“白夷”每名30元。

1842年5月25日道光帝旨令耆英南下廣州,時在乍浦失陷的7天之後,可他尚未知前線的戰況;第二天,5月26日,耆英報告乍浦失守的奏摺遞至其案前,面對英軍的凶焰,旨意開始動搖。 6月4日,道光帝收到耆英謊報“羈縻”情況的奏摺,下令耆“暫緩起程”,留在杭州協助防守。 6月5日,他根據奕經的提議,責成耆英專辦“羈縻”事宜。 6月9日,他收到奕經進呈的伊里布、郭富第一次照會(奕經也不敢上報英方第二次照會),授伊里布四品頂戴,署理乍浦副都統,在杭州或嘉興“駐紮彈壓”。 耆英在南下廣州途中,於6月14日收到6月4日的上諭,連夜往回趕,4天后回到杭州。他與奕經商議後,於6月19日分別上奏。耆英使用了曲筆,稱若英方提議與他(或伊里布)面談,“自應准其所請”。這句話的真實含義是請求批准直接談判。奕經說得更明白些,伊里布“查明何處緊要,即在何處就近辦理一切”。也就是說,放手伊里布自我選擇與英方的交涉地點,而不必顧及其新任的地方職務。

耆、奕的奏摺表明,他們打算比道光帝批准的範圍走得更遠,這因為他們已經隱隱聽到吳淞的砲聲;而這兩份奏摺到京之日(6月25日),恰逢道光帝為吳淞、寶山的戰敗而生怒,在耆英的奏摺上硃批“不可”,對奕經更是下令進攻,乘英軍主力在江甦之機,“多方牽制,當可得手”。 我在第三章中已經提到,清朝當時最快的通信速度是“六百里加急”,由此而從杭州到北京打個來回,最少也需要12天。前方軍情之緊急已不容耆、伊坐待諭旨,而耆、伊也利用這段時間搶先行動,由杭州而嘉興而王江徑而江蘇崑山,一路尾追英軍講和。 6月20日,英海、陸軍司令在上海收到伊里布請求“戢兵”的照會(具體發照時間不詳,當在耆、奕19日上奏之前),當即復照,再次重複先前提出的停戰談判兩項條件。值得注意的是,英方雖祝賀伊里布新任職務,但又強調了“欽派大臣”的條件,也就是否認了伊里布的談判資格。

耆英看到英方的複照,自以為自己“欽差大臣”的身份符合英方的條件,親自出馬,與伊里布聯銜復照,主動提議在浙江鎮海或江蘇松江,與英方會談。耆英的這一做法與其在奏摺中的說法恰好相反。 耆英的照會於6月27日送至英方,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也恰於此日由香港趕至吳淞。此時,英援軍大批開到,準備上駛揚子江,根本無意於談判。璞鼎查當日復照,表示不能停戰,因為耆英未有“欽賜全權”。 在“天朝”的歷史上,對外交涉本是大皇帝的專權,任何臣子都不得擅專,即所謂“人臣無外交”。因而當時根本不可能有“全權”的職差,恐怕當時人連“全權”的概念都沒有。耆英頭一回出陣便遭當頭棒喝,而伊里布仍不罷休,於7月4日再次照會璞鼎查,宣稱自己和耆英是“大皇帝特派來善議大臣”,準備在蘇州“候講善定事宜”。可這份照會送往吳淞時,英軍已連檣溯流開赴鎮江了。

更大的打擊,來自於北京。 就在耆英、伊里佈為璞鼎查所拒時,前引耆英的奏摺也已批回,“不可”二字抽去了他前進的橋板。 7月3日,道光帝看到耆英報告準備與英方約定地點面談時,下旨:“不可與之會晤”,“只可令陳志剛等持書前去”,“如復書有分外要求萬難應許事件,即與牛鑑一意防守”。 7月9日,他又收到耆英報告璞鼎查不肯談判的奏摺,又下旨: 。 (重點為引者所標) 兩江總督牛鑑見道光帝此時仍欲相戰,直言上奏,要求道光帝效法乾隆帝徵緬不克降詔罷兵並允朝貢之先例,對英“羈縻”辦理。道光帝看到這份教訓他的奏摺,怒火中燒,認定老奸巨滑的伊里布是這批求和官員的主謀,於7月14日下旨讓伊回乍浦赴任,耆英留在江蘇會同牛鑑防剿。

上一次道光帝命耆英離浙,幾天后便收回成命;這一次命伊里布離蘇,可一天后便聖心游移了。 1842年7月15日,道光帝收到耆英一折,隨奏附呈的文件引起其興趣,全文為: ,致經五載。為此我國命我,只因詐我,因我主發員叩闕殺盡奸徒,非干爾百姓,毋得驚慌亂竄,仍可安居耕種勿懼。倘我私行橫掠,爾眾民便可殺之,無以為罪。十日內本帥整頓三軍,再叩北闕,直抵京師,自行講話,爾百姓其勿擾。特示。 (重點為引者所標) 據耆英的奏摺,這份文件於寶山縣城外粘貼,但我們今天可以肯定它是偽造的,儘管還不知道偽造者是誰。璞鼎查在吳淞兩次發布文告,但內容和文字與此完全不同。就這份文件本身而言,“大元帥”一詞為英方所不用,“吳夏密”實不知為何人,更明顯的證據是,英方絕對不會將自己麾下的印度籍士兵稱為“黑鬼”。

按照耆英的分析,這份文件表明英方“情詞尚屬恭順,無非意在通商”;而道光帝讀到“求和”字樣,也頗能熨貼他那顆敏感脆弱的自尊心,“直抵京師,自行講話”一語恐怕不能不引起道光帝的恐懼。於是,他給耆英下了一道密諭,佈置策略: ——耆英派陳志剛前往英方,告訴對方如果能將艦船撤回廣東罷兵,耆英將向大皇帝保奏。 ——香港賞給英方堆放貨物;福建、浙江海口允許每年在約定時間內通商貿易,但英人不得長期羈留。 ——英方不必進京,上述條件由耆英出奏,“降旨允行,以為憑據”。 同日,除這道密諭外,道光帝另有諭旨給耆英、牛鑑等人,重彈老調:“激勵將士,同心戮力”,“應守則守,應剿則剿,斷不可稍存畏葸,致懈軍心,是為至要!”

道光帝在此作了兩手佈置。 毫無疑問,道光帝作出的讓步,與英方的要價相距甚遠,但讓人感到有意思的是,這與一年多前琦善在廣東準備作出的讓步完全一致。 7月14日,耆英、伊里佈在蘇州收到道光帝“專意剿辦,無稍游移”的諭旨。有了上一次的經驗,這次決計抗旨不遵。軍事敗局已定,他們斷定除求和外別無選擇。於是,他們公然給道光帝出了道難題,讓他把“戰守兩難”的狀況“敕下廷臣速議良策”。北京又能有什麼辦法?他們心裡清清楚楚。與此同時,他們又加緊了求和的活動,由蘇州趕向鎮江一帶。 7月18日,璞鼎查在鎮江江面的軍艦上收到了晚到的伊里布7月4日的照會;7月21日,即鎮江開戰的當天,又收耆英個人名義的私函。這兩份僅要求和談而未作出實際允諾的文件,自然擋不住英軍對鎮江的進攻。璞鼎查分別復照,附上了其在吳淞發布的告示,而給耆英的照會中還宣布英軍即將進攻南京,讓他準備好用來“贖城”的金錢。 璞鼎查在吳淞發布的告示,並無新鮮的內容,但對耆英、伊里布說來卻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因為璞氏將英方的主要要求概括為三條:一、賠償煙價和軍費;二、兩國平等外交;三、割讓海島;並稱“得此三者,其餘事端,不難善定也”。從未看過巴麥尊致中國宰相書,從未收到璞鼎查在廣東、浙江發出的一系列議和條件照會的耆英、伊里布,必然會發現其中並沒有提到通商,而“通商”又是他們手中對付嗜利的“夷人”的唯一法寶。 璞鼎查正式送來的告示,與耆英先前進呈的所謂“大元帥吳夏密”的告示差距太大了。耆英不敢上奏,而是隱匿下來。這一方面是害怕激起聖怒,另一方面他們尚未收到道光帝的密諭,他們這種違背“剿辦”諭旨、私下求和活動的本身即是大罪。 由於英軍封鎖了瓜洲至鎮江的文報線路,道光帝的密諭遲至7月24日才傳到耆英手中。他連忙派陳志剛前往英方,並在照會中提議首先進行下級官員的會談。璞鼎查顯然不滿足清方的還價,復照中僅同意派員談判南京贖城事宜。 儘管耆英瞞下了璞鼎查的告示,但英方的三項要求卻又很偶然地從另一管道送至北京。 7月17日,英軍在瓜洲一帶扣留了300餘艘民船,儀征士紳捐納同知顏崇禮(據說是一位富有的鹽商)主動前往英艦進行交涉,英軍翻譯普魯士籍傳教士郭士立也給了他一份璞鼎查的告示。顏崇禮將此告示交給常鎮道周頊,週頊又將內容具禀兩江總督牛鑑,牛鑑將此禀帖轉給江寧將軍德珠布閱看,德珠布將此禀帖抄錄隨奏進呈。 德珠布進呈的周頊禀帖,主要是談英軍的猖獗和鎮江防務薄弱,德珠布進呈此禀的用意,僅僅為了說明鎮江、南京的危急。已經將巴麥尊致中國宰相書內容忘得差不多的道光帝,卻意外地發現英方的三項要求。 7月26日,他再次密諭耆英、伊里布(兩天前他下令伊留在江蘇): 他還認為,“該逆既來,經此推誠曉諭,當可就我範圍”。 (重點為引者所標) 就在道光帝發出此諭的當日,又收到了牛鑑關於英軍圍攻鎮江的“六百里加急”飛奏,於是又下一旨: ,即著從權辦理。此事但期有成,朕亦不為遙制。 (重點為引者所標) 第二天,7月27日,道光帝先後收到耆英、牛鑑、齊慎等人的奏摺,報告鎮江淪陷。牛鑑為道光帝早日批准“羈縻”,竟在奏摺中不顧忌諱口出“狂言”: 這一句後來在江南官場廣為流傳的話,顯然刺激了道光帝。他諭令: 。 (重點為引者所標) “不可稍涉游移”是道光帝在諭旨中最愛使用的一句話,儘管他本人經常“游移”。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18天前,7月9日,他給耆英的諭旨是“專意剿辦,無稍游移”! 不過,在此之後,道光帝再也沒有“游移”過,再也沒有動過“剿辦”的念頭。他終於明白,“剿”是不行了。但他弄不明白後來又讓耆英、伊里布打聽的是:“逆夷接仗之際,所帶夷兵何以能使有進無退,愍不畏死若此?” 攜帶聖旨黃匣的飛騎,以一日六百里的速度疾奔南下,尋找此時正在無錫的耆英。而耆英在與璞鼎查交涉受挫之際,於8月1日收到了命其“便宜從事”的諭令,他立即將此諭令密寄已返回蘇州的伊里布,讓他趕來一同商量辦理。至於“羈縻”的前景,耆英在奏摺中稱: 這句官式套話若翻譯成今天的口語,也就是“試試看吧”! 1842年7月10日,天津,前節提到不肯隨主子南下留在家中養病的張喜,迎來了南方的客人。他是伊里布的專差,手捧伊里布的親諭,讓張喜迅速南下: 伊里布的手諭情重意切,而更能打動張喜的是,聽到伊已署任乍浦副都統,並有望替代生病的劉韻珂,署理浙江巡撫。主子的再度榮華,奴才又可重展風光。於是,他於13日起程,至8月5日趕到無錫。伊里布見到這位得力家僕異樣高興,成七律一首,其中一句為: 這位顯得聰明絕頂的老臣,居然將張喜比擬為管仲、樂毅、蘇秦和張儀,又可見其分量。 張喜來的正是時候。 耆英、伊里布與璞鼎查的交涉,仍在“全權”一詞上卡殼。儘管耆、伊解釋道:“本朝向無全權大臣官名,凡有欽差大臣字樣,即與貴國全權二字相同”,但璞鼎查對此不以為然。 兩江總督牛鑑因英軍攻克鎮江,兵臨南京城下,未請旨批准便擅發照會給璞鼎查。但此類闡述義理並無實際允諾的照會並不為英方看重,反被逼迫交納贖城金300萬元。具有守城職責的牛鑑於8月4日、5日一口氣向英方發了6道照會,允先交30萬,續交30萬,並請英軍後撤。不願討價還價的璞鼎查於5日佈告,稱清方不願贖城,將立即進攻南京! 此時的牛鑑五中如焚,派弁疾奔無錫,請耆英、伊里布速來南京以解倒懸;6日又再次照會璞鼎查,其中有一段妙文: ,幸邀皇上允准,特命耆將軍、伊中堂專辦和好通商之事……乃正在講和之際,貴國大幫兵船忽然來到,是使,試問貴國信在何處?義在何處? (重點為引者所標) 按照牛鑑的邏輯,和談的局面是他“三次冒死據寔陳奏”促成的(儘管在檔案中找不到“三次”的證據),英方不念及此情反發兵攻其駐守的南京,這種大水直衝龍王廟的行徑,真是太不講信義了。 就在張喜到達的當夜三更,牛鑑的差弁闖至耆英的座船。耆、伊商量後,決定派剛剛到達的張喜先行。臨行前,耆英送來了五品頂戴,並對張喜保證:“我必奏明,斷不至如前次白戴虛頂。”而一年前,伊里布給的是六品頂戴。 8月7日中午,張喜趕到牛鑑的衙署,只見他為英軍放風當日攻城而急得團團轉。頗有一些西洋知識的張喜一掐算,當日是星期天,該是基督徒作禮拜的日子,連忙安慰牛鑑。將信將疑的牛鑑問清伊里布的行程,急忙再給英方發去一照會,告訴伊里布明日到達,想用伊里布善待戰俘的名聲,來阻止英軍攻城的砲聲。 伊里佈於8月8日到達南京,即派張喜前往英艦。 自1842年5月伊里布派陳志剛前往乍浦開始,中英交涉已近3個月。從現存的雙方照會內容來看,似乎一直未能溝通。這一方面是英方翻譯官的漢語水準問題,使英方文件往往辭不達意;另一方面是清方官員害怕留下把柄不願在照會上寫清其意,許多重要信息由送信的兵弁口頭轉述,而這些少有文化的武職,顯得難勝此責。頭腦及口齒皆極伶俐的張喜,一登場便是風光不同。他撰寫的《撫夷日記》,又是關於南京條約談判最詳盡、最生動的中文記述,以致在美國的著名中國近代史專家鄧嗣禹先生專門將之翻譯成英文發表。 張喜帶去的伊里布照會,並無新鮮內容。馬儒翰閱後劈頭責問:“俱系空話,於事何益?”但英方深知張喜為伊里布親信,於是雙方的談話也就“由辰至酉”(即早晨7—9時至下午5—7時),璞鼎查、馬儒翰、羅伯聃皆在場。會談的細節可見於張喜的《撫夷日記》,其於辯論進行於嬉笑怒罵之中而大放異彩。戲劇性的場面頻頻出現,張喜的言辭機鋒不遜於蘇秦、張儀。但是,越是完美的記錄,越是讓歷史學家懷疑其摻入了多少自吹自擂的水分。 據張喜稱,他臨別時曾向英方索要“回文”,英方稱當日來不及擬就,讓次日派人來取。當天晚上,張喜回到南京城時,車馬俱絕,伊、牛“皆無定議”。第二天,8月9日,伊里布派弁去取回文,而牛鑑又將許諾贖城的金額從60萬升至100萬。 伊、牛派出的差弁當日未歸,8月10日深更返回時帶來一個驚人的消息:英軍將於明日攻城。南京城內頓時亂成一片。伊、牛急命張喜再去交涉,而張喜“惟恐往返空談,不能濟事”,便不肯從命,堅請另派幹員。或許張喜的這一舉動使伊、牛完全順服。伊里布交給張喜兩份照會。第一份具銜為: 第二份明確承諾: 與此兩道照會同時發出的,還有道光帝允其“便宜行事”的上諭。 從伊里布的頭銜來看,欽差大臣、頭品頂戴並無其事,儘管耆英後於8月15日出奏而道光帝20日批准“暫戴頭品頂戴”;他的實職仍是四品頂戴署理乍浦副都統,他卻省去了“副”字。可這還算是小事。他發給璞鼎查的那道上諭,是從道光帝兩道諭令的文字拼湊的,其中一些意思是上諭中沒有的! 牛鑑也派人送去一份照會,內稱:“一切不盡之言,均由該委員面敘。”又據張喜稱,他讓人“面敘”的,是“許給贖城金三百萬”! 這一夜,南京城內的官員恐怕都不能入眠。張喜一行於8月11日丑時(1—3時)出城,寅時(3—5時)到達江面,匆匆趕至璞鼎查的座艦。看來伊里布的照會終於符合了英方的要求,同意進行談判;而璞鼎查給牛鑑的照會有如一顆定心丸:“贖城之說,自可置之不議。” 張喜回到南京時,耆英已經到達。根據與英方的約定,8月12日,耆英、伊里布派張喜、塔芬布(耆從盛京帶來的佐領)前往英艦談判。耆、伊的照會稱: 由此,一名並非朝廷命官“暫戴”五品頂戴的家僕,充當了一個大國在重大事件中的進行外交談判的正式代表! 璞鼎查見此,即命其秘書麻恭少校和中文翻譯馬儒翰為英方談判代表。根據馬儒翰的提議,因天氣太熱(8月中旬火城南京之炎熱可以想見),談判地點於當日中午移至南京城外下關一帶的靜海寺。 張喜身為談判代表,而在下令打掃寺院、佈置場所、派定迎候人員、及時向城內大憲通報情況、甚至召集地保通知居民不必見這些隆鼻凹眼的夷人而驚慌逃難諸事務上,大有麻利、乾脆之優長,真顯其家僕本色,但待到麻恭、馬儒翰等人到靜海寺投帖、迎見、坐定,結束一整套禮儀程式後,他似乎只成了一名聽客。馬儒翰將議和條件逐條講解完畢,恐張喜記憶不清,便展開紙筆,詳細開載,並十分具體地叮囑張喜:一、清方將英方條件再抄錄一遍,若有異議將意見寫在清方的抄件上;二、第二天中午繼續談判,屆時張喜須帶來欽差大臣對議和條件的意見和道光帝“便宜行事”諭旨的原件。 馬儒翰開列的英方條件共有八項,內容包括賠款、割地、五口通商、廢除行商、平行外交等。這些都是張喜聞所未聞或知之不詳的政府公務。而在張喜的日記中,英方的條件似乎僅僅是賠款3000萬元(他大約也只能看懂這一條),於是,又拿出家僕的本事,大為殺價,使之降為2100萬元。可我們在英方記載中找不到相應的減價900萬元的情節。 談判結束後,張喜回去複命。耆英請其在後庭設座這一優禮使之受寵若驚。他詳細回明談判情況後,將英方要求“三大紙”交給耆、伊、牛。哪知三大憲看都不看,轉給幕賓,而幕賓略觀數行,便稱“窒礙難行”,便束之高閣。 8月13日,耆英等再派張喜去談判,但對英方的要求並無正式的答复。張喜索要英方要求“三大紙”,以便退還英方,哪知幕賓出門拜客未歸。空著兩手的張喜,忐忑不安地前往靜海寺。與之同行的,不僅有塔芬布,還有牛鑑、伊里布派出的五人。這些末微小吏平時只是在官廳中傳話端茶,此次派往折衝樽俎,為的是將來上奏時可以保舉。 這一天的談判情況可想而知。儘管張喜詭稱英方條件由欽差大臣們正在“逐條斟酌”、聖旨原件送往揚威將軍處,但英方大怒,指責清方無心講和,欲調壽春鎮兵前來開戰。在英方的緊逼下,張喜露出了原形: 這位清朝的正式代表,內心中仍自我認同為“往來傳話”的差弁。又據張喜的日記,馬儒翰與麻恭商議後,在談判結束時宣布: 這無疑是最後通牒。 張喜將此決裂情況回禀耆、伊、牛,三大憲驚駭失色,立即找來幕賓,檢出英方的條件,決定“一概允准”,僅對付款期限及款項付清前英軍佔領舟山、招寶山、鼓浪嶼三處表示異議,要求再議。 事情就這麼簡單。原本很複雜的事情,一晚上就全結束了。 當天晚上,兩江總督衙署內幕賓們很是忙碌了一番。子時(11—1時),張喜匆匆出城,丑時(1—3時)趕至江口,寅時(3—5)來到英艦。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趕在“天明”之前。英方收到了耆、伊、牛出具的同意英方要求的照會,收到了道光帝授權耆、伊“便宜行事”的聖旨(天曉得是如何偽造的),收到了牛鑑說明壽春鎮兵調動是在議和之前的照會,收到了牛鑑撤回壽春鎮兵的命令(標明800裡加急),收到了道光帝命牛鑑與英為“妥辦”的聖旨。此外,張喜還帶來一個口信,欽差大臣另委大員在靜海寺等候“議事”。 此後進行的談判,風平浪靜。 8月14日上午,原吉林副都統、四等侍衛咸齡和署江寧布政使、江蘇按察黃恩彤,與英方代表麻恭、馬儒翰重開談判。先前的那位主角張喜此時只是在一旁佇立,未敢發言。 8月15日,談判繼續進行。耆英等人的照會又讓一步,不再提付款期限,只要求英方在五口開放後退還舟山、招寶山和鼓浪嶼。這一要求並未被接受。盎格魯撒克遜人不這麼看問題。既然清方同意賠款,未付部分就是債務,是債務就得有抵押!不過,他們也像徵性地讓了一步,將駐軍三處改為兩處,去掉了不宜防守的鎮海城外的招寶山。 可是,與談判桌上的平靜相反,談判場外小有風波。 8月15日,英方代表送來璞鼎查致牛鑑的照會,開頭便稱: 這等於說,所謂最後通牒只是張喜的虛張而已。 我們不知道璞鼎查究竟是不明實情還是故意說謊,但可以肯定,張喜是清白的。這一方面是張喜不懂英語,同行的還有塔芬布等6人,根本做不了手腳。另一方面參加談判的英海軍軍官利洛(Grannille G. Loch)在回憶錄中亦稱: 可是,耆英等人看到璞鼎查的照會如同吞了蒼蠅。作為直接結果,伊里布通知張喜退出談判,而未說明原因。直到英軍退出長江,伊里布解釋道,耆英讓其避讓,是因其“面色甚厲,惟恐僨事”,張喜當即反駁,稱耆英出於妒嫉: 張喜的反應是直接的。他習慣於將一切與功過名利相聯繫,將奴才與主子相聯繫。小人之心,小人之言,由此可見其可畏之處。 張喜由核心退至圈外,談判本身也進入尾聲,我們可列一時間表: 8月16日,英方據前兩天會談情況,擬就條約草案。 17日,英方將條約草案交予清方。 19日,雙方再次會談。咸齡、黃恩彤聽取英方對條約的說明,表示接受。 20日,耆英、伊里布、牛鑑登上英旗艦皋華麗號,作禮節性拜訪。 24日,璞鼎查一行至靜海寺,作禮節性回拜。 26日,也是最關鍵一日,璞鼎查等人進入南京城,至上江縣考棚,正式交付條約文本,即雙方作最後決定。耆英等人雖有抱怨言辭,但表示接受條約。在場一英軍軍官寫道: 為了使英軍趕緊離開,耆英還提議立即簽字,但英方拒絕了。他們不想如此匆忙,而要舉行一個盛大的儀式來慶賀他們的勝利。 這樣,南京方面的一切都已經擺平,問題僅剩下另一端——北京。 耆英到達南京後,於8月13日、14日、17日、26日四次向道光帝報告談判情況。而展讀這些奏摺,與其說是請旨,不若說是婉言傳達英方的脅令。 8月22日,道光帝收到耆英17日的奏摺,硃批曰: 8月31日,道光帝收到耆英26日的奏摺,下旨曰: 這一條諭旨於9月7日才到達南京。但在此之前,8月29日,南京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耆英、伊里布已在條約上蓋用關防並親筆劃押了。 條約簽訂了。 南京保全了。 英軍退出了。 戰爭結束了。 這一切使英方大為滿意。一英軍軍官在其回憶錄的結尾,用大寫字母寫了一句得意的話: CHINA HAS BEEN CONQUERED BY A 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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