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

第11章 三林則徐的敵情判斷

1839年3月27日晨,義律在商館宣布,以英國政府的名義,要求本國鴉片商人將所有的鴉片交出,由他轉交給中國政府。義律的這個決定,使受窘於商館內的大小英國鴉片商人大為興奮,認為這是英國政府將保護他們利益的表示,答應交出比他們手中更多的鴉片,以至將在路途中或福建沿海的鴉片也一併報上。就連毫無干系的美國鴉片商人也將自己的鴉片,交給義律,以能在大賬戶上掛號沾邊。 就在這一天上午,欽差大臣林則徐接到義律的禀帖,表示願意交出鴉片。林為此而鬆了一口氣,自3月18日以來與外國商人的對抗,總算是有了結果。但是,他和他的同事們都沒有意識到,駐華商務總監督給欽差大臣的第一份禀帖,改變了林則徐使命的性質,即由針對境內外國人的反走私行動,變成中英兩國官員間的交涉。

同是在這一天,林則徐還收到商館裡各國商人集體簽名的禀帖,聲稱林則徐諭內所指各事,多涉緊要,難以理論,因此禀懇林則徐找他們的領事、總管“自行辦理”。林也沒有發現其中的奧秘。此後各諭令,不再繞過行商,也不再直接對著外國商人,而是發給他們的領事或總管。也就是說,從這一天之後,林則徐面前的對手,不再是作為個人的外國商人,而是站在他們背後的各國政府,尤其是英國政府。 這就犯下了第一個錯誤。 義律代表鴉片商人繳出鴉片,並不意味著將遵循中國的法令,而是將鴉片商人的貨物變為英國政府的財產,圖謀以此為由向中國發動戰爭。 自1839年3月30日起,義律還被困在商館期間,他就不停地向英國外相寫報告,呼喚武力報復。其中4月3日的報告,已經十分具體地提出了侵華計劃和勒索要求。

當時的英國外相巴麥尊是一個醉心強權霸權的人物,對外事務中歷來採用砲艦政策。 1839年8月29日,他收到義律被禁閉期間發出的第一批報告(3月30日至4月3日)。在此前後,他又從其他渠道得知了中國發生的事件。 9月21日,他又收到義律發出的第二批報告(4月6日至5月29日)。此時,英國的鴉片商人集團和棉紡織業主集團,也紛紛向政府進言,鼓譟戰爭。 10月1日,英國內閣會議決定,派遣一支艦隊前往中國,並訓令印度總督予以合作。 10月18日,巴麥尊秘密訓令義律,告知內閣的決定,讓他做好戰爭準備。 11月4日,他再次訓令義律,告以英軍將於次年4月左右到達及作戰方針;同日,又致函海軍部,要求派出遠征軍。 12月2日,巴麥尊再次收到義律發出的第三批報告(6月8日至18日)。 11月4日,他再次訓令義律,告以英軍將於次年4月左右到達及作戰方針;同日,又致函海軍部,要求派出遠征軍。 1840年2月20日,巴麥尊發出致遠征軍總司令兼全權代表懿律和全權代表義律的詳盡訓令,並下發了《巴麥尊外相致中國宰相書》。 1840年4月7日起,英國議會下院辯論對華戰爭軍費案和廣州英國鴉片商人賠償案,經過3天的辯論,以271票對262票的微弱多數,通過了內閣的提議。

從這張時間表看,儘管英國議會遲至1840年4月才開始討論政府的議案,但在1839年10月至11月間,英國政府已經作出了侵華的決定。而當下院的議員們唇槍舌劍切磋嘴皮子功夫時,英軍的艦船和團隊正在從英國本土、南非和印度源源不斷地駛往中國。由於當時沒有今日之電子通訊條件,從中國廣東沿海至英國倫敦的書信需時約4個月,英國政府的侵華決定,是根據1839年6月中旬以前的形勢而作出的。也就是說,當清朝上下正在為虎門上空鴉片銷焚的氣息而振奮時,戰爭的惡魔已經出現,虎視眈眈,悄然潛至。 然而,對於這一切,林則徐絲毫沒有覺察。 1839年5月1日,當林則徐正在虎門收繳鴉片時,對形勢的發展曾作出一個判斷:

豈知彼從六萬里外遠涉經商,主客之形,眾寡之勢,固不待智者而決。即其船堅砲利,亦只能取勝於外洋,而不能施技於內港。粵省重重門戶,天險可憑,且其貿易多年,實為利市三倍。即除卻鴉片一項,專做正經買賣,彼亦斷不肯捨此馬頭。 (重點為引者所標) 在作了這些分析之後,林則徐得出結論:“雖其中不無波折,而大局均尚恭順,非竟不可範圍者。”也就是說,不必擔心“邊釁”。 林則徐到廣州後,在給道光帝的最初幾道奏摺中,並沒有具體談到邊釁問題。 1839年6月4日,他在奏摺中談到,對於竄犯沿海各地的走私船,與“有牌照”的商船不同,“槍擊砲轟皆其自取”,而且,不但水師能夠剿除,就是僱募沿海水手,利用火攻之法,亦能獲勝。道光帝對此很感興趣,要求林則徐等“相機籌辦”,並指出“務使姦夷聞風懾服,亦,方為妥善”。這是道光帝諭旨中正式而明確地提出“邊釁”問題。

道光帝的這道7月8日發出的諭旨,於7月29日到達廣州。林則徐遲遲沒有答复。過了一個多月,即9月1日,林則徐經過深思熟慮後上了一道長達2000餘字的夾片,專門分析“邊釁”問題。他在具體說明前引文中提到的三條原委,即路途遙遠致使主客眾寡之勢迥殊、船堅砲利無法得逞於內河、正經買賣即可獲利三倍後,得出了結論:最後,林則徐還提醒道光帝,義律來華多年,狡黠素著,時常購覓邸報,“習聞有'邊釁'二字,藉此暗為恫喝……且密囑漢奸播散謠言”,要道光帝不要上義律的當。 就在上奏後的第4天,9月5日,林則徐感到有萬分把握,在給密友廣東巡撫怡良的信中,對義律此時表現出來的強硬態度大惑不解,謂:“然替義律設想,總無出路,不知因何尚不回頭?”

從上引林則徐的奏摺來看,他此時認為,持“邊釁”論者,除京師及各地一班反對禁煙的人士們,還有義律等人。於是,他將來自外國人的英軍侵華的消息,皆歸之於義律的謠言恫嚇一類。我們可以再看幾個例子。 一、1840年2月,林則徐聽到澳門葡萄牙人在傳聞,英國將從本土及印度各調軍艦12艘來華。對此,他在給澳門總督的諭令中稱:“此等謊言,原不過義律等張大其詞,無足深論。” 二、1840年3月24,英艦“都魯壹”號(Druid)抵達廣東海面。林聞訊後,寫信給密友怡良:“所云尚帶二三十船之語,則皆虛張而已。” 三、1840年4月,美國領事禀林則徐,告以本國及英國報紙載,6月份英國將封鎖廣州港,要求儘早讓美國船入口開艙。林則徐對此官方的正式消息,仍不以為然,稱其為“謠言”

自1839年9月1日林則徐疏言分析“邊釁”之後,再也沒有在奏摺中對此問題作進一步的討論。他雖不時地報告英方行動的傳聞,但總是認定為“恫喝”,並稱之“諒亦無所施其伎倆”。 1840年6月中旬,英軍抵達廣東沿海的戰艦已達4艘,而林則徐在奏摺上卻說:“伏查英夷近日來船,所配兵械較多,實仍載運鴉片”,竟將一次即將到來的戰爭,判斷為一次大規模的鴉片武裝走私。他在表明已作防範後,又用道光帝的語言來安慰道光帝,“誠如聖諭,'實無能為'”。而這份報平安的奏摺離開廣州後不到10天,6月21日,英國遠征軍海軍司令伯麥率領第一批部隊到達虎門口外;而這份報平安的奏摺到達北京的那天,7月17日,英軍已佔領舟山12天了。

戰爭到來了! 前方主帥沒有發出戰爭警報! 前引林則徐1839年9月1日附片中有一句話,“知彼萬不敢以侵凌他國之術窺伺中華”,此話作為結論,無疑是錯誤的,但“侵凌他國之術”六字,卻向我們隱約透露出林則徐的新知。 我在緒論中已經提到,當時清朝的上下,對外部世界懵懂迷茫,對英吉利也只是聞其名而不知其實。 “侵凌他國之術”屬英國殖民史的範圍,已是較深一層的知識,在當時沒有相當的努力是不容易弄清楚的。 林則徐致力於新知的努力,在其奏摺中沒有提到,在其日記中(今存不全)難以查考,在其書信中也很少言及。他的這種不事聲張的做法,正表明此事不合時尚。作為“天朝”大吏,林則徐竟然做出當時官僚士子們所不屑的事情,尤為難能可貴。

根據近人的鉤沉,我們從各類分散的史料中已可大體看出林則徐當日努力的輪廓。他至少擁有四名翻譯,終日為他翻譯英文書報,他本人亦將這些情報採擷成冊,以供參考。近人對林的這一活動研究較深,力作多見,且評價甚高,以致稱其為第一位倡導向西方學習的人。 本書的內容與林則徐致力新知的活動相涉較少,故不打算就此問題展開。但是,這裡面還存在著一個問題:既然林則徐已經佔有那麼多的英方情報,成為清王朝中最了解英國的官員,那麼,為什麼他仍沒有看出戰爭不可避免這一今人感到極為簡單的趨向呢? 我以為,這與林則徐分析情報時使用的有關。 儘管林則徐在其奏摺中對英國使用了極其貶斥的言詞,但在內心中,似乎並沒有把英國當作完全沒有“王法”的“蠻荒”之地來對待。從現存的林則徐翻譯資料來看,他對英國人士反對鴉片貿易的言論格外傾心,而對英國國王要求商人尊重中國法律的規定特別看重,甚至在奏摺中都扼要談及。因此,他認為,鴉片走私貿易是遠離本土的英國商人,違反國令而進行的罪惡勾當;義律等人的玩法抗拒,其國王等人“未必周知情狀”,他們的行動一定得不到英國國王的支持。為此,他在一開始就與道光帝商定直接致書英國國王,要求其管束屬民,“定必使之不敢再犯”。

林則徐從其翻譯資料中,已經了解到英國的地理位置、面積、人口、軍隊、艦船等數目。但是,這些簡單的數字反映出來的直觀條件,使得英國顯得不如中國這般強大。因此,林則徐認為,相對較弱的英國若派軍遠征,勢必有路途遙遠、補給困難諸後虞,因而不會出此下策。他在奏摺和書信中對此都有分析。 林則徐從其翻譯資料中,已經得知英國以貿易為立國之本,對華茶葉貿易獲利尤大。因此,林則徐認為,即便鴉片走私之利斷絕,英國為茶葉等項利益,也絕不致於與中國決裂。他給義律的諭令中充滿自信地責問,如果長達200年的中英貿易,被義律“猝然阻壞”,“國主豈肯姑容”?他斷定義律無此膽量敢冒此風險。 林則徐從其翻譯資料中,已經了解到從事鴉片貿易的英國商人的大體背景,他曾在奏摺中作過分析,認為這些毫無官方背景的散商絕無左右政府之能量。 林則徐從其翻譯資料中,得知孟加拉國等地政府皆在鴉片貿易中“抽分”,官員薪俸多取自於此;廣東海面最初開來的幾艘軍艦,又是印度總督等人應義律的請求而派出的英駐印度海軍之艦。由此,林則徐得出一個推論,義律與英屬印度官員互相勾結,私下出動軍艦前來實行“恫喝”,並非奉到英國國王的命令。他還認為,這些為數較少的軍艦不會釀成大的戰爭。 林則徐從其翻譯資料中,得知由於他採取的禁煙措施,致使1840年春孟加拉國、新加坡等地的鴉片價格暴跌,而新的季風季節又至,駐印海軍來華軍艦增多。由此,他又得出一個推論,義律與印度英人不甘心鴉片利益的損失,準備向中國進行鴉片武裝走私。實際上,他對這個推論又是如此地深信不疑,以致到了1840年7月3日,英軍艦隊紛紛北上舟山時,仍對其好友怡良稱之“只為護送鴉片”。 由此可見,林則徐的判斷儘管錯誤,但放在“天朝”的大背景之中,仍合乎其本人的思想邏輯。 今天的研究者,屬“事後諸葛亮”,已經看清了各方手中的底牌,很難體會到當年決策者下決心之難。從現存林則徐翻譯資料來看,包羅萬象,對林則徐的褒貶評價皆有,對未來戰爭的是否估計俱存,看不出一個傾向性的意見來。要從這些資料中得出戰爭不可避免的結論,非得是一個熟諳國際事務的行家里手。但是,林則徐本是“天朝”氛圍中人,初涉此道;情報來源僅為報刊書籍等公開資料,並無秘密渠道;更何況一般人的心理活動規律是對己有利的資料印象較深,對己不利的資料不受重視。種種情事,使得林則徐犯錯誤的可能性,遠遠超過不犯錯誤的可能性。 林則徐不是神。 儘管他在今天有如神話。 有論者據林則徐的書信和奏摺,稱其早已預見到了戰爭,並向道光帝和沿海各省督撫發出了作好戰爭準備的預告。 這些書信和奏摺有: 一、1840年7月4日,林則徐奏稱:英軍北犯,“如其駛至浙江舟山、或江蘇上海等處,該二省,自皆有備,不致疏虞”。 二、1840年8月7日,林則徐奏稱:恐英軍“越竄各洋,乘虛滋擾”,。 三、1840年12月22日,林則徐致姻親葉申薌,謂:“原知該夷必不罷休……奉請敕下各省督撫嚴密防堵,並該夷之窺伺舟山,與其擬赴天津遞呈,亦皆先期採明入告。” 四、1841年2月18日,林則徐致業師沈維鐈,謂:英軍“竄往沿海各省,本在意中,則徐奏請敕下籌防,計已,並舟山之圖佔,天津之圖控,亦皆探明入告”。 五、1842年9月,林則徐致舊友姚椿、王柏心,謂:“英夷兵船之來,本在意中,徐署不論,即到粵後,奏請敕下沿海嚴防者,亦已……定海之攻,天津之訴,皆徐所先期奏聞者。”(文中重點皆筆者所標) 毫無疑問,林則徐的這些言論,與前述其敵情判斷,完全是兩回事。細心地將林則徐上述言論對照排比,不難發現,林的這些話都是戰爭爆發之後說的,而且是越說越圓,至第五份資料(也最愛被人引用),已是滴水不漏。 我以為,這就需要對林則徐所提到的四項事件,逐一進行考訂。 甲、林在京請訓期間,有無面陳“兵船之來,本在意中”? 對於這個問題,我在本章第一節,引用林則徐與龔自珍於1839年1月的書信往來和1840年12月林則徐致葉申薌的信件,作了回答,即林當時不認為會致有“邊釁”。而至1842年9月,他突然說出“在都面陳”的情節,顯然是自相矛盾,似只能相信前說不能相信後說。 乙、林在廣東時,五次上奏請敕下各省籌防,究竟是怎麼回事? 查林則徐在廣東禁煙時,確有請旨敕下籌防之事,但具體理由和目的均不同。 1839年5月18日,林則徐收繳鴉片2萬餘箱後,擔心鴉片煙船北上販煙,請道光帝下令沿海各省“嚴查”鴉片走私。然而道光帝接到此奏後,並無給各省的敕令。 1840年1月8日,林則徐接奉道光帝斷絕英國貿易的諭令後,再次上奏,用意還是防止鴉片走私。道光帝收到此折後,於1840年1月30日諭令盛京、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各將軍督撫,“各飭所屬,認真稽查,倘竄入各口,即實力驅逐淨盡,以杜來源而清積弊。” 查《林則徐集》等文獻,除此兩折外,並無請敕各省籌防的奏議。為何林則徐自稱有五次之多,我們不妨再擴大一些範圍,繼續尋找。 1839年6月14日,林則徐奏稱,外國商船來粵貿易,須在本國請領牌照,並禁運鴉片。然英屬印度商人利欲熏心,不顧禁令,由外洋“直趨東路之南澳,以達閩、浙各洋”,請求道光帝對此等走私船不必採取以往“空言驅逐”的方法,可以“嚴行查辦”。道光帝接到此折,並未下令各省照辦,但福建督撫卻收到林則徐等人的諮會。此為一。 1840年6月24日,林則徐奏稱,英軍開來艦船10艘,“臣等現各飛諮閩、浙、江蘇、山東、直隸各省,飭屬嚴查海口,協力籌防”。此為二。 前引1840年7月4日林則徐奏摺,稱到粵英軍“於五月底及六月初間(系陰曆),先後駛出老萬山,東風揚帆而去……”,道光帝於8月3日收到此折,已知定海失陷,江浙兩省已有防範,故僅命直隸總督琦善嚴守天津海口。此為三。 由此可見,林則徐在其書信中所稱“五次”入奏,前三次是指防範英國等國的鴉片走私船,後兩次英軍已經開到,戰爭已經發生。 丙、定海、天津之事先期入告又於何時? 查林則徐奏摺,第一次談到定海、天津之事,始於1840年7月4日奏摺,而第二天便發生了定海之戰,可見對定海守軍全無警告作用。道光帝於8月3日收到此折,而直隸總督在此之前已獲定海消息,於7月31日由省城保定趕赴天津籌防,可見對天津也失去預警作用。 丁、林則徐謂事先發給沿海各省的咨文,究竟是怎麼回事? 1840年6月26日,林則徐致其密友怡良的信中云:“各省咨文,前本擬辦,因諸冗棼集,尚未定稿,茲則不可不發;特錄一紙送政,俟核定後發回,今日即繕,仍送上蓋印,用排單馳發也。片稿錄存一份送存冰案,,茲以補聞。”(重點為筆者所標)從這封信中可以看出,前引6月24日林則徐奏摺中提到的“飛諮”各省,兩天之後尚未發出。即便於當日發出,根據英軍的進攻速度和清朝的公文速度,勢必又是馬後砲。 林則徐的諮會寫了什麼內容,可以看一份實樣。 1840年8月1日,山東巡撫托渾布收到了這份諮會。該諮會在歷敘廣東禁煙以來的經歷後,稱: 若由深水外洋,順風揚帆,無難直向北駛……自應飛諮各省,一體防查,庶可絕其弊。 (重點為引者所標) 林則徐的諮會,如同其先前的奏摺,並未預告戰爭,說的仍是鴉片武裝走私問題。而山東巡撫收到此咨文之前,已於7月21日收到浙江巡撫關於定海失陷的諮會,又於7月25日收到道光帝加強海防的諭令。 綜上所述,我以為,林則徐關於“諮會”的奏摺和關於“請敕”的書信,都是在戰爭爆發之後他自我辯解的說法,都是不足為據的。 在弄清林則徐的言行後,應當追究一下道光帝的責任。 我在本章第一節已經提到,道光帝是在皇室成員吸毒、大批毒品逼近京師的刺激下,才採取斷然措施調林則徐進京的,事先並無縝密的思考和計劃。他此時所最注重者,是煙毒能否禁絕,而沒有考慮到後果一類的情事。 林則徐果如其望,到廣州後,第二次奏摺便報來義律答應呈繳鴉片2萬箱的好消息。道光帝不僅在林的奏摺上硃批“所辦可嘉之至”,而且還在吏部擬呈的優敘上,朱筆將林則徐的“加一級,紀錄兩次”改為“賞加二級”。興奮之情溢於筆端。 1839年4月22日,道光帝得到重臣陶澍病危請辭的奏摺,據陶澍的提議,命林則徐改任兩江總督。按照當時官場的普遍看法,兩江總督班次僅在直隸總督之後,位第二,由湖廣調兩江,雖為同品,仍是遷右。但此事又似可反映出,在道光帝的內心中,蘇、皖、贛三省,鹽、漕、河三務似乎要比廣東的禁煙來得重要。他認為林則徐很快就會不辱使命,旌幟北返。 虎門銷菸後,他以為大局已經粗定,只留存一些具體事務待林則徐料理掃尾即可,一切盡可循歸常態。奈何那些不大不小的事項一件件從廣東報來,又是具結,又是交兇,又是續繳鴉片(詳見後節),而那些俯首貼耳恭恭敬敬繳出鴉片的“夷”人們,竟敢用大砲與“天朝”對抗。他給予林則徐的指示,不外乎是那些“計出萬全”,“先威後恩”,“斷不敢輕率僨事,亦不致畏葸無能”等等貌似全面卻無見地的話,說瞭如同白說。一次,他見到林則徐有些游移,竟硃批道“朕不慮卿等孟浪,但戒卿不可畏葸”,鼓勵林與英人對抗。 1839年12月13日,道光帝收到林則徐的奏摺,看到的仍是糾纏不清的“夷務”,深感“殊屬不成事體”!於是,他想出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即將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