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

第9章 第二章驟然而至的戰爭

1839年1月8日,北京,天氣明朗。欽差大臣、湖廣總督林則徐拜別了絡繹不絕的賓客後,於中午時分,開用欽差關防,“焚香九拜,發傳牌,遂起程”。由於是欽差大臣,禮儀規格殊榮,林則徐一行由正陽門出彰儀門,一路南下,直奔廣東。 林則徐去廣東,為的是查禁鴉片。而他的使命,又肇因於黃爵滋。 1838年6月2日,就在林則徐出京前的7個月,以“遇事敢言”而得到道光帝青睞的鴻臚寺卿黃爵滋,上了一道嚴禁鴉片的奏摺。他認為,鴉片屢禁不止,愈演愈烈,原因在於以往的禁煙方法不當。 他稱言:若禁於海口,因稽查員弁貪圖從中獲利,“誰肯認真查辦”,“況沿海萬里,隨在皆可出入”,防不勝防。若禁止通商,不但損失了粵海關關稅,而且販煙外國船停泊在大洋之中,自有奸民為之搬運,“故難防者,不在夷商而在奸民”。若查拿煙販,嚴治煙館,無奈關津胥吏、衙役兵丁、世家大戶不肖子孫、地方官幕友家人從中層層阻撓,難以奏效。若以內地種植替代進口,然“食之不能過癮”,非但外煙未絕,反而內地又生一害。

於是,他提出了一個新方法,制定一項新的法律,限期一年戒菸,爾後查獲吸食者誅。 黃爵滋的這份奏摺,要求改變以往重海口、重“夷商”、重查拿煙販和查拿煙館的老方法,將禁煙的目標,直接對準吸食鴉片的癮君子。也就是說,將禁煙的重點從沿海擴大到內地,變為全國范圍內的捕殺癮君子的國內司法行動。 黃爵滋的這一主張,與他三年前的態度正好相反,那時他主張嚴禁海口。 正為白銀外流而困擾的道光帝,看到這個頗為新奇的建議,沒有立即下決心,而是將此奏摺下發各地將軍督撫,令他們“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具奏”。 由此,道光帝收到了29份各將軍督撫議复的奏摺。 從這29份奏摺來看,同意黃爵滋吸煙者誅的主張的,僅8份,上奏人分別是湖廣總督林則徐、兩江總督陶澍、署四川總督蘇廷玉、湖南巡撫錢寶琛、安徽巡撫色卜星額、河南巡撫桂良、江蘇巡撫陳鑾、東河總督栗毓美。其餘的只主張對吸食者加重處罰,而不必殺頭。但是,所有的奏摺都主張加強對販煙、售菸的緝拿,並加重罪罰。以此看來,所有的奏摺都不同意黃爵滋前引奏摺中的第三點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29份奏摺中,竟有19份主張禁煙的重點在於查禁海口,這與黃爵滋的奏摺中查禁吸食的意見相左;在這19份奏摺中,除桂良、陳鑾、蘇廷玉外,又都不同意對吸煙者採用死刑,這就與黃爵滋的意見截然對立了。更引人注目的是,19份奏摺中的8份,言詞直指廣東,上奏人分別為直隸總督琦善、盛京將軍寶興、湖北巡撫張岳松、陝西巡撫富呢揚阿、浙江巡撫烏爾恭額、河南巡撫桂良、廣西巡撫梁章鉅、江蘇巡撫陳鑾。其中又以張岳松、烏爾恭額、桂良三人言詞最為激越。他們稱言,禁煙須正本清源,鴉片的來源在廣東,要禁煙,須在廣東切斷毒源。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官員不同意黃爵滋的意見呢? 有論者認為,這是琦善等反禁煙派(弛禁派)玩弄花招,改良手法,破壞禁煙的行動。對此,我已經在緒論中表示了不同意見。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中,官員們以揣摩皇帝旨意為能事。當道光帝在諭旨中已明顯表露其傾向時,沒有一位大臣敢用自己的烏紗帽開玩笑,以步後來許乃濟之後塵。僅從奏摺的表面言詞,還難以完全看清他們的內心世界。

我以為,如此之多的地方大吏之所以不同意黃爵滋的意見,是因為他們害怕此舉可能會給他們帶來危險。 按照清朝的法律,殺一人須經縣、府、省三級審理,由省一級判結後,繕寫揭貼13份,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有關衙門,同時以題本報皇帝,由內閣票擬交刑部等核議具奏,最後由皇帝勾決。若吸煙者誅,那麼,如此之多的癮君子,必然會給地方官以及屬吏幕客帶來無窮無盡的工作量(看過清代刑部檔案的人都知道一個死罪案件的文牘數量);更何況這一類案件的審理,很可能牽涉到巨室富戶,那就不僅僅是工作量的問題,而會捲入無窮無盡的麻煩。 按照清朝官員的責成規定,若地方官未能及時宣布本境內消滅了吸食者,無疑是工作不力的表現,應按未完事件例受罰;若地方官宣布本境內已消滅吸食者,那麼,一旦此後發現癮君子,無論該官調遷何處,都應按失察例受罰。這如同第二十二條軍規,地方官無論如何也擺脫不了受罰的命運。

因此,他們主張加強查處販煙、售菸。 ,捉住一個便立下一功,捉不住也無責任可究。當然, 至1838年10月23日,道光帝已經收到28份議复的奏摺,仍未下決心採取行動,而是下令大學士、軍機大臣會同有關部門討論,提出意見。這表明,一切都按照舊有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可就在這時,發生了兩件事。 一是10月25日,道光帝得到報告,莊親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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