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索性做了和尚

第42章 李叔同年譜(9)

索性做了和尚 李叔同 1624 2018-03-16
十月底,普濟寺興建法堂寺,公推弘一大師為“名譽主席”。 十一月,告別普濟寺,先由普濟山中至永春桃源殿,再乘船赴南安洪梅靈應寺,路上由傳貫等法師隨侍。 是月,十六日,南安晉江各縣立小學校長潘北山、林高懷等前往靈應寺請偈,並以教師生活清苦、可否改業一事請教大師。大師言:“小學為栽培人才之基礎,關係國家民族至關重大。小學教師目下雖太清苦,然人格實至高尚,未可輕易轉途。”諸校長聞之深受教益。後大師又向一教師書贈《華嚴經》:“不為自己求安樂,但求眾生得離苦。” 是月,在南安靈應寺作《受八關齋戒法》一文。 一九四一年一月,繼續留住於南安靈應寺。 二月,痔疾發作,仍滯留於南安。 四月,佛誕節後,是大師亡母八十冥誕,大師終日為其母誦經祈禱。

五月,應檀林鄉福林寺之邀,與傳貫、性常法師一行由陸路到福林寺“結夏安居”。 大師於三個月的結夏期間,一方面向僧眾宣講律學,並作題為《略述印光大師之盛德》之講演,同時編撰《律鈔宗要隨講別錄》及《晚晴集》。 秋季,應菲律賓之華僑佛徒之邀,擬赴菲弘法,因太平洋戰爭將起,局勢險惡,在傳貫法師等人的極力勸阻下,決定改期赴菲,因而倖免於難。此後困居廈門鼓浪嶼。 十一月,因泉州佛教界的懇誠邀請,再去泉州,先住百原寺,後居承天寺。 十二月,返回福林寺。九日,《藥師經析疑》編畢。 一九四二年二月,欲在福林寺閉關,因種種原因未成。 三月,大師在浙一師任教時之學生石有紀已由安溪縣調任惠安縣縣長,派曾詞源專程赴晉江福林寺邀請大師去惠安靈端山弘法講經,大師即與之約法三章:“不迎,不送,不請齋。”而後赴惠安講經一個月。

原第204頁圖放271頁李叔同為王吟笙所製印章 四月,弘法圓滿結束,返回泉州,因身體日漸衰老,赴福林寺閉關已無可能,遂居泉州百原寺。 是年春季,著名文學家郭沫若託人向大師求字,遂書寒山詩:“我心似明月,碧潭澄皎潔;無物堪比倫,教我如何說。”書件末尾署“沫若居士澄覽”。書畢委託李芳遠寄贈郭沫若。 五月,在葉青眼居士及溫陵養老院諸人的請求下,移居泉州開元寺溫陵養老院“晚晴室”。妙蓮法師代替傳貫法師隨侍於弘一大師左右,他是大師最後一任侍侶,大師臨終將一切事宜都交由他代辦處理。 此間,大師著有《持非時食戒者應注意日中之時》一文,對“過午不食”的時間作了具體界定。後又為福州恰山長慶寺手書《修建放生園池記》,這是大師的最後遺作。

七月,為李芳遠第一本詩集《大方廣寶詩初集》題詞。 九月,於中秋之日在開元寺尊勝院講《八大人覺經》及《淨土法要》,由廣義法師為之譯成閩南話。這是大師一生中最後的講經活動。 十月,二日,應轉道、轉逢二法師之請,為其書寫大殿上的柱聯,因過於勞累,舊病突發。病後第三天,為晉江中學的高中學生書寫字幅多幅。六日,宣布絕食。拒醫。此後,大師口述遺囑,由妙蓮法師記錄: “當我還沒有命終以前,以及生命終了、死後,我的事,全由妙蓮法師一人負責,其他任何人,毋用於預。”並在文後加蓋印章。 原第167頁圖放273頁弘一大師涅槃相(1942年10月13日·泉州) 大師特意叮囑妙蓮法師兩點—— 一、圓寂前後“助念”時,看到眼裡流淚,這並不是留戀世間,掛念親人,而是在回憶我一生的憾事,為一種悲欣交集的情境所感。

二、當呼吸停頓、熱度散盡時,送去火葬,身上只穿這身破舊的短衣。遺體停龕時,要用小碗四個,填龕四角,以免螞蚊聞臭味走上。應逐日將水加滿,以防螞蟻又爬上去,焚化時,損害了螞蟻的生命。 此後兩日,大師每天默念“阿彌陀佛”。 十月十日,上午為黃福海書益大師警訓。下午,書“悲欣交集”四個大字,交付妙蓮法師,是為弘一大師臨終絕筆。 十月十三日,委請妙蓮法師將預立遺囑寄劉質平。是日又委託妙蓮法師向夏尊、劉質平、性願法師分寄預先書寫之訣別信。 農曆九月初四日晚八時,在妙蓮等法師的助念聲中,弘一大師於泉州溫陵養老院安詳圓寂。 大師圓寂七日後,火化於泉州承天寺。 一九五二年,弘一大師之骨灰及舍利分別於泉州清源山彌陀岩及杭州虎跑寺建塔,後者係由豐子愷、葉聖陶等人捐資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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