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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連載10】捱過燙的小孩都躲著火

幸福深處 宋丹丹 1533 2018-03-16
我們是1997年1月2日離的婚。那天早晨我們約在劇院門口見面。 之前他對我說:"丹丹,我們在一起生活的時候是模範夫妻,所以分手時也要和和氣氣、高高興興的,這對我們彼此都好。"我說"好吧"。 對他的話,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們挽著胳膊一同走進了人事處。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銅鈴一樣,"你們倆--要離婚?!" "是啊。"我一臉笑容,生怕別人以為我很痛苦,或者為我們惋惜。 要想離婚我們必須帶著結婚證。像往常一樣,英達把它落在車上了,當然要由我跑到樓下去取。 劇院開好了介紹信。我們找能辦手續的地方。我們是開我的車去的。一上車英達就對我說:"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愛到盡頭,覆水難收 愛悠悠,恨悠悠 為何要到無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溫柔 給我關懷,為我解憂 為我憑添許多愁 在深夜無盡等候 獨自淚流 多想說聲真的愛你 多想說聲對不起你 你哭著說情緣已盡 難再續,難再續 就請你給我多一點點時間 再多一點點溫柔 別把一切都帶走 就請你給我多一點點空間 再多一點點問候 別再讓我獨自難受 我哭成了淚人,沒說一句話。 我們先去東城區街道辦事處,因為結婚登記是在那兒辦理的。去了以後才得知離婚在中山公園裡面辦。隨即我們把車停在了公園門口。 那天特別冷,地上是厚厚的結了冰的積雪,公園裡靜極了。英達總怕我滑倒,緊緊地摟著我。我們彼此間掏出了最心底的話,好像不是要去離婚,而是在約會。

"英達,我有兩個請求。"我說。 "你說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隨時可以去看他。" "當然,你是他的媽媽。" "第二,爸爸(英若誠)的病越來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訴我。" "我一定會告訴你,他是你的親人。" 當他非常肯定地給予我以上答复的時候,我感到很踏實,似乎除了這兩樣,再也沒有什麼好牽掛的。 當然離婚不是在中山公園,最後我們到了戶口所在地丰台區街道辦事處。那天不辦離婚,可我們是"名人",為我們破了例。

第13節:有了一個兒子(圖) 巴圖兩歲,戴著爺爺的眼鏡 晚上我們拿著離婚證分手了,10年的姻緣結束。 離婚前我還對人說過:"有的人希望自己年輕,回到18歲。而我只愛現在的年齡。因為18歲你還什麼都不可知:你該做什麼工作?嫁給誰?生孩子疼嗎?而我現在已經基本功成名就了。我做著最喜歡的職業,嫁了我最愛的男人,有了最健康的兒子。"這下好了,我的年齡不可能回去,生活卻都回到了原點。我又像個剛剛畢業的學生,提著兩隻箱子,沒有家,沒有前景。 當英格麗•褒曼與羅塞里尼相戀並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時,曾飽受世人非議並被好萊塢拒之門外。蕭伯納對她說:"上帝要成就一個偉大的女演員,必會讓她受到挫折。"這句話一直是我前行的力量。

一場婚姻的瓦解讓我痛苦,更讓我醒悟。這不是兒戲,我離開的不僅是一個人,一個家庭,還有昨天的整個世界。我打亂的不僅是這個家庭中每一個人的生活,還有他們的整個世界。 假如現在你問我:"離婚你後悔嗎?" 我一定會誠實地回答:"不,我不後悔!" 但你如果問我:"如果回到那時再重新選擇,你還會離婚嗎?" 我同樣誠實地回答:"不,我不離!"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是要背十字架的,是要經受一些委曲、忍耐一些寂寞的,是要更多地替別人考慮的。打碎了一個家庭,便無法修補,受傷害的不僅僅是夫妻二人,還有彼此共同的親友和孩子。而要建立起一個更美好的超過從前的家是件十分困難的事,需要太多的運氣和緣分。只是我屬於特別幸運的一個。

我很認真地檢點過自己,疏忽了什麼以及錯過了什麼,我得出很多經驗,很多教訓。但是事情太蹊蹺,突如其來,容不得拐彎,容不得再回頭。所以關於婚姻,沒有誰配得上做誰的楷模,有緣時隨便怎樣都好,緣盡時一切灰飛煙滅。 "捱過燙的小孩都躲著火。"我是捱過燙的。我猜想命運即如此,一定有一些坎坷無法繞過,一定有一些黑暗必須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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