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曹操大傳

第3章 第二章仕途初登嶄露鋒芒(1)

曹操大傳 王义祥 1693 2018-03-16
公元一七四年,也就是東漢靈帝熹平三年,曹操剛好二十歲,已是一個非常成熟的青年了。他的才華開始顯露出來,許多人都知道有一個叫曹操的小伙子。 於是,曹操經過推薦,被選為孝廉。孝廉就有了做官的資格,這在許多求官讀書人中,是渴望而不容易得到的。有的甚至奮鬥了幾十年,才得到一個孝廉的資格。就以與曹操同時推選為孝廉的人來看,曹操也是最年輕的一個,甚至他是唯一一個三十五歲以下的。一般都在三十五至四十歲之間,還有不少已經過了五十歲的。可見孝廉資格的可貴和不容易得到了。 因此,曹操是同齡人中的出類拔萃者。 但是,曹操的外表形象卻與他的內在實力極不相稱,他姿貌短小,身高只有一五五公分,屬於“矮、短、粗”型。但他好學不倦,比別人更加努力。他以自己的天資並通過自己的努力,總算如願以償,戰勝了許許多多與自己同齡的人,成了最年輕的孝廉。

孝廉既有當官的資格,曹操也就等著做官了。年剛二十歲的曹操,雖然年輕,但他早已等不及了,急於通過仕途,以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抱負。 祖父曹騰知道曹操這個心思,願意成全他。曹騰請準靈帝,給了曹操一個頗為重要的正式官職,這就是洛陽的北都尉,即京城北區警備隊長。 警備隊長具有絕對的武力權威,特別是在京城這個地方,尤其如此。其時,洛陽京城因宮廷原因經常發生兵變,任何一位皇帝為了保證登基後的安寧和平穩,對京城都有許多治安方面的嚴格秩序。任何人都必須遵守這些秩序,而監督維護這些秩序的正是警備隊。 曹操走馬上任的第一天,即召集全體警備隊員開會,首先命令大家暫時各司其職,維持原有秩序,並告訴大家,為管好北區社會治安,必須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面進行整頓革新。一旦新的製度出來,即嚴格施行,絕不手軟。

曹操說這番話,是針對洛陽京城地區的人情世故之風而說的。他早已聽說警備隊長其實不好當,因為要當好,則必須嚴格執法,在執行秩序和製度方面,不能有絲毫移易。而洛陽這個地方,達官顯貴多如雲,裙帶關係也十分複雜,任何時候,任何事情,都有說情的、通融的,致使秩序不能嚴格遵守,制度不能完整推行。曹操認真研究了原有的有關秩序和製度,發現就秩序和製度而言,還是頗為完善的,只是在處罰方面,力度還不夠大,再加上常有照顧情面而放鬆的情況,便使許多秩序和製度形同虛設。 於是,曹操決定從加重處罰方面下手,他覺得處罰應如烈火,才不會有人違犯。從重處罰則有烈火的功效,人們勢必不敢以身嘗試。而加重處罰,又是和不講情面聯繫在一起的。要絕對不講情面,一絲一毫也不要講,才可能杜絕說情風。在這方面,則要如桶裝水一般,不留一絲縫隙,否則,哪怕半絲半毫,也有滲透的可能。曹操又在全體警備隊員會上,重申了上述道理。

曹操負責警備的京城北區有四個城門,按京城有關條例規定,嚴禁非法出城。要出城辦事的,必須經有關方面批准,然後持牌到警備隊換牌,方可出城。持牌要經過審查,換牌也要經過審查,任何一道審查不合格,都不准出城。即使合格,若警備隊認為情況非常,也暫時不許出城。 曹操再次明令重申這一制度,並大大加重了違規處罰。他在每個城門懸掛特製的五色木棒十數根,凡非法出城者,不論皇親國戚,一律用五色木棒活活打死。 這一很重的處罰條例一經宣布,果然引起很大議論,有驚嘆的,有咋舌的,有因反對而說怪話的。不少人抱著旁觀的態度,大有“看你如何嚴格執行”的味道。曹操不管這些,反應各不相同應是自然現象,只有認真執行之後,才會歸於一致。他告誡士兵,嚴守崗位,任何人不得擅離職守。凡有違犯者,即行拿下,當眾處死。

開初,並沒有人來違犯,因為對於這個新來的警備隊長,尚摸不清性格脾氣,誰也不願意冒險試探。況且,不少人也打聽到,新任警備隊長是曹騰之孫,曹嵩之子,而曹騰在宮中頗有發言權,曹嵩也是一個官員。因此,一般人便不敢輕易造次。 但是,數月後,卻有一個人於深夜時分,因事偷偷摸摸出了城。值班士兵很快發現了,立即將其追拿。按處罰規定,士兵可以當場處死他。但是這人聲稱他是大宦官蹇碩的叔父。 士兵當然就不敢輕舉妄動了,因為在曹隊長之前,凡是有特殊關係的人,即使觸犯條例,都一律從寬發落,雖在表面上進行責罰,而實際上並不傷及筋骨。而這次,卻還不是一般責罰,而是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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