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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一章起草人民公社“六十條”

陳伯達傳 叶永烈 2332 2018-03-16
自從寫長文“批判”了彭德懷之後,陳伯達又重新得到毛澤東的信任,要他負責起《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共9章60條,人稱“六十條”。 須知,陳伯達雖是人民公社的“發明”者,當毛澤東在北戴河主持起草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時,並沒有通知這位“發明”者參加。據陳伯達說,其時他也住在北戴河。 《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經過了反复的修改過程: 1960年11月3日,先是下達《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的緊急指示信》。 這封信共12條,人稱“十二條”。根據“十二條”,寫出了《農村人民公社條例(草案)》,這個草案是1961年3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在毛澤東的主持下,由陳伯達執筆起草的。陳伯達曾自述如下:

1961年,在廣州制定的人民公社工作條例60條,是徵得毛主席同意,由我起草的。起草後,我到一些鄉村詢問群眾關於取消公共食堂的意見,大家熱烈地贊成完全取消。後來,即根據各地的經驗,對取消公共食堂問題作了完全取消的新肯定。這個修改過的六十條,也是毛主席要我同各地方同志商議後寫的。 起草個什麼文件,本來並不重要,而重要的是陳伯達終於重操舊業,從危機中解脫出來———這危機始於第一次會議,而在廬山差一點成了滅頂之災,最後隨著“反戈一擊”才反敗為勝。 從《農村人民公社條例(草案)》對農村人民公社作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人民公社是社會主義的互助互利的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原則,避免社員之間在分配上的平均主義;人民公社一般為3級所有,隊為基礎。生產大隊對生產隊實行包產、包工、包成本和超產獎勵的三包一獎制;生產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直接組織生產,組織收益分配;農民可以經營少量自留地和從事小規模家庭副業;……

1961年6月,陳伯達在北京參加了中共中央召開的工作會議,對草案進行了部分修改,取消了部分供給制、公共食堂、社員口糧分到食堂等規定。修改後的條例,稱為《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 1962年9月27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由中共八屆十中全會討論通過。 為了在廣州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能夠寫出《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1961年1月,毛澤東曾指示田家英、胡喬木、陳伯達分別帶一個調查組下鄉,進行調查。 為此,毛澤東還特地找出他1930年5月寫的《調查研究》一文(後來改題為《反對本本主義》,收入1964年出版的《毛澤東著作選讀》)發給每個組員。 關於這次下鄉調查,毛澤東曾給秘書田家英寫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田家英同志: (一)《調查研究》這篇文章,請你分送陳伯達、胡喬木各1份,注上我請他們修改的話(文字上,內容上)。 (二)已告陳明,和你一樣,各帶一個調查組,共三個組,每組組員6人,連組長共7人,組長為陳、胡、田。在今、明、後三天組成。每個人都要是高級水平的,低級的不要。 每人發《調查研究》(1930年春季的)1份,討論一下。 (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陳去廣東。去搞農村。 6個組員分成2個小組,1人為組長,2人為組員。陳、胡、田為大組長。 1個小組(3人)調查一個最壞的生產隊,另1個小組調查1個最好的生產隊。中間隊不要搞。時間10天至15天。然後去廣東,三組同去,與我會合,向我作報告。然後,轉入廣州市作調查,調查作業又要有1個月,連前共2個月。都到廣東過春節。

毛澤東 (1961年)1月20日下午四時 此信3組21個人看並加討論,至要至要! 毛澤東又及 毛澤東像當年指揮作戰一般,向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佈置了調查任務。然後,又是在毛澤東主持下,經過集體討論,由陳伯達執筆,才寫出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 陳伯達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 在廣州寫出草案之後,毛澤東還以中共中央名義於1961年4月25日發出通知,提出了關於當時農村工作中若干關鍵問題的調查題目,其中包括:食堂問題,糧食問題,供給制問題,山林分級管理問題,給農民留一定數量的柴山作為自留山的問題,三包一獎問題,耕牛、農具歸大隊所有好還是歸生產隊所有好的問題,一二類縣、社、隊全面整風和堅決退賠問題,恢復手工業問題,恢復供銷合作社問題以及其他問題。那一時期,毛澤東傾注心血於整治人民公社問題。經過調查研究,經過一次又一次修改條例,才使中國農村從1958年突然爆發的人民公社化運動,慢慢地納入軌道運行。

從1961年8月起,胡喬木患病,毛澤東建議他“須長期休養,不計時日,以愈為度”。這樣,在起草文件方面,毛澤東不得不更倚重於陳伯達了。 陳伯達也幫助劉少奇做了一些文字工作。他參與起草了劉少奇1962年1月27日在中共中央擴大的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他也曾對劉少奇的《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作了整理、修改,並在他主編的《紅旗》雜誌上重新發表。據云,《論共產黨員的修養》在延安發表時,陳伯達也曾作過一些文字整理工作。內中所引孟子的話:“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這是陳伯達建議劉少奇加上去的。 然而,在“文革”中,陳伯達“變臉”,對劉少奇“反戈一擊”。陳伯達所主編的《紅旗》雜誌,成為轟擊所謂“黑”《修養》的主砲———劉少奇“貶值”了,他的《修養》也隨之“貶值”。重新發表《修養》的是《紅旗》雜誌,總編陳伯達;倒過來狠批《修養》的也是《紅旗》雜誌,也是總編陳伯達。這一切,都隨著“政治行情”的漲落而漲落。

順便提一筆,在陳伯達倒台之後,他的那篇《人性、個性、黨性》(載於1944年9卷15期延安《解放》周刊),則被當作“黑《修養》”的“姐妹篇”受到姚文元主編的《紅旗》雜誌的批判———因為那時的陳伯達已是“行情”看跌了,早已從《紅旗》總編的寶座上摔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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