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徐志摩的前世今生

第23章 第二部分一個信仰感情的人迎得美人歸

徐志摩的前世今生 若凡 2560 2018-03-16
1925年春,劉海粟在北平閒居期間,陸小曼因為徐志摩的關係曾拜劉海粟為師學畫,在加上陸母和劉海粟同是常州人,有鄉誼,還有點瓜葛之親。陸家對劉海粟很是器重。有一次劉海粟對陸母提起徐志摩與陸小曼的關係時,陸母就很坦率地對劉海粟說過:“海粟,你我都是常州有名望的世家,女兒結過婚又離婚,離掉再結婚,說起來有失體面家聲,成什麼話呢?”陸母還說,其實他們對徐志摩並沒有反感,只是人言可畏。劉海粟一向視反封建為已任,而且自己也是不服從家裡的封建婚姻而逃出來的,深知無愛婚姻的痛苦。再加上徐志摩和陸小曼,一個是他的好朋友,一個是他的學生,他就更加責無旁貸了。 劉海粟來到上海的第三天,就在功德林請客,慷慨激昂地陳述關於男女愛情和婚姻之間的關係。說男女結合的基礎是愛情,沒有愛情的婚姻是違反道德的。夫妻之間如果沒有愛情造成離婚,離婚後還應當保持正常的友誼。或許已經厭倦了這種三角的關係,或者是劉海粟的一番話觸動了王賡的痛楚,在這次宴席上,王賡同意與陸小曼離婚。

經過一番的周折,陸小曼與王賡終於離了婚。那時徐志摩已在北京,恢復自由之身的陸小曼等身子稍事恢復後,就迫不及待地上北京去找徐志摩。兩顆心歷經苦難,終於走到了一起。 1925年11月間,徐志摩在北京中街租下一處院子,陸小曼搬來同居。雖然,陸小曼與王賡已經離了婚,但她與徐志摩的婚事仍是好事多磨。但比先前所受到的痛苦,現在的阻力都已不算什麼磨難了。眼下對徐志摩與陸小曼來說,最為迫切的,是怎樣順順噹噹地結婚。陸家這邊已同意了,困難的是徐申如仍不開金口。本來徐志摩想托胡適幫他和陸小曼在徐申如面前多多美言,允許他們倆能順順噹噹的結婚。沒想到胡適並沒有能說服徐志摩固執的父親。 無奈之下,徐志摩只得於1925年年底再一次南下,親自回家做父親的思想工作。一對戀人又得分居兩地。在回家的途中,心中牽掛陸小曼的徐志摩在信中一再的叮嚀:“眉眉,好好養息吧!我要你聽一句話,你愛我,就該聽話。晚上早睡,早上至遲十時得起身。好在擾亂的摩走了,你要早睡還不容易?初起一兩夜許覺不便,但扭了過來就順了。”“記住太陽光是健康惟一的來源,比什麼藥都好。”

到達上海後,徐志摩馬上就跟父親見了個面,但徐申如提出,他必須先聽聽張幼儀的意見後,才能決定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事,徐申如認為,徐志摩和張幼儀在德國的離婚沒有徵得雙方父母的同意,是不算數的。現在,張幼儀仍然是他徐家的媳婦。 1926年初,得到家書的張幼儀取道西伯利亞回國,由於戰亂的關係,歸期一拖再拖。可憐的徐志摩在上海一面焦急的等待張幼儀,一面就更加思念遠在北京的陸小曼,在徐志摩幾乎每天一封給陸小曼的信中,表達著他的相思之苦:“眉眉,這日子沒有你,比白過都不如。什麼我都不要,就要你。我幾次想丟了這裡。”“眉眉,這怎好?我有你什麼都不要了。文章、事業、榮耀,我都不要了。詩、美術、哲學,我都想丟了。有你我什麼都有了。抱住你,就好比抱住整個的宇宙,還有什麼缺陷,還有什麼想望的餘地?”對陸小曼的父母,徐志摩也是愛屋及烏,關懷備至:“你那邊二老的起居我也常在念中。娘過年想必格外辛苦,不過勞否?爸爸呢,他近來怎樣,興致好些否?糖還有否?我深恐他們也是深深的關念我遠行人,我想起他們這幾月來待我的恩情,便不禁泫然欲涕!”

徐志摩困在家裡的這幾個月,也不能算是沒有收穫。得知陸小曼已恢復自由身,而自己的寶貝兒子又那樣的堅決,非與陸小曼結婚不可,愛子心切的徐申如也退了一步,同意他們倆訂婚,但形式上還得經過張幼儀這一關,並且,要胡適出面,擔任介紹人。徐志摩見婚事有望,高興得想馬上回到北京向陸小曼求婚,在2月21日給陸小曼的信中,他掩飾不住自己的喜悅:“眉,所以你我的好事,到今天才算磨出了頭,我好不快活。今天與昨天心緒大大的不同了。我恨不得立刻回京向你求婚,你說多有趣。”“我急想回京,但爸還想留住我,你趕快叫適之來電要我趕他動身前去津見面,那爸許放我早走。” 雖然徐申如不想讓兒子早早回北京,但忍耐不住相思煎熬的徐志摩還是於1926年4月份抽空回了一趟北京,與陸小曼雙雙重遊北海。

但徐志摩不能在北京久留,因為張幼儀隨時可能回到上海。終於,1926年的夏天,張幼儀抵達了上海。第二天,她就去拜望徐申如,並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她不反對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事。 過了第一關,徐申如還是不肯爽快的答應,7月9日,徐志摩在硤石的西山上與父親做了一次懇切的交談,但效果並不怎麼理想。在給陸小曼的信中,他提及了自己的不愉快:“眉:我還只是滿心的不愉快,身體也不好,沒有胃口,人瘦的兇,很多人說不認識了,你說多怪。但這是暫時的,心定了就好,你不必替吾著急。今天說起回北京,我說二十,爸爸說不成,還得到廬山去哪!我真急,不明白他意思究竟是怎麼樣!”後來,經胡適、劉海粟等人的調解,徐申如最後勉強答應,但他也提出了三大條件:

一,結婚費用自理,家庭概不負擔; 二,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 三,結婚後必須南歸,安分守已過日子; 為了能與陸小曼結婚,徐志摩這三條都答應。 既然父親同意了他們的婚事,但又不放他早回北京,閒在硤石徐志摩馬上就開始動手準備他的新房,並把新房取名為“眉軒”。 在硤石呆了幾週後,徐志摩終於回到了北京。 1926年8月14日,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海公園舉行訂婚儀式。 10月3日,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海公園舉行婚禮。那一年,徐志摩31歲,陸小曼24歲,胡適是介紹人,梁啟超證婚。 徐申如並沒有到場參加兒子的婚禮。證婚人梁啟超對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也是極度的不滿。梁啟超當著眾人的面,給了他們一頓嚴厲的訓斥:“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以後務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讓他們“勿再做過來人!”事後,梁啟超寫信與其女令嫻,對於他心愛的門徒徐志摩尚係出於憐憫的善意,對於小曼則竟以“禍水”、“妖婦”看待。 “我看他(指志摩)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痛苦更無限,所以對於那個人(指小曼),當頭給了一棒,免得將來把志摩弄死。”又說他愛志摩,怕他將遭滅頂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並說小曼離婚再嫁,為“不道德之極”。

結婚第二天,徐志摩和陸小曼就到清華園梁啟超的寓所申謝。 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陸小曼奉徐申如之命回到浙江硤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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