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記憶碎片

第10章 -2

記憶碎片 张立宪 17102 2018-03-16
讓我繼續歌唱八十年代。 那個年代,百廢待興之際,有一句特別有名的話,“把失去的時間奪回來”。失血過久的肌體突然恢復了正常的血液循環,難免會興奮異常,流動加速。人們的讀書熱情就像六年不讓泡妞的拉塞爾·克羅(14)被突然扔在梅格·瑞安面前一樣,怎能不荷爾之大蒙? 拿電影來說吧。 1985年,北京舉行法國影展,一部《火之戰》(15)的票被炒到了七十元一張,而那時我上寄宿高中一個月的生活費是十五元,這張票夠生活一個學期——這部片子如今出了DVD,可以用七塊錢買張D5,約等於一個麥香魚;1989年,《走出非洲》在武漢的一家音像資料館放映,大屏幕投影,畫質模糊得如同氣象雲圖,配音糟糕得如同街女拉客,但仍是萬人空巷,成為那兩個星期內戀人之間的最佳禮物,文化人之間的最佳話題,多少人如醉如痴,感慨奧斯卡是多麼實至名歸——十五年後,當年那個連看三遍的漢子與我一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突然停下腳步,揪住街邊小店飄出的一縷音樂——“聽,《走出非洲》!”

拿書來說吧。看過憋到極限的山洪噴薄而出的情景,你就能理解為什麼一本能讓那麼多人看得淚如雨下;你就能理解《日瓦格醫生》的出版是比如今美國攻打伊拉克更讓人們奔走相告的消息;你就能理解一個姑媽是書店員工的人能得到多少人的獻媚;你就能理解一個姑娘為什麼能讓你像個瘋子一樣寤寐思服心旌搖盪——在十幾年後的這個春夜,你仍能想起她捧讀《天使望故鄉》(16)的樣子:頭髮枯黃,腦袋埋在書裡像個蝦米,戴著大大的眼鏡,嘴出神地抿緊,兩條長長的腿緊張地交結在一起,渾然不知世界的轉動,還有你的存在。 中斷的時間鏈條被重新接上,不管新的,還是舊的,在你眼中都是簇新的。你既在爭奪失去的時間,又在與世界一同前行,你既在溫故,又在知新,那時候的中國,比誰都豐富,我們在用一天走別人幾年的路,太陽每天都是新的。

與師兄師姐們相比,我們這一代生逢其時,沒有被失去太多的時間,反倒是別人被壓縮的時間也釋放到我們的校園。知識大潮湧來的時候,正值消化力和吸收力最旺盛的青春期。在自己最能讀書的年齡,有大把的時間可以讀書,有大把的書可以讀,有大把的人可以一起讀,世上還有比這更讓人愉快的事情嗎? 孟德斑鳩說:沒有。 至今想起來,仍是幸福的感覺湧遍全身。 從初中時看到浙江文藝出版社的三冊刪節本,知道這是生活方式腐朽沒落的江青最愛看的外國小說,驚詫於書中“郝思嘉”、“衛希禮”的譯名開始,我就開始了尋寶之旅。就像段譽被喬峰帶到丐幫,杏子林中,商略平生義,四周高手如雲,每一個人面前都要抱拳作揖(17),而我在書海裡,見到每一本書都要說一聲“久仰”、“與君相見,幸何如哉”,然後一見如故,聯榻抵足而眠。

啊,我的勃蘭兌斯(18),我的威廉·曼徹斯特(19),我的《流放者歸來》,我的《伊甸園之門》(20),到買到十二本全套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選集,整整半年沈浸其中,看得手心冒汗體似篩糠時,這種探寶旅程達到了高潮。當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廣場上,突然想俯下身親吻那片骯髒土地的時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窩裡,赤身裸體,泣不成聲。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崗位,一個月工資和獎金加起來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著喊著要上夜班,這樣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補助,很大一筆錢耶。 匯報這個帳目不是為了哭窮,而是為了顯富——兩年後,國家普調工資,我一個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你的工資是六七百元,可那會兒的書還是按照人們一二百元的工資水平定的價呀!

這是我另一處生逢其時的幸福生涯,並且更愉快的是,此時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戀了,不用把錢捐給那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真是——從來沒這麼款過。 中華書局二十冊一套的是58.2元,精裝的《劍橋中國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塊,兩本一套才8.45元,而兩本的《伊加利亞旅行記》你知道是多少錢嗎? 對不起,猜錯了,是三元整。 你覬覦許久的美書(有人反對我創造出這個詞嗎?),終於可以被你如願以償地搬回家了。記得那時總是哥幾個一塊去書店,分頭覓食,那廝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淺藍色的書。” “你大爺的!”我的色盲並不怕人笑話,可畢竟書店裡有那麼多人,如果讓我循色找去,結果捧著紅寶書回家,豈不污了讀書人的名頭?

“是左琴科(21)的《一部淺藍色的書》。” “哦。”我的臉羞得連自己都知道那是紅色了,“幫我暖住!” “暖”是我們之間發明的淘書專用詞,類似抱窩的母雞孵小雞,要將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邁克爾·泰森來搶都不給。 抱著一大堆書到結帳處,一邊從口袋裡排出幾張大鈔付帳,一邊吩咐人將書用牛皮紙捆紮起來,那種感覺跟二奶押著大款席捲燕莎賽特(22)沒什麼兩樣。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開紙包,一本本書拿出來,捧在手中,許多還是老相識,當年在圖書館就一見傾心,卻直到現在才真正屬於自己,平展的頁面,整齊的切割,把鼻子湊近,嗅一下誘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個字眼叫“物流”。應該說,當年的物流是很不發達的,這是商品經濟不完善的癥結,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一樁好事——你到任何一家書店,都忍不住進去看看,並且總能發現在別處找不到的美書。美書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個城市,去考察一下當地的書店,像燕子積巢一樣往家裡搬書,這是一個多會過日子的男人啊。 1993年的上海國際電影節,是我第一次去這個繁華的都市。住了兩天組委會給安排的豪華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個朋友搬出銀星賓館,住到了旁邊的交大招待所,然後,他去淘碟,我去買書。 讓出租車拉到一條書店雲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著兩大包書走到街邊,正要攔手招出租車,卻又停下,咬咬牙衝進書店,將剛才猶豫半天的《經史百家雜抄》暖住,才心滿意足地回到住處。為了彌補開銷,只好和室友食紅燒牛肉麵兩碗——真是好吃。 室友買回一大堆老電影VCD,後來他轉戰“東方時空”,與戰友們攢出流芳一時的《分家在十月》(23),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這套曾國藩攢的《經史百家雜抄》再也沒見在江湖上出現過。

朋友是用來喝酒灌醉的,但用來買書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強經常相互為對方買書。說實話,北京人當時生在福中不知福,逛書店反倒沒有我這個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務印書館,看到大學時讓我們秉燭夜讀傳誦一時的,狂喜莫名,怒買三套,分送兩人。天可憐見,這套書再沒重版過,據說是因為版權問題。 他們感動之餘,看到好書也經常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鮮冷面,飯桌上掏出準備敬獻給對方的書,居然都是《停滯的帝國》(24)。 還有人記得中那香豔的一幕嗎?奧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書—— “奧利弗,照你這樣坐在那裡就知道看我讀書,這次考試你恐怕要過不了關了。” “我沒在看你讀書。我在讀我自己的書。”“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爾瞟上一眼。讀一章書瞟一眼。” “你那本書章節分得好短哪。” 這一段饞得我不行,想紅袖添香夜讀書的情景也不過如此了吧。 儘管這一境界沒有達到,但到我結婚時,人生理想還是實現了一部分——依靠多年來的辛勤積累和多方採購,我終於為自己創造了一個一伸手就能拿到書的環境,從床到沙發,從廁所到飯桌,俯仰皆拾。 不能像奧利弗一樣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書的,是加我在內的三個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設有高大的書架——出自同一個設計師之手;三家的藏書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塊買的;書的擺放也基本一致——全是採用我的編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樂的時光。飯後一人抱著一大桶可樂,相互炫耀自己讀過的書。背是背不下來的,但可以從書架上取下書,掰到那一頁,然後念起來,要掰不著,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馬桶。

三人讀書,相互印證,彼此發現,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華首發在上的,覺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頭豬來我家吃炸醬之面。飯後我向伊推薦這篇小說,冷冷地說句:“快,看。”——注意,吃過蒜之後,跟朋友說話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噴發,將其熏暈。然後,我去午休。 春夢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廝如同牛吼的哭泣。 愛情的另外一種譯法 最近生活中發生了一樁小小的笑話。一位朋友在英國,某一天逛了倫敦的書店一條街——查令十字街,為我買了一本期待已久的書(84 Charing Cross Road),然後寄往北京,還興沖沖地先用數碼相機將書拍了照mail過來,讓我預熱一下。結果,不幸的很,這本書在大英帝國的郵政系統兜了一個圈子,又回到了朋友的手上——她將收件人與寄件人的位置弄顛倒了。

其實以我的英文修養,肯定啃不動原版書,但對於這本書,還是希望能保留一本,因為它被譽為“愛書人的《聖經》”。 這本書講的就是一個紐約愛書人通過書信往來在倫敦一家古舊書店(書名即是這家書店的地址)淘書並建立深厚友誼的故事。來往的書信被她匯集成此書,成為讀書人的掌上明珠。剛被台灣翻譯出版,譯者便是一位古舊書店的工作人員。 不管是原版還是中文版,得到這本書都並非易事。好在,根據原著拍攝的同名電影已經有DVD出售,約在半年前,我買到了。該片由美國哥倫比亞公司1986年拍就,片長100分鐘,擔綱主演的是演技派演員安妮·班克勞夫特和安東尼·霍普金斯,拍的真是無可挑剔。後來查資料得知,該書還曾被BBC於七十年代拍過一個電視電影。 且慢高興,我敢擔保,即使你看到這張影碟,最大的可能也是與其失之交臂,因為,影碟被碟商譯成了一個聳人聽聞的動作片名字——《迷陣血影》。 所以,你也許注定與查令十字街84號無緣了。 所以,請允許我複述一遍這個非常簡單的故事。 窮困的女作家海倫受不了紐約昂貴庸俗的古舊書店,便按照《書評周刊》上的地址,給位於倫敦查令十字街84號的馬克書店(後來被海倫派去倫敦偵察的好友形容成一家“狄更斯時代的書店”)寫了一封信,求購一些絕版圖書。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書就來了,那些書令海倫的書架相形見絀。雙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達成,除了海倫有一點點麻煩,她是個連付帳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說將英鎊換算成美元了。馬克書店的經理弗蘭克除了滿足她購書的要求外,還給她準備了英鎊和美元兩種發票。 溫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來的書信,很塊就俘獲了遠隔重洋的海倫和弗蘭克。 五十年代初期的英國百廢待興,物資實行配給制。海倫就從美國給書店的店員們寄來火腿雞蛋和香腸,讓他們吃到很久沒有見過的“完整而大塊”的肉。而弗蘭克並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開始在英國各地奔波,出入豪宅,為存貨不多的書店添置新品,踏破鐵鞋,為她尋覓難得一見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書信成為他們平靜流淌的生活中無時不在的旁白。 海倫不是沒想過去倫敦看看書店看看弗蘭克。她終於有了自己的積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費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著她留在了紐約。她只好給弗蘭克寫信:“我陪著我的牙,而牙醫卻在渡蜜月,他的結婚費用是我出的……” 弗蘭克只好為她和剛剛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書照買,信照寫。 到了這一天,海倫的信三個月後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蘭克於1968年12月22日病逝。 海倫馬上趕到查令十字街84號。走進即將被拆遷的馬克書店時,距離她第一次給這裡寫信,已經過去了二十年。 她笑著對空蕩蕩的書店說:“我來了,弗蘭克,我終於來了。” 影片讓我對原著更加渴望,因為通過膠片來訴說圖書的故事,總顯得不太解氣。不過,看平靜的生活圍繞著他們的討書買書談書一幕幕展開,彷彿將惟一彩色的道具放在黑白環境裡,使原本素樸的書本也顯得絢麗,一如荒漠甘泉。 事關讀書的故事總是令人解頤。 海倫對一本英文版《聖經》極為不滿,在給弗蘭克的信中說英文翻譯簡直是想毀掉這本世界上“最美的散文”,建議拿拉丁文版對照來讀,才不致暴殄天物,並出賣了她的七大姑八大姨的說法加以佐證。可愛的女人,總是將自己試圖保守的機密在另一種心情下泄露無遺。 弗蘭克看到紐曼的《大學宣道集》,寫信問海倫:“有興趣買初版的嗎?”同時叮囑店員為她留下來。鏡頭馬上從倫敦切到紐約,海倫對著空氣質問:“你有初版的《大學宣道集》,只要六美元,居然還傻傻地問我'你要嗎'?”“親愛的弗蘭克:是的,我要。我本不在乎是不是初版,可這本書的初版!……” 等她收到這本有百年曆史的初版書後,寫信對他說:“我佔有它有一種罪惡感,那麼漂亮的封面和燙金,它理應屬於某個英語國家的圖書館才對。” “這是個墮落頹廢的年代,他們居然把漂亮的舊書頁撕下來當包裝紙。上面描述的是一場戰役的中段,但我已經看不出是哪場戰役了……”海倫在信中抱怨,又該可憐的弗蘭克忙活了。 在一家豪宅,弗蘭克見到了幫海倫遍尋不著的伊莉莎白一世時期的情詩集,以書店全體員工的名義寄給她。 “你們相信它是在我生日那天寄達的嗎?這是我擁有的第一本鑲金邊的書。可惜你們太客氣了,將字句寫在卡片上,而非扉頁上。你們全都是愛書人,惟恐會減損書的價值,其實你們已經為書的主人甚至書未來的主人提升了它的價值。”海倫在回執中興奮地絮叨。 …… 1969年1月8日,海倫收到馬克書店通報弗蘭克的死訊,那封信的最後一句是: “你還要我們尋找你所訂的書嗎?” 該說說海倫和弗蘭克之間的事兒了。 海倫的愛人死於二戰,她終身未嫁。弗蘭克則有妻子和兩個女兒。一大兩小三個女人會收到海倫寄自美國的尼龍襪,弗蘭克的太太也和海倫雅謔幾句:“弗蘭克給你的照片夠難看的,但他狡辯說本人比照片帥多了,我們就讓他臭美去吧。” 一切看來都那麼正常,正常到兩人相識二十年卻吝慳一見,正常到兩人通信數百封而未涉一個“愛”字。 但是,弗蘭克死後,他的太太寫信給海倫說:“不怕你見笑,有時候我還會嫉妒你。” 馬克書店的店員們把海倫想像成一個“年輕,成熟,時髦”的女人,海倫老實告訴他們,她“和百老彙的乞丐一樣時髦”。就是這樣一個執拗邋遢的女人,將驕蠻趣緻的女性一面全都呈現給弗蘭克,她會為一本欺世盜名的書而衝弗蘭克發飆,將滿腔怨氣傾洩到打字機上,然後突然收起霸道,對著空氣嬌媚地笑了:“弗蘭克,你是惟一了解我的人。” 獨身的海倫是自由的,而弗蘭克眼前連這團自由的空氣也沒有。他只能努力讓自己正常地度過二十年的光陰,只是在某一刻,他會注意到書店中駐足的一個女子,[奇`書`網`整.理提.供]大概就是他想像中那個女人的模樣?她說她來自美國,他的眼光一下子變得熱切,卻又不是,他好像習慣了這種失望和等待。電視機裡在轉播紐約元旦嘉年華的情景,廣場上人多如織,他的眼睛在搜尋什麼? 只是到了打烊的時候,書店裡再沒有別人,最柔軟的情思才在這一刻展開,他會讓自己的眼睛盯住某一處,款款道來。此刻,那個女人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身罩破舊的睡衣,翻看著他撫摩過的書,點燃一支煙,不時發出一聲聲咳嗽。 弗蘭克死後,海倫來到查令十字街84號,站立的地方,正是他深情凝視的所在。 經過了二十年歲月的打磨,他們的眼神都那麼一致。 海倫所推崇的英國玄學詩人、散文家多恩(John Donne;片中譯成鄧恩)有一句話:“全體人類就是一本書。當一個人死亡,這並非有一章被從書中撕去,而是被翻譯成一種更好的語言。” 我想,當愛情以另外一種方式展現鋪陳時,也並非被撕去,而是翻譯成了一種更好的語言。上帝派來的那幾個譯者,名叫機緣,名叫責任,名叫蘊藉,名叫沉默。 還有一位,名叫懷戀。 不讀書主義 關於讀書,有一些迥異於社會主流道德的價值判斷。比如偷書,在讀書人看來並不羞恥,反倒是一種榮光。三七就寫過一篇《偷書者說》,文尾說自己“還有些道德上的自責,為了解決良心上的問題,我偷了一些倫理學的書”。 但坦白地說,我儘管幹過假冒簽名本的事兒,但偷書的義舉,並沒有足夠的膽子參與。只是有一次…… 那年,普魯斯特的由譯林出版社翻譯出版,這絕對是一件盛事,我當然不能錯過。但納悶的是,這套書洋洋七卷,我去的那家書店卻只有前三冊,不知道是出版社陸續推出,還是由於物流不暢。又過了半年多,才買到後三冊,獨缺第四。 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和師弟在中華書局讀者服務部看到全套的,長出一口氣,抽出老四,記得還有一本汪榮祖的《史傳通說》,一塊到付款台交錢。普老四卻被服務員甩回,說是不拆開單賣。 “可我原來就是拆開單買的呀。”我急道。 服務員卻很文靜地對我說,拆開了別人要買整套的可怎麼辦,也該為書店想想啊。 我的頭馬上大也,想原是從另兩家書店買了普氏六兄弟,那本老四,還不得流落到天涯海角? 這時師弟拉了拉我。我完全知道他的意思: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而大兵——哪怕是橫掃伊拉克如卷雲的美國大兵,如果遇見中國的售貨員,也是有苦難辯的。 走出書店,寒風呼嘯,想到從此普氏不團圓,幾欲放聲一哭。 又走了幾步,師弟擠擠我的肩膀,然後掀起自己的軍大衣,從裡面掏出一本散發著他體溫的書。 《索多姆和戈摩爾》——第四卷! 我只覺風也輕柔。 七卷被我莊重地堆在床頭,精裝,書脊有道道金光,好不體面;挺括,味道如同漚爛的麥秸垛,好不幽香。 有朋自遠方來,看到後,做大驚小怪狀:“哇,你居然有這種書,一共才印了三千五百七十五套耶。” 我心中暗笑,又來了一個版本學家、印數學家。 他開始炫耀自己的學問:“這可是現代主義文學的開山鼻祖。” 我並沒有被他唬住,馬上見招拆招:“是的,寫得優雅極了,精緻極了。這種書在一間充滿陽光的屋子裡讀起來,感覺非常好。” “對,再放點兒肯德基(25)的薩克斯風《Going home》,真是enjoy。”娘的,他居然吐出了洋字碼。 所幸我不是匹諾曹,所以儘管這套書一年多以來只看過前言和六七頁正文,但我的鼻子軟軟的,短短的,一切還正常。 我倆頭頭是道地談著,興高采烈地附和著,相見恨晚地對誇著,寒舍中頓時飄滿了高雅無比又虛無縹緲的書卷氣。 嗟乎天,嗟乎天!我悲哀地發現,終於讓自己生活在一個伸手就能拿到書的地方後,我讀書的巔峰狀態卻已經過去。像這樣的重體力活,要不趁著年富力強的時候啃下來,就一輩子也看不動了。 原來讀書也分青春期和更年期的,一個人要是在青春期不抓緊幹活,等到了更年期,就會跟才娶得起媳婦的老光棍一樣,對書的那種渴望已經力不從心,縱使有慾望,也顯得有些勉強。 我確實地知道,自己老了。 後來看到一個詞兒叫“功能性文盲”,意即一個人先期儲存的見識往往會成為後來吸收新東西的障礙。那些事情那些人那些書,使你成為現在的你,於是你就有了成見,再讀書,就不是一張白紙任意描畫,而是順我者昌逆我者呸了。 是啊,讀了這麼些年書,也該歇歇啦。 但是,十幾年來養成的慣性,已經如同老夫老妻之間培育出的親情,儘管激情不再,卻又實在想不出還能干點兒別的什麼,所以還是繼續把書買下去,讀下去。 這時的我,已經能夠比較超脫地看待讀書這件騷事了,更願意用後現代的眼光來消解它,將其視為一樁行為藝術:款哥可以用純毛地毯原木地板來裝修房子,更款的哥可以用鱷魚的陰莖皮來裝修自己的臥室門扶手,窮哥們的屋子也不能閒著啊。而裝修我們房子的最合適的材料,就是書。它不僅價廉,而且高雅,還免了一步到位然後日益破敗的尷尬,可以時買時新,還可以愈老愈香。套用錢鍾書的話,款哥的裝修就像女人,老了就不值錢,窮哥們的裝修就像酒,越老越值錢。 我開始向周圍的豬頭灌輸我的這一理論,一些從骨子裡透著高雅的人對我嗤之以鼻,但我反駁道,你買書就全是為了讀並且都能讀完?你讀完這些書再拉住一個姑娘向人家孔雀開屏不也是一種虛榮?都是為了滿足虛榮心,用不著這麼精巧的不老實。 是的,就要理直氣壯地接受這門學問並付諸實施,哪怕你買回書來束之高閣純粹就是當成裝飾材料來用,也沒什麼好丟人的。你總比花幾千塊買身假冒名牌西裝的人要務實;你總比花掉幾萬塊公款吃一桌豪門盛筵的人要道德;你總比買一個歲數比他女兒還小的姑娘挎在身邊的人要高尚;你至少不像那些在大街上手持大哥大指手劃腳的人那樣阻塞交通擾人視聽——我進行這番辯論的時候,馬路邊停下自行車打手機的人正大行其道。 確是沒什麼好丟人的。其實你看看那些廣徵博引的學問家寫的東西,如果你能翻出原著的話,我可以打賭,他們引用的段落絕對不會超出那本書的前六頁——沒準兒還就是內容提要上的幾句話呢。 這種行為藝術進行得最興奮的時候,我恨不得寫一本《書籍裝修美學》,和那些美化生活的書擺在一起,肯定能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虛榮心的需要。 雖然書沒出,但至少,我那點兒少得都發愁怎麼花出去的錢有了合適的用武之地。 如果你接受我的觀點,請聽我絮叨一下我的書籍裝修美學六大要點: 一,質地。你大概會說,既然不是為了讀,那還不如直接買一些空書皮擱那兒省錢又省事,沒準兒你還靈機一動準備印一些儼然擺放整齊的書脊的牆紙來申請專利大發其財。 ——快收回這個念頭吧!聰明往前多走一步,就成了小聰明。真正的貴族一定要用最地道的材料,哪怕在尋找地道材料的征途中累死。你可不能像那些喝杯卡布其諾咖啡就以為自己是上等人的人那樣,睡覺前連牙都不刷。 二,高雅。像那些《情書大全》、《如何成為百萬富翁》之類,趕快扔掉;像那些他老人家自掏腰包出版的個人文集或詩集,比如見招拆招出的這本,趕快扔掉,儘管這些書印數極低堪稱孤本,並謙恭地寫著讓你老人家斧正;像那些色情小說或情色小說,趕快扔掉——不!趕快扔給我,要實在捨不得,也一定要塞到床底下。 三,孤僻。要注意收購一些很難見到又確實不俗的書,印數是你選擇的第一參考。看葉兆言的一篇文章,說自己買範煙橋(26)的《茶煙歇》,只印了一千多本,“記得我當時買一本,完全衝著印數低。”說得真老實。別人家看不到的書在你處比比皆是,既能讓人驚訝讚歎一番,又可以讓一位姑娘有理由向你借書——這個藉口是那麼充分,因為那些書是那麼難得一見。 四,配套。這並不是說你要買那些整套的書,比如一套三十多本的隨筆叢書,你若照單全買只能證明你的惡俗,但要是只挑一兩本買反倒顯得你眼光精到口味奇刁。我所說的配套,是指藏書要成系統,如錢穆黃仁宇唐德剛,他們的著作一開始不是由一家出版社出的,一定要收集個全,包括他們的夫人和弟子的書,包括評價紀念他們的書,這樣不僅顯得你苦心孤詣學有所成,更可以讓那位姑娘有理由經常不斷地找你,免得借了一本書便續不上勁。 五,陳舊。要盡可能買一些老版本的書,不僅可以省下一大筆錢——中國的圖書漲價的速度比電視機降價的速度還快,難怪那麼多人投入了電視的懷抱,而且更能裝點門面。假如你手頭有一本商務印書館1974年出版的黑格爾《邏輯學》(精裝本定價兩元六角),別人看了準會對你讚歎不已:“你三十年前就開始研究老黑了?!”你高深莫測地點點頭,儘管那會兒你正呀呀學語。 六,乾淨。你千萬不要有那種在書上勾勾畫畫的毛病。假如你有一千本書,其實你這種業餘選手充其量只能看完六十本,要是塗抹一番,別人馬上就能對比出來:“你有這麼多書,怎麼就看了這麼點兒啊?”但如果你的手不至於那麼多事的話,你盡可以拿出一本嶄新的書說:“寫得真他娘好,我都看了六遍!” 就這樣,我邁步進入了“新不讀書主義”的時代。 中,蕭十一郎和美女沈璧君看到一個栩栩如生的縮微世界,裡面掛著一幅對聯:“常未飲酒而醉,以不讀書為通”。 寫到這裡,古龍忍不住讚道:“這是何等意境?何等灑脫!” 是的,不讀書,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對於那些拿書混飯吃的人來說,讀書沒什麼可誇耀的。我有個朋友是北大哲學系的博士生,研究維特根斯坦,對我說國內能跟他對上話的人不超過六個,如今他已經負笈遠遊,去維氏的故鄉德國尋找共鳴去了。在我看來,他的讀書境界宛如憑力氣吃飯的藍領工人,和飛速準確清點鈔票的銀行工作人員沒什麼兩樣,都是自己的手藝活兒。 不靠書吃飯的人,多是想從書中得到溫暖和指點。溫暖這一項,我們後面單說,而對於那些想通過讀書獲得啟迪學以致用的人來說,其實人生的道理就那麼多,幾句話足夠,根本不用看什麼書。 大學畢業幾年後,我的弟弟也考入同一所大學。我送他去學校報到,先在一家韓國燒烤店痛吃一頓。他像所有步入人生旅途的毛頭小伙子一樣躊躇滿志,還向我討教人生真諦。那天我高興得喝多了,腦子格外好使,人生的一幕幕情景如電光火石般一一閃過,就對他說:“咱娘經常說,'力氣不用也是閒著','少說兩句,別人不會拿你當啞巴賣了'。這兩句話,就夠用了。” 家母只有小學四年級水平,她活得踏踏實實的,這兩句話,也讓我們兄弟受用不盡,比別的話都管用。 看許多讀書多的人,那一肚子學問,只不過保證了他們說話寫文章顯得更漂亮更有理有據,做事情更能給自己找藉口下台階。他們的人生道理,並不是用來指導,只是用來解釋自己的行為。事實上許多做出義薄雲天之事的人,跟讀書多否沒什麼干係。那些喪盡天良的人,也多不是文盲。 把幾本書墊在腳下,確能顯得比別人高些。但你真正的高度,還是取決於自己。 都市裡沒有當初我的夢想 1997年,我離開生活戰鬥六年之久的石家莊,來到北京,開始了職場漂泊。當時心中是很興奮的,那種既衝破牢籠又投入熔爐的感覺。 進駐北京後的一段日子新鮮而刺激,幹的活經常能傳誦一時,口袋裡的錢經常是厚厚的一摞,同飯局的吃貨經常是名動天下的大佬,真的是既有里子又有面子。 但是,但是,缺了什麼呢? 在那三年多的時間裡,換了四五處住所,從地下室到合租戶,也藉宿過別人的辦公室,必須在別人上班前離開及人家下班後潛入。這些並沒什麼值得誇耀的,但一個人扛著自己的小包從一個地方轉到另一個地方,委實可憐,經常感到是個不完整的自己,像玩具風箏在空中飄來飄去。 為什麼會有這種心裡沒底兒的感覺呢?像我這樣的普通人,沒有陳寅恪先生那樣照相機般的記憶力,在讀書的過程中,早已將一些思想、記憶、感覺甚至自我轉移到了書內,好讓腦子不致那麼擁擠。那些讀過的書也已經成為大腦溝回的延伸、小件行李寄存處、謀生手段的一部分。這時的我,已不單純是一具身高一米七十體重六十六公斤的肉體,把那些讀過的書、寫過的字都算進來,才是整個的我。但那一部分,卻被丟在了石家莊家裡的書架上。 當那些書不在你身邊,不能讓你隨時掰開引證一番時,你的思想是不完整的,記憶是不完整的,靈魂是不完整的,自己也是不完整的。於是那段北漂的日子裡,我經常急得一腦門汗,把手伸出去,也是沒抓沒撓的。有人能身作浮雲常傍日,有人能處處無家處處家,有人能將異鄉當作故鄉,有人能將流放當作遠航,但我,卻連那一堆書都離不開。 朋友,在我死後,如果是你來處理我的遺像,一定記著,除了這張肉包骨頭的臉,還要把我身後的那個書架也取進畫框。 用抽屜鎖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愛的書上留下批語 信投進信箱,默默地站一會兒 風中打量著行人,毫無顧忌 留意著霓虹燈閃爍的櫥窗 電話間裡投進一枚硬幣 向橋下釣魚的老頭要支香煙 河上的輪船拉響了空曠的汽笛 在劇場門口幽暗的穿衣鏡前 透過煙霧凝視著自己 當窗簾隔絕了星海的喧囂 燈下翻開褪色的照片和字跡 這首詩名叫《日子》,作者北島,描募的正是我最願意過的一種生活。當我一往無前地紮到北京懷抱裡的時候,卻完全沒有想到,事實上自己就是在遠離那樣的狀態。 如今流行用許多指數來量化一些東西,如恩格爾指數、GDP什麼的,我不知道有沒有一個指數來統計這樣一個時間比重——在你一天醒著的時間裡,有多少是為了溫飽而奔波?姑且稱為“溫時指數”吧,我相信這是衡量一個人或一個城市生活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 北京無疑是全中國“溫時指數”最高的城市。 在北京,每天醒著的時間至少有十三個小時——這首先是一個必須要保證的時間數,其中大約有三個小時需要耗在路上,交通問題是北京最可詛咒的地方;大約有三個小時需要安排各種飯局,飯店老闆是北京最可羨慕的職業;大約需要跑三個地方來辦各種事兒,這裡淨是些沒多大必要但你又不得不辦的事兒;大約能接到三個能掙錢的訂單,最好一個也別推掉,因為打車吃飯租房喝酒買書看演出都需要錢,別人還羨慕你有這麼多掙錢的機會呢;白天跑完了,晚上需要坐在電腦前處理接到的那些訂單;一天跑完了,臨睡前躺在床上,還需要拿出三分鐘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和要走的路設計好…… 坐在馬桶上的時間大約是十三分鐘,因為這是一天中惟一可以看會兒書的時間;偶爾有點兒閒空,會拿出三秒种的時間同情一下自己,看我像一個螞蟻一樣在骨灰盒般的高樓大廈中穿梭,這里居不易。 北京不是我想像的黃金天堂,都市裡沒有當初我的夢想。 但我還是來到了北京,然後繼續懷疑這樣的生活。陳寅恪總結王國維的自殺,說是因為他已經被那種文化所化,我也已經被北京文化所化吧。 我為自己抵抗不住這種選擇而沮喪。也許,我根本就不是一個堅定的人。 如果不是二十八歲那麼年輕,我大概就不會選擇漂泊北京了。 石家莊那樣的中等城市,待著好舒服啊,“溫時指數”好低啊。在那裡,我發明了許多睡覺的方式,如“頭碰頭”,即從晚上十一點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點,或“頭蓋頭”,可以從凌晨兩點睡到第二天下午四點,直到睡得睡不著為止;興之所至下,我可以半夜從床上爬起來,溜達到朋友家裡找他聊會兒天(那個城市出租車的起步價是五元,兩公里,我所需要的路程多在這個里程之內);在那裡生活實在不需要許多錢的,哥幾個去吃次火鍋,飽得直哼哼,算下賬來,七個人花了六十元,我那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交給單位不到六千元就算自己的了……在那樣的一個城市裡,每天只需拿出幾個小時應付一下就可以滿足自己的溫飽,剩下的時間和空間全是自己的:用各種姿勢躺在床上看書,跑遍整座城市去尋覓一張影碟,打麻將和拖拉機的戰士更是隨叫隨到…… 我們往往是抱著學以致用的態度來看書,在悠閒的地方讀書,再去忙碌的城市裡施展,被那裡吸乾你的精血後,然後無聊地老去。我就是這樣甘心把自己交給了一個吸血鬼。 像我比較佩服的兩個人,李皖(27)和三七。李皖在武漢,當年的一幫媒體精英紛紛到了北京或廣州或外國,做成了一些看起來很大的成就,李皖還守望在武漢。這幾年過去後,大家升官發財泡妞離婚買車買房,李皖卻做成了許多事兒。幾個當年的酒友聊起故事,比較一致的結論是,也只有武漢那種寂寞平靜的生活,才能讓李皖修煉成那樣。 當然,不成就什麼事業也行,就像三七那樣,請允許我抄錄一段寫他的舊文: 我們在這世上活一遭,總是需要些證明的,有人用學問,有人用才氣,有人用金錢,有人用不金錢,有人用某種級別,有人用某個類別,有人用發表的若干萬字,有人用陰莖勃起的若干分鐘。 但有一種人,活得很沉默,很市井,很沒勁。 因為他實在懶得跟別人說些什麼。 因為他實在不需要什麼身份來裝點門面。 因為他實在是提不起什麼勁來跟這世界較真。 也只有在石家莊那樣的城市,才能包容三七這樣的活法。而在北京,哪怕你的不作為,都像是在作秀。 讀書是世界上最不壞的事情 2000年的某一天,我從北京回到石家莊。儘管此前也是頻繁往來於這兩座城市,但這一次,卻是怀揣若干份調動文件,要把所有的東西都搬走。 下了大巴,再打車往家趕。出租車馳過的地方,育才街那個電線桿子還躺在路邊,哥幾個曾經穿著大褲衩坐在上面探討人生,美女一個個地從身邊滑過;科技館禮堂如今改成了家具店,而此前這裡周而復始地放著老電影,永遠是固定的搭配,《羅馬假日》配《鴛夢重溫 》,《出水芙蓉》配《魂斷藍橋》,哦,還有我不朽的《野鵝敢死隊》;梆子劇院門口烤羊肉串的小攤依然香煙繚繞,盛夏的傍晚,幾個人將其包下來,躲在阿凱的吉普車後面,光著膀子,喝著冰涼的啤酒……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流浪的腳步何時能停?我分明感到一種惆悵。 檔案、戶口、工資單、保險、住房公積金……一個個公章蓋下來,一張張臉浮現在眼前,一頓酒接著下一頓酒。去保衛處退自行車存車牌(國家事業單位就有這種福利)時,和小李互道珍重。當年單位搬進新辦公樓,淘汰下許多舊家具,我瞄上兩個書架,就想隨風潛入夜,運物細無聲。那兩個書架是六十年代產物——用《U-571》中美國兵的那句話誇一下它:“德國佬造的東西真他媽結實”,我根本移之不動,就去傳達室叫了小李來幫忙(那時還不知道他姓什麼),才搬到宿舍裡。因為這次監守自盜,小李與我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又去閱覽室還書,有若干本實在不願意還了,老著臉說扣我錢吧。錢倒是其次,像《宋詩選注》才七毛三,就是按照規定罰十倍也沒多少——其實這本書已經出了新版的,但我一來喜歡那種小三十二便攜式開本,二來重印次數多的書字體發虛——我是怕被別的借書人罵。但閱覽室的人們說,不用罰錢了,去給我們買些雪糕吧,反正這些書擱回來也沒人看。我忙不迭地下樓,心裡哼著小曲。 拿著保衛處、總務處、閱覽室等一大堆部門蓋過的章,表示都結清了賬,我才得以將調動手續辦完。 再回來,這裡也是異鄉了。 石家莊有幾家書店,幾年來,我見證了他們的創業、興盛或衰敗,也與那些老闆有了不大不小的交情。這次告別,也包括他們。 青園街一家小店,門臉不大,卻頗有品相,老闆下一手好圍棋,是這個城市裡眾多讀書人的經常光顧之地。幾年前,我在這裡發生過一段故事。 有天中午,我踱進書店,店中沒有幾個人。我注意到老闆臉上的表情有些異樣。注意一看,原來正在選書的顧客中有一個人是這個城市的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我們經常要在電視上見到的。 我挑了兩本書,然後去結帳。由於我是常客,所以老闆拿出計算器來算一下,要給我打一個折扣。這大概需要一段時間,我便在旁邊等著,這時一隻手伸過來,將幾本書壓在老闆的計算器上:“來,先給算一下。” 我扭頭一看,書記正往書店外面走,結帳的看樣子是他的秘書或司機之類。 老闆只好將我的帳目先銷掉,然後開始打他們的帳。 大概是天熱影響情緒,或是出於對秘書這一人種的天生反感,一貫被人加塞慣了的我這次爆脾氣發作,用手拍了一下已經擠在我前面的這個人的肩膀:“唉,怎麼回事?” “怎麼了?”那人很奇怪地看著我。 “有沒有一點讀書人的樣子?” “老趙有急事。”那人說。書記姓趙。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急事?”我反問。 已經走到外面的書記聽到動靜,返身走回來,用眼光發出詢問。 “該我先結帳。”我說。 “你這是怎麼回事?!”書記對那個人說道。 老闆先把我的帳結了。 從那以後,老闆給我打的折扣更低,有了好書還先給暖住。我也很得意於他對我的刮目相看,將這段一共進行了六句的對話對周圍的知識分子復述了六次。 與老闆告別,告訴他以後不用給我留書了,他又提起這段故事。我笑了一下,對他說,如今再有人誇我,我就會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要誓死捍衛你說這種話的權利。” 老闆大笑。是的,以後我不再拿這種輕飄飄的榮光說事兒了。我確是曾經勇敢過,但也怯懦過,我牛逼過,但也操蛋過。沒有人知道我內心的徬徨、猶豫、分裂和掙扎,連我自己也看不清。 再也沒有什麼字眼可以概括一個活生生的人,我就是這麼泥沙俱下良莠不齊。 然後,要把這個家搬到北京了。 除了太太的鋼琴和我的“黑格爾”電腦,就是那些書。我拿著角尺和計算器,仔細計算了一下這些書的總體積,然後得出一個結論:要把這些書裝在紙箱裡遷移,共需要五六十個容積為零點四立方米的紙箱。 我叫了一輛出租車,幾乎走遍城市,終於找到一個紙箱廠。與廠家一番交涉,發現適合我用的紙箱只有一種,箱外印的字是“夢中情人超級保險套”,四百磅黑體字,加粗三級,右傾二十五度,陽字立體,格外有氣勢,看了就讓人性起。 站在高大的廠房裡(得有四層樓高),看著一垛垛的紙箱平放著堆到房頂,不得不感慨國人對其需求量之大。我當時腦子飛速地運算了一下,平均每一秒中,這世界上有多少對男女在做愛?天,我居然產生了一些詩意,詩風恰似里爾克(28)。 將六十個紙箱運回家,開始裝箱、編號、用膠帶封好。戰鬥了整整一天,排滿一堵牆的書架終於空了。當年一起往馬桶裡撒尿的另兩頭男人,一個已經離婚,一個已經離了兩次婚,他們的書架早不知失散到何處,我家這塊最後的風景,也在時間的河中消散了。 清晨,石家莊的一家搬家公司將這些箱子搬到朋友提供的貨車上,一路飛奔,到達北京,然後是北京的一家搬家公司守侯在新家的樓下,兩位朋友也應召而來。 當那些“夢中情人”的超級紙箱被堆在樓門口時,鄰居全側目相看,過往少婦全饒有興趣地盯著俺們的襠部,我們的臉迅速羞紅。 把紙箱一個個拆開,將一摞摞書擺到書架上,順便撣掉上面的灰塵,偶爾翻幾頁,憶起當初買它讀它時的情景,發覺這次搬家還是挺好的。 書來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頓下來後,我發現了自己的賤:石家莊的家很小,卻能很舒服地躺著看書,北京的家寬敞了許多,卻經常是一個人躲在最角落的陽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終。難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虛? 不管怎麼說,書還是要讀的。印地安納·瓊斯系列的《聖戰奇兵》一集,瓊斯父子被德國兵抓住。一個德國軍官輕佻地用手裡的一枝鋼筆抽打著老瓊斯的臉,老瓊斯忍無可忍,猛地將其手中的鋼筆奪下來,瞪著他狠狠地說:“你要多讀兩年書,就不會這樣了!”老瓊斯由肖恩·康納利飾演,氣度威嚴,那廝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臉上的肌肉群組成“尷尬”兩個字。 儘管我現在更多的時間獻給了影碟,但對書還是有特殊感情的。中有一集,敵人攻上了“企業號”飛船,船長帶著一個美女東躲西藏的,最後進了圖書館。只見他拿出一個芯片,說是一部什麼小說,然後插進去,諾大的圖書館馬上成了一個三維立體電影世界,演繹著小說中的故事,他們得以混跡其中。這一段看得我很是氣悶——難道未來文明高度發達後,所謂的讀書就是看電影?他們難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義性是任何圖像都取代不了的嗎?他們難道就不擔心將小說拍成電影的導演是張藝謀或張紀中嗎?娘的! 寫到這裡,我不得不也罵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寫讀書的事兒啊,怎麼列舉的例證都是電影他們家的?娘的! 我轉過頭,眼光投向身後的書架,心中突然湧起很久沒有湧起的渴望。 讀書吧,從三十四歲開始。 這個記憶碎片,拉拉雜雜寫了快一個月,一邊越拖越長越寫越多恨自己車軲轆話說個沒完,一邊不時思考著用什麼話來收尾。 再三思量,俺確定了三個結尾。 結尾A(摘自三七《重溫》一文): 重溫是我的樂趣,並不只是新書中才有新的東西。如果一本書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經驗和思想寫成的,它就和一種完整的人生一樣,永遠有新的意義等待發現,永遠能夠拉著我們的手去重新審視自己。這樣的書是一個老友,與你一同成長,分享你的秘密,預見你將要經歷的一些事情,並用他的故事來安慰你、引導你,允許你享用他的頭腦和經驗。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對這樣的一本書,假如我們也會遺忘,那隻是因為我們遺忘了曾經的情感經歷,遺忘了我們擁有過的一些東西,正如我們通常遺忘貧賤之交一樣。 重溫,我們會嗎?我們不會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終點,在那個掛鐘不停地計算我們的時間的夜晚,那個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們也許會被內心的衝動從夢中驚醒,打開手電,來到放雜物的屋子。我們在找什麼?在塵土和蛛網下有一本書。當僵直的手指翻開那些發黃的書頁時,我們的熱淚會奪眶而出嗎? 結尾B(摘自俺曾經寫過的一個貼子): 我是相信年齡這種東西的,現在的我,就是一個三十四歲男人的心態。 二十四歲的我,喝酒是為了以後喝更好的酒,讀書是為了以後自己個兒寫書,交朋友是為了以後有更有面子的朋友,和女孩交往是為了以後能跟她做一輩子這樣的事情。 但是,如今的我已經三十四歲了,我喝酒就是因為喝酒的感覺挺好我就想喝,讀書就是因為那本書闖入我的眼簾我就想讀它,交朋友是因為那個人讓我想跟他在一塊坐會兒,和女孩套磁是因為我想看到她的笑臉,哪怕只是現在,一個略顯長久的瞬間。 我要的生活已經就在我的眼前。我眼前的種種不再是途中的涼亭,過往的街道,甚至就可以做為我死前的風景,死後的墳塋。 在上天結束我的生命之前,讓我能看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不能把手頭的這一本書讀完。 結尾C(為滿足某種帶有強迫症的習慣,湊六句): 這時的我,從事的職業就是出版,深深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垃圾。每年的全國圖書訂貨會,到處都是“做”出來的書,掛羊頭賣狗肉,扯虎皮做大旗,為婊子樹牌坊,拿肉麻當有趣。透過那些五花八門的書,我看到的是被造成紙漿的小樹苗們在呻吟在哭泣。 這時的我,不再吹噓某本書很久以前就讀過,那就像六歲就開始睡童養媳的闊少爺一樣,不具實質內容。 這時的我,不再將一些門面書“漫不經心”地扔在床上,證明著我的口味。對那些難於理解的讀物,我要表示出躲之惟恐不及的敬意。 這時的我,不再追求什麼印數低的偏門書。其實人這一輩子讀不了幾本書的,與其把力氣用在那些旁門左道上,還不如規規矩矩看完幾本口碑相傳的名著有用。 這時的我,經常不忍心去逛中國書店(29)。看到那些簇新的舊書,才知道人類的文明成果並沒有多少被認真吸收,要不這世界也不至於混蛋成這樣。 這時的我,開始打心眼里相信,讀書是世界上最不壞的事情。 胡斐的這一刀,到底是劈向結尾A、結尾B,還是結尾C(30)? 注 (1)網上的名稱叫“北方影武者”,職業編劇,以博覽群書並喜歡掉書袋而在朋友圈中頗有惡名,“鸚鵡”是其暱稱。 (2)關於人體結構的素描口訣。 (3)另一種說法是“少不讀《水滸》,老不看《三國》”。 (4)作者趙振開,即詩人北島。 (5)原話為“十七歲女生的溫柔,其實是很那個的”(李宗盛歌曲)。 (6)這段話的母本如今實在是婦孺皆知了,出自《大話西遊》。 (7)典出金庸。 (8)《江城子》,蘇軾。 (9)顧頡剛(1893一1980),著名歷史學家,民俗學家。 (10)《琵琶行》,白居易。 (11)大藪春彥為日本偵探小說作家,繼西村壽行後,其作品一度在中國流行。 (12)本書作者是博爾赫斯,當時也屬於小眾讀物。 (13)尼采著作,當年也暢銷得近乎流俗。 (14)好萊塢影星,因緋聞不斷而被稱為“種馬”,拆散了甜姐兒梅格·瑞安的婚姻,卻始亂終棄。 (15)一部反映原始人生活的藝術影片,之所以這麼走俏,全是因為據說“裡面的演員都不穿衣服”。 (16)美國作家托馬斯·沃爾夫的著作。 (17)典出金庸。 (18)丹麥傑出的文學批評家,其巨著《十九世紀文學主流》曾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19)美國作家,其作品《光榮與夢想——1932-1972年美國實錄》傳誦一時。 (20)《流放者歸來》與《伊甸園之門》皆為當時轟動一時的美國文學史論著作。 (21)蘇聯幽默諷刺大師。 (22)燕莎、賽特均為北京豪華商場。 (23)一部以《列寧在十月》為藍本改編的幽默劇,反映央視“東方時空”的諸多人與事,在網上流傳甚廣。 (24)全名為《停滯的帝國——兩個世界的撞擊》,阿蘭·佩雷菲特(法)著,三聯書店1993年首版。 (25)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肯尼·基(Kenny G)。 (26)範煙橋(1894-1967),學名鏞,字味韶,號煙橋,著名作家、南社社員。 (27)李皖,樂評人,著有《回到歌唱》、《聽者有心》、《民謠流域》等書,先居武漢。 (28)賴內·馬利亞·里爾克(1875-1926),奧地利詩人。 (29)中國書店是蒐集古籍文物、流通古舊圖書的專業書店,總部在北京琉璃廠西街,並有幾家分店,是書蟲淘舊書的去處。 (30)典出金庸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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