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林徽因

第6章 為林徽因離婚

林徽因 张清平 1078 2018-03-16
春深了,徐志摩已深深地被林徽因所吸引。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怎麼會在感情上如此迷戀這個姑娘。 他喜歡徽因淡淡春山般的雙眉,他喜歡徽因盈盈秋水般的眼睛,他喜歡徽因臉頰上那一對時隱時現的笑渦,他更喜歡和徽因無拘無束地談心。徽因空靈的藝術感覺和她的見解談吐,常常激發出他思維的靈感和火花。 最讓他心旌搖曳的是暮春時節和徽因結伴在劍橋漫步。 他們順著蜿蜒的小河向前走,小河的上游是拜倫潭———當年拜倫常在這裡游玩。小河上下游的分界處有一座小水壩,湍急的水流在陽光下閃著碎銀的光亮,柔軟的水草慵懶地輕拂著水面,叢密的灌木根鬚在河畔的水流裡伸展。靜謐的小徑上,濃陰密布碧草如茵,一輛牛奶車響著輕脆的鈴聲消失在小路的盡頭。綠陰裡,古老的石壁長滿青苔,嬌豔的薔薇靜靜地開放;厚厚的落葉堆積在樹林中,縷縷光線像簇簇金箭般斜射進去。黃昏時分,夕陽的光輝籠罩四野,遠處教堂的鐘聲一聲聲撞入人的心裡……

5年後,徐志摩在《我所知道的康橋》中寫道:“我這一輩子就只那一春,說也可憐,算是不曾虛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雖則碰巧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時期)……說也奇怪,竟像是第一次,我辨認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 徐志摩在這裡抒發了他對劍橋的感情,也抒發了他愛戀中難忘的感情。他生平第一次,深深地體會到了愛戀一個人的痛苦和甜蜜,儘管他與妻子張幼儀已經結婚6年。 6年前,徐志摩還在杭州一中讀高中。當時的政界、金融界名流張嘉到這所浙江省的名校視察。他在視察中看到了徐志摩的國文考卷,嘉許讚賞之餘,回去即託人向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求親,以其小妹張幼儀相許配。張幼儀乃大家閨秀,其兩位兄長張嘉、張君勱均為政界要人,徐申如欣然允諾了這門親事。

兩人結婚時徐志摩18歲,張幼儀16歲。 徐志摩來英國後,張幼儀帶著他們的兒子阿歡也來到英國伴讀。就在這時期,徐志摩愛上了林徽因。 徐志摩的感情來得迅疾而強烈。他認為,他對林徽因的愛是他性靈覺醒的結果,他對林徽因的追求是對愛與美及自由追求的最高體現;他大膽地表達這種情感是出於道德的勇敢,合乎人道的精神、新時代的精神。所以,他要結束與張幼儀無愛的婚姻,以獲得自己的真愛。 他在寫給張幼儀要求離婚的信中說:“……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在徐志摩看來,解除了這種沒有愛情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痛苦。假如沒有這種勇氣,怎麼能談得上改良社會,造福人類。他決心“勇決智斷”,去爭取自己真正的戀愛,真正的幸福,真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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