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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十一、終於離異(1)

半生多事 王蒙 1821 2018-03-16
我必須補敘一下我的父母的事情。在成為地下黨聯繫的一個“進步關係”之後,更不要說在入黨之後,有一個萬能的解釋使我無往而不通透。那就是,人們的一切苦惱,一切不幸來自萬惡的舊社會的製度。不論是貧窮、壓迫、仇恨、欺騙、叛賣、悲苦、惡習、傳染病、迷信、愚昧……都來自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國民黨反動派、蔣宋孔陳四大家族。而在革命勝利之後,在建立了嶄新的平等、公有、翻身、解放的新社會以後,各種死結都能解開,各種忿憤都能釋放…… 在1950年斯大林七十壽辰的時候,我讀到過一篇寫斯大林的文章,說是斯大林擦乾了人們眼角的淚水。這太讓人感動了,一個政黨,一個政治領導人,把千千萬萬個愁苦人的眼淚擦乾了,世世代代苦難嚐遍的勞苦人民,終於破涕為笑,舒展了皺紋,舒放開嘴角,這樣的情景令人何等地感慨!

我一度認為父與母的生活也將揭開嶄新的一頁。一解放,身為華北大學四部研究員的父親穿著灰色幹部服回到了家中,而母親不久也成了區各界代表會議的代表,我還以為從此天下大吉了呢。但是,當我知道父親去了這麼多年解放區卻並不是共產黨員的時候,當我知道父親在華北大學沒有多少事可做,後來應聘到輔仁大學哲學系教書,而且他的課反映並不怎麼樣的時候,我失望了。母親在全國婦聯幼兒園的工作也沒有能堅持下去,很簡單,那裡太辛苦了。而等到我從中央團校畢業以後,父親又把他的離婚的問題提到我的眼前。 是的,不是提到母親面前,而是提到我面前。從一解放起,差不多,總是父親來找我,來訴苦,來出題目,來講他的苦衷,講他這一生有多少潛力被壓制著,因為他的家庭生活婚姻生活太不幸了,他的才能他的資質(這是他愛講的一個詞)是怎樣地被忽視乃至受到不公正的對待。這種狀況有時候讓我痛苦、無奈直到憤慨。為什麼我從十來歲就要背起自己這一代人、下一代人而且還有上一代人的種種重擔!

從理論上我認定,父親與母親離婚有可能為他們創造新的可能,離婚有可能成為一種文明,我來操辦。我曾與全國婦聯幼兒園的楊園長講座過母親的離婚問題,楊園長提出兩點,第一,根據她與母親的談話,她認為母親對父親不無感情。第二,母親的年齡正在臨界點上,她再老一點就會全心全力地只顧孩子,再年輕一點,她會優先考慮丈夫。現在,她處於兩難時間段。我從她的分析中得洋到什麼幫助。 母親提出每月50元的贍養費用,我說服父親一口答應,當時父親的月薪只有70多元,但是我採取了手段,第一,我答應每月給母親送去50元後,再想辦法要出錢來轉手給父親,至少退“稅”20元,就是說父親應該負擔30元左右的費用給我的弟弟和妹妹,直到他們生活自立為止。第二,我明白,他們二人訂的協議並無法律效力,先辦了離婚,給父親以自由,給母親以尊嚴,其他的,再說。

父親就是這樣的人,確定離婚了,他似乎依依不捨,和全家,和母親合影留念,眼淚汪汪,以至於我與姐姐等人以為他不離了,倒是母親反過來說了點冠冕堂皇的話:這並不是你我個人的問題,誰讓我們趕上了舊社會,祝你前途光明遠大。 當然,這些事後來辦得很麻煩,為此我甚至於向旁人借過債,作為周轉金。 然後父親匆匆結了婚,不久又鬧了起來,其火爆程度不亞於過去。然後父親的潛力永遠被壓抑著。他常常來到我的工作的地方,大吐苦水:新婚失敗,工作成績不被肯定,群眾關係(與周圍同事關係)不佳,領導不待見,錢不夠花,營養沒有保證,缺東少西,鄰居不講禮貌,我的弟弟妹妹拒絕見他,寫了文章沒有地方發表,沒有社交活動……他又善於抒情,講得陰毒痙攣,顛狂冷笑,活不下去。什麼(受到了)凌辱,什麼他現在的地位是“次小尼姑”(意指《阿Q正傳》中地位最低的人物是小尼姑,連阿Q都敢消遣之),什麼他準備退職當“家庭主男”……都很刺激人。我不准備再回憶下去了。我得到一個教訓,一個男人,盡量不要訴苦,不要把自己的罪過壓力一代一代傳遞下去,不要搞痛苦與負擔的接力傳送,轉嫁旁人尤其不要把自己的日子過不好告訴自己的孩子。一個男人一定要咬得緊牙關,不論什麼處境,自己起碼要扛得住自己。

但是父親有一個特點,至今我也分析不清楚,他當時已因院系調整到了北大哲學系,他幾乎對誰都不滿意。但是他從來沒有忘記歌頌共產主義與馬列主義。他讀列寧的《黑格爾小邏輯一書筆記》,那種興奮,那種服膺,那種稱頌,堪稱感天動地。他讀毛主席的“兩論”也是稱頌備至,他對所有的大事大是大非都堅決聽黨的聽中央的,而且,他對我這樣帶著激情,帶著真情實感來講,講一次再講一次再講幾次幾十次,不像是作秀也絕無作秀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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