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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與蘇雪林論魯迅

胡適傳 易竹贤 2935 2018-03-16
1936年10月19日,中國新文學的開山和奠基者魯迅在上海逝世。全國人民立即沉浸在深沉巨大的悲哀裡。人民大眾為魯迅舉行了極隆重的國民葬,在他的棺上覆蓋著“民族魂”白底黑字的旗子。對魯迅先生的評價,這三個字也許比千萬言的論文更實際,更崇高,更有份量。魯迅的偉大思想和精神,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將永遠放射不滅的光輝。 然而,當時武漢大學有蘇雪林其人者,於魯迅逝世後不久,即致書胡適,宣布要“向魯黨挑戰”,惡毒攻擊魯迅。她簡直像一個沒有教養的潑婦人那樣,破口謾罵魯迅是什麼“刻骨殘毒的刀筆吏,陰險無比,人格卑污又無比的小人”。 ①蘇氏還將她寫給蔡元培先生的一封信稿寄給胡適看,徵求胡適的意見。這封信埋怨、指斥蔡先生,不應該參加魯迅先生治喪委員會,不該主持魯迅的葬儀,不該擔任魯迅先生紀念委員會的籌委。其中,公開攻擊共產黨和左翼文化,為國民黨政府辯護,為被魯迅批評的現代評論派“正人君子”和胡適抱不平。而對於魯迅的攻擊更是無所不用其極,什麼“腰纏久已累累”,“身擁百萬之產”啦;什麼“病則謁日醫,療養則欲赴鎌倉”啦;什麼“玷辱士林之衣冠敗類,廿五史儒林傳所無之奸惡小人”啦;甚至把處在國民黨壓迫和“圍剿”之下的魯迅,說成是什麼“盤踞上海文壇時,密布爪牙,巧設網羅”,“文網之密,勝於週來之獄,誅鋤之酷,不啻瓜蔓之抄”。凡此種種,無非是造謠、毀謗、謾罵,實為稍具良知的文人所不恥的下流行徑。 ②

這年12月初,胡適從美國回來。過南京時,便聽人說起蘇雪林給蔡元培先生寫的信。回到北平後,才撿出蘇氏的這兩封長信來,細細讀了,也寫了一封長長的複信。胡適想起近十年來,魯迅對他常有批評,心裡自然很不愉快;特別是魯迅斥罵他是“日本帝國主義的軍師”,向侵略者“出賣靈魂”,他更覺得有些冤屈和憤慨。 ③因此,對於蘇女士的憤慨,便也引起共鳴,很表同情。但胡適卻又是個很講個人修養的人。他覺得不應該攻擊對方的私人行為,因此在信裡批評了蘇女士謾罵魯迅的態度。他寫道: 我很同情於你的憤慨,但我以為不必攻擊其私人行為。魯迅狺狺攻擊我們,其實何損於我們一絲一毫?他已死了,我們盡可以撇開一切小節不談,專討論他的思想究竟有些什麼,究竟經過幾度變遷,究竟他信仰的是什麼,否定的是些什麼,有些什麼是有價值的,有些什麼是無價值的。如此批評,一定可以發生效果。餘如你上蔡公書中所舉“腰纏久已累累”,“病則謁日醫,療養則欲赴鎌倉”,……皆不值得我輩提及。至於書中所云“誠玷辱士林之衣冠敗類,廿五史儒林傳所無之奸惡小人”一類字句,未免太動火氣(下半句尤不成話),此是舊文字的惡腔調,我們應該深戒。 ④

胡適不僅自己一直沒有發表過攻擊魯迅的文字;即使在這封私人通信裡,他也只用了“狺狺”一個意氣詞語,而且著重的還是責備蘇氏的“惡腔調”,勸她客觀地持平論人。 論及魯迅,胡適想起了自己一直佩服的魯迅的創作小說和小說史,也想起了陳源誣魯迅的小說史是抄襲鹽谷溫的一樁公案。 ⑤他雖然認魯迅為“敵黨”,但覺得立論也應“持平”,說: 凡論一人,總須持平。愛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的早年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按,即陳源) 先生當日誤信一個小人張鳳舉之言,說魯迅之小說史是抄襲鹽谷溫的,就使魯迅終身不忘此仇恨!現今鹽谷溫的文學史已由孫工譯出了,其書是未見我和魯迅之小說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據部分淺陋可笑。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

鹽谷一案,我們應該為魯迅洗刷明白。最好是由通伯先生寫一篇短文,此是“gentleman(紳士)的臭架子”,值得擺的。如此立論,然後能使敵黨俯首心服。 ⑥ 一般說來,私人通信比較能反映人們的真實思想和情感。胡適在魯迅逝世後寫的這封信,對蘇雪林的批評,對魯迅的評價,雖不脫官方學者的見識,卻是誠懇的。作為資產階級的學者,他的個人修養確有令人佩服的地方。 對胡適先生自稱“受業”的蘇雪林,即使在這一方面,也不如乃師遠甚。雖然也承認她致蔡元培先生的信,“誠如胡適之先生所言,多'舊文學惡腔調'”;但她還是固執己見,將這信在雜誌上公開發表,還悻悻地辯解說:“然指斥魯迅罪惡,自問尚屬切當。”既為“惡腔調”,何切當之有呢?後來,蘇氏逃亡台灣島,治古文學,儼然學者風度;獨於論魯迅,卻脫不了30年代的惡腔調,⑦豈不有負于胡適之先生的教誨!

①蘇雪林1936年11月18日致胡適信,載《胡適來往書信選》,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5月1版,中冊,第325~331頁。 ②蘇雪林致蔡元培信,初稿作於1936年11月12日。給胡適的一份信稿上,蘇自註雲:“此信文句尚須改動,蓋初稿也。”(見上書第331至335頁。)修改稿載《奔濤》半月刊第1卷第2期,信末有甦的自跋,雲:“此書乃去冬11月間所作,因不知蔡先生上海通信處,托南京某先生代轉。某先生以書中措詞過於狂直,恐傷蔡先生之意,抑壓月餘,及蔡先生生病,乃來函勸餘慎重考慮。不久西安變作,餘亦渾忘魯迅之事,故此書始終未入蔡先生之目也。此書誠如胡適之先生所言,多'舊文學惡腔調',然指斥魯迅罪惡,自問尚屬切當,故刊殘稿於此,聊存當日一段公案云爾。”

③魯迅晚年對胡適的批評,有正確並含規勸的,也有片面的或不對的。如1931年10月,胡適奉召謁蔣,魯迅曾作《知難行難》一文,把胡適見蔣介石與見廢帝溥儀聯繫起來,謂一個“稱皇上”,一個“稱主席”,於幽默風趣中含有警醒規勸之意。而1933年3月的《出賣靈魂的秘訣》一文,斥罵胡適為“日本帝國主義的軍師”,向侵略者“出賣靈魂”,則完全是斷章取義,錯誤的攻擊。此文系瞿秋白所作,借魯迅的筆名發表,雖經魯迅看過,卻明顯是瞿氏思想政治上極左路線的產物,自然也可見魯迅多少亦受瞿氏思想的影響。 (三版註) ④胡適1936年12月14日致蘇雪林信(稿),載《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第339頁。 ⑤陳源(西瀅)在《現代評論》第2卷第50期(1925年11月21日出版),發表《閒話》說:“可是,很不幸的,我們中國的批評家有時實在太宏博了。他們俯伏了身軀,張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尋找竊賊,以致整大本的剽竊,他們倒往往視而不見。要舉個例嗎?還是不說吧,我實在不敢再開罪'思想界的權威'。”見《西瀅閒話》,上海新月書店1931年2月3版,第210頁。

後來,陳源又在《致志摩》裡說:“他常常挖苦別人家抄襲。有一個學生抄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盡量的把人家刻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載1926年1月30日《晨報副刊》。魯迅寫了《不是信》給予駁斥。見,《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3卷,第229~230頁。 ⑥同註④。

⑦蘇雪林致蔡元培信,於1937年2月發表於《奔濤》半月刊第1卷第2期,題為《與蔡孑民先生論魯迅書》,文字有較多改動,而謾罵的態度和詞句不僅不改,猶有過之。逃亡台灣島後,又出版了一本《魯迅論》,繼續她的反魯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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