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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打孔家店

胡適傳 易竹贤 5192 2018-03-16
孔子,在中國歷史上是影響最長遠的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學說,直至今天仍值得人們去研究。我們不准備在這一節裡做關於孔子的專論,只想指出,長期以來,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說,幾經加工改造,被專制統治階級用作麻痺和禁錮人民思想的工具,孔丘也被統治者們捧為至高無上的“聖人”,成了愚弄和欺騙人民的偶像。民元革命以來,袁世凱稱帝,張勛復辟,仍都抬出孔丘來做招牌,提倡“歷代民賊所利用之孔教”(陳獨秀語)。 1916年,康有為公然上書北洋政府,要求定孔教為“國教”,並列入憲法。因此,倡導民主與科學的《新青年》,不得不對孔子和儒家學說進行重新評估,“打孔家店”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一項重要戰鬥內容。新文化的先驅者們“打孔家店”,並“非掊擊孔子之本身,乃掊擊孔子為歷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權威也;非掊擊孔子,乃掊擊專制政治之靈魂也。”①他們完全是為了反對宗法專制,維護民主共和,打破以孔孟儒家之道為核心的傳統文化的束縛與蔽錮,解放人們的思想,是從中華民族的現實危機和發展需要所作出的選擇與評估,表現的是對孔教和傳統“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的科學理性精神。因而反孔與尊孔成了新舊文化鬥爭的一個焦點。

易白沙一馬當先,在《新青年》上發表《孔子平議》,指出孔子學說在春秋戰國時期原只是“九家之一”,到漢武帝時才定於一尊,後來又為歷代君王所利用,為“獨夫民賊作百世之傀儡”,其原因即在於“孔子尊君權漫無限制,易演成獨夫專制之弊”。 ②陳獨秀也連續推出《駁康有為致總統總理書》、《憲法與孔教》、《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復辟與尊孔》等一系列文章,重砲猛轟孔教與孔學。陳氏著重闡述的,是“孔教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並且指出: 孔教與共和乃絕對兩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廢其一。 ……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復闢,理之自然,無足怪者。 ③ 此外,還有吳虞、李大釗、魯迅等許多人,也相繼投入戰鬥,抨擊宗法禮教和孔孟之道,展開了中國近代史上最廣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運動。

胡適小時候,也拜過孔夫子,是孔孟儒家的一個虔誠小信徒。留美期間,他受了西方民主新思潮的啟迪,對孔聖人已經不那麼盲目崇敬了,並且嘲笑過袁大總統尊孔祭聖的丑劇。回國以後,置身在新文化運動的洪流中,受了《新青年》同人反孔鬥爭的激勵,便也一反少年時代的尊孔崇儒,而以打孔家店的戰士姿態,出現在新文化的戰陣上。 胡適攻擊孔教,矛頭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為核心的舊倫理舊道德,批判專制主義的“節烈”和“孝道”。當年的中國,帝制顛覆不久,所謂“三綱五常”一套宗法倫理道德,仍緊緊地束縛著人們的思想,“貞節牌坊”和“孝子牌坊”仍到處可見。北洋軍閥統治下的共和政府,居然在正式頒布的《褒揚條例》中,明文規定表彰“節烈”的條款。民國治下,寡婦守節,烈女殉夫的怪事,屢見不鮮。 1918年7月,胡適發表《貞操問題》一文,④即披露了報紙上宣揚的兩起這樣的怪事。一起是北京《中華新報》登的《會葬唐烈婦記》。文章說唐烈婦在丈夫死後,自殺過九次,經過“灰水,錢鹵,投河,雉經(按,即上吊)者五,前後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方才做成烈婦。更奇怪的是,那文章還寫到一個姓俞的女子,年方19,尚未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她竟也尋死覓活,絕食七日,被家人勸著吃了稀粥,但還表示要服喪守節三年,然後再自殺,非做烈女不可!而此文的作者還說,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如果俞家防範嚴,俞氏女找不到自殺機會,“可奈何?”為了維持風化,作者竟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婦的陰魂顯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胡適敘說到此,嚴厲斥責說:“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

另一起是上海報載的“陳烈女殉夫”的事。說家住上海的陳宛珍,年17,許配給王菁士,尚未過門,連未婚夫的面也沒見過。王病死後三時,陳氏女便也服毒自盡,做了烈女。這已經很愚昧了,而過了兩天,上海縣知事竟給江蘇省長送一個“呈文”,請予褒揚。此種妙文,今日的青年萬難見到的了,故節略奇文,以供賞析: 呈為陳烈女行實可風,造冊具書證明,請予按例褒揚事。 ……(事實略)知事複查無異。除先給予“貞烈可風”匾額,以資旌表外,謹援《褒揚條例》之規定,造具清冊,並附證明書,連同褒揚費,一併備文呈送,仰祈鑑核,俯賜諮行內務部,將陳烈女按例褒揚,實為德便。 這與前清封建時代完全一模一樣,由官府提倡,有法律“條例”規定,獎勵少女少婦自殺。用近世人道主義的眼光看來,這“都是野蠻殘忍的法律,這種法律,在今日沒有存在的地位”。胡適在文章中指出:

我以為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成一種輿論,不但永遠不把這種行為看作“猗歟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於故意殺人。 對“節烈”的攻擊,可算是抓住本質,衝擊了要害。胡適還寫有《美國的婦人》、《論貞操問題》、《論女子為強暴所污》等幾篇文章,⑤也批判“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理學謬論及“良妻賢母”主義,宣傳男女平等和婦女解放,在當時都頗有影響。 1919年3月16日,胡適的夫人江冬秀生下一個男孩。胡適做了父親,喜不自勝,為兒子取名“祖望”,行名“思祖”,包含著胡適對逝世不久的母親的一片孝心與紀念。到了7月,卻又以“我的兒子”為題,寫了一首白話詩,抨擊“孝道”;登在《每週評論》上,詩末寫著他對兒子的教訓道:

將來你長大時,莫忘了我怎樣教訓兒子: 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 ⑥ 詩一登出,有位叫汪長祿的看了很不高興,他認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因此寫信責問胡適,為什麼“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胡適便寫了《再論“我的兒子”》,答复汪長祿,說: 我的意思以為“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 ……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⑦

由此可見,胡適攻擊的是所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那種腐朽的倫理觀念,否定那種盲目而又虛偽的“孝道”。 這裡有一點有趣的聯繫,與胡適這幾篇文章大致同時,魯迅也發表了著名論文和《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而且論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試看下表: 如果我們再細細讀一讀他們兩人的這幾篇文章,就不難看出,他們當時攻擊的目標完全一致,論文的見解相近,發表的時間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難發現他們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彼此配合。因此也有力地證明,胡適與魯迅,在五四時期,確是站在同一戰陣裡,向著共同的論敵,進行過共同的戰鬥。 ⑧ 胡適對孔丘,也作過直接的激烈攻擊。當時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吳虞,非孝非孔,文章尖銳潑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編成《愛智廬文錄》二卷,帶到北京來,請胡適作序。 ⑨胡適欣然允諾,在序言中,對吳氏反孔的精神和業績作了高度的評價,說他打掃“孔渣孔滓塵土”,是“中國思想界的一個清道夫”;並且尖銳抨擊孔丘,指出:

這個道理最明顯,何以那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都不掛別的招牌,偏愛掛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為二千年吃人的禮教法制都掛著孔丘的招牌,故這塊孔丘的招牌——無論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來,捶碎,燒去!⑩胡適已經明確認識到,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條,正是幾千年來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從根本上掃除吃人的禮教、法律、制度、風俗,就必須把孔丘這塊招牌“拿下來,捶碎,燒去”!這種決斷的態度,不容商量的氣概,正表現出了五四時代“打孔家店”的戰鬥精神。 這篇《吳虞文錄序》,是胡適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適還熱情地讚譽吳虞是“四川省隻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備至,無以復加。而據現在所見的材料,胡適這篇文章,大約是在文字中提出“打孔家店”口號的最早紀錄。胡適為什麼在這時候提出“打孔家店”呢?吳虞曾經作過說明:

我的文錄……本一無系統之作,來京時友人為錄成一冊。胡適之先生為撰序,介紹付印。時適之先生方閱《水滸》,故有打孔家店之戲言。其實我並未嘗自居於打孔家店者。 他說的確是實情。胡適愛讀小說,原是從讀開始的。 1920年7月,他做了一篇兩萬多字的《水滸傳考證》。第二年又作了《水滸傳各本回目對照表》,並著手寫《水滸傳後考》。他對裡那些毛家莊、蔣家店,什麼“宋公明三打祝家莊”,“時遷火燒祝家店”,自然都爛熟於心了。恰巧這時吳虞帶著文集來請胡適作序。胡氏妙手偶得,造出“打孔家店”的妙語,正好體現了五四時代思想解放運動的基本精神。以致十多年之後,國民黨政府的“湖南省主席兼追剿軍總司令”何鍵在致廣東當局的“佳電”中,對胡適“倡導所謂新文化運動,提出打倒孔家店口號”的“罪責”,仍洶洶詈罵,大張撻伐呢!

①李大釗《自然的倫理觀與孔子》,載1917年2月4日《甲寅》日刊,後收入《李大釗選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三版註) ②易白沙的《孔子平議》上下,連載於《新青年》雜誌第1卷第6號(1916年2月15日出版)及第2卷第1號(同年9月1日出版)。 ③陳獨秀的這幾篇文章,分別載《新青年》第2卷第2號、3號、4號及第3卷第6號。另有《袁世凱復活》及《再論孔教問題》二文,也是批判孔教的,載《新青年》第2卷第4號和第5號。此處引文見《復辟與尊孔》一文。 ④《貞操問題》發表在《新青年》第5卷第1號(1918年7月15日出版),後收入《胡適文存》卷四。下面所引北京、上海報載的烈婦烈女事均見胡適此文。

⑤《美國的婦人》載《新青年》第5卷第3號;《論貞操問題》,載《新青年》第6卷第4號;《論女子為強暴所污》系書信,當時未發表。後來三篇一併收入《胡適文存》卷四。 (三版註) ⑥《我的兒子》一詩,原載《每週評論》第33號,“莫忘了我怎樣教訓兒子” 一句,原作“這是我所期望於你”;後收入《嘗試集》1920年3月初版,1922年10月增訂4版全詩刪。 ⑦《汪長祿致適之先生》及胡適的《再論“我的兒子”》,均載《每週評論》第35號,後收入《胡適文存》卷四,改題《“我的兒子”》,中收“汪長祿先生來信”和“我答汪先生的信”。 ⑧近年有人認為,魯迅的《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是批判“胡適鼓吹的實用主義的'順應社會'的謬論”,並且“明確地與胡適劃清了界限”。 (見《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1980年第2輯所載《魯迅與進化論》。)這種說法似乎不切合魯迅文章及當時魯迅與胡適關係的實際情形。不僅魯迅此文所攻擊的對象,正面主張父母於子女無恩,只有撫養教育的責任,多與胡適文章相近或相同;即所引的材料,如孔融的話,易卜生《群鬼》劇中阿爾文的話,等等,也都相同。自然,我們讀魯迅的文章,感到他博大的襟懷,非胡適所能及;但胡適的文章發表在先,對同在《新青年》團體的魯迅也大概不無影響罷。見到魯迅文章中一個“實用主義”(分明說的是“數年前”的),就貿然肯定是批判胡適,而且是“明確地劃清了界限”,似乎根據太不夠了。 ⑨據《胡適的日記》,1921年5月23日:“又陵來談,他把他的《愛智廬文錄》二卷的抄本給我看,要我做序。他是近年攻擊孔教最有力的人,《文錄》中這一類的文章最多。我允為作一序。”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1月1版,上冊,第63頁。 ⑩見《吳虞文錄序》,原載1921年6月21日《晨報》副刊,後收入《胡適文存》卷四。 吳虞的文集,原抄錄本稱《愛智廬文錄》,1921年由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時,仿《胡適文存》例,改題《吳虞文錄》,有胡適之序。 見1924年5月2日《晨報副鐫》第95號所載《吳虞先生的來信》。 何鍵的“佳電”,是1935年2月9日致廣東當局的電報。原載同年2月14日香港《循環日報》;《獨立評論》第149號所刊胡適的《雜碎錄》轉載。實在是一篇尊孔衛道的妙文,特錄其全文如下: 頃讀餘子敬諸先生《孔子教化與最近二十年的關係之窺測》一文,深切嚴明,狂瀾砥柱,敬佩曷既!孔子集列聖之大成,數千年來,禮教人倫,詩書典則,賴以不墜,教化所被,如日月麗天,無遠弗屆,有識同欽。雖後儒穿鑿附會,學昧本源,究無損於大道之光明。自胡適之倡導所謂新文化運動,提出打倒孔家店口號,煽惑無知青年,而共產黨乘之,毀綱滅紀,率獸食人,民族美德,始掃地蕩盡。 我政府懲前毖後,近特隆重禮孔,用端趨向。舉國上下,莫不翕然景從。獨胡氏懼其新文化領袖頭銜不保,復於《獨立評論》撰文,極詞醜詆,公然為共匪張目,謂其慷慨獻身,超越岳飛文天祥及東林諸君子之上。喪心病狂,一至於此,可勝浩歎!據聞胡氏生平言論矛盾,教他人以廢棄文言,而其子弟,仍然讀經。如果屬實,則居心更不堪問。鍵身膺剿匪重任,深恐邪說披猖,動搖國本,故敢略抒所感,以為同聲之應。甚願二三衛道君子,扶持正義,轉移劫運,無任禱企。何鍵叩,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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