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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年輕守寡的母親

胡適傳 易竹贤 4819 2018-03-16
胡適的母親馮順弟(1873—1918),是績溪縣中屯人。 出上莊,過楊林橋,東北行十里許,即到中屯。順弟的父親是村里的農民,名叫馮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時參加過太平軍,隨軍裡的裁縫學得一手好裁縫手藝。 他平日勤耕苦作,農閒時便給人家做衣裳什物,為人勤儉正直,人稱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個女兒。在舊社會,重男輕女,女孩子是不受歡迎的,而且農家更特別希望有勞動力。因此,金灶給女兒取名“順弟”,即含著順下來生個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個兒子,以後又接連生了兩個女兒①。一家六口,生活雖然艱難,卻也和睦親愛,自有一種天然純樸的快樂。 但馮金灶心裡總壓著一塊石頭。祖上傳下來的老屋,在太平天國那幾年的戰火裡毀壞了。他發誓要重振家業,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棟更大更講究的新屋。然而談何容易!金灶夫婦苦做省吃,木料磚瓦還是一點也沒有著落,沒有錢!

順弟年齒漸長,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長得—— 圓圓的面孔,有一點雀斑,頭髮很長……面貌並不美,倒穩重的很,不像個莊稼人家的孩子②。 在家裡,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腳勤快,為人也賢慧,最得父母鍾愛,村里人都說金灶修得了個好女兒。順弟也很體貼父母。望著父親夢想新屋而憂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個男子,不能幫助父親勞動,賺錢,建新屋。 順弟16歲的這年春天,上莊的星五嫂來到中屯金灶家,給順弟說媒,說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兒,人稱“三先生”的胡傳。 這一年,胡傳已經48歲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兒女都已長大。他在外邊做官,沒有個家眷實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續娶個填房。 金灶夫婦聽了星五嫂的來意,當下心里為難。一來,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將來反讓旁人笑話;二來,三先生比順弟大32歲,又是填房,怕女兒不願意;三來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兒大兒子都比順弟大好幾歲,這樣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兒一輩子。因此,金灶便對星五嫂說,這件事須同女兒商量,把媒人打發走了。

晚飯後,金灶夫婦把上莊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來說媒的事,對女兒說知。又說,做父母的也心里為難,要女兒自己拿定主意。順弟聽了,低著頭,半晌不肯開口,但心裡卻在緊張活動。三先生她是見過的,人家都說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兒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財禮應該會更好看些。這是她報答父母的好機會,可以幫助父親建起他一生夢想的新屋。於是,順弟暗暗下了決心,應承了。 八字開過去了,與胡傳的八字合過了;禮單送過來了;二月訂親,三月迎娶,農家姑娘馮順弟,便變成了上莊胡傳家的官太太。中屯馮家也造起了一棟新屋③。 婚後的第二年,胡傳便把馮順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個男孩,這便是小胡適;不過那時還不叫“胡適”,而叫“兒”④。他是胡傳最小的兒子,順弟惟一親生的一點骨血。

小兒出世後剛滿90天,胡傳被奏調往台灣供職。到1893年春天,馮順弟便帶著一家子,抱著小兒,去台灣投親,在胡傳做官的台南和台東,度過了將近兩年的很快樂的團居生活。那時已年過52歲的胡傳。在公務之暇,剪一些紅紙方箋,用毛筆端端正正寫上楷字,教年僅20的馮順弟認字。他們兩人又一起教剛過兩歲的小兒也開始咿呀識字,父親當教師,母親既是學生又兼助教。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間最神聖的天倫之樂。到離開台灣時,母親認了近千字,小兒也認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樣短暫,瞬息即逝,悲痛卻來得那樣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戰爭爆發的第二年,胡適母子剛離開台灣,回到績溪故鄉不久,就傳來了他父親胡傳病死在廈門的噩耗。這家庭的巨變和不幸,在胡適幼小的心靈裡,留下了最初的記憶:

這時候我只有三歲零八個月。我彷佛記得我父親死信到家時,我母親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門口的椅子上。她聽見讀信人讀到我父親的死信,身子往後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東邊房門口坐的珍伯母也放聲大哭起來。一時滿屋都是哭聲,我只覺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彷彿記得這一點淒慘的情狀,其餘都不記得了⑤。 胡適的母親遭到這般沉重的打擊,當時還只有22歲多2個月零17天,虛齡也只23歲!她在人生的途路上還剛剛邁開幾步,剛剛嚐到一點生活的甜蜜,便青年喪夫,做了寡婦,這是一個中國婦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後母,周旋諸子諸婦之間”,再加上家業中落,經濟困窘,誠如她的兒子所說,“困苦艱難有非外人所能喻者”⑥。

她23歲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盡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過於許多親人的相繼死亡。這23年間,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個親人: 1904年三子胡洪死。 1905年父馮振爽死。 1909年妹馮玉英死。 弟馮誠厚死。 1915年長女胡大菊死。 長子胡洪駿死。 1917年長孫胡思明死。 ⑦ 年紀輕輕的弟妹兒孫,這樣接連死去,不斷折磨著馮順弟的精神和肉體。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狀最為慘苦。中屯流行血吸蟲病。她的弟弟誠厚,幼習藥業,農忙時回家種田,感染上血吸蟲病。玉英妹死後不久,誠厚的病勢轉重,腹脹不消,又不忍讓年老的母親知道,便到上莊姐姐家來治病。胡適的母親服侍湯藥,夜不解衣。誠厚的病情卻不見好轉。她恐怕弟弟有個三長兩短,老母親的暮年就更難堪了。聽鄉間傳說割股可以療病,一天夜裡,她便焚香禱告天地,用快刀從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塊肉來,煎在藥裡。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將肉烤焦,夾在鍋巴中,讓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誠,但和愚昧相結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誠厚終於拋下年老的母親,年輕的妻子,年幼的兒女,撒手而逝,只給人世間又增添一個寡婦,三個孤兒。順弟怎能不十分悲慟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長而痛苦,她居然熬過來了!是什麼力量支撐著她呢?就因為有她親生的一點骨血——她惟一的兒子胡適。只因為這點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託在兒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將來。為了這點骨血的將來,她願意忍受一切,獻出自己的一切,並掙扎著熬過了23年! 兒子的將來應該是怎樣的呢?她不具體知道,只是希望兒子學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對兒子述說他父親的種種好處,叮嚀說: “你總要踏上你老子的腳步。我一生只曉得這一個完全的人,你要學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丟臉,出醜。)她說到傷心處,往往掉下淚來……⑧儘管她和丈夫只過了6年3個月零21天,她對胡傳的思想事業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誠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愛她的丈夫,可以說是一個丈夫至上主義者。胡傳親手寫的那些紅紙方字,她也終生保存著,視為她與丈夫、兒子三人“最神聖的團居生活的記念”。在她的心裡,丈夫胡傳簡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聖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誠嘮叨的述說與叮嚀,逐步在兒子的心裡也樹起了這尊偶像⑨。

為了兒子的將來,她管教很嚴。她沒有讀過書,卻千方百計地履行胡傳的遺囑⑩,送兒子讀書。績溪上莊一帶,蒙館學金很低,每個學生每年一般只送兩塊銀元。先生教起書來自然也不肯盡心,只教學生念死書,背死書,還動輒施以體罰。 這樣,學生學起來沒興趣,便常常逃學。胡適的母親卻與眾不同,捨得在學金上下本錢。據胡適回憶說: 我一個人不屬於這“兩元”的階級,我母親渴望我讀書,故學金特別優厚,第一年就送了6塊錢,以後每年增加,最後一年加到12元。這樣的學金,在家鄉要算“打破紀錄”的了。 因此一著,先生便對胡適另眼相看,特別優待,認真地為他講書,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講得清清楚楚。這使胡適得到莫大的好處。他後來回憶說,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講書”,正是他的母親增加學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適留學美國那幾年,家中經濟異常困窘。幾個哥哥鬧著分了家。胡適的母親獨立撐持門戶,一切親戚慶吊往來,人情南北,負擔委實不輕,乃至靠抵當首飾過年,貧窘之狀可見一斑。恰巧這時,族中胡守煥因家庭敗落,願將《圖書集成》一部大書減價出售。胡適的母親知道兒子想得到這部書,便藉錢買下了。她寧肯自己遭受困窘,卻仍處處為兒子設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資的開明的母親。 然而,在兒子的婚事上,她卻很不開明。她很早就為兒子包辦訂下了終身大事,也許是盼著早日抱孫子罷。 到1918年11月,她歷盡寡居的艱辛,離開人世的時候,雖然只活了46歲,心裡卻應該是感到寬慰和滿足的了。她的兒子已經學成歸國,當了北京大學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導文學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遺憾的,可能是最後沒有來得及抱孫子。

①據績溪胡明近著《胡適傳論》稱,順弟之後生的是妹妹桂芬,老三才是誠厚。想必有據,如此則前文應改為“第三胎生了個兒子,前後又生了兩個女兒”,方才准確;而“順下來生個弟弟”的含意則大約還是不錯的。 (三版註) ②見《四十自述》“序幕我的母親的訂婚”,上海亞東圖書館版,第12頁。 ③據胡傳日記記載: “(光緒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行50裡,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訂約於馮姓,擇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三月十一日,遣輿詣七都中屯迎娶馮氏。 十二日,馮氏至。行合卺禮。謁廟。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見岳丈岳母。 ” (見《四十自述》第13~14頁所引) 從訂約到迎娶,僅20天,婚事進行得特別快。而據石原皋《閒話胡適》“胡適的母親”一節說,“現在中屯村中,馮致遠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鐵花公出錢,給他的岳父母造的”。 (載《藝譚》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當重的,馮順弟可以說是以身報父母了。

④胡適小時候的名字叫“嗣”,愛稱“兒”,見於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亞東版,第17頁,並註明“”字音門。他的哥哥分別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從“禾”。應該是不容易弄錯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胡頌平先生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4年印行),“譜前”開卷就將“嗣”誤作“嗣糜”,從“米”,讀音也不對了。 可能是手民之誤,然而所有“”字都錯成“糜”,就難以理解了。 ⑤見《四十自述》“九年的家鄉教育”,亞東版,第16頁。 ⑥見《先母行述》,《胡適文存》卷4,第238頁。 ⑦據《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適評傳》裡,敘述到馮順弟寡居經歷的痛苦時,說她“經歷了撫孤、忍辱、耐窮、借債、分家、重病、死父親、死母親……”,並註明根據亞東版《胡適文存》卷四中的《先母行述》。 (台北遠景版第37頁)這就讓人覺得有些奇怪,《先母行述》中並未說到順弟的母親死了。而且,在同卷中《我對於喪禮的改革》一文裡,胡適敘述他母親的喪事說:“我起初想把祭禮一概廢了,全改為'奠'。我的外婆70多歲了,她眼見一個兒子兩個女兒死在她生前,心裡實在悲慟,所以她聽見我要把祭全廢了,便叫人來說,'什麼事都可依你,兩三個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細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禮是不能不改的。”(亞東9版卷4第132頁)由此證明,順弟的母親不僅順弟寡居時沒有死,而且順弟死時,這位老人家還活得健康,到了70多歲哩。 ⑧見《四十自述》“九年的家鄉教育”,亞東版,第28頁。 ⑨胡適一生崇敬他的父親,思想也頗受他父親的影響。如兒時讀的《學為人詩》,是他父親自編手寫的,胡適的母親保藏了20多年,胡適又將它裝裱成冊,含淚珍藏之。又請羅爾綱幫助校編出版了他父親胡傳的著作《台灣紀錄兩種》。在他成名以後,又為他父親當過地方官的台灣省台東縣捐贈獎學金七千元,並親去台東台南憑弔;不久台東縣也就建起了“州官胡公鐵花紀念碑”。 ⑩胡適在《四十自述》中說:“我父親在臨死之前兩個多月,寫了幾張遺囑,我母親和四個兒子每人各有一張,每張只有幾句話,給我母親的遺囑上說兒(我的名字叫嗣,字音門)天資頗聰明,應該令他讀書。給我的遺囑也教我努力讀書上進。這寥寥幾句話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響。”見《九年的家鄉教育》一則。 見《四十自述》“九年的家鄉教育”,亞東版,第22~23頁。 《藏暉室札記》卷四“二母之愛”(1914年3月12日)雲:“得家書,敘貧狀,老母至以首飾抵借過年。不獨此也,守煥兄家有《圖書集成》一部,今以家貧,願減價出售,至減至80元;吾母知餘欲得此書,遂借貸為兒子購之。吾母遭此窘狀,猶處處為兒子設想如此。”(上海亞東1936年版,第2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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