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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六章《色,戒》的背後

傳奇未完:張愛玲 蔡登山 11236 2018-03-16
在遍嚐人生的況味後,歷經三十年的改寫,《色,戒》發表於之後的十年,……它是胡、張塵封十八年戀情的最後回眸,這又是張愛玲的一次不經意地坦露自己。張愛玲在一九七一年接受水晶先生的訪問時,曾稱“裡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所本'的”,而張子靜在張愛玲去世後所寫的《我的姐姐張愛玲》一書中,更明確地指出,的故事、人物脫胎於太外祖父李鴻章次子李經述的家中;而《花凋》則是寫張愛玲舅舅黃定柱的三女兒,也就是她三表姐黃家漪的故事。學者馮祖貽則指出,《創世紀》是以張愛玲的六姑奶奶,也就是祖母李菊耦的妹妹(任家)的故事為底本的,另外則活脫脫是上海張愛玲的家,主人公聶傳慶就是張子靜(當然也有張愛玲的投影)。而這都指向張愛玲的小說可說是一個家族的小說,雖然這個家族已從繁華走向沒落,但張愛玲作為舊家族的一員,她憑藉著“記憶”,揭示了他們無可挽回的沒落以及種種掙扎;而童年的不幸經歷,又使她毫不留情地鞭笞著這沒落貴族的“猥瑣,難堪,失面子的屈服”,於是“蒼涼”成為她小說的總主題。

不同於她的家族小說,發表於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一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的《色,戒》,也被認為是“有所本的”,香港學者兼影評家陳輝揚在其《夢影錄》一書中就說:“我一直認為《色,戒》的材料來自胡蘭成,因為易先生和王佳芝的故事,是根據鄭蘋如謀刺丁默邨一案而寫成的。其中種種細節,只有深知汪精衛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為張愛玲細說始末。” 而張愛玲在一九八三年由皇冠出版社集結《色,戒》、《浮花浪蕊》、《相見歡》、《多少恨》、《殷寶灩送花樓會》、《五四遺事》和電影劇本《情場如戰場》為《惘然記》一書出版時,曾在序中談到《色,戒》、《相見歡》和《浮花浪蕊》: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多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由此可見她非常喜歡這些自外界獲得的材料,並且從一九五年左右就寫成,期間又經過三十年的改寫。至於她沒有提及材料得之於胡蘭成,甚至在《色,戒》發表後的同年十月一日有署名“域外人”的《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 ——評〈色,戒〉》一文的嚴厲批評時,張愛玲在一個多月後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發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的反駁文章,亦沒有提到“胡蘭成”三個字,只說:“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幾句話避重就輕地帶開。這是由於張愛玲和胡蘭成分手後,“胡蘭成”三個字,似乎在張愛玲的記憶中清除。

“最是傷心終無言”,胡蘭成對張愛玲的傷害,正如曼楨在中的感受——“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姐姐,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世鈞這樣的使她傷心。”在當時張愛玲的心境恐怕是“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父親,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胡蘭成這樣的使她傷心”。因此即使最親近的友朋如宋淇者,都避談胡蘭成的事,在張愛玲面前,胡蘭成是談話的禁區。也因此張愛玲沒提及材料得之於胡蘭成,實不願再觸及情傷及因胡蘭成而再度遭致“漢奸”污名的攻訐。張愛玲雖然在一九四三到一九四五兩年內,紅極一時,但在抗戰勝利後,雖然沒有被南京政府正式定為“文化漢奸”的罪名,但社會輿論卻欲置她於死地而後快,她的文學活動甚至於私生活,都成為公眾謾罵的焦點。從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的一年多,她甚至沒有發表過一篇文章,而事實上也沒有機會讓她發表。直到同年底,張愛玲借《傳奇增訂本》的發行,寫了《有幾句話同讀者說》為自己做了辯白: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唯一的嫌疑要么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那封信我還記得,因為很短,僅只是:“承聘為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代表,謹辭。張愛玲謹上。”)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至於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辯駁之點本來非常多。而且即使有這種事實,也還牽涉不到我是否有漢奸嫌疑的問題。何況私人的事本來用不著向大眾剖白,除了對自己家的家長之外,彷彿我沒有解釋的義務。所以一直緘默著。張愛玲以退為進,反駁了“文化漢奸”之說。同理,她在面對“域外人”指控《色,戒》為“歌頌漢奸的文學——即使是非常曖昧的歌頌”的論調時,她又再度地反駁:“域外人這篇書評,貌作持平之論,讀者未必知道通篇穿鑿附會,任意割裂原文,與以牽強的曲解與'想當然耳',一方面又一再聲明'但願是我錯會了意',自己預留退步,可以歸之於誤解,就可以說話完全不負責。”對“域外人”提出嚴厲的質疑。由此可見她不願再被任何污水所濺污,即使僅是那麼一點點,她都不願意。

然而《色,戒》絕無任何歌頌漢奸的味道,即使是曖昧的,它只藉著這個有關漢奸被暗殺未遂的真實故事,來重寫女性對感情的看待。這其中的種種細節,正如陳輝揚所說的,只有深知汪精衛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細說始末,而活躍於汪偽政權中,曾任偽中宣部政務次長、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兼《中華日報》總主筆的胡蘭成,就成為張愛玲獲得這令她震動的故事的不二人選。因為自一九四三年底胡蘭成從蘇青主辦的《天地》月刊中,讀到張愛玲的時,他讀其文而驚其才,透過蘇青得知張愛玲的住處而找上門去,在次年二月初兩人初次見面,其後兩人很快墜入情網,並於同年八、九月間結婚。 到一九四六年二月,張愛玲曾悄悄到溫州看望逃離中的胡蘭成,但風流成性的胡蘭成卻又另有新歡。張愛玲在傷心之極回到上海,她在雨中的船上“面對著滔滔黃浪涕泣久之”。次年六月十日她寫信給胡蘭成,兩人正式分手。在這短暫的熱戀與婚姻生活中,他們有過兩情繾綣、無話不說的時刻,胡蘭成向張愛玲說出這段故事的細節,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而有關於鄭蘋如謀刺丁默邨一案,最早披露的是六十年代金雄白在香港出版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中的一小節,筆者參考了李偉、黃美真等人的多種史料,發覺此一暗殺事件,除了中統鋤奸以外,還得從丁默邨與李士群兩人的恩怨衝突說起。

丁默邨是湖南常德縣人,生於一九零一年,幼時就讀於湖南省立第二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未能考入中學。一九二一年下半年,年輕氣盛的丁默邨隻身前往上海闖蕩,積極參加青年學生運動,經由施存統的介紹加入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次年春他回湖南籌建常德團組織,並自任組長。同年十月十三日社會主義青年常德地方執委改選,丁默邨擔任團書記,而在次年改選時,他卻失去書記一職,對此他極為不滿,並與新領導人鬧翻。次年一月他謊稱去長沙匯報工作,其實是遠走上海,叛離共產黨,加入了國民黨。 一九二六年他到廣州擔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辦事員。次年四月十二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反革命政變,他認為時機成熟,便積極投靠蔣介石,追隨陳立夫、陳果夫的“CC派”。一九三二年他擔任國民黨組織部調查科上海區直屬情報小組組長,在上海文化界進行特務活動。他與李士群等在“萬春坊新光書局”編輯《社會新聞》,先後出版三日刊、旬刊、半月刊等,是當時國內有名的“造謠”刊物,曾多次污衊詆毀魯迅,相關資料收在魯迅《偽自由書·後記》中。

李士群,浙江遂昌人,生於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幼年在本鄉私塾讀過幾年書,二十年代初進入了日本人開設的東亞同文書院,後又轉入上海大學讀書,此時他生活來源主要仰仗妻子——大夏大學學生葉吉卿,由於葉家有錢,使得李士群生活無憂。這期間他參加了中國共產黨,並赴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求學,後又轉蘇聯特種警察學校。 回到上海的李士群,以“蜀聞通訊社”記者的身分,從事共產黨的地下活動。但不久他卻為公共租界工部巡捕房逮捕,為了怕被引渡給國民黨政府,妻子葉吉卿找到恆豐錢莊的韓傑,走通了青幫“通”字輩大流氓季雲卿的門路,由季雲卿通過巡捕房裡的熟人,將他保釋出來。後來他便向季雲卿投了門生帖子,從此李士群與青幫拉上關係。

一九三一年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的特務,以上海為重,活動非常活躍,共產黨組織屢遭破壞。一九三二年,李士群又被調查科逮捕,他眼見地下鬥爭處境艱難,再加上自己貪生怕死及老婆不斷地施壓,就向國民黨自首了。起初他被委派為調查科上海區直屬情報員,不久就調去與丁默邨、唐惠民等編輯《社會新聞》。 一九三四年調查科改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委員會“黨務調查處”;同年蔣介石為了統一特務組織,在軍事委員會內設“調查統計局”,丁默邨當上了第三處(郵電檢查處)處長,與戴笠(軍警處處長)、徐恩曾(黨務處處長)齊名。抗戰前,他一直在蔣介石手下任職,抗戰開始後他曾在漢口奉陳立夫之命,“招待”中共叛徒張國燾。而由於戴笠對他的嫉妒,向蔣介石控告他貪污招待費,使他遭到追查。一九三八年八月調查統計局第一、三處遭撤銷,丁默邨失去職務,僅在軍事委員會掛了少將參議的空名,因此他悶悶不樂,托詞到昆明“養病”。

李士群則在一九三三春因國民黨調查科上海區長馬紹武,遭共產黨中央特科“紅隊”的伏擊斃命,使他和丁默邨因嫌疑犯被捕。但丁默邨因有“CC派”的高級幹部、上海市社會局局長吳醒亞的力保,很快就被釋放了;而李士群因沒有靠山,被解押到南京道署街調查科總部。後經他老婆葉吉卿“賠了夫人又折財”的營救下,走通了調查科科長徐恩曾的門路,李士群雖被釋放,但仍然被規定不得擅離南京。 不久,李士群被指派為調查科編譯股編譯員、南京區偵查員。一九三三年底開始,他擔任“留俄學生招待所”副主任兼“留俄同學會”理事,從此鬱鬱不得志,直到抗日戰爭爆發。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軍佔領上海,為了掃除侵華道路上的障礙,決心建立一支漢奸特工隊伍,做為消滅上海抗日力量的先遣部隊。於是李士群等人就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被日本侵略者一手扶植而壯大起來。

首先在日本大使書記官清水董三的指揮下,李士群開始為日本駐滬使館從事情報活動。然後他又用金錢將當時編輯《社會新聞》的同夥,如:唐惠民、章正範、劉坦公等人拉下水,通過章正範的關係,他又秘密會見了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委員汪曼雲。汪是大流氓杜月笙的“學生”,與軍統、中統特務都有聯繫,在上海灘是屬於“兜得轉”的人物。但是要搞特工行動,必須有一批富有特工經驗的骨幹,於是他決定拉攏丁默邨以壯大聲勢。 在徵得日本主子的同意後,他便派丁默邨的湖南同鄉,已經投敵的翦建午,專程去昆明相邀,並說明他願退居第二,讓丁默邨做前台經理。於是丁默邨就當仁不讓地做了“老大哥”。他們透過日本大使館的引薦,拜會了日本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經由土肥原的介紹,於一九三九年二月,獲得日本大本營的支持,轉歸日本軍方指揮。在日軍金錢、武器、彈藥的豢養下,初步組成了一支武裝特工隊伍,活動範圍也從蒐集情報擴大到從事恐怖行動。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衛發表了“艷電”,使早已投敵的丁、李一夥人感到鼓舞,經汪曼雲建議,丁默邨決定與汪精衛拉上關係,然而他們在編輯《社會新聞》時,曾對以汪精衛為頭子的“改組派”破口大罵過,雙方歷史成見很深。幾經考慮後,他們決定先找周佛海,通過他與汪精衛集團掛鉤,汪精衛正在用人之際,經週佛海出面說合,又見這批人是按日本方面的意見前來投靠的,也就同意接納。 隨著特工組織人數的增加,活動範圍的擴大,原來的大西路六十七號已不敷使用了,於是丁默邨等把總部搬進了極司非爾路七十六號,從此“七十六號”便成為汪偽特工總部的代名詞而出現在上海。 而隨著“七十六號”在汪偽集團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丁、李的權力鬥爭也開始趨向表面化。當初李士群找丁默邨來做前台經理時,無非是想利用他在中統特務圈的地位和聲望,讓他做一面擋箭牌。而如今一切大權為丁所獨攬,李士群深悔當初的做法。偏偏丁默邨也是一個陰險狡猾、野心極大的政客,他認為自己搭上了汪精衛這艘“大船”,再也不甘心做李士群的傀儡,處處以老大自居,想“鳩占鵲巢”,把李士群給壓下去。 他們之間的鬥爭,大致經歷了四個較大的回合,首先是“唐惠民事件”,在這一回合中,唐惠民的性命是保住了,但丁默邨卻銳氣大減,而李士群的勢力大大的提升;緊接著的“張小通事件”,李士群又有效地阻止丁默邨的人進入“七十六號”,此舉不僅打擊了丁默邨,也鞏固了自己的地位。第三回合是“鄭蘋如間諜案”,這事件丁默邨雖能死裡逃生,但又被李士群搞得狼狽不堪,威信盡失。最後丁、李兩人爭奪警政部長席位,以李士群取勝而告終,丁默邨完全被排擠出“七十六號”。鄭蘋如是浙江蘭溪人,一九一八年生。父親鄭越原,又名英伯,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追隨孫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會,可說是國民黨的元老。他在東京時結識了日本名門閨秀木村花子,花子對中國革命頗為同情,兩人結婚後花子隨著丈夫回到中國,改名為鄭華君。他們先後育有二子三女,鄭蘋如是第二個女兒,從小聰明過人,善解人意,又跟著母親學了一口流利的日語。而鄭英伯在回國後,曾任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還擔任過江蘇高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檢查官。 鄭蘋如在明光中學讀書時,丁默邨曾當過這個中學的校長,因此兩人有師生之誼。抗戰爆發後,鄭蘋如毅然參加抗日救亡運動。上海淪陷後,她憑著自身的優越條件(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卓越的日語能力),擔任了抗日的地下工作,並加入中統,這時她年僅十九歲。花樣年華、風姿綽約的她,是上海灘有名的美人,當時全中國最為重要、最有影響力的畫報——《良友畫報》,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三期就以她為封面女郎,但因為她身分特殊,並未公佈名字,只寫了“鄭女士”三個字。 據當時的資深編輯馬國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憶錄《良友憶舊——一家畫報與一個時代》一書中說:直到好幾年以後,我們才知道她是一個轟轟烈烈、獻身抗敵的愛國烈士。她的全名是鄭蘋如。 ……我們刊登這封面時並不知情。只在全面抗戰軍興以後才略有所聞。已故中國著名學者鄭振鐸先生和鄭蘋如的父親是素識,曾親口談過此事。在以後的年月中,《良友》也沒機會表揚這位壯烈殉難的中華女兒。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認為仍應該把她的英勇行為告訴我們過去的讀者,並表示我們對她的敬意。鄭蘋如是位極為優秀的情報員,她憑藉母親的關係,周旋於日寇的高級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衛文麿派到上海的和談代表早水親重攀上關係,繼而又通過早水的介紹,結識了近衛文麿的兒子近衛文隆、近衛忠麿,以及華中派遣軍副總參謀長今井武夫等人,她探聽到汪精衛“將有異動”的重要情報,通過秘密電台上報重慶。可惜政府起先並未重視,直到汪精衛逃出重慶投敵後,方知鄭蘋如早已掌握此情報,因此重慶政府對她極為倚重。於是此次,他們又把製裁丁默邨的重要任務交給她。 丁默邨本是個色中餓鬼,見到如花似玉的鄭蘋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鄭蘋如佯裝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時恃寵撒嬌,與丁默邨時斷時續,若即若離,逗得丁默邨饞涎欲滴,神魂顛倒。中統組織見時機成熟,遂決定行動。 第一次行動,由鄭蘋如請丁默邨到她家做客,在鄭家附近安排了狙擊人員,然而丁默邨詭計多端,他的轎車快到鄭家時,他又改變主意調頭離去,計劃遂告失敗。此時中統上海區的負責人換了張瑞京,他重新策劃第二次“刺丁”行動,要鄭蘋如以購買皮大衣為由,把丁默邨誘殺在西伯利亞皮貨店。豈料就在此時張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張、李原有一番交情,當張和盤托出“刺丁”計劃時,正中李士群夫婦的心意,為防事蹟洩露,他們先把張瑞京保護起來,而中統上海區見沒有任何異狀,於是原計劃照常執行。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邨在滬西一個朋友家吃中飯,他打電話邀鄭蘋如前去參加,鄭便趕到滬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說要去虹口,鄭說要到南京路去,於是兩人同車而行,當汽車駛至靜安路、戈登路(今江寧路)西伯利亞皮貨店時,鄭蘋如突然提出要去買件皮大衣,並嬲著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車,幫她挑選。丁默邨的職業反應是到一個不是預先約定的地點,停留絕不超過半小時,照理說是不會有危險的,而鄭的執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機敲他一筆竹槓。 於是他便隨她下車,但正當鄭正在挑選皮衣時,丁默邨突然發現,玻璃櫥窗外有兩起短打衣著、形跡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對,便從大衣袋裡摸出一疊鈔票,向玻璃台上一摜,說:“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說完就急轉身向外跑。鄭見丁默邨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踪出去,但走了兩步,又停住了。此時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統特務,沒料到丁默邨會不等東西挑好,就突然衝出店來,因此稍為躊躇了一下,竟讓他衝過馬路。丁的司機見他狂奔而出時,早已發動引擎,開好車門。等到槍聲響時,他已鑽進車內,拉上了車門,子彈打在防彈車門上,他毫髮無傷,揚長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擊人員,因只是“協助”成分,因此也沒有怎麼出力,此次暗殺行動終告功敗垂成。 鄭蘋如不甘心,又心存僥倖,決定深入虎穴,孤身殺敵。於是她繼續與丁默邨虛與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白朗寧手槍,準備伺機下手;但她哪知丁默邨早已布下羅網,就等她上鉤了。因此當第三天鄭蘋如驅車到“七十六號”要見丁默邨時,馬上就被丁的親信林之江給扣住了,關進了“七十六號”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葉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愛珍、沈耕梅前來審訊,丁默邨自然不好阻攔。鄭蘋如否認她與中統的關係,只承認暗殺丁默邨是因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邨雖然惱恨鄭蘋如參與對自己的謀殺,但又著實迷戀她的美色,因此並沒有要置她於死地,只是想關她一陣子,再把她放出來。但丁默邨的老婆趙慧敏卻悄悄地找到林之江,並對他面授機宜。於是鄭蘋如被暗中移解到憶定盤路三十七號的“和平救國軍”第四路司令部內,這連丁默邨與李士群都不知道。 一九四年二月,在一個星月無光的晚上,林之江從囚室裡請出鄭蘋如,謊稱丁默邨找她,汽車七拐八彎,來到滬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 林之江開了車門說:“鄭小姐,您的大喜日子到了。這可怨不得我,只怪丁默邨的老婆逼得我緊。” “少囉嗦,要殺就殺。”鄭蘋如面不改色,雙眼逼視著林之江。 這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鬼在鄭蘋如的逼視下,居然莫名其妙地心慌起來,他掏出手槍,顫抖了半天,才慌慌張張朝鄭蘋如開了三槍。鄭蘋如倒下了,當時年僅二十三歲。這個故事經張愛玲不斷地改寫,已經有相當程度的不同,但整體架構還是可以看得出它的原形。首先是蟹殼臉,身材矮小,骨瘦如柴,肺病已到了第三期,卻依然靠著壯陽藥縱慾無度的丁默邨。在張愛玲的筆下他是四五十歲的矮子,“穿著灰色西裝,生得蒼白清秀,前面頭髮微禿,褪出一隻奇長的花尖;鼻子長長的,有點'鼠相',據說也是主貴的。”“他是實在誘惑太多,顧不過來,一個眼不見,就會丟在腦後。還非得釘著他,簡直需要提溜著兩隻乳房在他跟前晃。'兩年前也還沒有這樣哩指女主角胸部愈來愈豐滿,'他擁著吻著她的時候輕聲說。”“一坐定下來,他就抱著胳膊,一隻肘彎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滿的南半球外緣。這是他的慣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卻在蝕骨銷魂,一陣陣麻上來。” 相對於男主角的原貌重現,張愛玲對女主角卻有大幅度的改寫,首先她不是職業的情報員而是業餘的,她原本是廣州嶺南大學的學生,廣州淪陷前,嶺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課。我們知道張愛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來到港大求學,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淪陷,有兩年零三個月的大學生活,但由於後來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斷然拒絕,及一九六四年為學歷證明、一九六六年為獎學金證明和港大鬧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蘇青主編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發表的散文《燼餘錄》外,對港大可說是絕少提及,更沒有任何好感。 《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覺——“上課下課擠得黑壓壓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過,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籬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對國事漠不關心的態度也使人憤慨。”這恐怕也是張愛玲的切身感受。 王佳芝是學校劇團的當家花旦,於是激進的愛國學生們定下一條美人計,讓她扮成生意人家的少奶奶,為了求“演出”的逼真,她不惜犧牲童貞,於是她對一個有性經驗的男同學梁閏生做了一次特殊的奉獻。 “既然有犧牲的決心,就不能說不甘心便宜了他。”王佳芝以如此奇特的方式由女孩變成女人,也真難為了她。破貞之後,有段時間並無男主角易先生的音訊,她有白白犧牲的懊悔,而同學們對她亦有“不潔”之感。她討厭使她失貞的梁閏生,連她較有好感的鄺裕民也對她有情意上的生澀,這對王佳芝而言是種隱痛。因此“事實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就是因為有了個目的,因此她也有擺脫“不潔”之感的輕鬆,也為她朝行刺的計劃步步逼近。 暗殺的地點張愛玲從真實的西伯利亞皮貨店,稍稍移位到隔壁的一家不起眼的珠寶店,在場景上的安排更具電影臨場感。 “剛才上樓的時候她倒是想著,下去的時候真是甕中捉鱉——他又紳士派,在樓梯上走在她前面,一踏進店堂,旁邊就是櫃檯,櫃檯前的兩個顧客正好攔住去路。不過兩個大男人選購廉價寶石袖口領針,與送女朋友的小禮物,不能斟酌過久,不像女人磨菇。要扣準時間,不能進來得太早。也不能在外面徘徊——他的司機坐在車子裡,會起疑。要一進來就進來,頂多在皮貨店看看櫥窗,在車子背後好兩丈處,隔了一家門面。” “這時候因為不知道下一步怎樣,在這小樓上難免覺得是高坐在火藥桶上,馬上就要給炸飛了,兩條腿都有點虛軟。”為了使老易上鉤及給同伴時間和機會下手,王佳芝故意裝模做樣地挑選著首飾,因為“太快了她又有點擔心。他們(同學)大概想不到出來得這麼快。她從舞台經驗上知道,就是台詞佔的時間最多”。雖明知在做戲,但挑到據說是有價無市的粉紅鑽戒時,王佳芝仍很興奮:“不是說粉紅鑽也是有價無市?她怔了怔,不禁如釋重負。看不出這爿店,總算替她爭回了面子,不然把他帶到這麼個破地方來——敲竹槓又不在行,小廣東到上海,成了'大鄉里'。其實,馬上槍聲一響,眼前這一切都粉碎了,還有什麼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裡不信,因為全神在抗拒著,第一是不敢朝這上面去想,深恐神色有異,被他看出來。” “她把那粉紅鑽戒戴在手上側過來側過去地看,與她玫瑰紅的指甲油一比,其實不過微紅,也不太大,但是光頭極足,亮閃閃的,異星一樣,紅得有種神秘感。可惜不過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這麼一會工夫,使人感到惆悵。” 張愛玲從不放過景物對人產生的心理刻畫,即使那看似並不重要的場景及器物,張愛玲都費心經營。當然真實故事和小說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是丁默邨自己察覺氣氛有異奪門而逃,但到了小說中卻是王佳芝提醒易先生跑掉的,而王佳芝何以在緊要關頭臨時變卦,致使籌劃多時的計劃毀於一旦呢?許多讀者不解,但張愛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文中說:“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而這也正是她將她早期的成名作改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她更喜歡那些不徹底的人物,“他們不是英雄,他們可是這時代的廣大的負荷者。”他們“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這時代的總量”。 因此她刻意在《色,戒》中表現女人性和女人的弱點,王佳芝不是冷血的女間諜,因此她有愛有感情。雖然從十二三歲就有人追求,從十五六歲起就只顧忙著抵抗各方面的攻勢。這樣的女孩子不太容易墜入愛河,因為抵抗力太強了。 “但她沒有戀愛過,不知道怎麼樣就算是愛上了”。所以她拿不准在對老易的色相勾引中是不是與愛相關,做戲與做人對她來說本不易區別。所以她的虛榮心使得潛意識中寧可覺得易先生是愛她的,理應愛她的。而她疑心自己有點愛他是因於大多數女人常認為愛就是被愛。 於是在關鍵時刻,在緊張拉長到永恆的一剎那間:“他的側影迎著檯燈,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轟然一聲,若有所失。太晚了。店主把單據遞給他,他往身上一揣。'快走,'她低聲說。他臉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來奪門而出……她定了定神。沒聽見槍聲。一鬆了口氣,她渾身疲軟像生了場大病一樣,支撐著拿起大衣手提袋站起來,點點頭笑道:'明天。'又低聲喃喃說道:'他忘了有點事,趕時間,先走了。'” 王佳芝的臨時“變卦”,放走易先生,使她一下子由刺客變為女人,而故事也達到了“反高潮”的頂峰,那是張愛玲最喜歡、最出色的手法。對張愛玲而言,王佳芝首先是女人,她惟情感是尊、惟情感是大,這是女人的特點,也是女人的悲劇。她為一霎時的女性(情感)所觸動而犧牲了同志,也毀滅了自己。在佳芝的心中:“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但在易先生的心中卻認為“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這是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女人永遠可以為她愛上的男人獻出一切,而男人卻無法如此。因此張愛玲在《色,戒》中對男人的冷酷自私給與過尖銳直接的抨擊,“他一脫險馬上一個電話打去,把那一帶都封鎖起來,一網打盡,不到晚上十點鐘統統槍斃了。她臨終一定恨他。不過'無毒不丈夫',不是這樣的男子漢,她也不會愛他。” 小說的結尾是王佳芝被槍斃後,易先生再次出現在牌桌邊,一如小說的開頭是王佳芝、易太太等汪偽政府的官太太在打麻將,而此時其他三位太太依然在座,只是王的位置卻已經被廖太太頂替了,她的死除了易先生外,沒有人知道。小說的“終點”又回到“起點”,這又與張愛玲早期小說的首尾呼應,如出一轍。只是此時易先生的再度回到牌桌之時,已是王佳芝香銷玉殞,一切情慾俱空之際了。麻將桌是玩牌下注的賭場,又何嘗不是人生玩命的賭場呢?可嘆的是,這場暗殺行動亦如麻將桌上的輸贏,王佳芝本來是可以贏的,只因一念之仁,她輸了,而且是再沒有翻身機會地輸了。張愛玲在指責男人之餘,更多的是對女人“哀其不幸”。張愛玲藉著胡蘭成所提供的故事加以重新改寫,原本特工之間的明槍暗箭轉換成男女之間的佔有與愛憐。王佳芝對易先生的愛和易先生對王佳芝的狠心,不禁讓人想起了張愛玲與胡蘭成之間的關係。 當我們翻看胡蘭成以生花妙筆、洋洋自得寫成的時,我們毋庸置疑地認定他是個才子,是個風流才子,但他並不真正懂得張愛玲,他曾經愛過張愛玲,這是不假,但絕對不及張愛玲愛他的一半。胡、張之戀最感人的地方,不是他們相識的時候,也不是兩人終日情話到天明的時候,更不是排除艱難結為秦晉之好的時候,而是在胡蘭成負情之後,張愛玲的痴苦之時。 論者嚴紀華認為《色,戒》:“其中男女主角的對待起伏迴旋甚大,似乎是藉屍還魂地道出了張愛玲過去與胡蘭成的情感試煉與創傷。亦即將王佳芝的情慾釋放與張氏本身的情慾釋放連結,從這個角度觀察,整個間諜故事的主謀兇手或可遙指到'父愛癥結':也就是張愛玲所曾經歷過的又愛又恨的缺陷童年,以及她一直深深企盼卻終於落空的感情(親情、愛情)。”張愛玲又說過: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事實不過是原料,我對創作苛求,對原料愛好,是偏嗜其特有的韻味,也就是人生味。張愛玲在遍嚐人生的況味後,在改寫這個故事中,不經意地把自己投影在王佳芝的身上,也因此她的筆端流洩出“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感情”。 歷經三十年的改寫,《色,戒》發表於之後的十年,我們知道相當程度都是張愛玲與胡蘭成戀情的寄存處——的重新開封,它是胡、張塵封十八年戀情的最後回眸,那是張愛玲在喪失“新歡”、再感孤身飄零後,不免憶起“舊愛”。而十年後,她在他鄉異國更顯得孤寂,她終於完成這個三十年前就曾寫就的故事。雖然她曾清堅決絕地拒絕作家朱西寧在一九七四年致函邀她來台灣和胡蘭成會面,但她在提筆改寫這故事時,不免會回首前塵往事,而因為經過長時間歲月的淘洗,當時的傷痛刺激已轉換成平和甚至美好的回視來處理,只是有些創傷是永難復原的,因此張愛玲在此時有著清醒的自省。 小說名為《色,戒》,其實已不單是表面的意義,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該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當然更包括張愛玲自身,這又是張愛玲的一次不經意地坦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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