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公務員版

第17章 第四節翰林曾國藩的日常支出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國藩到達北京,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他官運極順,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試成績突出,連升四級,由從七品授任從五品的翰林院侍講。 雖然仕途如此順利,但曾國藩翰林生涯的經濟狀況始終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經濟生活的主旋律。有兩個證據可以很好地說明他的窘迫情狀。 一個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据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 ……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另一件證據更有說服力。 曾國藩為人重於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稍有餘力,必加周濟。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國藩進京為官前,曾專門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長沙,臨別握著曾國藩的手說:“明年我親自送外甥媳婦(曾國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國藩享兩天福。曾國藩說:“京城苦,舅勿來。”南五舅說:“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當官的地方待兩天。”說話間已經泣下。 曾國藩進京為官,使得所有親戚對他寄予厚望,認為天子腳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們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國藩當官已經好幾年,卻沒有餘力周濟他們。五年後江永燕貧病而死,沒沾到外甥一點光。大舅也依然沒有房住,南五舅也沒能到北京享福。

翰林為國家儲材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經濟待遇卻特別低下,以至於被人稱為“窮翰林”。解剖曾國藩這個典型,我們對清代京官俸祿之薄可以有一個具體的了解。翰林院檢討等職,其地位略似今天國務院政策研究室處級以上各級研究員,成天與皇帝和高級大臣打交道,經常出席各種重大典禮,面子上十分風光。然而與此相對照的是,翰林們的經濟待遇卻特別低下。在清代俸祿體系中,曾國藩這樣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兩。乾隆體恤京官不容易,規定從乾隆元年起,京員例支雙俸,也就是開雙份工資。加上四十五兩“雙俸”,不過為九十兩。此外還有四十五斛(二十二點五石)“祿米”。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來源。以一石糧食值一兩五錢四分銀子計算,數項相加,不過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換成人民幣,不過兩萬四千多元。以這點工資,養活今天的一個“京漂”尚且困難,何況一個拖家帶口的京官。

清代京官之窮,今人實難想像。有記載清代京官有人窮到“不能舉火”。清李慈銘記載他一個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人筆記中,有翰林曾作詩這樣描述自己的悲慘生活:“先裁車馬後裁人,裁到師門二兩銀(師門三節兩生日,例饋賀儀銀二兩)。惟有兩餐裁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更為傳神的是這樣一條諺語:“京諺有云,上街有三厭物,步其後有急事無不誤者:一婦人,一駱駝,一翰林也。”因為窮翰林買不起車,只能走路上班,偏偏還要擺架子邁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後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難言。 曾國藩進京為官前,他那富有遠見的老祖父就對家里人說:“寬一雖點翰林,我家仍靠作田為業,不可靠他吃飯。”這句話一方面說明老人深明大義,不願以家累拖累曾國藩仕途上的發展;另一方面也說明翰林之窮是全社會都知道的事實。

那麼翰林曾國藩的生活質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讓我們從衣食住行幾項來觀察一下曾國藩的支出情況。因為《湘鄉曾氏文獻》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賬簿,所以我們以道光二十一年為觀察重點。 曾國藩在京期間的一個主要支出項目為房租。身為朝廷命官,住宅須配得上官制威儀,因此自然不能蝸居斗室,或者和那些賣大白菜的做豆腐的擠在一個大雜院裡。所以京官們雖然窮困潦倒,卻多租住大宅,講求寬敞氣派。稍晚於曾國藩的李慈銘在京官期間,租居為保安寺街故閩浙總督舊邸,有屋二十餘楹,有軒有圃,花木蔥鬱。這是當時京官的常態。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國藩搬到繩匠胡同,房十八間。曾國藩在八月十七日家書中說:“屋甚好,共十八間,每月房租京錢二十千文。”如此算來,則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兩銀子,用去全部薪水還不夠。總計道光二十一年房租和搬家裝修費用,共花去白銀七十五兩三錢三分。

另一項最重大的花費就是社交應酬。京官的工作很輕閑,他們的主要生活內容,就是日日聚宴,因為這是他們建立人際網絡的最重要方式。每天晚上,北京著名的館子門口,停的都是官員們的車馬。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也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客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你就不是圈子裡的人。清人李慈銘的日記中載,自己一年支付各個酒店的飯錢就達百餘兩,而據他自己說,因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並不算大。 曾國藩生性喜交遊,我們根據《湘鄉曾氏文獻》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數據,對曾國藩這一年社交花費進行一個不完全的統計: 正月,團拜分貲二千文。黃矩卿貲分二千五百文。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份一千文。 三月,吳子賓處壽禮一兩。湖廣會館公請喬見齋,分貲二千五百文。請吳世伯朱世兄,分貲一千文。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兩處祝敬,各一兩八錢八厘。致其他處節敬、壽敬、門包共十一兩九錢四分。某朋友壽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隨禮及送卓中堂壽屏共二千四百文。 …… 合計這一年曾國藩人情來往花費七十九兩一錢六分。這其中並不包括自己單獨請客吃飯的花費。這類花費在曾氏賬本中隨處可見,比如: 二月,東麟堂請客八千文。三月,東麟堂請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東麟堂十六兩七錢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廚子二千五百文,準備十三日在家請客。十月,請客預付菜錢一千文。 僅以上數項,就合計白銀三十一兩四錢四分。

算上請客吃飯,社交開支當年至少一百一十兩六錢。 第三項較大的花銷是買衣服。 曾國藩家書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說自己“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製,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裡,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們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國家體制。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含糊,因為穿得體面,代表的是對上司、對官場規則的尊重。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信中說: 我仕宦十餘年,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衣服二者。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將來我罷官歸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

確實,入都為官後,曾國藩的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 《湘鄉曾氏文獻》中有一篇賬單,記載他入京之初擁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紗袍套一付,線縐綿袍褂一付,寧綢單袍線縱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縐棉袍一件,大呢皮馬褂一件,湖縐皮軍機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綢袍一件,大呢綿馬褂一件,皮圓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沉香繭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檔次較入京前明顯上升一大級。 僅帽子一項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風帽,小毛小帽,皮風帽等十一頂。這些衣服的購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數兩至數十兩銀子之間。 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所添製衣服不多。因為上一年剛入都時已經基本置齊。在辛丑年用銀數和用錢票數這兩本賬簿中,這一年這方面花費二十八兩二錢七分。

而在以後,隨著官職上升,曾國藩又陸續大量添製衣服。特別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赴四川主持鄉試,將所帶的衣服列成單據,更可以讓我們領略前清官員的排場。 除此之外,交通費壓力也十分沉重。僅坐車坐轎一項,就為數甚鉅。何剛德在《春明夢錄》中說,高級大臣一年坐轎,就要費銀八百兩。初入官場的曾國藩自然買不起轎子,但有些場合總不能徒步參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馬車,這也是一筆相當巨大的開銷。 道光二十一年中,相關記載如下: 正月,車夫一千文。 三月,車錢六百文。 閏三月,車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車錢一千三百。 六月,車錢六百五,二百七,六百,八百, 三百五十,一百八十,車墊子一千三百五。 ……

合計為二十三兩四錢九分。 除此之外,身為文人,文化消費自然不少。比如這一年的買書等文化支出: 二月,付會文齋、字鋪二千文。三月,買《斯文精萃》一書,花去一千文。 閏三月,買《斯文精萃》《縉紳》,二千文。 四月,書錢四百文,買字帖二千文。又付懿文齋書錢八兩二錢一分。 …… 合計這類花費,道光二十一年為四十二兩五錢三分。 曾國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數年之間生養了幾個兒女,人口日繁,僕婦日增,僕人工資,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況父親及兩個弟弟也先後入都在他家住過一段時間。在曾國藩的賬簿中,買煤買糧買肉買苦水甜水剃頭打辮子賞下人,每月都為數甚鉅。道光二十一年他交付僕人荊七用於日常花費平均每月二十千五百三十五文。以此計算,生活日用,一年要花掉一百七十七兩九錢七分(當年因閏月,共十三個月)。 通計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費各項,共花費四百五十八兩一錢九分。列表如下: 由此可見,曾國藩這一年最大的支出是基本生活支出,其次是社交和住房。 如上所述,曾國藩入京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這樣算來,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的赤字為三百三十三兩五錢四分。 京官彌補赤字的管道通常有四。一是如前所述,入京為官前通過拜客等活動籌集大量資金,或者像劉光第那樣由族人資助。二是收受外官的饋贈。三是藉貸。四是利用手中權力,謀一點灰色收入。 曾國藩在家鄉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約兩千多兩。除去進京路費花去數百兩外,尚有大量積餘。道光二十年和二十一年,他基本就是靠這些積餘生活。道光二十年,因為入京草創,花去了八百兩白銀。道光二十一年的支出中,部分仍賴此項。 外官的贈送,是京官沙漠般枯竭的財政生活中不多的清泉。談起晚清的官場腐敗,人們最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與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別,因為京官只有死工資,而外官們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關係網,所以每次進京,都要給京官們送點禮,名為“冰敬”(孝敬夏天買冰消暑的錢)、“炭敬”(冬天燒炭的取暖費)、“別敬”(離別京城時的“分手禮”)。如果遇到年節,還要送“年敬”、“節敬”。這類饋贈,少則數兩數十兩,多則數百兩。如果認真歸類,這固然是官場腐敗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場中混,似乎還沒有聽說誰會拒絕這筆小小的“灰色收入”。因為數目不多,面積太廣,人們習以為常,實際上這只是清代官場諸種陋習之一。即使清貧的京官,逢年過節,也要給座師等人送上節敬門包。李慈銘說,京官窮得沒辦法,每逢一個地方官進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沒有同學、老鄉什麼的關係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話,就要想方設法拉上關係,先是去拜見,然後是請吃飯,希望從中獲得一點好處。 作為一個官場新人,曾國藩資望全無,關係不廣,外官贈送不多。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在《辛丑年正月記舊存銀數》中,曾國藩記載正月這類收入有以下幾筆: 程玉樵送別敬十二兩。羅蘇溪送炭資十兩。李石梧送炭資十六兩。 在《辛丑年入數》中記載從二月到年底的此類收入: 二月初五日,彭洞源送銀四兩。 三月初六喬見齋送別敬十六兩。勞辛階送別敬十兩。 十四日黃世銘送別敬十二兩。 …… 通計全年炭敬、別敬等項共計九十七兩。 曾國藩到京頭兩年花費約一千三百兩白銀,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帶來的銀子終於花光,外官饋贈又如此之少,他開始面臨借錢問題。 在京為官,聲譽如何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這決定了你能不能順利地借到錢。曾國藩在家信中說: 在外與居鄉不同。居鄉者緊守銀錢,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緊有鬆,有發有收,所謂大門無出,二門亦無入,餘仗名聲好,仍扯得活,若名聲不好,專靠自己收藏之銀,則不過一年,即用盡矣。 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關將近,手頭銀兩終於全部花光,曾國藩找人現借了五十兩銀子,才勉強過了個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銀已達二百兩。到這年年底,累計更高達四百兩。在這一階段家書中多次出現“借”、“欠”、“窘”的字樣,艱難形狀,躍然紙上。在此之後,借錢更成為曾國藩彌補財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額最高時達一千多兩。 分析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收入來源,可以列表如下: 俸祿只能滿足開支的四分之一。 從表面上看,“低薪制”為國家節省了財政開支,其實懲罰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員,方便的是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勢必飢寒”。國家不得不對官員們“灰色收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此使得官員貪污舞弊成為半公開的必然。 貪污舞弊的前提是手裡有可支配的免費或者低成本資源。京官,特別是翰林院這樣的清水衙門裡的京官,絕少這樣的資源,但是在近乎絕境的經濟狀況壓迫下,許多京官還是千方百計地開闢財源。許多京官因此絞盡腦汁,尋找發財門路,甚至替外官跑關係、找門路,落點手續費和跑腿錢。許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錯。 曾國藩卻沒有做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因為他已經發誓“學做聖人”。在曾國藩的資料檔案中,我們沒有發現任何一筆曾國藩營求私利的記載。這一年曾國藩收入賬中只有替人辦誥封收入十六兩這一筆,算是幫人辦事所得的收入。這類收入在當時社會是京官可以獲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貪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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