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間諜王·戴笠與中國特工

第103章 軍統的監獄系統

對戴笠的監獄和集中營值得研究一番。 蔣的將士們解除了新四軍的武裝並將他們逮捕投入了集中營(叫做勞動營)。有一段時間,不光是戴笠(他被譏稱為中國的希姆萊)的“正規”秘密警察,而且連國民黨的警察都在抓人。據說集中營有十幾處,它們不僅用來囚禁共產黨員和企圖前往延安共產黨根據地的學生,而且還關有共產黨和國民黨之間的所謂“中間黨派”的代表,以及那些僅僅因為批評了政府的人。 這些監獄是“塞滿了受過刑法而奄奄一息的男女的囚籠,這些人有的在裡面多年,而且本應根據1937年統一戰線的規定予以釋放的”。後來陳立夫對一個採訪者說: 最凶險的監獄包括獄長何輯生管理的益陽監獄、週養浩獄長的息烽監獄、福建建甌由曹飛鴻看管的“東南看守所”和西安蔣堅忍的“東北青年勞動營”。

東北青年勞動營是根據總司令1940年2月1日的命令設立的(見附錄1)。它來自軍事委員會的戰爭幹部培訓軍第四團的特訓縱隊的編制。特訓縱隊的隊長是蕭作霖,後來被蔣堅忍將軍取代,蔣被命名為集中營的“教育長”。有300多個高中生和大學生被地方政府、第三十四軍和山西國民黨機構逮捕,被列入三個“大隊”。他們每兩週一次的政訓課意在駁斥共產黨在延安抗大宣傳的觀點。接下來的三年裡,勞動營持續擴展了各種功能。 1944年它被組建成西北青訓縱隊,但仍在胡宗南的總體領導下。 集中營的確存在。除了對付政治上任性的青年以外,它們還是戴笠內部懲罰制度的一部分,這種制度早在特務處創立初期(上海特務站開始擴充的時候)就開始了。為監禁持不同政見的嫌疑分子和不聽話的部下,戴笠在南京一個連他的高級特務都不知道的秘密地點設立了特別監獄。上海的犯人被送到火車站,他們不帶手銬,但臉的下半部被用棉紗口罩遮起來,而且戴上墨鏡。他們幾乎全部受到酷刑,有的甚至終身致殘。

通常,被捕者的一隻鞋裡會被佈滿釘子,使他們靠著負責押送的兩個特務之中的一個踉蹌著走路。他們從來都是在最後一分鐘裡坐進夜班車,然後在開車時被塞進沒有廁所的臥車車廂裡。到南京的一路軍統押送人員都十分緊張,因為連他們也不清楚他們自己是否會被送去坐牢。一旦到達地點,便與秘密警察在車站外碰頭,交接他們押送的犯人,然後,要是他們走運的話,就可以離開了。而許多倒霉的軍統特務則恰恰是在他們把犯人交給軍統接收委員會的時候自己也被捕了,然後他們在戴笠的監獄系統裡待上多年,如果他們想最終出獄的話,他們被命令在監獄裡收集政治犯的情況。 像周偉龍、餘樂醒或謝力公這樣的軍統高級骨幹起碼被關過一次。戴笠的一些最精幹的特務,如許忠午、樓兆蠡等甚至被關過八次監獄。只要戴笠樂意,他可以隨時給予第三種制裁。戴笠可以任意對人判處死刑。戴笠本人可能也面對這種危險。他的領袖以殺人成性著名,特別是在他年輕的時候,人們曾悄悄傳說“他喜歡殺人”。如1941年,在軍統被處死的幾百人中,有30多人是因為違反了軍統紀律而被處死的。

不過必須理解,戴笠的懲罰並非胡來。 在他自己的組織(說到底這個組織是由一批野心勃勃和難以駕馭的冒險者組成的)內部,犯錯誤的人知道會受紀律處罰。他們顯然明白自己的錯誤或違紀行為和戴笠制裁的關係。事實上,他們知道這是由蔣介石親自監督的內部紀律懲罰制度的一部分,但這個制度從頭到尾都由戴笠個人執行。天津站站長王天木就是例子之一。像行動組其他有經驗的槍手一樣,王也是河南人,但他家住在北平,他在那裡也有一處住宅。 1934年王為局裡的事去張家口,所以當北平發生“驚人”的謀殺案,並被認為是天津站的特務幹的時候,他並不在。後來在北平偵緝隊宣布破案後,關於此事的新聞風波才平息下來,但謀殺案的真相細節對公眾來說則是個謎。

在北平還被這個案子的新聞搞得暈頭轉向時,特務處北平站站長陳恭澍收到了戴笠從南京發來的電報,讓他為這個特務頭子在北平租一個旅館房間,而且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戴笠到達的當晚,兩個人從東長安街上的中央飯店買了外賣的食品帶到戴將軍的房間晚餐。在晚餐時隨便談了談後,戴笠便詳細詢問了陳恭澍關於王天木的情況,那時王還在張家口。當陳准備走的時候,戴笠說:“我在這兒等著天木從張家口回來。我有些事情要跟他談談。我準備離開北平的時候會打電話通知你的。”次日王天木從張家口回來了,當晚戴笠通知陳他準備回南京。陳到火車站去送他時吃驚地發現,他已把王天木逮起來了。 這之後王天木沒有回到他在天津的職位上。相反,王子襄被指名取代王天木站長的職位。一個月後,戴笠電報命令北平站“護送”天津站書記、王天木的前助理,回南京結案。這樣,天津站行動組就解散了,其他外勤特務要么辭職,要么受到處罰。

戴笠向蔣介石寫了個關於這一案件的特別報告。據戴笠的私人秘書毛萬里說,整個報告只有幾百字長。但戴笠為此整整花了一個夜晚,從傍晚到天亮,一筆一畫地寫這個報告。戴笠扼要地敘述了這個事件,含蓄地指責前天津站站長,然後列出了王天木以前的功績與成就,最後向蔣建議三點:一,死刑;二,終身監禁;三,給他一個贖罪的機會。蔣採用了第二個建議。王天木於是被監禁在老虎橋供特務處使用的“丙地”軍事監獄。 “丙地”專門關押長刑期犯人,王天木在那裡一直關到淪陷時戴笠才把他放出來,派他到上海去做地下工作。 戴笠的秘密警察工作實際上是終身性的。你一旦成了特務處或者是後來的軍統局的成員便再也不會被解職,也不能辭職。誰要是向戴笠請求允許退休便會冒受長期監禁的危險。

特務們相互說:“我們組織裡的同志,只有活的進來,睡在棺材裡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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