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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七十一節雲南事件

李鴻章發跡史 汪衍振 3273 2018-03-16
雲南是英、法等國早就想進入的大清地面。 英國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先用武力佔據了緬甸;法國也通過武力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越南的南部。 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雲南爆發了大規模的回民起義,英、法等國很想乘虛而入,但這次起義很快便被官府鎮壓下去。兩國的目的均未達到。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十月,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忽然向總理衙門索取三四名官員從緬甸進云南的遊歷護照,其實是為英國探路隊提供方便,以遊歷之名,行探路之實。 威妥瑪將護照交給駐華公使館華語翻譯馬嘉理,著馬嘉理由京師動身,往雲南迎接探路隊,並出任該探路隊的翻譯。 該探路隊遠非三四人,而是由近二百人組成的武裝部隊,領隊是英國現役軍官柏郎。馬嘉理於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一月十七日到達八莫(緬甸北部城鎮),並很快與柏郎等人會合。二月初,探路隊離開八莫,向雲南進發。進入雲南之後,既未知會地方官府,也未同沿途鄉紳、百姓說明情況,只管前行。在途中,馬嘉理對詢問的百姓並不作解釋,揚言要攻打騰越城。

探路隊此舉和馬嘉理的揚言,引起當地百姓的不安,有人很快向官府禀告。但地方官並未派員去與探路隊接洽,也未向百姓做出解釋,只作不知。有人開始傳言,此隊洋人入境,專為攻打騰越城而來。 謠言長腿會跑,當馬嘉理一行行至騰越城附近的蠻允一帶時,便被近千名手持砍刀、木棒的百姓團團圍住。 柏郎見形勢不妙,急忙帶人撤退,馬嘉理因身兼翻譯之責,不僅不能隨隊撤走,還要走向前去說明情況。 百姓卻不容馬嘉理講話,先是一人沖向前去,一棒子將馬嘉理打翻,隨後蜂擁而上。馬嘉理登時被踐踏成一塊大肉餅。百姓隨後圍追柏郎等人,喊打不止。 柏郎眼見馬嘉理一命歸天,當下也顧不得許多,率大隊人馬快速地逃回緬甸境內才敢駐足,並將馬嘉理死訊快速報給國內。消息很快由英國傳進大清的京師。威妥瑪一見之下,立時火冒三丈,當天就帶著參贊等隨員來到總理衙門,向大清國提出嚴重交涉。

恭親王見英國憑空裡遞上來個抗議書,不由心吃一驚。他一面著人先陪威妥瑪等人在衙門裡喝茶,一面飛也似地跑進宮去,向兩宮太后禀明此事。慈禧太后未及恭親王把話講完,臉已嚇成了灰黑色,她急問一句:“岑毓英怎麼說的?” 恭親王答:“禀太后,威妥瑪鬧成這樣,岑毓英那裡連個紙片都沒有遞過來。按理說,岑毓英無論怎麼樣,他的折子也該比英國人早一天進京。” 慈禧太后急道:“那就快給岑毓英下詢旨啊!威妥瑪說馬嘉理死了,他是真死了還是沒死啊?總得岑毓英說句話呀!他這雲南巡撫是乾什麼的呀?境內出了這麼大的事,他怎麼跟沒事兒人似的!快讓軍機處擬旨,問問岑毓英是怎麼回事,不能他威妥瑪說什麼便是什麼呀!用八百里加急。”

聖旨當日便由軍機處擬出,用八百里加急快速遞往雲南。 但威妥瑪並不相信恭親王說的話,他認為總理衙門肯定在他來之前,就已得到了雲南方面的消息。他甚至懷疑,恭親王矢口否認知道這件事,肯定另有所謀。說不定馬嘉理的死,就是總理衙門預先通告了雲南的岑毓英,岑毓英再安排騰越的地方官有意這麼做的! 威妥瑪把自己的推測火速轉告國內的外務部。一個月後,岑毓英的折子遞進京師。岑毓英奏稱:地方民眾確在騰越附近的蠻允一帶,殺死一名英國人,死者身份尚未查明,估計就是聖旨裡提到的馬嘉理;巡撫衙門已著令騰越地方官將屍身收殮,正派員調查此事,若有進展容當續報云云。 恭親王讀罷折子,頓感眼前一片迷茫。很顯然,若非朝廷下詢旨催問此事,岑毓英還不會如實奏報。也就是說,岑毓英根本就沒把這件事當成一件事。

恭親王懷袖著岑毓英的折子,低頭走進慈禧太后的房間。恭親王從宮裡出來回到總理衙門的當日,便緊急約見了威妥瑪,商談如何了結此事。 威妥瑪開始不依不饒。他先是提出中國須派員前往騰越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將雲南巡撫岑毓英等一應官員俱押京審問,又提出增開口岸、減免英商正稅及半稅以外的各種負擔。 威妥瑪最後又獅子大張口,提出中國須出重金撫卹馬嘉理遺屬,卹銀不得低於一百萬兩。 以後的幾天裡,威妥瑪又相繼提出俟此案議結,中國即應派欽差大臣奉中國朝廷惋惜滇案璽書,往英國道歉;新舊各口岸,將英人住所畫定界址,中國人不許隨便進入等項。 恭親王被威妥瑪鬧得焦頭爛額,幾乎一日一進宮,疲憊已極。總理衙門先是奏調正在原籍養病的前總理衙門大臣薛煥,就近由四川赴滇,會同岑毓英查明此事,接著又調湖廣總督李瀚章,馳赴雲南會辦此案。

但對威妥瑪提出的將岑毓英一應官員逮京問罪一項,總理衙門卻始終不肯答應。這更讓威妥瑪認為,自己所料不錯,認定馬嘉理被百姓殺死,是朝廷與岑毓英預謀所為,是故意發難於英國,希望達到英國人再不敢進入雲南的目的。 威妥瑪抓住此項不放,堅持要朝廷將岑毓英等人逮京,由中英官員會審。威妥瑪要利用滇案,把英國早就想要卻尚未到手的東西拿到手。經過近一個月的磋商、談判,恭親王對威妥瑪所提之條款基本點頭允准,但恭親王卻強調,此條款須報請慈禧太后和經王公大臣們議准後才可畫押鈐印。 條約裡同意:(1)英國派員至雲南調查,準備商訂雲南和緬甸之間的邊界及通商章程。 (2)英國可以派人前往甘肅、青海一帶或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 (3)請添口岸分作三項,以重慶、宜昌、溫州、蕪湖、北海五處為領事官駐紮,湖口、沙市、水東三處為稅務司分駐,安慶、大通、武穴、陸溪口、岳州、碼斯六處為輪船上下客商貨物。 (4)中國俟案件辦結,須派欽差大臣,奉朝廷惋惜璽書,往英國道歉,並向英國朝廷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等八條。

威妥瑪所提之條款擺到慈禧太后的案頭。 慈禧太后讀了兩遍,便讓恭親王將此條款交由在京各王公大臣先議一議。這是慈禧太后聽政以來一貫使用的方法,凡是她拿不定主意的事情,她不是先問恭親王怎麼辦,就是交由王公大臣們公議,她則根據這些不同的意見,作出自己的決定。 恭親王把在京的王公大臣們緊急召集到一起,商議此事。李鴻藻的態度是:“出些銀子是該的,但添開口岸與逮問官員這件事,卻萬不能答應,這關乎國體。” 潘祖蔭在讚同李鴻藻的同時,又提出派欽差前往英國道歉這件事,也不能答應,這亦關乎朝廷的尊嚴。 潘祖蔭進一步指出:“百姓打殺的僅是英國駐華公使館的一名普通翻譯,又不是英國的國君,威妥瑪提出此條純屬無理。”

徐桐對李、潘二人的態度全不贊同,他道:“打殺一個馬嘉理算不了什麼大事情,威妥瑪乃至大清境內的洋人,全可打殺!威妥瑪不要說提八條,就算提八十條,我大清身為上上大國,一條都不能答應他!姓威的再敢到總署胡鬧,就把他下進刑部大牢,讓英國人出銀子贖人。” 徐桐說這話時咬牙切齒,兩眼圓睜,裡面分明在噴著怒火。他對洋人恨得不僅僅是入骨,簡直到了入髓的程度!每一提及洋人,他的雙眼就要紅腫幾天。 這件事一議就是近一個月的時間,但到最後也沒有議出切實可行的辦法。總理衙門行走郭嵩燾曾在私下感嘆:“我大清的許多事情,就是毀在一些庸員的手裡!非等洋人拿起槍砲來才肯認真辦理。” 郭嵩燾這話傳出去以後,有人讚同,有人反對。恭親王硬起頭皮來見慈禧太后,把各位王公大臣的意見逐一禀复。

慈禧太后沉思良久,忽然問了這樣一句:“那個威妥瑪,近幾日怎麼樣啊?鬧得還像以前那麼兇嗎?” 恭親王據實答道:“回太后話,威妥瑪鬧得不如以前兇了。這個月,他一共才催了三次,還是打發別人來的。” 慈禧太后一聽這話,低頭想了想,臉上慢慢露出了笑容。 她一邊點頭一邊道:“這就對了。看樣子啊,這與洋人交涉,還真得跟他們拖上一些日子。他們洋人,也和咱大清一樣,每天都是有許多事情要辦的。不就是死個人嘛,值得大驚小怪嗎?這一拖呀,說不定,這事就拖過去了,誰成天老記著這事兒啊?” 恭親王道:“太后說得是。這一拖,說不定這事還真就拖過去了。”恭親王領了懿旨,蔫頭耷腦地退出宮去,徑直回了王府。 第二天,恭親王正在用早飯,郭嵩燾忽然匆匆趕了過來。

一見面,郭嵩燾先行了見面大禮,然後便從袖裡摸出一份公文,雙手遞給恭親王道:“這是總理衙門一早便收到的威妥瑪著人遞送的辭行書。下官著翻譯看了一遍,大意是說我衙門辦事推諉,不肯認真等語,威妥瑪只好離京回國請旨。” “什麼?”恭親王驚得碗箸俱落。他一面緊急著人更衣,一面道:“筠仙,你先回總理衙門,本王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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