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夢想,不過是個痛快的決定

第34章 第五章真愛不在乎時間

在電視圈裡,有個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實,男的不愁娶,女的不愁嫁,因此這行當裡的人,絕大多數都是絕對的晚婚晚育,但我例外。不要說在電視圈,就算把我扔到同齡人中間,我也是結婚生子頗早的人。 公眾人物的戀愛和生活,往往被媒體渲染得很是神秘,甚至還會陡然成為所謂的“新鮮資訊”。很多朋友聽說我早已結婚都很詫異,再一聽說我還有個寶貝兒子,就都以為我在開玩笑。 還好我結婚那會兒還只是普通人一個,和妻子的愛情,也不是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瓊瑤戲,更不是驚世駭俗的曠世絕戀。我們沒有經歷過所謂的婚前恐懼症,也從沒考慮這考慮那患得患失,我們走到一起,更多是因為水到渠成。說起來,同為80後的妻子,與我相攜多年,不管我身處逆境順境,都是我最大的支持者,這就是我們愛情最好的詮釋吧。

年輕時,偶爾會覺得登記結婚無非是得到一紙法律條文,當人們籤上名字蓋上鋼戳,就證明兩個人的“你和我”正式變成了“我們”。 從2001年畢業到2006年登記,我和老婆已經相處了整整五年,雖然那時候兩個人心裡都惦記著結婚的事,卻一直誰也不願意開這個口,更沒有商量過要上演一場所謂的浪漫求婚。 比起在一起琢磨怎麼求婚怎麼結婚,我和老婆倒是更喜歡在一起暢想未來,這個美好的習慣很早就養成了。記得有一次,她在我家吃完飯,我送她坐公交車回家,一路慢悠悠地走到公交車站,“胡思亂想”出了我倆的“一五計劃”:未來五年,先買一輛小車,再買套屬於自己的房。現在想起來,那是多麼現實和平凡的願景啊,和身邊的每一個年輕人都一樣。

雖然結婚對我們而言是水到渠成,不過說起領證這事,倒是頗有些戲劇色彩。那時候,我們跟另一對夫婦合夥經營著一家服裝店,因為是兩對兒,所以就取了個特“矯情”的名字:Love4——象徵著四個愛人。 因為是合夥經營,在法律上需要做個公證,對方說:“你們沒結婚,就得三方公證了,多麻煩啊!”我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這婚遲早都是要結的,於是就打電話跟當時的女朋友解釋了一下,最後用放在心裡多年、一直沒有說出口的那句話來總結:“那我們把婚結了吧!”沒有遲疑也沒有尷尬,她很爽快地回復了我一個字:“好!”就這樣,我們登記結婚的事宜被提上了日程。 之後某天,我出完外景回到家,父親已經上班去了,我的頭剛碰到枕頭,老婆的電話就來了:“你一會兒要是沒事的話,我們就去登記吧。”那些日子我們都挺忙,能碰上兩個人都有空很不容易,因此我想都沒想就應下了,趕緊從床上爬起來,非常熟練地找到戶口本放進包裡,然後從衣櫃裡把之前準備好的襯衫拿出來穿上,係好領帶,頭都沒來得及洗,就頂著前一天錄節目時的髮型出了門。

我們碰頭後一起來到民政局,到那兒一看,所有登記的地方都在二樓,準確地說,左邊是離婚登記處,右邊是結婚登記處。我忽然生出“向左走向右走”的錯覺,覺得那條窄窄的通道,充滿了幾米筆下童話的氣息。 從無聊的文藝遐想中醒過來,趕緊右轉,進入結婚登記的辦公室。本來以為會有不少人,沒想到卻出奇地清靜,前面就兩對,我們壓根兒不用排隊,直接填好表格,向辦事員出示相關證件和證明,沒多久就辦妥了。實在難得! 那時結過婚的人都知道,登記的時候還需要雙方的單身證明,而單身證明是有期限的。說來也巧,那天恰好是老婆單身證明有效期的最後一天,如果錯過了時間,她還得到外地去重新開具證明,我們就要白跑一趟了。 一切順利,我們淡定地簽了字,心情一點兒都不激動,倒像是終於完成了一項任務似的,長舒了一口氣。 “非法”了那麼久,如今終於合法,也算是對自己和對方的一個交代吧。

可能不少人都覺得我老婆實在是太“老實”了,幾乎沒給我出什麼難題,太不可思議了。可我喜歡的正是她這種平和溫潤、見素抱朴的性子,我認為這是這個時代最寶貴的。 原本以為當時就能領到紅本本,然後趕緊回家,沒想到民政局還有個領證的儀式,和西方結婚一樣,還得宣誓。工作人員把我們領到宣誓台,只見台子上有兩對腳印,一大一小,我站在大的上面,她站在小的上面,工作人員站在我們對面。好長一段結婚誓詞結束後,我看見工作人員瞥了我一眼,問我:“你願意嗎?”“我願意!”我脫口而出。然後他又問了老婆同樣的問題,得到同樣的答案。 “好,我現在宣布你們正式成為合法夫妻!”這才把結婚證頒給了我們。 我們把結婚證攥在手心裡,剛要走,又被人叫住:“對了,這個照片15塊錢,你們要不要,要你就拿走,不要我們就銷毀了。”“要要要!”我趕緊回身掏出15塊錢。照片拍得好不好無所謂,好歹是個紀念,再說,那個“毀”字說得也太瘆人了吧!現在想想,這位工作人員,您真是營銷高手!

終於辦好一切手續,我們倆一人拿著一個紅本本下了樓,走在路上才想起來,還是應該跟家里人報個喜。我掏出手機打給父親,故作驚喜狀:“爸,我們今天登記領證啦!” 電話那頭傳來驚呼:“啊?你說什麼?登記?!” “對啊!” “你們怎麼選今天啊?” “哎呀,哪天都無所謂的嘛!登記又不是辦事兒,辦事兒的時候我們再好好挑日子!”我以為父親是怪我們沒有事先通報他,沒想到他更激動了:“不是啊,那你也不能選今天啊!” 我有點兒不耐煩:“爸,你不要老思想啊,登記哪天不行……” 話還沒說完,父親在那頭萬般無奈地說:“我沒有責怪你們不看日子就去登記,但是,也不要是今天啊,今天是清明節!” 嗚呼!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好吧,我和我太太從那天開始創作了一件行為藝術作品,完成的時間就是我們進墳墓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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