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在歷史的拐點上·世紀偉人鄧小平的智慧和膽識

第35章 五、新的開放政策——“14+3”

深圳、珠海、廈門、汕頭4個經濟特區的建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積累了新的經驗。 1984年一二月間,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視察了這4個經濟特區,為經濟特區在短短的3年裡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倍感欣慰。鄧小平再次肯定了試辦經濟特區決策的正確性。 2月24日,鄧小平在與部分中央領導同志談話的時候指出:“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他還指出,中國要更迅速地取得經濟建設的勝利,必須進一步開放:第一,建立特區,實行對外開放,指導思想不是收,而是放。第二,可以再開放幾個點,增加幾個港口城市,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 3月中旬,胡耀邦宣布中央決定在沿海一線,北自遼寧省的大連,南到廣西的北海,選擇若干城市採取某些特殊的政策。遵照小平同志的指導,不叫特區,但可稱為開放城市。

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著重研究沿海部分港口城市如何進一步開放的問題。到會的有天津、上海、大連、煙台、青島、寧波、溫州和北海等8市的負責人,深圳、珠海、汕頭、廈門4個經濟特區和海南行政區的負責人,以及這些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區的負責人。這次座談會歷時12天,會議開得非常活躍、生動,來自各地的負責人和中央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都在會上作了專題發言。會議就進一步開放大連、秦皇島、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等14個沿海城市,擴大這些港口城市對外開展經濟活動的權力,並對這14個港口城市投資辦廠的外國人士、港澳同胞、華僑、台胞及其公司、企業給予優惠待遇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月30日,制訂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迅速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國家對這14個城市實行了優惠政策:擴大對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放寬利用外資、引進先進生產技術和建設項目的審批權;對外商投資實行優惠政策;可以劃出一定的區域作為對外新技術開發區,大力發展原料加工出口工業;調整幾個城市的開放類型;加強基礎建設等。 《紀要》在5月4日被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即《關於批轉(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的通知》。通知指出,14個沿海港口城市工業基礎較好,科技力量較強。開放這些城市,是發揮沿海大中港口城市的優勢,加強經濟的發展,開創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新局面,是較快地克服經濟、技術和管理的落後狀況的對策,而且它們與4個經濟特區聯繫起來以後,從北到南聯成一線,成為我國對外開放的前沿陣地。

8月15日,根據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經濟特區和沿海14個港口城市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暫行規定》,對在4個經濟特區和14個開放港口城市投資興辦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獨資企業的外國和港澳地區的公司、企業以及個人,給予稅收方面的優惠,並且使14個港口城市獲得了部分特區政策。 開闢沿海經濟開放區是對外開放的第三步決策。 1985年1月25日,國務院召開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地區座談會。會議決定把這3個“三角”地區,連同城市和農村一起對外開放,闢為沿海經濟開放區。長江三角洲地跨江蘇、浙江兩省和上海市(後擴大為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4省1市),面積5萬平方公里,是我國最富饒的河口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位於廣東省中南部,西起三水,東至石龍,南至崖門。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廈門、漳州、泉州)位於福建省東南部,範圍包括30個縣。這3個三角地區雖然有“魚米之鄉”、“絲綢之府”、“花果之洲”的美稱,但是過去經濟卻發展緩慢。

為了改變3個三角地帶經濟發展較緩慢的局面,中央決定把政策進一步放寬,把經濟搞活,使這三個地區較快地發展起來。因此,這3個地區所要擔負的任務是:建立內外結合,以外向型為主的經濟,大力發展出口產業,增加創彙能力;努力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加以吸收消化和創新,推動全國科技的進步,為國內市場提供更多的優質產品,為國家積累更多的資金;學習國外社會化大生產的經營管理方式和經驗,創造適合我國實際的新的經營管理方法。 14個沿海城市和3個經濟開放地區執行新的開放政策之後,經濟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通訊、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加強,商業、服務業迅速發展,並興建了一批賓館和旅遊設施。如青島市興建了青島新港和青島至膠縣鐵路,增設了萬門電子程序控制自動電話項目,並改建了機場;上海市加強了市政建設投資,興建了火車新站、國際電信大樓,改建了國際虹橋機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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