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感動中國·100位新中國成立後模範人物

第47章 46、宋魚水——為民鼓呼執法為民

宋魚水,女,漢族,山東省蓬萊市人,中共黨員。 1966年出生,1989年參加工作,現任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知識產權庭庭長。 宋魚水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將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她辦理的第一個案件儘管案情複雜,但經過認真做工作,仍然依法為一位菜農討回了血汗錢,那位菜農捧著討回的鈔票痛哭流涕,連連向她表示謝意。她堅持“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職業追求,獨立辦案十餘年來,公正高效地審理了各類民商事案件1500餘件,其中500餘件屬於疑難、複雜、新類型案件。同時作為庭長,她帶領全庭同志審結案件4643件,均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被當事人視為信得過的好法官。她發表了十多篇對審判實踐有積極意義的學術論文和調研報告,探索出一套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的方法,確立了“準確把握公正尺度,引導當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決糾紛,鼓勵和促進交易,確保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的辦案思路,並成功運用於實踐,成為審判前沿的優秀帶頭人。她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被授予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

“辯法析理,勝敗皆服”,這是敗訴方送的錦旗。 三次官司,宋魚水判了一勝一敗一平。為這一平,代理人拿著法條找她理論。兩個多小時,宋魚水從容應答。 代理人心服口服:“在你這兒打官司不是一次兩次,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 兩天后,“辯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大紅錦旗送到海淀區法院。 在宋魚水眼中,公正,沉甸甸。 一件案子,對法官普普通通;對當事人,一生可能就一次。維護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對法律的信任就增加一分;傷害一個當事人,就會多一群懷疑法律的人。 讓所有當事人都滿意,難;一名法官,卻不能停止努力。 認定事實不能有誤,適用法律不能偏頗,判決書不能有紕漏……宋魚水時刻警醒自己:“案件任何差錯都不可原諒!”

要讓當事人認可公正,不能一判了之。宋魚水說:“法官應當是'傳道者',不但要判,還要釋理,把法律的理念傳遞給當事人。” 給當事人看的判決書,也成了釋理的“平台”。 隨手翻開一份,苦澀的法律條文,都被精心轉化成生活規則,通俗易懂。宋魚水說:“既要回答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還要讓他們看明白。” 曾經恨過她的當事人,專門寫來賀年卡:“是您啟發了我怎樣做人。” “法官能得到這樣的'待遇',不容易。”海淀區法院副院長陳琦十分感慨。 “小宋這人,我敢打保票。” 在海淀法院領導的眼中,宋魚水屬“免檢”。 法官有權。一紙判決,能令公司倒閉,也能使人命運改轍。更何況身為庭長,她的意見多少可能“左右”判決。

法官無權。找過宋魚水的人都知道她的“名言”———法官有權又無權。法官行使國家權力,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和正義。如果不能保證“天平”平衡,就沒有資格當法官。 認為法官有權,找上門來的不少。 那一年,宋魚水剛當上經濟庭副庭長,老家就來人了。親戚說情的這起案子,恰恰就在經濟庭。但她卻不能開這個口…… “我不怪你!”聽到善良的親戚理解自己,她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這些年,教過她的老師、共患難的同學,都做過她的當事人。發現需要迴避的,她主動申請;經手的案件,她也“不近人情”。 十餘年來,宋魚水緊緊守住公正的底線:沒有一件案子因裁判不公被投訴被舉報;沒有收過當事人一件禮品;沒有辦過一件人情案;也沒有利用庭長職務,向審判人員施加過任何不公正的影響。

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對黨忠誠,對人民忠誠,對法律忠誠,這是宋魚水的品格。正是這種品格,造就了她追求公正、維護公正、代表公正的意志。 讓百姓相信法律,讓社會擁有公平。這就是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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