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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我來自老百姓

李志民回憶錄 李志民 8497 2018-03-16
我原名李鳳瑞,祖籍廣東省梅縣,是世居粵東山區的客家人。大約在三百多年以前,祖先永興公逃荒來到湖南省瀏陽縣船倉鄉一帶山區安家立業。瀏陽縣按地理位置分為東、西、南、北四鄉,船倉鄉位於例陽縣城東北約三十多公里處,屬於瀏陽縣東鄉,是湘贛交界一個極其偏僻的深山區。我的祖輩剛逃荒到瀏陽時,平原地區早已被本地人開發完了,只好進入這深山老林安家。在這窮山僻壤,上無片瓦,下無寸土,一無所有,全憑著辛勤勞動的雙手,開荒造田,砍樹搭屋,男耕女織,艱苦創業。但這里山高水冷,土地貧瘠,終年臉朝黃土背朝天,犁耙耕耘,仍難得溫飽;加之這里山路崎嶇,交通閉塞,出山進山,全靠肩挑背馱,與外界基本隔絕。所以,年復一年,一代又一代,三百多年間進步緩慢,經濟、文化仍十分落後,祖祖輩輩過著極為貧困的生活。

一九零六年七月九日(清光緒三十二年農曆五月十八日),我就出生在這個窮山溝的船倉鄉雙坑村的一戶貧農的家庭。生父李慶文、生母黎氏都是純朴忠厚的貧苦農民,生下我們兄弟姐妹六人,大哥李鳳彝是個漆匠,娶妻劉氏,生了幾個孩子均未成活,一九三零年初因病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大嫂被生活所迫而改嫁,由堂兄李風標(瘸子)照顧其生活,一九三一年病故;大姐李桂華,九歲時就送給人家當童養媳,後嫁給文家市農民陳昌金,生有三個兒子,現已八十多歲;二姐李梅香,嫁給高坪沿甸鐵爐衝蘇慈石,蘇慈石曾參加紅軍,去無音信;二哥李鳳廷,一貫務農,一九二八年入黨,一九三零年任瀏陽第五鄉蘇維埃主席,一九三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國民黨軍官湯文燕帶兵到大溪源抄燒我黨地下組織的石印局(即地下印刷廠)路過雙坑時,將鳳廷抓到永和市殺害,據說反動派將二哥鳳廷的心臟挖走,無人敢去收屍,慘不忍睹;二哥娶妻鍾氏,生過一女兒,也先後死了。我排行第五,還有個六妹名叫春香,從小跟生父念經吃齋,十八時患肺病夭亡。我出生時正是清朝末年,政治腐敗,列強侵凌,天災、戰禍連年不斷,民不聊生;加之我家人口多,收成少,雖然父母親和哥哥勞累操持,仍難得溫飽,所以,我剛滿周歲,生父就把我過繼給堂伯父李奇文為嗣子。

養父李奇文也是個世代務農的莊稼漢。他為人豪爽、剛直,小時候讀過幾年私塾,識幾個字,而且從小練習過武術,練就一套嫻熟的“鐵骨樁”拳,還會舞槍弄棒,好打抱不平,所以在村里有些威望,經常參予小宗族的“祀會”議事,村里發生些民事糾紛,往往都請他出面幫助調解。他有兩個弟弟,二叔李福文是個裁縫師傅,但在那貧窮落後的山溝裡,除婚喪喜慶外,沒有幾戶人家有錢做件新衣服,平時只能幫人家縫縫補補,而且全憑手工縫補,做得很慢,工錢很少,無法養家糊口,所以沒錢娶妻,一直同養父一起生活。三叔李香文也是個忠厚老實的莊稼人,只知埋頭種地、上山砍柴,挑點柴禾到集鎮上賣,換回一點鹽巴、豆豉、火柴之類的生活必需品,維持家庭生計,也無力娶妻,同養父一起生活。這樣三兄弟相依為命,家庭的貧困程度即可見一斑。可是,因養母遊氏沒有生育,養父李奇文年過半百還沒有子嗣,所以把我過繼來繼承他這一戶三兄弟的“香火”。

我五歲時,不幸養母遊氏病故,家中無人料理家務,養父不得不續弦,娶了寡婦巫氏為妻。繼母巫氏當時已年近五十,為人勤勞樸實,賢慧溫柔,和藹可親,對我特別疼愛,是撫養我長大成人、使我終生難忘的慈母。可惜她老人家在一九三一年我全家親人因瘟疫先後病故、只留下她孤身下一人的情況下,苦熬到一九四四年就去世了,沒能盼到湖南解放、當年的紅軍和我凱旋歸來的時候,這是很遺憾的。養父家住的西坑是個只有一二十戶人家的小村:生父家住的雙坑是個有百來戶人家的大村,同在一條山溝裡,相距僅三四華里。養父家因只有我一個小孩,勞動力多,生活比生父家稍好一點,但也很貧寒。全家五口人只有六間土坯房屋,一畝自己開荒的旱地,房前屋後有一片小竹山、小茶山和小菜園,種了一些竹子、油茶、茶葉、紅薯和蔬菜、菸葉,每年可收些竹筍、茶油和茶葉、菸葉,供全家食用,蔬菜也夠全家吃的。養母天天接麻、織麻布掙點手工錢,每年還飼養一頭豬、幾隻雞,過年時殺豬,除留點醃製臘肉作祭祀和請客人用之外,大部分賣錢,雞蛋也是攢下來賣錢,補貼家費。因為自家的耕地少,而且是“望天田”,天不下雨就顆粒不收,所以,每年不得不租種外宗族“祀會”二十多畝山田。逢上好年景,一年可收二十多擔穀子,夏收後,除交租谷和還清青黃不接時的借谷外,所剩無幾,全家口糧主要靠晚稻和紅薯。除正月初一和早稻開鐮的時候能吃上一頓大米飯外,一年四季都是紅薯飯。冬季白天短,農活少一些,只是翻地、整理茶山和打柴,就改吃兩頓飯,而且主要是吃紅薯絲。當時有首童謠唱道:“三根薯絲一粒米,紅薯絲裡找米粒,找來找去找不著,鼻碰碗底找一粒。”就是形容當年吃紅薯絲飯情景的。到了春耕大忙季節,白天長,農活重,才能吃三頓飯,紅薯絲飯裡的米粒也多一些。即使這樣數著米粒下鍋,我們家每年仍然要缺幾個月的糧食,等到來年青黃不接的季節,又得向“祀會”和馬欄坳的“義倉”借三四擔穀子才能維持生活;如果遇上災年,那日子就更難熬了。

我們西坑地處窮鄉僻壤,外地婦女一般都不願嫁進山溝裡來,所以,當時家家戶戶都有養童養媳的習慣,這樣把童養媳養大了就可以同兒子成親,不必花大錢到外地去娶。我養父家三兄弟只有我一根“獨苗”,養父母和兩個叔叔都像對待親骨肉一樣疼愛我,祈望我能盡快傳宗接代,因此四五歲時就按風俗為我要來一個童養媳。她比我大一兩歲,直到我十六歲那年同她成親,只知道她娘家在馮家灣,姓劉,也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因為在舊社會婦女沒有地位,我們山溝裡很多婦女只有小名,不起大名。小時候人家叫她“妹子”(女孩子多就叫幾“妹子”),出嫁後稱她是某某人的“堂客”(妻子),生了孩子以後又稱她是某某“伢子”他娘;即使有資格寫進家譜、族譜,也只寫姓氏,什麼黎氏、巫氏、劉氏,不寫名字,如果她在家曾起過名字,人們也不大知道或早已忘記了。

我的少年兒童時代,正處於辛亥革命的興起和失敗的社會大變革、大動亂時期。當時,大小軍閥各自為了本集團的利益,在日、英、美、法、德、俄等帝國主義的背後支持下,擁兵稱雄,割據一方,為爭奪地盤,進行連年的混戰,給廣大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我們湖南省是軍閥吳佩孚的勢力範圍,連年天災兵禍,民不聊生,這是我童年苦難的根源。 我和所有窮苦人家的孩子一樣,六歲就開始放牛,每天拉著牛到山上放牧,有時還同童養媳一起上山採豬草、拾柴禾,夏熱冬冷,小小的年紀就開始嚐到人生的苦味。有一年七月的一天中午,天氣很熱,牛蠅(學名叫牛皮蠅)特別多,我站在山上一棵桐樹下看著牛在吃草,突然飛來一大群牛蠅圍著老牛飛來飛去,在老牛身上叮咬。開始時老牛搖著頭、甩著尾巴拚命驅趕,可是怎麼趕也趕不開,牛蠅越叮越狠,叮得老牛亂蹦亂跳。我急了,折了支樹枝趕過去想給老牛驅趕牛蠅,沒料到老牛被牛蠅叮疼了,暴躁起來,低下牛頭就用牛角來頂我,我趕忙往後退,不料背後坡下是剛砍伐過的竹林,一樅樅竹頭上露出一支支尖利的竹茬。我一個踉蹌,一腳正踩在竹茬子上,赤腳板一下子就被尖利似劍的竹茬子刺穿了,頓時鮮血直流,疼得我哇哇大哭起來。在附近放牛的牧童小朋友,趕緊跑到我家去報訊,父親(養父)得知後馬上趕來把我背回家去,用鹽水洗淨傷口,敷上了草藥才完全止住血。為這事,母親(養母)心疼得直掉淚。傷好後,每當我上山放牛或打豬草時,她都再三叮囑我要小心。

九歲時,父親送我上私塾讀書。本來那時候已經有了“洋學堂”,可是父親思想比較保守,認為“洋學堂”得不到學問,私塾才能“知書識禮”,學到真本事。第一天上學是父親親自送我去的。按照老規矩,父親要我在香案前向“至聖先師”孔老夫子的靈牌磕了頭,又跪拜了老師之後,便囑託老師說:“我把這伢子交給你,請你嚴加管教,他要是不好好唸書,你儘管打,我不會心疼的。” 老師文縐縐地回答:“是的,是的。'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你放心,你放心!”接著,他便給我起了個學名叫“明階”。 我這個啟蒙老師叫李輝潘,五十多歲,治學有方,要求很嚴格,但不輕易地打罵學生。他從“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開講,主要是識字。我對唸書很感興趣,背書背得快,字也記得牢,老師對我很好。一年後,李輝潘老師“辭館”走了,來了個叫李日旺的新老師,也是五十多歲的塾師。他比較嚴厲,誰書背不出來就用竹板打小腿肚子,學生都怕他。但我沒有因讀書的事捱過他的打。有一天,一個調皮的同學惡作劇,趁李日旺老師還沒來上課的時候,把捉來的一隻癩蛤蟆拴在老師講台的桌腿上,老師開始沒注意,不一會,發現講台桌子底下一隻癩蛤蟆在蹦躂,想用腳把它踢走,才發現是有人故意用繩子拴在他的桌底下的,馬上大發脾氣,追查是誰幹的?沒有人敢承認,我和其他同學又不敢檢舉,怕被報復,結果全班十幾個學生每人都挨三板子,不過平時調皮的學生捱的板子重,我捱的板子輕。這樁“冤枉”案,幾十年我老記得。我想: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調查審實,弄清情況,特別是對人的處理,更要持慎重態度,決不能“無理三扁擔,有理扁擔三”,不分青紅皂白,冤枉好人。

我在私塾讀了兩年半,開始讀、,爾後學《集韻增廣》、《理言增廣》、《幼學瓊林》、、等等。這時候已經到了一九一七年的夏天,辛亥革命勝利成立民國已經六個年頭,區政府才下了一道禁令,把私塾全查封了。我父親也沒辦法,只好送我到馬欄坳公立平安第一國民初級小學插班,從初小二年級開始念。但馬欄坳離我家五六華里,還要爬一道山梁,山路崎嶇,天黑、下雨更不好走,所以只念了一年就轉學到雙坑私立李氏山棗國民小學。雙坑離西坑才三四華里,不要爬山,小路也較平坦,而且靠生父家近,還有個照應。在這裡讀了三年書,直到初小畢業。 我開始讀初小已經十一歲,逐漸懂事了。我家離學校好幾里地,上學要自帶午飯,雖然還是紅薯飯,但母親總要想方設法給我做點好吃的菜,如雞蛋、鹹菜,有時還有幾片自家醃製的臘肉帶到學校。父母親對我這樣疼愛,他們省吃儉用供我上學,還給我準備好吃的午餐,心裡感到過意不去,暗暗下決心要發奮讀書,長大了好報答雙親的恩情。所以,我上學從不遲到早退,總是規規矩矩地聽老師的話,用功讀書,從而也得到老師的鍾愛。當時因為我有兩年半私塾的底子,語文水平較好,毛筆字也寫得端正,國文老師胡萬程特別喜歡我。有一次,大約是我在初小第三四年級的時候,學校裡考試作文,題目是“桃花”,因為我從來沒有做過這類題目的散文,一時破不了題,便胡亂寫了一篇交了卷。胡萬程老師一看直搖頭,以為我不用心寫,很生氣地把我叫回去,用手拍著我的考卷責備說:“你自己看看,都寫些什麼東西?好好用心重寫一篇,寫不好不准你去吃午飯!”

我從未在同學面前受到老師這樣嚴厲的責備,一下子臉漲得通紅,眼淚也差點掉了下來,我回到座位上以後,開始腦子裡也很亂,理不出個頭緒來。過了一會,我突然想起老百姓過年貼春聯有“松竹梅歲寒三友,桃李杏春風一家”的對聯,心想:桃花開不是春天到了嗎?熬過了寒冬,桃花報春,萬物復甦;一年之計在於春,農夫們就要春耕大忙了題一破,思路開,作文就寫出來了,正好趕在午飯前交了卷。胡老師看後點頭微笑說:“好了,吃飯去吧!”可是這頓午飯我仍然賭氣沒有吃。這件事在學校裡影響很大。當時我們高坪地區所有的國民學校劃為一個學區,稱瀏陽縣第六學區;學區設一個學務委員主管全區的教育工作。那個學務委員叫李石麟,雙坑村人,才二十多歲,剛從長沙第一師範學校畢業,回鄉來當學務委員,思想比較進步,工作也比較深入,經常到各個學校視察“督學”。有一天他到我們學校聽胡萬程老師講起我作文考試的這段故事後,便稱讚我“學有進取,可以造就成才。”

我小時候家裡窮,買不起燈油。天黑了,只有廚房裡點一盞小油燈,全家人圍在一盞油燈下乾點修補農具、籮筐的雜活;母親和童養媳還要在這樣昏暗的燈下接苧麻、織麻布或縫補衣服。有時沒燈油就點竹片代替。這樣,我晚上沒法讀書寫字,就喜歡出去串門,聽老人講鬼神的故事。我愛聽故事又膽子小,聽完故事要等結伴走,不敢獨自回家。有時夜晚單獨外出,走到大樹下聽到風吹樹葉響,總覺得背後有沙沙的腳步聲,好像有什麼鬼魂老跟在後面,走得越快跟得越緊,越想越害怕,頭也不敢回,渾身出冷汗。直到參加革命後,認識到這都是迷信思想作怪,經過鍛煉,膽子才越練越大,走夜路、打夜戰,什麼也不怕了。 家鄉有句民謠:“大人苦無錢,伢子盼過年。”我童年時也是如此,不懂得大人過年發愁沒錢買米,沒錢買供品祭奠祖宗的艱難,而盼著過年。因為大年三十,大人要給伢子一串壓歲錢,也叫長命錢,用紅繩子串著十二個或二十四個銅錢,表示一年十二個月或二十四節氣吉祥無災;過年還可以穿上新衣服或整齊乾淨少補丁的衣服,到長輩家拜年,長輩也要給壓歲錢,還給好吃的。我拿了幾串壓歲錢可以同小伙伴擲銅錢玩,還可以買鞭炮放,很是開心。

童年時除了盼過年,就是盼一年一度祭祀祖先的春祭。我們散居高坪一帶山區的“客家人”,從廣東逃荒到瀏陽三百多年間,傳下幾十代子孫,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很多宗族支系。由於經濟落後,仍然保留著一些氏族社會的習俗。我們西坑和雙坑是個小家族,歷代祖先開墾的耕地按照族規祖訓一直保留下來作為公田,沒有分給子孫耕種,而是租給外家族的人去種,把地租積累起來,叫做“義谷”,由族內選出有威望的長者組成“祀會”管理。子孫們要耕種,就要自己開荒或租種外家族的公田,所以我們這兩個小村都比較窮,沒有地主、富農。 “祀會”收入的租谷有三個用途:一是接濟子孫度過春荒,每年青黃不接的季節,按各家人口多少和上一年收成的情況,借谷給本族子孫度荒,春季借一石,夏收早稻時還一石一斗,這樣二三百年積累下來,積穀就越來越多。我家每年都要藉三四擔穀子才能度過春荒,否則就得挨餓。二是興辦教育,清朝時是辦私塾,一九二零年以後創辦了一所私立李氏爚興初級小學;同時,經過“祀會”議決,補助到外鄉上高小的學生助學金。三是春祭,每年春分至清明時節,“祀會”都要擇日隆重舉行三天春祭:第一天,打掃、佈置祠堂、擺設香案,做祭祀的準備。本家族的子孫每戶要來一二個男人(婦女沒有地位,不能參加),遷居外村的子孫也要派男人回業祭祖。當晚就可以吃一頓大米乾飯,菜餚也豐盛。第二天,給祖先掃墓,參加春祭的子孫都要去。到了祖墳時先要打掃墓地,拔除墳墓周圍的雜草,用紅筆描畫清楚墓碑上的碑文,然後子孫齊跪在墳前,焚香秉燭,燒化紙錢,聽贊禮人(即司儀)的口令,跪拜磕頭。因為祖墳散落在好幾處山頭,從高坪、船倉到馬欄坳、雙坑各處都有,拂曉出門,要到下午才能回村。回到宗祠後祭奠儀式才正式開始。 祭奠儀式非常隆重、煩瑣。祠堂正中神龕裡整齊地排列著一個個祖宗的牌位;神龕前有一道一米多高的木柵欄隔開,前面擺著香案,香案上擺著香爐、燭台和供果;香案前站著一個主祭人,一個陪祭人和一個贊禮人。祠堂正廳前面平時是一個天井,這時都已用木板鋪平,中間留下通道,左側擺著一個大豬頭,右側擺著一隻宰好去掉羊毛、內臟的全羊,作為祭品。參加祭奠的眾子孫站在天井前面的下廳,按輩份排成幾行,每一行面前都鋪著一條一丈多長、二尺多寬的竹蓆作為跪拜的鋪墊。儀式開始,吹鼓手吹奏禮樂,隨著贊禮人的口令,主祭人秉燭、焚香、燒紙錢、念祭文,什麼“左有豬首,右有羔羊,祭奠於祖宗靈前曰”念了一通,然後就是眾子孫跟著贊禮人念一些祈求祖宗保佑平安、吉祥之類的詞,邊唸邊跪拜叩首;贊禮人喊跪則跪,喊拜則拜,喊起則起,個個虔虔誠誠,不敢大聲喧嘩。最後宣布禮成。晚上就大擺酒宴,飽餐一頓,這也是我盼一年一度春祭最要緊的一個節目。當時,因為我父親識幾個字,開始當贊禮人,以後又擔任陪祭、主祭,所以,我從讀私塾開始,父親就帶我參加春祭;待我上了高小,“祀會”選我當贊禮人,便正式參加春祭活動了。那時候當贊禮人也不容易,要背幾十句、上百句禮儀口令,唱禮時不許笑,不許念錯,都要事先背誦得滾瓜爛熟才能勝任,吃這一盛宴也得花不少腦筋。 春祭的第三天是“祀會”議事,還是參加祭祀的成員全體出席,由負責“祀會”的長者公佈一年的收支賬目,提出來年的收支打算,議定聘請小學校長、教員人选和補助高小以上學生多少助學金;有時還議定保護山林、水利的規定和組織修橋鋪路的人工,裁決處分違犯族規的不肖子孫。記得有一年,我看到“祀會”處分一個好吃懶做、小偷小摸的跛子,捉到祠堂外面打了三十大板屁股。現在回想起來,這三天春祭雖然是一種封建迷信活動,而且耗費了很多錢、糧(這些錢、糧名為“祀會”所有,實是大家辛苦勞動的積累),但對飢腸轆轆的我和窮鄉親來說,確也是難得的三天飽飯。再者,這種“祀會”議事形式,也可以說是當時農村的一種“民主”形式,雖很原始,但在落後的山區還是起了一些好的作用。 在舊社會,我家鄉流傳著這樣一首民謠:“滿崽滿嬌嬌,帶大滿崽砍柴燒;一日砍一擔,十天砍一礁(堆),又有賣來又有燒。”農家的伢子長大了就應該上山砍柴,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我當然也不例外,放學後,星期大,特別是寒暑假期,都要參加地裡勞動,上山砍柴,有時還要和香文叔父一起挑柴到永和市去賣。他能挑一百多斤,我只挑四十來斤。每次挑柴走十幾華里山路也是夠辛苦的。柴賣掉後,叔父總要到飯舖裡給我買一碗米飯吃,他自己卻只吃自帶的紅薯絲飯;我要同他分著吃,他也不肯。 永和市是瀏陽縣東鄉的一個重要集鎮,水陸交通方便,附近鄉村的土特產大多在這裡集散,市場十分繁華。當時,離鬧市街道三四里地的水府廟裡駐紮著軍閥吳佩孚的部隊。這支部隊象土匪一樣,經常到街上酗酒鬧事,敲詐勒索,甚至明目張膽地攔路搶劫來往客商,群眾對他們又恨又怕。有一天,我和香文叔父到永和市賣柴,不料遇到吳佩孚部隊的一個採買上士說要買柴。我心想:不好,八成是白拿不給錢。急中生智,順口撒個謊說:“老總,這柴已經賣給人家了,客人去買肉,馬上回來帶我們挑他家去!” 那個採買上士把眼一瞪,惡狠狠地吼道:“他媽的,人家買得老子買不得?少廢話,快挑上跟老子走!”說罷,就去解腰間的皮帶要打人。 香文叔父本來膽子就小,給他一唬,嚇得打哆嗦,拉了我一把說:“伢子,跟他走吧。” 那個採買上士帶著我們來到大溪河邊的水府廟,叫我們把柴挑進廚房,既不過秤,也不給錢。叔父上前懇求說:“老總,這兩擔柴有一百七八十斤,我們家窮,等著賣柴的錢買米下鍋,求老總行行好,給幾個錢” 沒等叔父再說下去,那個傢伙便掄起手臂,狠狠地打了叔父兩個耳光,罵道:“給錢?你也不睜眼看看這是啥個地方。快滾!” 我要上前同那個傢伙講理,被他一推,一個趔趄跌坐在地下。叔父趕忙把我扶起來,拉著我,忍氣吞聲地走了。回家以後,氣憤、屈辱的心情塞滿了我幼小的心靈,好幾天,心裡老是鬱鬱不樂,逐漸萌發了一種長大了要報此仇的思想。我父親是村中的拳師,他的“鐵骨樁”拳在遠近鄉里都有點名氣,村中一些青少年爭著拜他為師,跟他練拳習武。我五六歲的時候,父親就教我練武術,早晚時間和假期,我也跟著父親的徒弟一起練拳或操槍弄棒、舞獅子。但小時候我只是感到練武好玩,不大在意,永和市賣柴被搶挨打這件事,激發了我練拳習武的自覺性。我想,要不受欺侮,就要拳頭硬。從此,我積極跟著父親學武術,逐漸練就了一身比較過硬的“鐵骨樁”拳,並學會使棍棒、大刀、盾牌和“流星錘”。以後,父親年紀大了,經常叫我給徒弟作示範,帶著徒弟們操練。 農村過年(春節)時,農活很少,從正月初一過年到正月十五鬧元宵,民間文娛活動比較活躍。我父親就利用這個時機,帶著一二十個徒弟到鄰近各村莊去舞獅和表演武術,一來可以集中時間練練武,給鄰村熱鬧熱鬧,添點喜氣;二來可以得點賞錢,添置些練武的器械。我們到各村巡迴表演時,先舞一陣獅子再表演武術。武術有“鐵骨樁”拳的徒手單打、對打,也有刀、矛、棍棒的單打和對打,表演精采時,主人和圍觀的群眾就使勁放鞭炮,鞭炮聲越熱烈,說明我們的功夫越過硬。我很小就表演“欽骨樁”拳,以後稍大些便表演單刀,一手持盾牌,一手拿刀,砍、擋、躍、滾翻,很有點招數,常常贏得熱烈的鞭炮聲。我更拿手的是“流星錘”。它也是一件兵器,一條長繩子,兩頭拴著兩個圓的或方形的鐵砣砣,外麵包著紅綢子,用手抓住繩子中間,使勁猛甩,兩個鐵砣砣便上下、左右飛快地擺動,指到哪裡打到哪裡,能打傷人甚至打死人。因它如流星閃爍,故名“流星錘”。表演時,場子上放著幾張小板凳,板凳上點起蠟燭,同時,敲起鑼,打起鼓,笙笛、二胡、嗩吶等管弦樂器齊鳴,造成一種緊張、歡樂的氣氛。我走上場子中間,使“流星錘”甩打蠟燭的火焰尖,只見火焰閃動,不能打滅,因為打滅了燭火主人家認為晦氣,不高興,所以要特別小心,打得又快又準,上下、左右變著花樣打,好似耍雜技一般,這樣在鼓樂聲中甩打十幾二十個回合,常常博得群眾的陣陣喝采。我父親一般都演壓軸戲,最後出場。觀眾見他年過花甲,鬢髮蒼白,打起拳來仍那麼矯健、快捷,跟如猛虎,動如猿猴、拳打腳踢,跳躍滾翻,威武不輸壯年,都拍手叫好,一串串鞭炮擲進了場子,使表演達到最高潮。我在少年時期跟著父親學就的這身武功,直到我古稀之年,有時還可以打一兩套拳,這對於我強身壯骨、健康長壽以及幾十年的戎馬生涯都有很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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